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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辈子我一定要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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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菲菲一定会来找臭小子的!

下辈子我一定要娶你

虽然,下午,看到她姥爷追得她满院子乱跑,边追还边愤愤地说:“再让我看见你找那小子,我就打断你的腿。”

但是,臭小子心里很明白,以菲菲那倔强的性格,只要她的两条腿还在,她就一定会来找她口中的那个臭小子。那一年,菲菲15岁,臭小子16。

我就是那个臭小子,是个奶奶爷爷和爸爸妈妈们都不怎么喜欢的坏孩子。因为我从小不爱学习,人们常说我看起来一脸坏相,一个村子的坏事差不多都和我有或多或少的关系。我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姐妹又多,可能小孩都有争宠的天性吧,所以俺眼神里总是带着隐隐的邪气,每每想弄出点动静来。

我叫于军,做出来的不正常事让所有大人头疼,让同龄甚至比我大的孩子惊心。但无论我对其他小孩怎么使恶,对菲菲,从开始学步始,就有种要保护她的冲动。我也能看出她对我的依赖。(嘿嘿)在我8岁,其他小孩还是懵懂(至少在当时的我看来)的时候,我就对菲菲说:“菲菲,你长大了给我当媳妇好不好?”菲菲说:“好。”想不到这小妮子答应得这么干脆,那时可叫一个心花怒放啊

可是,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终于发现男孩子跟女孩子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尤其是听到村里人的风言风语。我倒不怎么样,问题是人家一个忒纯洁的女孩,又怎么能叫俺这样一盆脏水(当时村里人对我的最高评价)给沷了呢!于是,在我15岁时,不再与等在路口的她一起放学了。我知道这样菲菲一定会很不开心(那时还不会用伤心那么高雅的词),但她还是依然固执的等我,村里依然流传着关于鲜花与脏水的流言。为了保护菲菲在村人心目中的美好形象,我就想了条当时以为高明极点的法子,开始每天骑着一辆破脚踏车,带着一个又一个不爱学习的女孩子满街跑,我在想,对于我这么没有口碑的人来说,跟谁在一起,无所谓,但从心底里就是不愿意任何人说任何话来伤害菲菲。

时光在匆匆的流逝,连我自己都不记得到底菲菲什么时候不再在路口等我的日子,当我带着个女孩飞驰回村的时候,看到了菲菲,不,应该是被她吓到了,“于军,你给我站住!”鬼知道她会在那么昏暗的小林子里等我,要不是我车技高超,说不定一桩关联三人车祸是避免不了了。

“她是谁?”坐我车后架的小太妹问,“怎么那么土?”

OMG,你以为你是谁,就算天天坐我车后架,也不能对菲菲有半点不敬。“我跟我妹有事。你走人!”我十分自信我的话有着足够的震慑力。那女孩磨蹭了片刻转身走了,边走边嘀咕:“你妹?鬼才信。”

“对,我不是他妹。他骗你的。他就爱骗人,以后别跟他玩了……”想不到菲菲这小妮子有这本事,比我还狠!!!

我一巴掌拍在她头上(当然很轻):“捣什么乱啊你?说吧,啥事?”

“没事。”她翻了我一眼“就是想捣乱。就是不许你带她。”

“嘿吆,长本事了你!造反啊你?”

想不到那小妮子丝毫不怕,也用力的瞪着我(她那么鬼灵精,估计是看出了我眼中的不对劲)。加上她从小就比我眼睛大,孩提时我就曾经说过在她眼里能看出更大的世界之类的话。终于,算了,被你的眼神打败喽,叹口气,拦腰抱起她放到自行车的横梁上,说:“被你打败了,小妮子!”

从此之后,我们又回复到从前上学放学一起走的情形。

当时我就感觉到菲菲是喜欢我的,说实话,我喜欢那小妮子,我想,那小妮子也喜欢我,不然她不会那么啰嗦。

不许我迟到早退,更不许我逃课,不许我看不该看的书,更不许我和不三不四的女孩子约会……总之凡是之前别人说的那些坏事而我又乐此不疲的好事,她是一概不让我再做,并且还美其名曰:中考为重。其实她不知道,那些事我内心是多么的不屑去做,我最怕的是我追不上她,无论成绩或者人品。

我在初中毕业后,因为分数不够上重点高中,再加上家庭的原因,就去了电脑短期培训学校,严格的说,我也从来没有定下过什么伟大理想,只是觉得电脑可以上网,可以坐家里知天下事,所以就去学了。

我上了电脑学校这件事,本来没有跟菲菲说,但不知她是怎么找到这么个山寨学校的。当我和同伴晃晃荡荡走出校门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喊叫:“于军。”定眼一看是她。

我当时愣在那里,有那么一阵的呼吸缓慢,然后冲过来揪着她的小羊角。“神经病啊你,跑到这里来。”我假装生气了。“谁让你周末也不回家。”她很委屈的样子,眼泪忽地就掉了下来。

看到她的眼泪,我一下慌了手脚,伸手去擦,手又停在半空,说:“菲菲,菲菲别哭了,别哭啊……”说着说着忽然大声起来,喊:“哭什么哭,你回去好好念书去,考不上好的大学别来找我。”

她的眼泪一下子止住了,可怜巴巴的看着我:“那,那考上了就能来找你了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怕我吼。说实话,她来学校门口等我,为了等我,她要坐公交车穿过大半个城市。不知道她是否被太阳薰过头,看着总叫我心疼不已,我能吼出什么来呢!

“嗯!”我点点头“考上了,我去找你,我送你去上大学。”

没有人知道在电脑班三年我怎样度过,忍耐着年少的心对一个人那种深深的思念。菲菲直到考上大学之前,却真的没有再来学校找过我,我也很少回家,就算回去了也没碰上过,我是后来才知道上高中的日子是那么的难过的!

三年后,菲菲成了让家长欣慰和骄傲的孩子。我在想,她所有的学习动力是不是跟那臭小子的约定有关。

终于,三年后,菲菲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理工大学,她选择去广州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城市,是那臭小子工作的地方。她打电话对那臭小子说:“你在那里等我吧,我会去你所在的城市读大学,然后留下来,到永远。”

清晨,站在阳台,南方混浊的空气扑面而来,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在想:我没有给她我的工作地址,我不想再留在她的生活中,这到底是对还是错?

又是一个炎热的中午,响起了一阵急速的敲门声。

“谁?”

打开门一看,看到的是一张带着泪水的熟悉的脸孔。

屋里的情形,太过滥俗的场景,一个连脂粉都残了的女人正在点着钱,准备走人。

我的菲菲,你的眼中一切都应该是干净而单纯的,生活里还有许多另外的东西,你离它们很远,但我却把那一幕赤裸裸的展现在你的面前。在你夺门而出的那一刻,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心碎。这个我从童年就爱着的纯洁女子,我却用生活的不堪将她的世界击得粉碎。

一直以来我们给男人的定位就是一个硬汉的形象,当男人面对那段濒临死亡的感情,因为有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忌语,所以当面对心死的时候,男人只能感受生不如死的痛苦。

虽然说:男人哭吧不是罪,但是更多的男人并不想因此放纵自己,因为他认为这是懦弱。

女人,失恋,失去的是感情,男人,失恋,则连同自尊一起被打败。失恋后的男人是一匹无处躲藏的受伤的狼,他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舔噬伤口的所在,狼狈的离开硝烟未尽的战场,黯然神伤,宛如暮年英雄。走进失恋男人的房间,会让人感到揪心的疼痛,满屋子的烟味,烟头扔的满地。

失败的恋情如同死去的珊瑚虫,一点一点集结成珊瑚礁,渐渐淡去了伤痛的滋味。

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医治爱情的良药,所有能够尝试的方式我一一试遍。我拼命工作,没日没夜的找刺激,整宿整宿的看电视,我在泳池里游来游去……

一颗心,从疼痛到绝望,从绝望到麻木。我变成了一个没有思想的工作狂,在那个城市的秋天过去之前,因为爱情的伤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模样。

菲菲再也没有来看过我,也没有过只言片语。我终于知道我年少时所有的感觉都是错误,因为从小就对她呵护有加的臭小子被大人们说对了,他从小是个坏孩子,长大了是个坏男人。对他的感情,你只能收获悲伤!

错觉的伤愈合起来也许容易一些。冬天,当寒冷随着海浪袭击而来的时候,菲菲有了勇,我希望她找到的是能好好爱她一辈子的男人。

但当我知道勇已经有女朋友时,简直七窍冒烟,重重的把他打了一顿。

不知道菲菲是否知道,是那臭小子,只有他会用这样的方式,呵护被他伤害过却是最爱的女人。念头一转,苦笑。她怎么会是知道?她早已不再记得我是谁?

2002年春天,菲菲嫁人了,当然,那新郎不是我!我知道,我一直知道,我不是她应该寻找的归宿,她应该应该拥有一个平静的真实的幸福,而我是一个坏男人,习惯了漂泊的心。我始终都希望她能拥有真正的幸福。而心里太清楚,这样的幸福,我给不了她。

菲菲,你是否知道,这么多年,没有人比臭小子更爱你,因为爱,宁愿痛的是他自己。

时间永远无法冲淡一切,过往的伤痛始终存在,因为它真切的发生过,那无名的伤痕深深地埋藏于心底那个最脆弱的角落,只要轻轻地揭开,就能看到那毒血的涌动。

当你看透了这其中的玄机之后,你才能体会那种莫名的痛,痛到让你麻木,痛到让你放手。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把你捧在手心里,宠你、爱你、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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