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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份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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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什么时候,他隔壁的房里换了新主人。新来的住户是个单身女孩,有一头飘逸的长发,染成了眼下最为流行的橘红色,头发下面掩盖着一张秀丽的脸。

缘份

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就如他不知道曾经隔壁房里的夫妻是什么时候走的。要不是那个百般无聊的冬日周末的下午,他没去街道做义工,也没朋友的电话。吃完中饭后便搬了个椅子在阳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翻着已经被他冷落很久书本。他想,让灵魂回归自然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就如他现在这样……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是被一阵二胡的声音惊醒的,抬开眼顺着二胡声音飘来的地方瞧去,是他家阳台右边的阳台上,一个女孩非常投入的拉着二胡,全然不知她已打破他的宁静。他的目光和冬日午后的阳光交汇在她的身上,也许是刚刚睡醒的缘故,他居然看到了她被七彩的光环笼罩着。揉揉眼再看时,已不见那七彩的光环,只是感觉阳光有些刺眼。他忽然想到一句话,美丽是件稍逊既纵的事。不过,他应该庆幸,那一刻,他看到了天使。

一曲终完,她抬眼,看到他在看她,歉意的笑了笑,柔柔的对他说,不好意思,有没有打扰到您?他的目光横过她的脸,若有所思的回答,哦……没有……你……继续!只是他一句应付场景的话,她却当了真,又拉起了二胡,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刚才的曲子。不是古典名曲,也不象流行歌曲,他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她到底拉的什么曲子,最后猜的结果是一首国外的名曲,而他没听过!

曲子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打短,她接了电话匆匆的走了。临行前对他说,谢谢你听我拉的曲子,你是第一个认真听我拉这个曲子的人。他不明白她最后一句话所指的真正的意思。其实,她又何尝知道,他根本就没有用心听她拉的这首曲子,他一直都在想,已经习惯了钢琴和萨克斯的都市,难得听到最质朴的乐器奏出这如泣如诉的曲子,她应该是穿过年轮而来的古典女孩。

悠忽中,已是暮色四合。一个下午,他都躺在椅子没动,那首曲子也纠缠他整个下午,也许不是曲子,是她……。毕竟,二十多岁的年龄,还允许他有些想象。他想,两个单身男女,又比邻而居,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应该发生的点什么,他也希望发生点什么……

一阵自嘲后,摇摇头,起身回到屋里,准备吃晚饭。

日日加班,周末的休息时间还要去做义工。日程排的满满的,这是他以前引以为豪的,现在却成了他的心病。总想抽出点时间,早一点回家,看她一眼,听她拉那首不知名的曲子,即使谁也不说话,也很知足,就如那个下午。

他明白,这还不是爱,只是喜欢,而每一份爱都是从喜欢开始的。这么多年来,他还没有碰到让他这么心仪的女孩。他不想就因为忙错过她。可他又不是一个半途而废的人,义工最起码把今年做完吧,工作是签了合同的。日子就在他进退两难中流着。

偶尔还是会相遇的,在阳台,在楼道的走廊。点头,浅笑,几句客套话,便算是招呼。她的影子仿佛是罐了铅,在他心头越来越重。

工作之余,同事们七嘴八舌的闲聊,很自然的就聊到了“韩剧”里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的情节。大家都说,这样的故事很喂美,可现在这个社会的男女,谁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毕竟那是电视剧,我们可以看,但不足以信。他插了一句话,有让你一见钟情的人,只是你还没碰上。同事们群起而哄之,问他,是不是碰上心动的靓女了,他只笑不语。

春节姗姗来迟,他破天荒的决定这个春节不回家,他也祈祷她在春节不回家。也许这种想法很自私,而这样他才有时间和有机会与她单处。事与愿违,在他放假的第二天,她便大包小包的出现在他门前,问他回不回家过年,他说,不回。她便让他帮她照看一下她的房门,她要回家过年。虽然满心的失落,还是强颜欢笑,说,没问题。反问她,用不用他送她去车站,她谢绝。在她转身下楼的时候,他对她说,把你家乡的特产带点,让我尝尝。她轻快的“噢”了一声,已是下了一层楼。

目送着她走出小区,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悲哀,他还不知道她是那里人,还让人家带什么地方小吃!收回目光扫视了空当当的房间,除了鱼缸里的鱼游来游去稍显有生气外,所有的物体都是静态的,死寂斑斑。和春节热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想到,好久以前,在《读者》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叫“有一种爱孤独如鱼”!内容和他的境况不一样,可题目却可以总结他此时的心情

春节过后,他退掉了义工的活,也换了工作,虽和以前的一样,但时间短了点,只有八小时,工资也相应少了点。他每天下班回家必备课就是去阳台上看她家里的灯是否亮着,一次次的失望。

终于,在他千盼万盼中,她回来了。那天,又是周末的下午,他不上班,在阳台上看书,她蓦然间出现在阳台上,令他言语间难掩的兴奋。问她,回来了,她笑答,是!虽然是简单的问候,却包含了他多日单恋苦闷的情怀。她要给他从阳台上仍她给他,从她家乡带来的小吃。他制止,然后,跑到楼下找了一个三米左右长,五公分左右粗的竹竿,钉了个钉子,把竹竿伸过去,对她说,把东西挂上去,我接过来。

接来脱去包装袋,是几个大麻花。天津的麻花最有名,她应该是天津人。他们边吃边聊,同属北方人,便在地域上有了丝亲近。他们聊泰戈尔和郁达夫的品味;聊佛教经典的《诸上座》;聊25岁就提出“狭义相对论”的爱因斯坦,27岁提出量子论的的这些科学巨匠们。然后就是聊音乐,从“高山流水”到“广陵散”,从贝多芬到柴可夫斯基,再到现在的流行乐坛。她说,现代的音乐太功利,制作人为了追求大众的喜好而趋炎附势,很难达到一定的艺术高度,他赞成她的说法,因为现在他已越来越陌生那些歌手的名字,特别象流行小天王周杰伦的歌,他居然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他说,他喜欢听民歌,如“小白杨”;“妈妈的吻”等。虽然是父辈们也唱过的歌,但是这些歌的生命力很强。她附和,说,她也喜欢,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说完,相视一笑,也许在一刹那,他们都觉得彼此有如此多的共识,仿佛是多年前就认识的老友,这只是久违了。那个周末,他们在阳台上聊了一个下午,言犹未尽。

以后每天下班就会在阳台上聊上一阵,至此才有了些了解。她是做销售的,周末不休息,他便觉得周末呆在家里的时间是浪费,又去义工团找了份义工做。

是习惯,还是默契,他们在阳台上,有时一个小时,有时两个小,甚至更长……聊人生,聊理想,聊生活,爱情等……

仿佛格守了承诺,谁也不会往租住的小屋带朋友,比邻而建的两个房子,也许真的是为他们俩建的。在城市的喧嚣穿越了一天的疲惫后,这就是他们心灵小憩的地方,谁都不愿破坏这份清静。

关系是有了质的飞跃,而她的小屋对他来说却是个谜,她一直都没说让他去她的小屋座座。他也就没敢邀请她过来他的房间看看,怕她认为他另有所图。两扇厚重的防盗门就这样坚持着,从没印上过彼此的手纹。可以说,他们这时的关系已凌驾朋友之上,似乎有懵懂的火苗在闪耀。或者都心知肚明,谁都不戳穿。

那根三米长的竹竿,成就他们的关系。只要她有好吃的,她就会挂到上面,等他接过去。他为她每次买的夜宵,也是靠它递过去。他想,如果他们有可能的话,他会把那个竹竿保存起来,它是他和她的见证。

还是有苦恼的时候,虽然他们的关系再亲密,可终究是两个阳台,阳台与阳台之间的距离不算长,可就是这段不长的距离,却无法跨越。这难道是她故意留开的距离,还是他们未来的写照,他不敢往下想。他也不知道她是否有过类似的烦恼呢!

为了更成为她的“知音”,他花了1000多块卖了个比较便宜的萨克斯,他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只是听她说过,她很喜欢萨克斯奏出来的的那首“回家”。每次听它就能想起童年母亲站在家门口,呼唤玩疯了的自己回家吃饭的情况。于是,他就决定买一把萨克斯,然后他又找懂萨克斯吹奏的人,教他萨克斯吹奏的基本功。在没事的时候,自己慢慢练“回家”这首曲子。

他用萨克斯吹的那首“回家”越好,日子就流走的越多。转眼已是中秋节,大半个年头就这样过去了。期间两人也有外出,比如,逛街,吃饭等等。而她的小屋一直都没为他倘开过,他也没敢越雷池一步。她到来过他家几次,但也屈指可数。这样淡淡的交往,以前他觉得这如柏拉图的精神之恋,很好。日子久了,他便有了难以掩饰冲动,得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

中秋的晚上,她第一次让他过她家吃饭,他欣喜若狂,去街上买了点东西,然后又把他珍藏了很久的一瓶86年产的葡萄酒带上。以准男友的身份初次出现在她的家里。

她已经做好了很多菜等他,见他带了酒,咦,你不是不喝酒吗?她问他。他说,容他一次小小的饮。她不许,只好作罢。把酒搁上了她的壁橱。

别吃别聊,正在兴头上,她却讲了一个很感伤的故事,有一个男孩,爱上一个女孩,可以为她做任何事,女孩很感动,也同意嫁他,可女孩的父母不同意,强制把女孩送到国外去进修。还不告给男孩女孩去了那里。刚开始,女孩还想他,一段日子以后,也就习惯了。过了几年,女孩在国外结了婚,又过了几年,女孩离了婚。离婚后,女孩回国办了个公司。原本以为再无缘见到他了,有一天居然奇迹般的在异乡街头相遇,男孩依然呼女孩的小名,待女孩看清这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便是曾经那个风度翩翩的男孩后,眼睛有一点湿润,而更让女孩感动的是男孩的第一句话,十年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女孩掐指算了算,他们分开刚好十年。女孩问,十年来,你都在做什么?男的答,在你走后,我就只有一个信念,无论天涯海角我都要找到你。十年来,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找你,在每个城市多则三个月,少则几天,如果在这之间挣够路费,而又碰不到你,我就去下一个城市。为了找你,十年来,我什么都做过,泥水工,收破烂,摆地摊,零工等……这不,上天垂怜,终于让我找到你了!

讲完后,她拭了下眼角的泪。接着又说,如果一辈子能有这么一个人爱我,我死了都值。他也附和着说,好痴情的人呀。接着也不知道是谁岔开了话题,聊了些别的。

一连几天,他都没有在阳台上看到她,他怕她有事,就准备用横在两个阳台上的竹竿敲她的窗户,拿起后,感觉竹竿的那头有东西挂着,沉甸甸的,接过来。是个塑料袋里面放了酒瓶,瓶子里有张纸,取出来,纸上写着几行娟秀的字,记得我给你讲的故事吗?你愿意等我三年吗?公司在拉美设立了一个点,我是被派去的其中一个。三年时间,回来后便在公司有百分之零点五的股份。我一直很矛盾到底是去不去,直到中秋的前几天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我给你讲的那个故事,我才释然,如果我们真的有缘分的话,即使千山万水我们也会风雨无阻的走到一起。如果你能等我的话,三年后再见。原谅去没有亲口告诉你,愿你快乐!看完后,他才明白了那晚她讲的那个故事的用意。

三年的时间,不是很长,而三年的等待,却是不短,他一直就那么痴痴的等着她。期间不止有一个两个的好女孩暗示对他的爱慕,都被他婉言谢谢绝。认识他的人都很难理解,有的人认为他的目光过高,有的人认为他心理有问题。对与这些传闻,他只是笑笑,也不加以解释。即使连他最要好的朋友,他也没告诉过他。他觉得,阳台与阳台的秘密,他与她的约期,只要他们两个人知道就足够了。很多个想她的日子里,他就在阳台上用萨克斯吹那首回家,每次他就感觉在大洋彼岸的她能听到,他以萨克斯对她的召唤。就如故事中那个男孩一样,他一直都固守三年的这个信念,用行动证明他的爱有多真。

在她走后,他换了一份很有挑战的工作,房子一直还是租在那里,怕她突然回来找不到他。最近,公司任命他去北方一个子公司做经理。临行前,他把他在北方的联系方式写成纸条留给房东,告诉房东,如果三年前住在隔壁的那个女孩来找他的时候,就把纸条给她,房东满口应承。

是晚上的飞机,所以白天也不忙着走,磨蹭到晚上不能再磨蹭的时候才动身,是舍不得来送行的朋友,还是想多等她一会,只有他心理清楚。他刚出门,她就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敲了半天他的门也没见他开。这时,房东刚好回来,看清楚她就是他留话的那个女孩,便对她说,他走了,刚走一会,房子今天退的,行李也搬走了,还来了好多送他的人,好象是要出远门,对了,他还给你留了个纸条,让我交给你。房东找了半天纸条也没找到,歉意的说,不好意思,估计下午买菜的时候搞丢了。

她飞快的跑下楼,招手叫了辆的士去车站。而他,站在马路对面,还在和几个朋友做最后的道别,互道珍重后,才不舍的座上公司送他的车去了机场。一个去车站,一个到机场,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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