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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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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篇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相关单位要继续按照武隆县“6.5山体垮塌地质灾害发生后,开展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同时。区政府于6月8日和7月1日召开的两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避险搬迁工作进度,尤其要抓紧完成紧急避险搬迁户的搬迁及大湾镇“手爬岩”危岩等8处特别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水利农机局、区教委、区移民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一)对所属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100%拉网式排查,排查实现三个100%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二是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0%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三是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复核率100%
  
  二)严厉查处可能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执法。有效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二是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原则,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进行查处。三是对专业技术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整治,确保“四到位”和“八落实”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三、工作内容
  
  特别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重点是三峡库区、城市建设地带、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矿山开采、矿山采空区、学校、旅游景区等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大排查工作内容
  
  并对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以下要求进行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防治经费、防灾体系、监测网络、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否可能扩大和变化,1.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八落实”二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等。否可能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内容外,2.对已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治理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否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实施,施工过程或效果监测是否有变形,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外,3.对已采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是否按照批复的搬迁避让方案实施,核实该隐患点的变形情况,核实影响范围是否扩大,影响范围内是否仍然存在受威胁对象。
  
  要开展地质调查工作,4.对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参照上述要求开展地质隐患点排查。专业技术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调查评价报告、勘查设计报告和工程治理等技术资料进行详细自查。
  
  二)大整治工作内容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必须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
  
  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和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四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完善;1.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将隐患点纳入当地群测群防体系,2.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按照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标准,制订单点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和遇险撤离路线图;
  
  及时组织群众撤离险区,3.对出现险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应急调查,并采用专业监测、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等处置措施;
  
  4.对在查处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大执法工作内容
  
  1.对在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并造成后果的抢险救灾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有关手续的
  
  2.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3.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或直接威胁区内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采矿等活动的
  
  4.对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不宜开采而开工建设开采的
  
  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配套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落实治理措施的5.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6.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围内及其周边进行工程建设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影响论证的
  
  7.矿山开采可能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
  
  或承担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8.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弄虚作假。
  
  9.对妨碍、阻挠地质灾害监测、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的
  
  四)及时按要求报送《地质灾害大排查明细表》和《地质灾害大排查汇总表》检查总结工作内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和延续,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是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从年7月20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建立工作机构,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完成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二)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按照大排查工作内容要求进行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并填写排查统计表和汇总表。同时,制定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此基础上,区国土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50%以上,区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移民、安监、煤监、支铁办等将排查和复查结果报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针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时发现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中存在问题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三)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依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 〕77号)职责划分。按大整治工作内容进行整治。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执法权限对大执法工作内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建立长效机制,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查处情况、隐患整治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细化、硬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和“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相关部门在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
  
  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订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对所有地质灾害点逐一建立防治预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村(居)组等基层组织作用,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建委:负责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区市政委: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各类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包区交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括改扩建项目)周边、公路和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
  
  建水利工程影响范围。区水利农机局:负责影响水利设施和法定边界范围的地质灾害和因洪水引发灾害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已建水利工程及其周边。
  
  区教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主要范围包括:移民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区移民局:负责三峡库区的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三峡库区高切坡项目等。
  
  重点是位于危岩、陡崖和滑坡体影响范围内的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的生产区、生活区及尾矿库(坝)废弃矿井、采空区、井口、道路等。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边坡。
  
  区发改委(支铁办)全面负责铁路工程沿线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宗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永洪、区国土分局局长牟跃进任副组长,区政府应急办(救灾办)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委、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农机局、区移民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房管局、交警支队、区中小企业局、区国资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牟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青、包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政府与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签订《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责任体系。
  
  注重培训。要充分利用地灾防治知识培训、发放传单、现场宣讲等各种手段,二)搞好宣传。采用电视、广播、报纸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狠抓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防灾知识宣传工作,对受威胁群众、中小学生,以及镇村干部、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地质灾害全民预防的目标。
  
  强化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三)扎实推进。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执法不留情面,整治不留后患,使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威胁矿山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突出重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统筹兼顾,四)全面深入。点面结合。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既要全面发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检查地质灾害极易发区、高发区内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出现险情且急需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对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并于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国土分局。区国土分局每月14日、29日前将区领导带队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月1日、15日前将全区工作开展情况以区政府名义报市国土房管局;年12月15日前,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每月13日、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国土分局。区国土分局将全区工作总结以区政府名义报市国土房管局,同时抄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篇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镇属中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存在不同程度地质灾害。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不断加剧,地质灾害已成为我镇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防治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一)20XX年我镇地质灾害概况
  
  20XX年,我县雨量总体较少,台风较少,受汛期降雨天气的影响,我镇部分村引发了一些小型山体滑坡、崩塌、山体裂缝等地质灾害,如古石村黄耀章等5户房屋建在滑坡体上,房屋出现裂缝,地面涌水;上登村温运蒸等四户房屋建在滑坡体脚下,我镇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及时报告、发放两卡,并请专家现场勘察。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二)20XX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20XX年我县降雨趋势分析
  
  根据上杭县气象局分析预测:预计20XX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总降水量接近常年至略偏少。春季降水量偏少,可能发生气象干旱;雨季降水略多,期间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局部将出现洪涝灾害;夏季海上生成台风偏多,可能有2~3个台风或热带风暴对我县有较明显影响。
  
  2、20XX年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我镇危险性地质灾害隐患点时空分布及特点、形成机制、诱发因素和环境地质条件,划出以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和一般防护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滑坡主要分布于中低丘陵山区,地貌呈上下陡、中间缓的山坡,空间上主要分布在白玉、古石、新丰、新塘、璜岗、上丁、六甲等村。崩塌主要分布于县道、省道、国道沿线、矿业活动热点地区,若存在高台阶作业或底部掏采岩体张力平稳破坏,也极易造成崩塌(如采石场)。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
  
  主要分布于镇内丘陵区,该区以侵入岩为主,风化强烈,残坡积厚度较大,在强降雨作用下,容易发生滑坡、水土流失。
  
  (3)地质灾害一般防护区
  
  主要分布于各红层盆地,该区地形平坦为地质灾害不发育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强降雨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4月-10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以村(居)委会主任负责制和有关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全县汛期为4月至10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汛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及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上报镇政府。
  
  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一是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村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巡查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二是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区。镇防灾工作小组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牌。在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当地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时,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强监测。各村(居)应做好监测工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危险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当日降雨量超过5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在50-150mm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各村(居)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工作。
  
  3、当日降雨量超过10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大于150mm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当地村(居)委会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强行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镇政府将成立由各有关单位组成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救灾物资,制定具体的防灾救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四)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居)及城区分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速报要求:要按情况准确、上报迅速、镇为基础的原则。
  
  2、速报内容:负责报告的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六)《防治方案》的实施
  
  建立镇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镇长为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挂钩村的镇领导、城区国土分局局长、村支书、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灾害点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和现场监测工作。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见附表),各村(居)要成立地质灾害预警群防群测小组,形成镇、村、村民小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网络。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谁就是预防责任人,在主汛期要加强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
  
  
  篇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双流县位于成都市南郊,地处川西平原与川中丘陵交接地带,全县覆盖面积1067km2,辖25个镇(街道办),183个行政村,1480个村民小组。全县平均人口密度为870人/km2。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包括平原、浅丘和低山三种地貌类型单元,其中以丘陵和平原为主,仅在东部有少量低山区。地质构造上,我县位于新华夏系第三沉降——四川盆地西部边缘,县域西部属成都凹陷,东部为龙泉山断裂褶皱带。独特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构造条件,加之人类工程活动频繁,使我县成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一、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编制了《双流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双流县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全年共投入避让搬迁补助金近百万元,搬迁受地质灾害危险户50户(涉及合江、三星、万安、煎茶、白沙、兴隆6个镇),解除了地质灾害危险点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在地质灾害高发期加强了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各部门、各镇各施其职,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地质灾害对我县造成的损害。
  
  二、20XX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发育受区域性降雨十分明显,每年5—9月汛期降雨诱发地质灾害是我县地质灾害发育的主要特征,多样地形、人口集中、交通发达、人类工程活动频繁,也是我县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因素。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XX年我县旱涝强度接近常年水平,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为16.4oC。全年总降水量正常在850mm左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暴雨、洪涝主要发生时段为5-9月,以7-8月为盛。洪涝主要集中于金马河、府河、杨柳河、江安河、鹿溪河等沿岸,太平、合江等地区也有发生。县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办),特别是丘区各镇应根据气象预测,认真结合当地天气预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落实好防范应急措施,将地质灾害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地质灾害类型预测
  
  根据我县地形地貌情况及历史上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来看,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类型,地质灾害规模一般以小型为主,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在我县东山片区各镇。
  
  (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
  
  我县地形多样、人口集中、交通发达,人类经济活动频繁,预测20XX年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我县一些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地带。此外,西航港街道原成都牧马山芒硝矿厂废渣堆积也是地质灾害危险点之一。相关镇(街道办)和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69号)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对丘区土地整理、群众建房选址的指导,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有效减少地质灾害发生。
  
  (四)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预测
  
  降雨量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县每年汛期降雨量都占到全县降雨量的80%左右,已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都集中在汛期。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时段仍主要集中在汛期的5—9月时段里。
  
  三、20XX年我县地质灾害预防重点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我县地理位置,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影响和诱发因素、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及特征,20XX年我县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区为:东南部龙泉山脉断裂褶皱带、深(浅)丘、牧马山等区域。
  
  上述区域主要分布在大林、三星、永兴、合江、太平、正兴等一带,地形差异明显,构造活动强烈,岩石破碎,裂隙发育,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在持续降雨(或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以上区域人类工程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工作,认真做好“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工作。
  
  (二)地质灾害危险点
  
  20XX年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我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已完成,确定了我县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分布情况、威胁程度及具体防治措施。20XX年2月28日-29日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县新报太平镇小埝村、桃源村地质灾害点进行应急调查,认定新增18处地质灾害点,涉及受威胁农户47户,目前我县现有地质灾害危险点77个,受地质灾害威胁户319户。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情况,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监测负责人。
  
  四、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 编制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对县域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主要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街道办)、厂矿企业在汛期来临前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办)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二)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系统
  
  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各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认真按照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办)签订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的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降雨天气预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县政府将根据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上报。
  
  (三)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建立和完善县、镇、村、社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认真落实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防灾措施,尽量将地质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四)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资金,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避让与治理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20XX年我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70户农户实施避让搬迁,同时确保地质灾害、监测、检查、治理等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篇四: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弟394号令)、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南》以及《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定本方案。
  
  一、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镇地处龙门山构造带中段,境内地质、地貌复杂,龙门山褶断带斜穿镇境内,从古生代到新生代及第四纪地层齐全,大多有出露,且有岩浆岩分布。由于受人类工程活动、降雨诱发的影响,近年来,我镇地质灾害发生频繁。
  
  (一)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
  
  人类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是关闭煤矿后,原煤矿采煤巷道附近地带,重建安置点工程实施地基开挖,道路工程削坡等工程活动,易发生地质灾害。
  
  (二)地震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市地震部门研究结果,5.12汶川8级地震后,龙门山构造带余震活动仍处于有起伏的哀减过程中,余震活动一般将持续3-5年.地震活动对地质灾害有着直接影响,地震有加大现有地质灾害变形及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可能,各村要做好地震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类型预测
  
  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以崩塌(落)、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次为不稳定斜坡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其次为中型、大型。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及重点防范期
  
  我镇20XX年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处。主要分布于我镇5个村,瓜分其威胁程度级别,主要属小型和中型。汛期(5月1日—10月10日)是我镇地质灾害易发期,也是地址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镇位于龙门山褶皱断裂带前山与“四川中台拗”的过渡地带,褶皱和断裂较发育,岩石较破碎。人类的采矿工程活动频繁且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因此,地质灾害发生很频繁,主要以滑坡和不稳定斜坡为主,每年6—10月雨季属重点监测和防范期。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及范围
  
  (一)我镇地质灾害发生范围为全镇的6个村,受灾害威胁公路及行人5个,农户28户,安置点一个31户114人。
  
  四、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确定、监测经费、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二)监测点的选定原则
  
  1、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灾情严重;
  
  2、对村庄及重要的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
  
  3、对公路或村民过往村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放在责任
  
  1、地质灾害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各村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防治地质灾害的目的和地质灾害发生的现象等基本常识,增加广大群众防灾、避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群测群防内容的宣传,使群众掌握正确的躲灾方式方法,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抢险的组织能力,减少受灾损失。
  
  (四)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各村要健全完善本村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发生险(灾)情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上报。
  
  1、 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群众转移预案”)。各村应组织编制《群众转移预案》。内容包括: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 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转移工作地实施,包括应急发布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给、医疗防疫、 治安保卫等。
  
  2、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村应结合“5.12”地震后本村防灾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五)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 村均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建立主管领导责任制,加强监测。镇政府对村签订防灾避灾责任书,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签定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 责任书,明确监测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明白卡”制度,隐患点“双卡”要发放到村、社及受灾户;作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准备,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 确保灾情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半小时内应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83848311
  
  值班电话:83848311
  
  加强汛期巡回检查工作,各村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定期上报。
  
  (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具体措施
  
  1、落实值班制度。在汛期,各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强降雨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各村实行双人值班。
  
  2、 开展汛前检查。20XX年4月中、下旬各村应开展完成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巡查、排查工作可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各村开展巡查、排查工作, 并对各隐患点提出初步防治方案及治理措施。巡查、排查工作内容为:本村已掌握的地址灾害隐患和近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两类,包括地点、范围、规模、活动情 况、灾害类型、受灾农户等。巡查、排查情况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第二步: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巡查、排查情况,在汛期到来前对活动强烈、危害性大的隐患 点通知所在村实地核查,并进一步落实防治措施,把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3、开展险情巡查。各村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址灾害重点地区的巡查,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包括:已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极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址灾害隐患点和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址灾害活动迹象、在暴雨等作用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需要实施人员转移的高陡边坡、山边河边、低洼地带、矿山等危险区域。
  
  5、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群测群防网络,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各村要发动群众,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群测群防网络。有条件的可采取群专结合方 法,聘请专家指导防灾、避灾工作;没有条件的也要充分调动受灾群众的积极性和警觉性,采用一些简要办法对隐患点进行监测(如用木条、纸条、监测裂缝,注意 异常气味、泉水复活等)和简易防治措施(如填埋裂缝、修筑简易排水沟等)。各村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以增强群众防灾躲灾意 识。汛期到来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农户,要做好思想工作,尽快落实搬迁,没有能力搬迁的主要劝其投亲靠友,或者由各村安排临时居住 地,进行一地暂住。
  
  6、切实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成都市、彭州市有关地勘单位排查和补充调查成果以及今年 省、成都市、彭州市下达给我市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的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计划,各村要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合力利用资金,加大搬迁力度,及时搬 迁安置受威胁群众。
  
  7、实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响应机制。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个登 记。一旦出现三级、四级、五级预警时就要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并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址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 内受威胁的村(居)民。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三级时,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年度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村(居委会)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四级时,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防灾责任人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五级时,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住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址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它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各村应对所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万无一失。
  
  (七)督促矿山企业作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各矿山企业要作好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并严格按照调查结果进行采矿作业。
  
  2、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3、各矿山企业在汛期,要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的相关规定,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矿山敏感部位的监测检查,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防范尾矿堆积体发生次生地质灾害。
  
  
  篇五: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 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现状,特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
  
  特征
  
  我 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和滑坡两种类型,全镇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4个,包括滑坡11个、崩塌3个,分别占灾害总数的79%和21%。从地质灾害发 生时间上看,崩塌和滑坡大多发生于雨季内(5~10月)。旱季发生的崩塌、滑坡,一般都发生在露采矿山的边坡、排土场和公路沿线等人为工程活动比较剧烈的 地段。
  
  (二)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简况
  
  我镇地质灾害高发期为6~10月,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主要是月山村、盖山村、 虎山在汛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土方坍塌现象,我镇相关部门与所在地村(社区)委员会积极参与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地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和 工作,汛前及时预报,及时疏散、转移群众。由于措施得当,整个雨季中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⒈降雨趋势预测
  
  单点暴雨及长时间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我镇1~4月降雨量偏少;5月降雨量正常稍偏多,全年雨季在5月中旬前后开始;主汛期为6~8月;9~10月降雨量正常至偏多,有一般性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在10月中旬前后结束。
  
  ⒉人为致灾因素变化
  
  我镇近年来城镇发展迅速,房屋、公路、矿山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逐年增强。辖区内一些在建和拟建的大型工程,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段。磷矿采空区、采砂场、采石场也将是矿山地质灾害多发区。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特征及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预测我镇地质灾害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中小型山体滑坡和崩塌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公路建设、采矿等)诱发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2.地质灾害发生时间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6~10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不确定性。
  
  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我镇地质灾害活动有老灾点危害继续扩大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增大的趋势,由于治理难度大、条件差,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不断增强,危害性进一步扩大,从总体看,我镇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保持较高水平。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选取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和灾点稳定性、危害性实际情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原则确定如下:
  
  1.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2.威胁公路、重要基础设施;
  
  3.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规律明显;
  
  4.曾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较大;
  
  5.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原则,确定辖区范围内的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个:
  
  1.仁义村委会月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7户群众的安全。
  
  2.礼智村委会盖山村都存在山体滑坡的隐患,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3.郑和路社区月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20户群众的安全。
  
  4.月山社区盖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5.酸水塘村委会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6.太史村委会五组火陡箐,由于农户在坡脚建房,损坏了坡脚,已造成局部塌方。
  
  7.甸心村委会老虎山,由于土质松软容易发生山体滑坡。
  
  8.甸心村委会仙鹤村灌溉沟存在崩塌隐患。
  
  9.汉营村委会西汉营村“古二”公路地段公路边坡崩塌隐患。
  
  10.古城村委会老鸦洞箐,由于开矿挖掘,形成陡面山体容易山体滑坡。
  
  11.汉营村委会小团山,由于开矿排土形成松软山体,容易山体滑坡。
  
  12.中谊村委会关山顶一片,山体松软容易造成山体滑坡。
  
  13.旧寨爬齿山云南西仪工业有限公司抽水站石块崩塌。
  
  三、重点防范期
  
  一 般情况下,主汛期就是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10月。各村(社区)委员会及民政办、国土所、城管办、企业办等相关部门要提 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逐步落实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预报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并加强重点区域地灾监测预警工作。
  
  (一)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
  
  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是:发生地质灾害时,力求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强化管理措施
  
  1.为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各村(社区)委员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等宣传媒介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及防灾减灾措施,增强广大民众对地质灾害危害的认识,强化减灾意识,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深厚的群众基础。
  
  3.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活动特点、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开展动态监测工作。
  
  4.对辖区内特别严重的灾害点优先治理,对规模大难以治理或投资太大的灾点应采取避让措施。
  
  5.努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将争取到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勘察及治理工程。
  
  6.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人类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必须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工程建设时应避免开挖边坡过陡、过高,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严禁将工程废土、采矿废石、废渣随意堆放。
  
  7.在汛期内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定期巡查。
  
  8.对9个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专人监测负责制。
  
  (三)搬迁避让措施
  
  由 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和投资均较大,因此,对地质灾害的危害一般应尽量采取避让方式。一是工程建设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二是居 于相对稳定的地质灾害点上的村(居)民,在汛期或遇暴雨时,撤离危险区暂时躲避;三是居住在治理难度大或投资大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体上的村民,一般采用搬 迁避让的方式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四)监测预警措施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或减少地质灾 害损失的重要手段。而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涉及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民政、城建、工程勘察施工等各部门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多种防灾减灾措 施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各子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要建设好群测群防系统,镇属各部门和各村(社区)委员会应密切配合,协调关系,统一行动,保 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工程治理措施
  
  我镇年底与四户受灾户签订了《镇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协议书》,防治工作计划已列入每户5000元—7000元不同标准的专项经费。具体采取支挡、护坡等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 质灾害动态监测就是对地质灾害体变形破坏状况及其宏观前兆随时间变化的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本身是一个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 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作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所以,地质灾害要实行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的监测,原则上是谁受威胁, 谁负责监测。各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以此为基础,各村(社区)委员会一定要落实监测对象和监测人员。各监测人员一定要担负 起监测预防的责任,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告知当地群众,指导、督促做好防 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做到准确预报。
  
  六、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预防预报工作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 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制作“两卡一书”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在汛期持续降雨和暴雨等极端天气 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名单、值班电话,以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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