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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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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献县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高官乡党委政府对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乡21个行政村面貌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

对农村实施配套改造、整体提升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能否大幅度提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能否巩固和加强,意义重大而深远。

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迫切需要;是革新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扩内需、保增长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的现代农村。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改革驱动、市场运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1、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今年年底前,全乡21个行政村要完成“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乡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清除庭院卫生。“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任务,村内要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有条件的村要打造绿化景观街道,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

2、实施居民改造工程,以刘尚庄新民居示范村为重点,抓配套、提升与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要积极开展外墙立面美化,引导农民进行坡屋顶改造,实现冬暖夏凉、与周边环境和设施相协调。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到2015年底,全乡完成540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3、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乡村内主街道要全部实现硬化,全部实行集中供水,低压线路改造全部完成,通讯网络保持畅通。有条件的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鼓励农民增加沼气的使用、采用秸秆采暖,有条件的村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

4、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到2015年末完成高官中心校翻建项目、完成徐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完成学礼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到2015年底,全乡每个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每个村建设一个标准化卫生室;加强敬老院建设。

5、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植树造林,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落户。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对村域范围内的沟渠、坑塘、河道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全绿化。到2015年,全乡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我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方式,力争全乡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今年全乡重点抓好6个村庄的改造提升工作,其中2个村为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4个村为经济条件好、班子力量强的重点村庄,2014年基本完成7个村庄的改造提升任务。到2015年底,全乡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的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管护机制。

篇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冀发〔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按照“重点建设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控制搬迁小型村”的整体建设思路,坚持面上整体推进,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工作路径,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五大工程,加速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升级版的现代农村。

(二)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既要着眼长远,进行总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制定分类型、分阶段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与城镇的功能性差异,突出乡村特色。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市农村地域广大,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

——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既要注重整治村庄脏乱差,又要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既要开展集中整治,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改造提升农村面貌,关键在县区、基础在乡村、主体是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各县(区)要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

2013-2015年,按照“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的总要求,着力办好民居节能改造、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村庄绿化、厕所改建、厨房改造、集体公墓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文化传承、村民中心建设、秸秆处理、土地整理、村庄标识等实事,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观,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长效化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整洁、环境优雅、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雏形基本形成,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以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庄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以“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在巩固2012年“四清四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一片、改变一片、巩固一片”的要求,对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和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环境整治,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走廊和景观大道。到2013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要完成“四清四化”任务,并着力构建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

“四清”及净化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亮化工作。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

1.科学规划中心村。按照“产业的集聚区、人口的集中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功能定位,大力实施“中心村战略”,合理确定中心村的位置和数量。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按照中心镇标准重点打造,重点区域的其他行政村要综合考虑村庄规划、人口集聚、产业发展等因素集中打造中心村,整合、吸纳周边村。对不宜居住的村庄,加快撤并搬迁,向中心村集中。严禁规划区外新建住房。2013年底,全市所有中心村和需要永久保留的行政村要全部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2.继续推进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2013年,选择地方有积极性、村庄有条件、群众有意愿的中心村,开展类型多样的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农村样板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新民居示范工程,对已建成的454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和117个幸福乡村示范村,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由市新民居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

3.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和危房改造。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就地翻建住房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凸显地方特点和乡村特色。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资金标准。2013年,全市改造农村危房30917户,到2015年底,完成14万户的危房改造任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4.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坚持科学保护与有序利用有机统一、外在风貌与内在文化有机统一、保护传承与改善人居有机统一,把保护好古村落原始风貌和原生文化放在首要位置,整体推进古建筑与存有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村落人居环境的科学整治、乡村休闲旅游的有序发展,力争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做好村内主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可向乡间道路延伸。村街道路要体现乡村特色,可建石板路、红砖路等。2013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完成村内主街道硬化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2)饮水安全。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思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5年,饮水不达标且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3)电网改造。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4)通讯。对未通达宽带和宽带能力有待提升的行政村,通过采用有线/无线方式逐步实现通达宽带和提升宽带服务水平,固定电话及宽带满足当地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2G、3G信号全覆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组织实施。(5)通邮。加强农村邮政站点建设,2013年,省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建立新型村邮站,达到有固定场所、固定人员、固定标识,有邮政企业与村邮站签订的邮件妥收、妥投协议,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邮政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村庄实现农村邮政站点全覆盖。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中心村、行政村为主,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可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等方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落,可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加快农村垃圾处理站点建设,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村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垃圾转运站。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等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处理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堆放、填埋。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运送、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力争50%以上的县(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委农工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3.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逐步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村内公共活动场所,要逐步建设无害化公共厕所。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4.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新型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建设标准化幼儿园。加快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鼓励支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授课点向农村延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加强农村体育健身点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和提升活动场所危旧狭小问题。到2015年底,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3.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配齐村医,搞好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大力推广利用现有“空心房”建互助幸福院等多种养老模式,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托。2013年,重点做好省级重点区域村庄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工作。到2015年,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中供养能力达到70%。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1.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农村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河川源头区及水库库区落户。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环境。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山坡地、废弃砖瓦窑、废弃矿点、废弃道路整治。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矿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移风易俗,节约保护耕地。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3.开展农村植树造林。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树种和花草,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013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庭院绿化、建设围村林带、加强路渠绿化、推进休闲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村内条件较差的,实施建设村边林或农田林网,提高林木覆盖率。非试点村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到2015年,全市重点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4.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成片连村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并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和示范成果。纳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计划,实施污水治理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实施垃圾治理的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到2015年底,力争使7个县(区)的7个连片整治区,涉及到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村庄,生活垃圾和污水全部实现集中治理。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我市从2013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

第一阶段:典型示范阶段。今年我市重点抓好640 个试点村(含465个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和131个省级改造提升重点村)的改造提升工作。怀来县、赤城县在全力打造省级试点东花园镇羊儿岭村、大海陀乡官庄子村的同时,再在试点村周边优选1-2个村重点打造,凸显整体效果。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县——怀来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20%的比例确定试点村。其他县(区)要按照“带状布局、片状效应”的总体要求,各自沿主要交通干道、主要产业带精选3-5个班子硬、条件好、群众意愿强烈的中心村作为市级试点,进行集中连片打造,力争形成一批精品示范点、示范线、示范区。未列入2013年改造提升重点的村庄,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村庄规划框架内本着“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差就先做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改造提升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扩面推广阶段。201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其他村庄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14年底全市50%的村庄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其他村庄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好改造提升。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5年,对剩余的村庄,全面推进改造提升工作,确保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农村环境管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王晓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侯亮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谋划部署和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特色、一户一格局”的总要求,科学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和民居、道路、上下水、垃圾处理、厕所改建、厨房改造、村民中心和文化广场、村庄绿化等专项规划,要科学把握好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努力达到总体规划明方向、专项规划相协调、重点规划有深度、建设规划能操作的要求,并做好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各乡(镇)要成立规划建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规划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审核把关。列入今年改造提升试点的村庄7月中旬前要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量化三年工作计划和年度推进目标,对“五大工程”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实化推进举措。县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市级审核认定,乡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县级审核认定。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制定专项工作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市、县驻村帮扶工作组要结合所驻村实际,会同村两委研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用好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整合“一事一议”奖补、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建设。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80%要用于置换出建设用地的村庄改造提升,土地出让收益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资、投工、投劳。

(五)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有条件的县(区)可成立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可抵押、可流转、可交易,增强改造提升行动的内在动力。研究制定农村环境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专访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总结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村代会的作用,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养,养成良好习惯,落实责任义务,建立制度保障。

(七)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对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每周一报表、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年终一考核的督导考评制度。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对县(区)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严格问责,对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推动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篇三: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为指导思想,以切实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环境整治、居民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一是加强引导,农民自愿。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行动中来,发挥农民自己的力量建设美丽家园;

二是结合实际,不搞花架子。根据每个村不同的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办法,不搞一刀切,不走形式,不搞花架子,一切从切合实际的农民利益出发;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点带面,以学促改,选定一部分有条件、基础好的村先改造先提升,以先行改造提升的村为榜样,带动促进基础差条件差的村改造。条件差底子薄的村有选择的有步骤的量力而行的一步步整改提升;

四是科学规划,示范引领;改造提升办法一是要民主评议,二是科学、长远、规范,必要时可组织村干部、群众代表到先进村参观学习,不盲目,不盲从,避免出现短期行为短期效应;

五是净化绿化先行,美化亮化跟上。净化、绿化成本较低,可以先行一步立竿见影。亮化美化成本较高,条件好基础好的村先行完成,其它村分批分期分步骤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整治

1.净化。全面实现“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堆放的粪堆、柴草、建筑废料等杂物必须清理;二是村内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设施以及无人居住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三是各家各户庭院里的柴草、杂物、粪肥要整齐存放,禽畜统一圈养,垃圾及时清理,做到窗明几净,院落整齐干净。

2.绿化。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要统一栽植观赏或经济树木,栽植观赏或经济花草,有条件的村可以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或绿化景观广场;

3.美化。对村内主街道两侧的墙壁实施美化,统一规范广告的绘制、悬挂和张贴,绘制文化墙、宣传标语和公共标志;

4.亮化。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照明,推荐使用太阳能路灯,节约使用成本,节约电力资源。

(二)民居改造

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继续大力抓好城中村拆迁改造,将距离县城近、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地理位置好的35个村纳入城镇规划,加快拆迁改造步伐,先期完成其中东李庄、大陈庄、油坊、刘庄、南街、小楼村、小陈庄、大张庄、东唐庄共9个村的改造提升。以此9个村做为全镇民居改造的示范村,逐渐向其它村辐射延伸;

2.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对规划保留的村庄,积极引导开展墙面美化、坡屋顶改造。对新建住宅要积极引导、合理规划设计,统一规范标准,鼓励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型建筑保温、环保材料,提升民居质量和品位;

3.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辅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对危房进行改造,确保改造资金百分百到位,让危房户真正受益。到2015年底,彻底消除危房户。

(三)基础设施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方便群众出行。对吃水困难的村,加快铺设维修吃水管道,打造深水井,适度规模连村集中供水,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源头削减、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采取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排水管网;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建设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鼓励引导农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灯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运送”的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统一处理。

3.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距县城较远,农业种植较多,群众基础较好的村,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进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建设。

4.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大力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底完成露天户外厕所的改造。

(四)公共服务

1.加强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小学的办学条件,彻底消除危房,并进一步绿化美化学校环境;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增设体育健身设施,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

3.加强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有一个不低于60平米的标准化卫生室。

(五)生态环境

1.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对污染企业、作坊的治理,保护耕地、水源不受到污染,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实现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

2.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废弃地、闲置宅基地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节约保护耕地;

3.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现村中有绿地、周边有林带,形成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5月16日——6月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全体包村干部全部深入村庄一线,广泛利用村村通广播、标语、宣传页、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组织村干部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挨家挨户做动员,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送到每家每户,在各个村中、在每一个家庭,都要形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浓厚氛围。

(二)规划设计

6月15日——30日为规划设计阶段。各村组织村民代表到典型示范村参观、开现场会,借鉴经验,结合本村实际,按照本方案第二项中的主要任务项目,30日前各村必须制定出详细周密、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改造提升方案,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

(三)具体要求

(1)2013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清”任务,并建立起自己的村级保洁员队伍。

(2)2013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化”任务。

(3)2015年底,彻底完成61个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4)2015年底,61各村主要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并全部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5)2015年底,新增沼气用户1000户,新增秸秆压块炊事采暖1000户。

(6)2015年底,完成城区规划村35个村的户外厕所改建任务。

(7)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广场,百分之60的村庄文化广场要设置体育或健身设施。

(8)2013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建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

(9)2015年底,61村全部实现30%的绿化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形式。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组,下设8个小组和办公室。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组 长:刘继国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强 镇 长

(1)综合协调小组:郑广州 副书记

组 员:李增强 李文灿 高良兵 周国英 唐春恒

(2)宣传动员小组:张彩霞 宣传委员

组 员:郑英凯 杨占国 丁永义 史英明 王永乐

(3)环境整治小组:解朝 副镇长

组 员:李俊华 齐少武 于炳正 李瑞生 刘顺义

(4)民居改造小组:吴万坤 人大主席

组 员:周本海 韩朝辉 卢建明 王永强 刘昭华

(5)基础设施小组:李建勋 副书记

组 员:高良社 陈子华 陈进华 周金川 李富成

(6)公共服务小组:刘志强 副镇长

组 员:谷玉江 齐冰洋 卢国强 吴殿海 张同海

(7)生态科技小组:马晓明 副书记

组 员:冯书良 耿书兴 周占军 关向林 臧国忠

(8)督导监察小组:赵伟(组织委员) 杜宝杰(武装部长) 李艳萍(人大副主席)李爱军(纪检书记)

办公室:王 营 乔红艳 唐 丹

各小组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按照方案具体要求和任务,各负其责,强化协调配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小组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抓好组织落实和指导实施,督导和推动各村迅速开展工作。

(二)整合项目,强化支持力度。要积极整合涉农资源,统筹“一事一议”奖补、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等有关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发挥效益,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将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建设成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带动工程,造福群众。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要每周实地督导进度,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村两委班子和主要

篇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二、主要任务安排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开展的“乡村道路建设”、“低压电网改造”、“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个三年攻坚战,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1.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以及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2013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各行政村要完成“四清”任务,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即:每个村要至少建设一个固定填埋场,配备卫生保洁员和垃圾清运人员;各乡镇(办)要采取财富积累、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手段筹措资金,各村也要迅速研究制定乡村环境卫生费征收管理办法,解决“四清”机制运转所需资金短缺问题。

2.加快推进“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2013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完成“四化”任务。“净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四清”,

由市环保局牵头。“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亮化”工作由市供电公司牵头。“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市委农工委牵头,在布局上要

向城区、园区周边、重点镇及沿国、省道,沿高铁、高速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支部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建设,以原申报的32个新民居项目(34个村)为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

2.改造提升现有住宅。市住建局牵头,加大危房改造力度,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严格规范危房维修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到2015年底,完成2100户危房改造任务。

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逐步完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保护和开发机制,到2015年底,省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市水利局牵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到2015年,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供电公司牵头,加快农村电网改造,保障用电需求,到2015年底,未完成农网改造的村全部完成。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运送、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底,垃圾填埋场周围20公里以内的村庄产生的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3.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市农业局牵头,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积极推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到2015年底,新增沼气用户17000户、秸秆压块炊事采暖385户。

4.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市卫生局牵头,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重点村庄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1.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市教育局牵头,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扶持农村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校车配备与管理,保障中小学生上学安全。

2.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市文广新局牵头,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

3.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市卫生局牵头,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建设一个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卫生室。

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市民政局牵头,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15年,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中供养能力达到80%。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1.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农村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乡村规模小的污染企业,推进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市国土局牵头,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农村和工矿企业废弃地实施综合治理。

3.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市林业局牵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打造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生态环境。到2015年,全市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

4.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环保局牵头,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编制农村区域性建设规划,成片连村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到2015年底,建成国家级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2个。

三、实施步骤

以镇村体系规划为遵循,本着“发展中心村、提升一般村、打造特色村”的基本思路,按照面上整体推进,沿高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支干道和沿城、沿景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园区周边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工作路径,分期分批全面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力争全市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

(一)2013年,全面启动、重点突破。在乡镇(办)指导下,各村制定三年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年内全面完成“四清”和“四化”任务。重点抓好244个村庄的改造提升工作,并建立“四清”“四化”长效机制。没有列入2013年改造提升重点的村庄,也要逐村搞好规划,同步启动,整体推进。

(二)2014年,扩点扩面、明显见效。总结先进经验、完善配套政策,巩固和扩大“四清”、“四化”成果,并着力对重点区域村庄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其他村要按规划和有关方案实施改造提升。

(三)2015年,全面提升、实现目标。对剩余的村庄,全面推进改造提升工作,确保2015年底全市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建立长效化的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管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农工委,办公室设十个推进工作组。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领导机构,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强力推进。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办)党政组织及村“两委”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有关规划量化目标,实化措施,深入扎实地加以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配合部门、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实施步骤、推进机制、时间节点以及资金筹集办法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负责对各乡镇(办)进行业务指导、督导调度、观摩检查和年度考核。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标准把关,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机制建设。每个乡镇(办)要成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村庄都要编制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开展帮扶帮建,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和部门帮扶制度,做到每个村都有党政干部联系、有部门帮扶、有干部驻村指导,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形成持续帮扶帮建机制;强化宣教机制,广泛宣传推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制定村民公约、签订卫生责任状等形式,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建立制度保障。

(四)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今年确定的重点村给予奖补,按照分项考核的办法,达标一项,奖补一项,市有关部门也要安排年度计划及方案步骤对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安排项目资金对重点村予以倾斜。要充分发挥集体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80%要用于置换出建设用地的村庄改造提升。

(五)造浓工作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步骤,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专访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总结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奖惩。实行每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每年一考核的督导考评制度,严格工作问责制。建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篇五: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安排部署,根据冀发〔2013〕10号文件精神以及《昌黎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责任分工》要求,深入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五大工程”,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昌黎。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标准和完成时限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开展“四清 ”(清垃圾、请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加快推进“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清四化”完成时限:2013年底。

1、清垃圾。

工作要求: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工作标准:村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无污水塘、臭水沟,河塘水面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村庄周边无乱刀乱堆现象。

2、清杂物。

工作要求: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

工作标准:彻底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

3、清残垣断壁。

工作要求: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垣断臂,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巷整治通畅。

工作标准:

(1)对村内街道及两侧规划红线内私自建设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棚屋等违章建筑要限期全部拆除,做到房屋主体或院墙外无私搭乱建、村庄街道视野开阔。

(2)对村内街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和残垣断墙,有修整利用价值的要限期修缮,无修整利用价值的要限期拆除并进行清运,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3)对因自然、历史及人为等因素形成的影响道路通行的各种路障、私自占用街道乱堆乱放、乱摆乱设的各种杂物要限期全部进行清理、平整、清运,达到街面平整,道路通畅的效果。

4、清庭院。

工作要求: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工作标准:“五个好”。(环境卫生好、违建控制好、道路维护好、绿化美化好、厕所卫生好)

5、净化。

工作要求:实现“四清”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加强村庄出入口、主干街道、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和完善提高。

工作标准:道路路面清洁,无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施工场地进行围栏,设置显著标识提醒;集贸市场秩序井然、整洁有序,达到净化标准。

6、绿化。

工作要求:以房边、村边绿化为重点,积极开展街道、庭院、隙地、水系绿化,因地制宜种植树木和花草。

工作标准:(1)林木绿化率达到20%以上。(2)居民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3)村内及环村周围的树木人均达到3—5株以上。

(4)进村路和村内路全部绿化。五是主街道全部绿化。

7、亮化。

工作要求: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

工作标准:(1)村内主干路。(2)村民集会场所、文化广场。

8、美化。

工作要求:整治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

工作标准:

(1)建筑外立面。沿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建筑要风格统一、色调协调,窗户整洁,门窗无破损。

(2)墙体粉刷。村庄主要街道围墙样式统一,整体色调要保持一致。

(3)广告牌匾。要清理整顿现有广告牌匾,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设计、安装。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

一是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按县统筹办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李成庄、前北庄幸福乡村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如期验收。三是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每年尽可能多的争取上级指标,并按要求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以改路、改水、改电、改讯、农村污水垃圾处理为主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岗位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时限2015年底。

1、改路。重点村庄和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村庄道路全部实现硬化。

2、改水。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3、改电。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

4、改讯。积极推进移动、联通、电信信号单项全覆盖,宽带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加快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加强适农信息服务开发与推广。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5、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运送、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2013年完成泥井中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泥井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2014年完成才庄小学教学楼建设,

2、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分批次、按步骤组织落实,其中2013年完成前刘坨、牛心庄、金庄、韦庄、崔家坨5个村文化社会和活动场所建设;2014年完成杨庄、后刘坨等9个村文化社会和活动场所建设;2015年完成小庄、夏庄等7个村文化社会和活动场所建设。

3、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争取2013年全镇36个村卫生室全部建设完成,并接受有关部门验收。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马继军为组长,镇长强振勇为常务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张晨、人大主席孙大伟、党委副书记张玉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张玉新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下派干部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责任、奖惩到位,确保整个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村为直接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发动。镇行动办公室要认真办好工作简报,及时宣传先进典型,通报行动进度,存在问题,各村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宣传途径,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后期管理。后期管理是保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成果的关键,要逐步形成村组分级负责、村日常管理为主、农户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村要建立健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制度,明确成效保持责任人落实成效保持措施。

(五)明确保洁员。各村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保洁人员。保洁人员负责街道清扫、垃圾清运、杂物清理等工作。

(六)实行督导考核。镇行动办公室将联合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等部门,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级党组织星级管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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