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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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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一: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引言: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资料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所拟备,旨在列明有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人士所须符合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规定。单张内的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有权拒绝任何申请,即使申请人符合所有入境规定亦然。

概述: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就读、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居留或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可获豁免签证的逗留期限,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虽然本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下文详列的有关特定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入境签证或进入许可。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予以修订,希为留意。

准入要求:

在香港入境处称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针对香港市场需缺乏的专业性人才,给予香港公司补充的指标,对公司和个人都有一定的要求,名额由香港雇主提供。

1、不属非本地毕业生的内地中国居民,但具备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来香港工作。

2、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香港就业的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a、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b、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相关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者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的和成就,亦予接受;(目前针对硕士或以上学位有名额,需要评估)

c、香港公司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d、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得本人担任;

e、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根据输入专业人才计划的申请审批,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1、在国内或香港,其它任何地方无拒绝申请的犯罪记录;

2、主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磁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有文件证明的在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以按受批准拿到香港工作签-证即可移民香港;

3、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香港公司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觉得本地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4、这项计划不限界别或名额,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专才外,计划也适用于输入艺术、文化、体育,以及饮食界的优才和专才,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

5、现时在港工作或就学的内地人士,若获准根据这项计划来港工作,则须先行返回内地申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的赴港签注,方可来港工作。

工作签证后可转化工作: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来香港就业的人士,来香港后可申请转换工作,但必须仍然符合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所订的申请资格,并且从事与其资历和专业知识有关的工作。

受养人入境安排: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香港就业的申请人,可根据香港特区理行有关受养人民的政策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香港。

根据有关计划获批准来香港或正在申请来香港工作的人士,将成为随同来香港的家属保证人。以受养人身份来香港一起定居申请,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1、受餬人與保譪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2、受餬人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記錄;以及保譪人有能力为受餬人提供在港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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