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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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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黄坝社区流动人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结合社区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的现状,制定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对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转变流动人群的生育观念,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二)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要经常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查证验证、登记建档、清理清查等工作制度,通过开展清理清查,了解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婚姻等情况,做到“五清”即:流动人口底数清、办证验证清、生育节育情况清、流出流入时间、地点清。落实房东责任制,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 “五化”工作模式,即基础规范化、管理网格化、服务亲情化、程序系统化、责任社会化。今年要按照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的要求,对所有流入人口要全部清理登记,在辖区内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的工作标准开展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对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环孕情、生殖健康检查、婚育证明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两年内有出生、现孕、未“三查”、无长效节育措施、未持证的五种对象进行重点清查,并及时录入pip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清查摸底与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对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要认真仔细,比如身份证号码、婚姻、生育节育情况,户籍所在地址精确到村、居,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扎实做好流动人口“三查”服务工作。一是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环情、孕情全年普查二次。继续组织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环孕情普查活动,二是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监测一年二次。在流动人口返乡或离开期间,抓紧做好流动人口“三查”服务工作,在流动人口离开之际,要签好计划生育合同,留下电话联系方式,让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主动寄回“三查”证明,及时掌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情况。
(四)开展“关爱关怀”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以“关爱关怀”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生殖健康知识免费服务。


篇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年度计划。
1、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计生专干具体抓,责任到人。完善目标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提高计生专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2、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宣传工作
向流动人口经常性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让流动人口享受和户籍地人员同样的服务。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登记建档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计生办。每月调查核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
4、指导流出育龄妇女及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地的“三查”服务,并寄回检查报告单。
5、协助镇计生办查验社区内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及时通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镇上举办的“三查”服务。
6、依法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


篇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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