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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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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合同书

医院聘用合同书

乙方:聘用合同书 甲方:乐都县高庙中心卫生院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月年月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事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经历、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须将其拥有的上述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津贴等按照医院规定另计。

2、甲方根据乙方工种和工作岗位的变动,按相关规定可以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五)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的设置已不可能或无必要时;

(4)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昆明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

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5、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一律照章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6、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院《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十二、劳动争论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论,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协商解决。

十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续签合同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医院岗位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xx(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受xx聘xx人:xx(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xx年。(其中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协议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协议。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三、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现甲方诚聘乙方为xx岗位,任xx职务,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三、乙方在上岗前应提交与岗位有关的学历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将执业注册变更到甲方医院。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半工作制。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xx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三、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设施。

五、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四条、工作报酬及待遇

一、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从医院正式营业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xx万xx千xx百元整(¥xx元);绩效工资按科室业务收入比例由科室分配。工资发放时间为本月2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节假日提前或推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发放)。

二、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生育假等假期。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误餐补助待遇。

四、甲方按国家规定期为乙方缴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五、安家费按医院“人才聘用细则”提供住房或一次性支安职费。

六、甲方承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解决乙方编制问题。

七、甲方承诺解决乙方子女异地户口及上学问题。

八、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二、乙方应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四、乙方应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五、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薪酬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六、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合同期限:对聘用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临床护师(士)及相应职位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xx年;对享受住房补贴金及医院选送外出进修待遇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xx年。任一方违约,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三、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9、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并根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10、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

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须交接完毕后方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

五、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第八条、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的,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解决的,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补充事项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xx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xx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医院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聘人) 单位:电白县消化研究所附属医院 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19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县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最少6小时30分钟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省、市、县医疗卫生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未含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医院方案执行)。

2、甲方可根据国家、市、县卫生系统及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医院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假期。

5、聘用期间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如有违反,甲方按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按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甲方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均由其本人负责。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聘期内二年未取得执业资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二个月月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提出解聘合同的,乙方应根据合同年限向甲方每欠一年补偿相当于二个月月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3、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如数向甲方赔偿相关费用。

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医院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xxxxxx乙方(受聘人)

单位:洛阳**医院xxxx姓名:xxxx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xx年,自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xx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位津贴为xx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xx岗位从事xx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能力等综合考虑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条件及个人工作用品。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单位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乙方享受聘用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按双方约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经营、人事、财务、薪酬等项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应服从领导,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为此乙方应表示无异议。

八、聘用期第xx月,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用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离职,要如数退还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有关帐务,并将聘用期间掌握的甲方经营、财务、人事、印章、证照和相关物资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损毁、灭失、转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二、乙方如辞聘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即辞即走者,当月工资和奖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资报酬。

十五、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xxxxxxxxxx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xxxxxxxxxx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xxxx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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