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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纳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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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一:学校出纳工作职责

学校出纳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掌握库存限额,按现金收付记帐,凭征办理收付,收付数额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2、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存取与银行帐目相符。每月盘库—次。

3、根据银行收付记帐凭证办理银行支付,收入的支票现金和票证及时存入银行,签发的支票或票证必须有存款保证,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绝期支票。

4、不得私下借支现金,需要暂付款必须有行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暂付,暂付之后必须按具体规定日期内结清,不得拖欠公-款。

5、学校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是经费开支,必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可开支出。

6、做好学校财务支出的保密工作,不准随便泄露财经信息。

7、廉洁奉公,坚持各项财务制度,为学校增收节支。

8、按时做好工资和学校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及奖励等发放工作。

9、加强存款和现金管理,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对库存现金,要逐步盘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

10、每天下班前,严格检查保险柜的上锁情况,妥善保管好钥匙。

1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会计人员密切合作,做到相互支持,配合默契。

12、装订和保管好凭证,帐册和有关资料,及时归档,防止丢失或损坏。

职责二:学校出纳工作职责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心全意为教学一线服务。

2、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及月份用款计划,每月会计报表,会计帐结算及微机录入工作,负责财务帐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负责为全校教职工按时办理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下岗职工保障金、医疗保险金、离退手续、人员调动的工资增减、有关票据领购、审验等有关工作。

4、负责与出纳交接单据、校对帐目、核对现金,对入帐单据手续不全,开支不合法的单据,有权上报校长,由校长负责查处。

5、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财务会议、业务培训,并及时汇报领导,学校帐目每月一次汇总上报校长,所有报表必须经校长审查后,方可上报,有关教师切身利益的报表,必须经校长审定或经当事人校准后,方可上报。

6、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微机录入帐目登记、固定资产增、减单填报、固定资产卡片填写等,每月一次处理有关入帐单据。

7、负责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并为校长当好财务管理参谋。

职责三:学校出纳工作职责

一、学校出纳统一管理学校全部现金支付,对所属校办厂等出纳工作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并向一切挥霍国家财物、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学校出纳掌管学校预算内外库存现金和银行帐户的款项。根据规定按银行帐户设置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并日结月清,定期和银行对帐,做到正确无误

四、学校出纳应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收入的现金“坐支”,也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备用的现金都要收入银箱,并妥善保管银箱钥匙。

五、学校出纳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情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入帐,查明原因后根据单位领导的处理决定办理。如金额较大,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对确实无法查明的多余现金应作“应交预算收入”上缴国库。

六、学校出纳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好移交手续,并由总务主任负责监交。

职责四:学校出纳工作职责

一、学校出纳统一管理学校全部现金支付,对所属校办厂等出纳工作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并向一切挥霍国家财物、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学校出纳掌管学校预算内外库存现金和银行帐户的款项。根据规定按银行帐户设置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并日结月清,定期和银行对帐,做到正确无误。

四、学校出纳应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收入的现金“坐支”,也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备用的现金都要收入银箱,并妥善保管银箱钥匙。

五、学校出纳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情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入帐,查明原因后根据单位领导的处理决定办理。如金额较大,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对确实无法查明的多余现金应作“应交预算收入”上缴国库。

六、学校出纳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好移交手续,并由总务主任负责监交。

职责五:学校出纳工作职责

1、在总务主任的领导下,了解熟悉教育第一线的工作,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主动为第一线服务。

2、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探索本职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益。

3、严格遵守现金.支票的管理规定,库存现金数不要超过规定标准。

4、对报销单据认真审核,不合法.不真实,没有主管领导、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的不予报销。

5、及时登记现金帐,做到日清月结,按时与银行对帐,做到帐款相符。

6、不挪用现金,不白条低库,不坐支现金,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空白支票、收据和印章,不签发空白支票。

7、做好学校或总务处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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