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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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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事科工作职责范文

人事科工作职责

人事科在处长领导下,直接履行学校各类干部和毕业生人事方面 的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在职干部、新接收毕业生及军 队转业干部人事方面的各种方针、政策、规定,负责起草拟定有关全校干部和毕业生方面有关规定、制定及实施办法。

2、负责全校的机构设置和定编工作,并组织协调和制定各单位的职责范围。

3、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和定编要求,负责制定各类专业技术干部、一般干部的用人规划,并负责干部的调配工作。

4、负责做好各类干部的吸收、录用、招聘工作。

5、掌握各类干部的奖惩工作。

6、负责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一般干部辞职的审批工作。

7、负责干部方面的来访接待工作。

8、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科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科室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的起草和人事调配工作。

二、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考核、晋级和工作岗位的调整工作。

三、负责全院各科室专业技术设岗方案的制定和设岗数额报批,设岗数额的调整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聘 任工作。

四、负责全院干部的培训、考察、选拔、任免和调配工作。

五、负责全院干部职工的考核、鉴定、奖惩工作。

六、负责全院人员的工资调整、审核、签发工作。

七、协助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

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职工的离退休、退职、辞职手续。

九、负责干部、职工的调入审查和办理调入调出的相关手续。

十、负责集体工、临时工的计划管理和清理、清退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人员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的统筹及工资奖金分配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工作数据。

十三、定期不定期地会同有关职能科室检查劳动纪律。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负责全院人员的劳动考勤工作,维护劳动纪律。

篇三: 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人事政策咨询

1. 负责人事科的来电、来访、接待工作以及有关人事政策的解释工作;

2. 协助处长作好特别重要人才的沟通和引进工作;

3. 负责国内外高校的人才、人事政策、做法以及有关学科资料的搜集和分析。

二、相关人才工程项目

1. 负责“千人计划”人选的申报、引进及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福建省创业与创新人才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厦门市“双百”人才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厦门市重点人才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5. 负责厦门市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拟订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算方案;

四、负责厦门市人才中心厦门大学人才工作站管理;

五、负责拟订招聘需求计划,做好招聘、录用、人才引进工作;

六、负责全校职员考核、聘任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校内各类人员的调配、借用、辞职、辞退等手续;

八、负责教职工的在职继续教育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家属的协助推荐与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负责流动编制人员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作证、校徽的发放、换、补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福建省教育厅从教30年(女25年)荣誉证书申报工作;

十三、负责协助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十四、相关待遇的兑现

1. 负责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的发放;

2. 负责引进人才安家费的办理与发放;

3. 负责引进人才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办理与发放;

4. 负责博士生导师津贴的办理与发放;

5. 负责厦门市专家津贴的办理与发放;

6. 负责继续教育学费的审核和办理;

7. 负责引进人才来校差旅费以及行李托运费的审核与办理。

十五、人事处各类数据的统计及人事系统、人事处网站的维护工作

1. 负责教育部、省人事厅、省组织部、校办等下发的各类报表的填报;

2. 负责为本处及其他部门提供所需的查询统计数据及各类人员花名册、报表;

3. 负责人事处网站日常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完善网站的功能;

4. 负责人事系统数据每日的备份及刻录、软件的升级、结构的调整、机构的调整、代码的增删、数据的优化、数据的诊断处理等维护工作;

5. 负责两台服务器的日常维护;

6. 负责每月工资数据的归档,并更新“工资查询系统”中的数据。

十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 负责为需要办理入党、提干、出国、子女升学等事宜的校内教职工提供相关证明信息;

2. 负责接收并审核新进人员档案,对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将材料缺失情况告知相关单位或本人;

3. 负责分类整理、鉴定审核教职工档案,编写档案目录,装订成册;

4. 负责调出人员档案寄送工作;

5. 协助校内外单位查阅本校教职工档案中有关其本人和主要亲属及社会关系的信息。

十七、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医院人事科工作职责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工作职责

1、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医院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根据我院人事管理的实际,拟定相应的人事工作条规和办法。

2、归口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工作。拟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编报年度进人计划。

3、根据医疗、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拟定和实施各类人员培养计划。

4、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5、负责全校长期(半年以上)公派出国管理工作。

6、做好国家及省突贡专家、享受政府特贴、先进工作者的选拔工作。组织拾333工程”、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青蓝工程”、“百千万工程”等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7、负责职工的考勤、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8、负责人事调配工作。拟定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拟定和实施接收毕业生年度计划。负责职工调动、辞职、自费出国留学、因私出境等的管理工作。

9、办理合同制工人的录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工作。

10、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困难补助、遗属补助等的管理、调整工作。对临时用工进行宏观控制和管理。

11、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12、负责全校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干部、劳动工资、人事等各方面的统计工作。

篇五: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教育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人事科的工作:

一、负责上级有关人事劳资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局人事劳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教职工的规划、核编统计、录用、培训、奖惩、辞退、考核和聘任工作。

三、负责全系统机构、定员编制管理及实施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系统教职工劳资福利、离、退休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系统的工人考核、技能鉴定及相关考试报名工作;

七、负责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职称的申报、评审及相关考试报名工作;

八、负责全系统职工人事档案和综合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人员的管理和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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