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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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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站)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注册登记费)。

(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三)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照、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三个倾斜”:一是领导力量倾斜。成立了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专职负责,各科、监测站参加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执法力度倾斜。监督检查科和业务科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非法用户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空中无线电电波秩序。三是宣传倾斜。为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知名度,我局在重大节日及条例纪念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新办公区树立夜景照明广告牌,提高了市民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检查科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三)细化措施,注重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进一步的修改,重新修订了《河北省信息产业厅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暂行规定》,对无线电台站审批工作程序、设台指南、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和电磁环境测试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能够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但是由于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社会认知度低,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普及不够,致使违章设台、擅自设台现象较为普遍。网上办公自动化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我局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行政许可全过程之中,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围绕行政许可各项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行政许可的顺利实施。

(二)搞好宣传,推行网上办公自动化。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了解无线电设台审批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办公自动化建设,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的办公自动化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 明度,提升社会?知度,将无线电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篇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务中心结合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探索了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认真落实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了后续监管工作;坚持严格依法改革,规范了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力保市上下放审批事项如期对接

市委、市政府以广委发[20XX]14号文件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共计223项,其中市县两级部门均有管理审批权市上不再直接管理审批、一律下放由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117项,将下放给省定扩权县(市)的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同等下放给其他3个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45项,属市级审批现授权或委托下放由区市县实施审批的事项有61项(其中授权30项,委托31项)。为了确保在6月1日前将市上下放、授权或委托的223个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实现对接,在县法制办、审改办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一是借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会之机,对相关部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会同法制办、审改办等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对接的情况进行了反复、认真核对;三是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将核对无误后的相关信息录入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成功实现了市县对接。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依据备案审查等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制度。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了我中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着力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中心按照“廉洁、高效、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调整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将改革纳入日常工作范围,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和监控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各窗口采取“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分别处理”的审批方式,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审批结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心大厅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措施,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应该并且能够公开的保留项目的有关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服务程序、办事方法,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目前,各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已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这是通过制度设计,保证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公正性的重要举措,是防止滥用权力、促进公众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手段,是各部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公开承诺。各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重要性,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切实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有效防止了执行与制度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中心配合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了举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当的审批行为。

四、切实加强了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难。中心加强了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已有成果,推动这项改革不断深入健康发展。

首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心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好这项改革,把改革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成立了以黄应清为组长,曹晓云为副组长,谭涛、王树成、游小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法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其次,加强监督,推动落实。中心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窗口,严格要求,促其改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窗口,重点检查,限期整改。中心对本部门、大厅各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监督,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严明纪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加强调研,积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管理中带有根本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在改革进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政务中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围绕“重在制度创新”、“重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篇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次廉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政府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县经济赶超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崇仁,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形象。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早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不断规范各窗口行政审批行为。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中心会同县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由原27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为现在的203项。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所有进厅单位的203项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八公开”,即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承诺时间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所有的窗口都编制系统规范的《服务指南》,并把相关资料输入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积极推进“两集中”改革

要求进驻单位继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合并股室,成立审批股(目前中心有11个单位成立了审批股,并篆刻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做到“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服务”。

四、完善电子政务系统

中心建立了网上审批系统。依托政务网开辟了中心网站,为公众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服务,支持网上数据传输,提供申报指南,文件资料查询及信息发布功能。积极探索“两纵一横”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县行政执法部门与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网络链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的推动了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建设。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标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地把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搞好,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篇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兰政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和《兰州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察调研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XX]3号)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作以报告。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依据国务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XX年9月正式成立,为市政府序列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还加挂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并将原市建设部门行使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调整到我局。20XX年,报经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为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20XX年,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保留现行行政审批项目1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4项:1、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4、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审批。我局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五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兰政发[20XX]28号),确定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予以保留,没有取消、调整项目。

二、行政审批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局自成立以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办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审批过程中,没有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和故意拖延、刁难等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切实做到热情服务,在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我局设在市政府政务大厅的服务窗口,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窗口对现保留的收费项目均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收费许可证,无乱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我们的做法:

(一)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首先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对现行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市审改办予以公布外,还结合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又一次在《兰州日报》上予以公布。结合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在市政府网站将全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布、公开的主要内容是5项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承诺事项、责任处室、联系电话等。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以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为切入口,狠抓机关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秩序。我们在办理审批项目时,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实地踏勘或联审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处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处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三是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廉政建设。

(三)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

为了方便群众,我局尽力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充分发挥窗口“全程服务”的功能。20XX年,按照市政府政务大厅的要求,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并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常驻政务大厅。同时,我局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使申办人员办理行政许可项目时一目了然。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及需要多少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盹,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处室和人员,让申办人满意;三是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要求相关处室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我局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还有待不断推进;二是部分户外广告未批先设、城市建筑垃圾未经批准擅自处置情况时有发生;三是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还没有理顺。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切实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的统一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同时,要切实提高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市审改办确定的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篇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将鄂州打造成为行政审批改革“中部地区标杆城市”,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最”即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收费最低”的目标。

一、主要做法

20XX年5月,市委全会针对当前我市仍然存在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行政审批效率不高、行政审批收费过滥等问题,要求迅速组建专班,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面深入清理,实现“三最”目标。根据这一要求,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我们通过顶层设计、稳步实施、巩固成果等系列举措,基本完成了审改工作任务。

(一)全面调研,锁定靶向,做好制度设计

一是全面开展调研。针对我市行政审批中裹足不前的问题,我们通过选取省内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杆城市,如襄阳、昆明等城市,通过将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与之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地比对,查找项目数量上存在差距的原因。不仅如此,我们还先后组织专班到广东东莞中山及云南昆明、湖南长沙等地进行考察,并撰写考察报告,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分析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二是锁定审改靶向。针对调研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如襄阳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至100项,东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镇、社区,中山全面实行审批一网式办公等做法,我们结合鄂州实际,确定了本次审改的目标。如对审改事项,我们确定了清理的原则:对应当由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核心职能,予以保留或者合并实施;对法律依据不充分、不适应现代行政管理理念或者应当交由社会、市场、行业管理、调节的,相应予以取消、调整、暂停实施;对能够降低管理层级、下放实施的,授权基层实施。

三是做好制度设计。首先设计“一门受理、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封闭运行、超时默许”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从基本层面上打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再通过对每项行政审批的申请条件和资料进行单项甄别,采取减条件、减资料和对保留下来的条件及资料区分要式条件、非要式条件以及共享条件几类情况的办法,最大限度地精简了办事环节,从核心层面上解决了资料繁琐、程序繁杂的问题;最后确定在项目建设中引入预许可制度,实行“容缺受理、要式审查、承诺办件、补齐发证”,从制度层面上解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办事推诿等痼疾。

(二)全力参与,深度介入,稳步跟进实施

完成顶层设计后,我们全办同志全程参与,与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组成审改工作专班,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项目流程实行再造。随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收费。

一是全面清理市级审批事项。我们对市级保留的223项行政审批事项加上在此期间省里下放的11项共计234项审批事项进行了逐一清理和甄别,对上级明令取消的或属省级职权的项目,一律取消;对可以市场调整、行业自律或者能够进行事前事后监督或者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程序的事项,调整为其他管理方式进行监管;对业务量较少或者非常态管理事项,予以暂停实施;对法律规定“县级以上部门实施”的项目且区级有承接平台的,一律下放;对同类项予以合并,其中,涉及不同部门或同一部门不同二级单位的,考虑到我市进行“综改示范区建设”,我们也作了合并处理。

二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按照简化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率的原则对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流程再造,逐项设计流程图示。简化流程中间环节,压缩运转时限,明确各个环节岗位职责。保证了各部门单项行政审批职权一般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将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纳入并联审批运行。如市场准入和项目建设项目,由中心窗口召集相关部门实行联合预审,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按照不同的项目和项目不同的阶段确定工商、发改、住建、规划等为主办窗口,其他部门为协办窗口同步实施并联审批,保证了市场准入事项,一般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

三是大幅精简审批资料。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我们对保留的项目进行了资料甄别,开展审批申请条件、资料清理工作。清理中,对涉及人员学历证书及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与审批事项关联度不强或可以通过事后监管来实现的内容一律进行删减;对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图纸等信息实行共享。经过清理,全市审批项目涉及的申请条件由1800多项减少到637项,审减率达64.6%,降低了准入门槛,方便了办事群众。

四是取消市级审批项目收费。通过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对市级保留的全部74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到的审批收费进行了认真清理,在理性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决定实行市级审批项目审批零收费。

(三)全面覆盖,巩固成果,保障顺利推进

在本轮审改几近尾声时我们发现,虽然我市审改工作取得了成效,但审改工作仍然缺乏一个纲领性文件进行统领。对审改取得的成果,如取消、暂停、调整、下放的事项,其下步的运作也缺乏操作性的制度进行规范。由此,我们从制度层面采取措施及时跟进,确保审改得以深入推进。

一是制定出台审改纲领性文件。我们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目标、相关工作内容。要求巩固审批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实行减少审批项目和下级审批层级相结合,尽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继续向区、乡镇下放管理权限;创新服务方式,继续精简审批条件,继续深入开展流程优化工作,健全完善预许可配套实施制度。

二是完善审改成果操作规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针对几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一是审减下来的审批事项如何善后;二是如何解决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效率低下的问题;三是部门之间互为前置的勾连关系如何理顺?四是审批权力分散的问题如何解决?我们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进行具体地规范。

二、取得成效

通过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行政审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审批项目最少。经过清理,对原有的市级审批事项加上在此期间省级下放的11项共234项审批项目经清理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74项(其中直接保留的55项,有54项合并为19项并保留),审减审批项目180项,审减率达77% ,其中,下放各区实施46项(其中直接下放42项,有13项合并为5项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职权33项,暂停实施23项,取消16项。综上,我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为74项,比对襄阳的100项,昆明的89项,在数量上都要少。
  
(二)审批时限最短。通过实施流程再造,申请条件由5000多项减少至637项,审减率达87.2%,将单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比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时效提高了85%。实行并联审批的事项,市场准入事项一般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比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时效提高了88%,项目建设审批时限由282天减少到62天,时效提高了78%,比中山市还少7天。
  
(三)审批收费最低。目前我市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涉及的39个收费项目取消了收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零收费。

三、经验启示

通过反思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得到了以下启示,可为今后开展审改甚至其他改革工作提供借鉴:

(一)没有思想的大解放,审改难以取得大突破。就审改而言,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有法律依据,如果完全遵循法律条文,就难以取得大突破。只有解放思想,对现有体制进行有限突破,对既有法律制度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老百姓的利益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二)没有优质的制度设计,审改难以取得好成效。历经8年4次审改中,本轮改革力度最大、改革效率最高、改革成果最辉煌,也是给人带来的震憾最强烈的一次改革,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大的成就,就在于本轮审改制度设计质量很高,如先期的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机制、预许可制度等。如果没有完备的制度设计,审改缺乏配套支撑,审改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三)没有扎实的跟进措施,审改成果难以真落实。本轮审改成果“三最”以《鄂州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鄂州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以及《鄂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实行零收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为载体。由此,对“三最”目标落实成为审改工作的重大任务。对以上三个文件实施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研判,确定相应的解决机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才是审改成果得以落实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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