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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援建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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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辛苦不寻常,对口援建谱新篇。2013年是三年对口援建的关键之年。经过一年奋战,我省绝大多数援建项目已经如期动工,中小学校项目已在阿坝州率先全面建成,医院卫生院、公卫中心、农村公路等项目已交付使用,理小公路、文体中心、三湘大道等项目进展顺利,桃坪新寨、县城风貌改造等项目开工在即,这标志着我省对口支援理县工作已经取得了接近决定性的成绩。在此过程中,作为工作队副队长之一,我按照省委、省政府、省领导小组和省财政厅党组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队的整体要求,积极协助银桥队长,配合几位副队长,团结和带领全体队员特别是财务组、项目四组、监督检查组和社会工作服务组的同志,尽职尽责,全力以赴,精益求精,清廉自守,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为之倍感欣慰和自豪。

年援建个人工作总结

回顾起来,我个人一年来的工作和成绩重点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增强项目规模的科学性,提高项目预算的透明度。援建项目是用湖南的钱为理县办事,性质特殊,意义重大,必须既让湖南人民放心,也让理县人民满意,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其中,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个援建项目的投资规模,是实行公开招投标、控制投资规模乃至顺利推进整个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我把财政投资评审作为年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坚持从援建工作实际出发,大胆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着力提高了项目规模确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其主要内容有四:一是实行湖南四川结合。即由工作队和理县政府分别委托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对援建项目进行评审,中介机构既对项目评审共同负责,又各自对委托人负责;二是统一采用四川标准。同时考虑到是在灾区和异地施工,特殊情况和困难较多,有关取费就高不就低;三是坚持初审复核分离。由湖南造价公司和四川造价公司分别承担,以便互相监督制约。在具体工作中,一般是先实行“背靠背”以增强公正性和客观性,再实行“面对面”以增强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是建立争议仲裁机制。明确如果湘川两家机构的评审结果差距较大且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投标企业对项目上限值存在较大异议,就请湖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予以审核仲裁,作为最终结果。从已经完成的45个项目来看,均较好地保证了评审质量,实现了管理初衷:与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相比,核减率一般在10%左右;初审复核单位的差额一般在3%以内;只有一个项目因评审差距较大,最后提交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予以复核裁决。

二、推动理县重建资金有机统筹使用,帮助理县打破重建资金制约瓶颈,践行“为理县人民服务、让理县人民满意”的援建宗旨。工作队进驻理县以后,把民生工程列入援建第一菜单,迅速启动了学校、医院等项目的重建工作,并足额安排了资金预算,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与国家明显滞后安排给理县的有关项目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发生众多重合和矛盾。据统计,这些与湖南援建项目重合的项目涉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方面,资金总量大约有2.5亿元。另一方面,理县又有很多急需上马的重建项目如几十条村组公路等,却又不可能得不到国家的立项批准和资金支持,还有一些在建项目也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急需弥补。而按规定,如果要把学校、医院等项目资金跨类调整到这些项目上去,则必须上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重新审批。理县县委、政府深感上报调整难度太大,并为之忧心忡忡。由此可见,要帮助理县盘活资金,打破瓶颈,就必须从理县人民的长远发展出发,为理县人民的根本利益着想,对湖南援建资金、国家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有机整合,统筹使用,把国家安排和社会捐赠的资金按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有关学校医院项目上去,同时把湖南原计划用于学校医院项目的资金等量调剂出来,重新安排用于其它急需的项目。但这里面同样存在着资金性质、理财观念、管理模式等认识方面的差异。为了努力促成此事,我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并按照“三统”即“统筹资金、统一账户、统管项目”的基本思路,牵头精心设计了几套整合方案,对统筹的原则、方法、范围、程序等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并终于在2013年底形成了一致的方案上报。目前,该方案已获领导小组正式批准,有关项目即将陆续启动,湖南援建理县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宽,理县的资金短缺压力和调整难题也因此迎刃而解,理县县委、政府和理县人民对此非常满意,也非常感谢。

三、加大规模控制和资金监管力度,强化制度约束机制,夯实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的制度基础。投资控制是项目建设与管理中与质量、工期、安全并列的四大要素之一,须臾不可或缺。由于学校项目的建设周期实在太短,任务实在压头,不敢稍有马虎和闪失,因此在学校项目完工以前工作队没有对如何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如何完善资金监管程序等提出很高的要求,但由于多种原因,援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明显超概的现象还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把严控投资规模、确保资金安全早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学校项目完工以后特别是第四季度,在银桥队长的支持下,我结合落实审计建议和布置结决算工作,开始着手加强投资控制和管理,并相继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在队务会议上做了专题发言,提出要实施“四四”工程,即树立四种意识,夯实思想基础;突出四个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四条纪律,确保规范安全;坚持四个强化,提高管理水平。其核心是要强化投资控制意识,规范资金运行程序,完善经济合同手续,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如其中第三条就明确规定了“4个不付款”的纪律(该签合同未签合同的不付款、该报批未报批的不付款、该评审未评审的不付款、该审计未审计的不付款)。二是要求有关组室针对附属工程抓紧制订完善有关合同文本,并与主体施工单位补签协议,同时做好其与分包单位所签合同的备案工作;三是召开有设计、施工、代建、监理单位和各项目组负责人全部参加的大会,专题布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查工作,明确了参建单位申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质量标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0个不受理”,如变更与签证混淆不清的不受理,申报要素不全的不受理,没有现场联合验收、缺少现场图片照片资料的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不受理,签证内容与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重复的不受理,台账对不上的不受理等等,再一次为各参建单位拧紧控制投资的发条。四是推动相关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如督促制订出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倡导建立对参建单位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支持设立内部审核把关小组、启动重大变更和签证审批程序等。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目前来看势头良好,但仍需要大力巩固和加强。

回首过去一年的工作,我深深感到,无论是我个人还是整个工作队,取得的成绩都确实来之不易。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我在援建实践中比较注意坚持了以下几条:

第一、依法依规。援建事业是一项伟大而神圣的事业,要经得起时代、历史和人民的严格检验,就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给别人留话柄,也不给自己留遗憾。对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专业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对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客观公正的量价评审,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严格审查把关,通过省造价总站确定商品混凝土价格,要求按照基本建设规定完善相关合同协议,设置严格的付款门槛等等,就是希望把这种“三依三公”的理念充分体现到工作实践中去,落实到提高管理水平上来。

第二、实事求是。对口援建毕竟是在异地进行,环境不能与在湖南本土同日而语,因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不违反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做到特事特办,以切实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为第一要务。通过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到25%、对未经审计的附属工程付款45%、缓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推动混凝土供应商与施工企业紧密合作以保障材料供应;通过对混凝土供应商和理小路二标高压线施工实行委托付款以缓解参建单位的资金压力等,都是为了从实际出发,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

第三、开拓创新。对口援建是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学习借鉴,必须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创新观念,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这方面,我同样做了积极探索,尽力推动援建进程。比如,我建议理县县委、政府采取把湖南援建的饮水工程和农房重建资金划归理县城建投公司经营管理的方式而不是向工作队借款的方式来解决公司注册资金问题,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合规”;通过建立湘川两省结合、互相监督制约的投资评审机制,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放心”;通过推动理县各种灾后重建资金的有机整合与统筹使用,既化解理县资金短缺难题,又进一步拓展湖南援建理县的空间和领域,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满意”。

第四、加强学习。工作队员来自湖南二十多家省直单位,绝大多数同志包括我自己在内对基本建设的业务都比较陌生。要圆满完成援建任务,就必须结合各自负责的工作下苦功夫、下大力气学习充电,尽快把自己从“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在这方面,我一方面坚持笨鸟先飞,勤学不辍,学以致用,边学边用,另一方面也时常提醒全体队员注重加强学习锻炼,不断提高素养水平。整体来看,工作队员的学习风气在逐渐形成,整体战斗能力在稳步提高,圆满完成援建任务的工作基础也在不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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