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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但不会在原地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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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谈过一场不咸不淡的恋爱,没有哪个男人爱我像他。

我喜欢你,但不会在原地等你

01

在那个家长视早恋为洪水猛兽的时代,我轰轰烈烈的跌入了爱情。当然,轰轰烈烈是我自己定义的,实际上,我和靳宁远爱得沉默而不动声色,心里攒着一点儿小甜蜜,对视一眼,心上都能开出花来。

十八岁,高考结束的哨声一响起,我和靳宁远走街串巷。那时候,他有一辆很拉风的自行车,载着后座的我,年少不知愁滋味的扶着他的肩,小心翼翼的站在后座上,风扬起我的衣角,正值夏天收获的季节,打一溜烟瓜果中穿梭而过,仿佛空气里都弥漫着蜜糖香。

我和靳宁远的爱情该怎样形容呢?如同迟暮的伴侣一样,我们有一份简单的爱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同享受每天清晨的阳光,微风,雨露,黄昏。唯一不同的是:我们得偷偷摸摸的,每天我会假装趴在二楼的窗前写作业,在那个手机还不流行的时代,靳宁远每天都会在临近黄昏的时候用小石子敲打我的窗,也可能是天蒙蒙亮的时候悄声来楼底唤我,我便会借口找个由头,和他在那个小县城里满城撒野。

那时候的时光真是快乐啊,仿佛永远不会老,两颗生机勃勃的心就这样彼此贴近着,每一个太阳落山的傍晚,我们手拉手回家,在太阳的余晖中依依惜别,期待第二天崭新的开始。

可再美的时光都无法用千金来换,七月流火,八月未央,九月一切都尘埃落定,我和靳宁远分隔两地,我去北京,他在南方的小城安居一隅。

爸爸送我走的时候,我们都已经有了手机,通讯录的开头都是彼此的号码,用首字母A标记着,以彰显我们彼此在对方心中的重要性。

上火车的那刻,我看见靳宁远在隐蔽的角落冲我挥手,用手势打:我爱你。即使隔着人群,我也能感到喷薄在空气里蓬勃的爱意。

手机里安静的躺着他的短信:之暖,等我。

而那个2008年,我坐在线性代数的课堂上,为他一句等我,设想了无数种未来。他说,他会努力工作,在我大学毕业那年买一辆更拉风的小车,载着我去看天涯海角,在大东海边沐浴阳光,然后在碧海情深海洋世界里向我求婚。

他笃定的跟我讲,我一定会喜欢。

我就在他为我编织的美梦里,晃了神。

02

我毕业那年,他果真有了一辆车。

是一辆二手大众,能看出年代悠久,外观有点老旧,可车里面坐的是我最爱的靳宁远,那个有点儿单纯傻气的男生从车里出来的时候,惊艳了我一把,都说白衬衫能令少女心动,他摘墨镜的样子帅呆了。

我看着他邪气的冲我笑,然后载着青春无敌的我,从学校出发,他特别霸气的对我说:“走,爷带你逛京城!”

在北京呆了那么多年,和靳宁远一起来的感觉真奇妙,好像重新认识这座城一样,第一次起早去天安门看升国旗,被靳宁远举高,只为我说了一句想欣赏兵哥哥的风采,在前门大街吃了地道的老北京豆腐佬,穿越人群去后海,在酒吧里坐着玩摇摇乐,人潮拥挤里,他始终牵着我的手。

抵达他住的地方,已是四天后。靳宁远住在海南还算偏的地段,房子有年代的味道,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屋子里住的我最爱的靳宁远,我知道这,那便够了。

若要用什么来比拟我的心情,和靳宁远一起的日子,用书上的句子:像是少女初尝欢爱的滋味。每一天我都笑得肆无忌惮,那时候真好,好在年轻,不必为未来担忧,不必为生活发愁。

沐浴在晨光中醒来,有靳宁远在厨房里摆弄锅碗瓢盆的声音,我知道这个爱我的人,一直都在。

03

有时候人真的特别奇怪,明明分开的时候还巴巴的盼着能见对方,哪怕是一眼,可重聚之后,我却开始有深深的厌弃,讨厌看他笑得没出息的样子,讨厌他身上的一股子颓废劲儿,连一同逛街离我近一点,我都下意识的挪远一点。

等我回过头来,才惊觉,原来我对他的感觉,嫌弃大于爱。这一年,是2014年,我在职场已游刃有余,能守住自己的一方小天地。而靳宁远,这个在我看来有点穷酸劲的家伙,依旧是个电梯维修师,每天背着破旧的帆布包,往返于各大商场。

是什么时候把这种嫌弃明朗化的呢?大概是那天逛街,看见同事琳达,我脑海中的第一想法不是向前打招呼,而是下意识的想逃,可是已经来不及,琳达笑容满面的冲我喊,眼神却不停的向靳宁远看。我支支吾吾了半天,以一句:“我朋友”结束了她的眼神探索,要知道,琳达在我公司以八卦女王著称,要是被她揪住了,周一刚上班肯定连靳宁远的家底不依不饶的给扒出来。

可靳宁远的情况,说实话,有点难以启齿。

而在我身边的靳宁远,没有反驳也没有辩解,难过的垂下了头。

回去的路上,坐在靳宁远那辆承载我们希望的大众上,我们都没有说话。挤在拥堵的车流里,这辆车显得异常扎眼,而这个那么爱我的男孩儿,还挤出笑容对我说:“今天有点堵,可能我们会晚点到家。”

我看着他强颜欢笑的样子,却连道歉的话都说不出口。

当我意识到这点,陷入了无限的恐慌,我们的爱情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我试图给靳宁远报各种培训班,让他带有光芒,成为能让我心甘情愿的靳宁远。靳宁远没有拒绝,每天忙得像一辆没日没夜奔跑的小车。可即使这样,也不能挽救我们之间爱情的裂痕。

这个男孩是真的爱我。有天我下班早,看见趴在电脑前睡觉的他,手边还有一本英语单词书,电脑屏幕上的字我看得分明:计划两年后换一辆新车,载着我最爱的之暖去兜风;五年后有自己的房子,娶之暖当女主人;之暖想要的什么都买给她。

他的每一项目标都与我有关,我红了眼眶,这个从年少时就爱我的男人,现在看来,是这么沧桑。可即使这样,爱情于我们,颓势是大势所趋。

以前看电视,消磨掉一份爱情,漫天的争吵何无言的冷战都是。我们之间应该属于后者,双方都没错,可我们之间的爱情就这样一点一点的蒸发掉了。

04

靳宁远离开我的时候是没有预兆的,那时候我们每天见面,可心却像隔着一条银河。我学会了在职场玩暧昧,其实我不缺追求者,只是过了爱情一腔热血奋不顾身的年龄,没想这么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我是那天下班的时候发现靳宁远离开了我,房间里一切都整整齐齐,只不过什么都少了一半,桌子上有靳宁远留给我的便签:我一直跑啊跑,可你走得太远了,我追不上了已经。

我知道他为这段爱情做出的努力,也知道他白天工作辛苦还挑灯夜战背单词,知道他为了我好,可以把一切好的都留给我。拿到这张便签,想起他的好,像丢了玩具的小孩,痛痛快快的哭了出来。

没了靳宁远的日子,我颓丧了一段时间,在确定自己无法走出这段回忆的时候,我从拥有我们共同回忆的房子里搬了出来,也会时常想起那个叫做靳宁远的男人。

后来谈过一场不咸不淡的恋爱,没有哪个男人爱我像他。

05

2016年,听说北京后海的荷花开得盛,我休了年假去看,一个人去的,入夜的时候,再也没有一个人在人潮中牵起我的手说:别怕,有我在。

我在这一片灯火通明中,怅然若失。

不久后,听说靳宁远结婚,我能想象眉眼温和的靳宁远温柔牵起新娘的样子,能想象他牵着她的手幸福接受宾客祝福的样子。可是站在他身边的,再也不是我。

我中途离了席,没办法参与他今后的人生。我在后海的长椅上描着他的面部轮廓,终于低低的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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