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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慰可以适当降低性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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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为和性犯罪是屡见不鲜的事,说明性的驱动力是相当大的,即使有法律的严厉制裁也无法禁绝。实际上,如果大大放宽对手淫的种种禁忌,对解决这个屡禁不止的社会问题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当然不是根本性地解决问题)。

自慰可以适当降低性犯罪率

下面的相关资料,都比较明确地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网络文章《手淫是一种需要》(黄明山):“当男子进入青春期后,体内的性激素分泌增加,内外生殖器官发育不断完善,生精能力逐渐旺盛,性冲动和性要求也随之而萌发。然而,此时的男子往往与结婚年龄相距尚远,而性冲动和性欲望作为一种生理本能,是无法回避的,也是很难长期压抑的,有时手淫则成为一种最好的解决方式。通过它可以释放性冲动,缓解性紧张,使心理和生理得到满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可避免因性冲动而出现的性犯罪。”

网络文章《手淫无害论》(雷起昭):“很多医学家认为,手淫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比如在独处的枯寂之夜失眠难熬,它可以解除生理上的胀满感和性紧张,手淫后会很快入睡。手淫能防止凶杀犯罪或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网络(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上海市药学会)文章,《遇上强烈的性欲冲动怎么办?》:“个别人可能性欲过于强烈,无法克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不过万一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进行自慰(手淫)。自慰是不会传染艾滋病和性病的,而且偶而自慰对健康并无损害。在性欲强烈到无法克制时,宁可自慰也不可发生婚前或婚外性行为,更不能参与卖淫嫖娼。”

为什么手淫能够防止性的越轨行为呢?这是因为:性能量作为一种能量,不在此释放就在彼释放,不在这时候释放就在那时候释放,迟早总是要释放的。正如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金西报告——人类男性性行为》“编译者序”中所说:“从根本上来说,性是一种生物现象。性张力(或称性能量)无论如何是要释放的,这是一种生物活动。……不存在绝对没有任何性释放的人。”网络(三九健康网)文章《手淫究竟有没有危害?》(李嘉)对此又做出了进一步解释:“根据生物能学的观点,能量在不断积累后必须及时释放,如果总是压抑着不让释放,它就要乱施淫威。比如,一个内向的人在不断受到各种委屈或打击后,一直憋在心中,日久天长就会因抑郁寡欢而出毛病,有时还会出现严重的精神障碍。相反,你大可不必为那些火爆脾气的直筒子担忧,他们能把积累的能量及时地释放出来,决不会憋出什么心病。所以积累的能量要及时释放掉,就像大禹治水一样,宜宣泄而不宜堵塞。在一定程度上,性冲动不受大脑支配,是血液中雄激素含量不断增加的结果。青年时期的血睾酮分泌最旺盛,所以产生性欲也不足为怪。即使不手淫,在身体里逐渐产生的精液储满之后,也会以遗精的方式排出体外。所以,对大孩子出现的手淫不必大惊小怪。”因此,如果通过手淫一次次不断地释放掉体内积存的性能量,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肯定会大大减少再寻求其他释放途径的几率。

同样是署名李嘉的网络文章——《手淫利弊观》又进一步阐述了这个问题:“根据生物能学的观点,能量在不断积累后必须及时释放,如果总是压抑着不让释放,它就要乱施淫威,这就象大禹治水一样宜疏泄而不宜堵塞,除非在性冲动生成之前通过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把多余的能量尽量化解或升华掉,不然的话总要想办法来宣泄这种能量。在这种情形下手淫大概就是最方便、最简单、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了。它既不涉及异性或卷入感情的纠葛,也不会导致性攻击甚至性犯罪的发生,所以是一种合理的解除性紧张的方式,因而也解决了一部分因性问题引起的社会问题。”

中华网。健康频道以《自慰对身体究竟有没有害处?》为题的文章,引述了一个小伙子的亲身经历,不但说明手淫无害,而且具有防止男性寻花问柳的作用,有一定的说服力:“由健康的观点来说,自慰绝不像古代人所说的那样可怕。一位二十三岁男子,以亲身体验表示,在他的青春期,经常听见长辈谈及,男性精气充盛,其精液不可轻易损耗,否则到中年会有关节虚耗、腰酸背痛、易疲倦、情绪低落等毛病,甚至到老年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于是在他的青春期,因接受传统教育的礼教,在性这项问题上,只有绝对禁欲。有时自己性欲动起来,不但心浮气躁,而且焦虑、紧张、多疑,偶尔自慰一下,就背负很大罪恶感,并且疑神疑鬼自己是否得了肾亏的毛病,使自己的青春期在矛盾中过得很苦闷。随着社会风气开放,他接触到新的医学理论,了解自慰并不是那么可怕。刚开始根深蒂固的恐惧仍围绕着他,但医学观点的渐进,使他有勇气尝试自慰。他认为适度的自慰,可以免去男性寻花问柳的机会,也可避免染病的机率,而且还可扫除积压在内心的不悦和压力。他发现自慰后的他,有种神清气爽的愉快感,能以更充沛的活力面对工作和人际关系。”

当然,也有与此相反的观点,对此,网络文章《手淫释疑(三)》揭露说:“另一种谬误认为,手淫的过度刺激的后果是,为避免性感减退,刺激的频率就会增加,以致手淫者沉迷于性活动,就会去追求更富刺激的方式,导致强奸或其它性犯罪。”之所以说它是谬误,是因为它毫无根据地把偶然和个别的现象武断地说成是必然和普遍的规律。性犯罪的人可能有手淫行为(因为90%以上的人都手淫),但有手淫行为不一定就是性犯罪的人。

网络文章《自慰,请再宽容一些》,以第一人称手法说了一段既实际又深刻的话:“在十几岁的年龄里,发育正常的男孩子和女孩子都会感受到,自己的全身正涌动着强烈的性冲动。可是,由于社会规范的限制、个人身心发展的需要,我们在这个年龄里,如果通过与某个异性建立性关系来满足自己的性需要,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于是,自慰——这个最容易学习、不伤害别人、不感染性病、不犯法的个人行为就成了我们在青少年时代满足自己性需求时最普遍、最频繁使用的方式。”

人类的性行为有其社会性,必然受到社会的种种制约。这种受到制约的性行动方式,就形成了社会的道德、传统和风俗。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正确性行为愈发需要高度的精神成熟和人格成熟。但是,由于性成熟与人格成熟之间的不平衡,性欲望与社会规范之间的不协调,对每个成年人尤其是青少年来说,时刻都面临着抉择和考验,在这个风险极高的现实问题中,手淫完全可以起到缓冲和调和作用。因此,对于性欲特别强烈的人来说,宁可选择频繁地手淫,哪怕像手淫有害论说的那样有这危害有那危害,也比铤而走险去触犯法律强上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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