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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各安,请许爱一世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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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年前,有人在瓷器上题诗:“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字里行间,弥漫得都是道不尽的心酸,我们无从考证诗后隐藏的故事,但是却由此验证:有时,爱情与现实的鸿沟,从古到今都是如此的不可逾越。

天涯各安,请许爱一世孤寂

「一」

许多事,就是刹那间起的意。

比如,被人扫地出门;再比如,酒吧买醉时,萌生出了堕落报复的念头。蓝黛对趁她酒醉不怀好意的小流氓置若罔闻,反正,这个世间,本就是笑贫不笑娼的。

“你在干什么?快点放开她!”突如其来的断喝让蓝黛如梦初醒,睁开迷蒙的眼睛,才发现她正被拖往一条僻静的小路,现在是月初,没有月光映衬的柳树一个个披头散发,如鬼魅般恐怖,蓝黛浑身一激灵,从小她就是最怕黑的。

对面一尺开外模模糊糊地立着一个人影,他的手高高举起,似乎攥着一件什么东西,声音里面充满了焦急和浓浓的担忧,这种关切曾经是蓝黛最熟悉的,左手也许还残留着些许的余温,可此时,触目得却是把明晃晃的尖刀,它从左手的臂弯里穿出,直指让蓝黛忆起温暖的来源。

穷凶极恶,男人被逼急了顾忌的永远是自己。两个回合较量下来,小流氓夺路而逃,到嘴的美味也无暇顾及,前一刻钟,蓝黛可是他嘴里比生命还重要的宝贝。蓝黛终于看清,那个紧紧攥着的物件是块砖头,路旁隔天用砌花坛的原料,那砖头湿漉漉的,正一滴一滴往下滴着水滴。

“为什么救我?你是想来个英雄救美吗?”蓝黛扬起细细的眉尾,以一种轻佻不屑的口气。哼!难不成是指望本姑娘来个以身相许,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快走,你快走!那小子恐怕会搬救兵杀个回马枪。” 那个男人仿若没有听到问话,自顾自地抬起左手不断的挥舞催促着蓝黛离开。伴随这个简单的动作,语言未落他却苍然跪地,惊愕,蓝黛瞬间醒悟那水滴原来是血,他受伤了。

“唉!真不知道到底是我救了你,还是你救了我啊!”包扎完伤口的他望向蓝黛摇头苦笑。

于是,她知道了,这个男人叫尉迟,比她大22岁。

「二」

救赎。这个世界从没有救世主,你不能救赎任何人,亦如任何人也无法救赎你一样。

星期五一上班,秦鸿就悄悄地走过来,塞给蓝黛两千块钱。

“你干什么?”

秦鸿扭捏着:“你能不能快点把东西搬走,这是租房的钱。”

传闻说,老板的女儿看上他了,蓝黛有一肚子的话想问,张口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办公室恋情向来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蓝黛用情是真心,偷偷摸摸的恋爱总是那么的卑微。只是,真没想到结束是这样快!

蓝黛和秦虹是一起进公司的,她是秘书,他是助理,全都得围着老板转的小人物。这年头,秘书等同于小蜜,蓝黛在公司背地里没有少遭白眼,尽管她不是,她是凭着自己的辛苦劳动拿工资的。人常常容易陷入人云亦云的误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大概也由此而来,面对众多的指责,蓝黛不在乎,更不想费心去辩解什么,做自己的,问心无愧,何管别人怎么说。

只有秦鸿例外,每次流言蜚语来袭,他都挺身而出,牵着蓝黛的手急急离开。他想维护蓝黛,因为他了解蓝黛,可惜胆小力薄,可蓝黛不在乎,冰冷的世界手心能传递温暖对她来说就足矣!两个孤单的灵魂像两只抱团取暖的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恋爱了。恋爱了,当然不能让同事们知道,这是个古板风鼎盛的单位。

好想问声为什么?好想再爬到他的背上嬉笑着让他认错,各式各样的感受在心里百转千回,蓝黛有一堆话想说,可是理智清楚,一切都已多余,这里早已换了人间。

她只有口干舌燥地憋出几个字:“如果我不呢。”

“好了,别再纠缠了,这是在公司,我知道你不会,你是要丢感情还是丢工作,随便你。”他是那么冷,轻易就读懂了她的底气不足。

是的,蓝黛不会,只是他不知道,感情和工作她全丢。蓝黛下午没有去上班,她去了楼里,一步一步登上了顶层,进了那个小小的空间,这儿,是蓝黛选的,视野极佳,能俯瞰所有的悲欢离合。从高处下来,她给所有的旧毛衣,旧外套,旧包包,一股脑地全塞进了垃圾桶。原来,悲欢离合,从来她也是一份子。

蓝黛什么也没有拿,带走得只剩下愤愤的记忆,对于男人的。不能回家,妈妈看见这样会伤心,突然很好奇,如果爸爸看见了会是种什么表情?当他知道曾经对妈妈做过的伤害报应似的重现在心爱女儿的身上,这该是何种的快意恩仇啊!

那天晚上,漫无目的的闲逛到深夜时,蓝黛决定要花光这两千块,不去买衣服,不去住旅店,她要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朝有痛今朝了,然后,明天,黎明来临时,重获新生。只是,很可笑,在还没来得及救赎完自己的时候,醉酒的她被人救了。

「三」

躺在病床上的人让蓝黛很不安,尽管他是个老男人,但是,这个叫尉迟的老男人却如救世主一般救了一时迷醉的她。通常我们的人生中总是需要有几个贵人的,他们可能不时时陪伴,却永远是你在十字路口左右徘徊时出现的指路明灯,这种几率很小,碰见了真是幸运。

好在,蓝黛居然拥有这种幸运,清醒后的她后怕不已,如果没有尉迟,如果他不奋力相救,那么,结果会如何?要知道,劫财劫色然后害命的案例还是时有发生的。

从医院出来,蓝黛问他,“你为什么这么不要命地救我啊?你不怕吗?”

“你住哪儿?我送你。”尉迟再次对她的问题充耳不闻,紧锁因疼痛而深凝的眉,转过身对蓝黛轻声说到。然后没等到蓝黛回答,就大踏步地向前迈去,没办法,蓝黛只有亦步亦趋的紧跟着。

眼前的这个男人,伟岸,成熟,眉宇间有股莫名的正气,懵懵懂懂中,蓝黛觉得,他是此刻唯一值得相信的人了。更何况,他还因她受了伤。更奇的是他仿若知道蓝黛无处可去似的,硬是拒绝了医生住院要求,执拗地陪着她在这深夜里回家。

“喂,你等等,现在,我没有家回。”蓝黛打破了沉默。

他微笑,“我知道,现在,是带你回我的家。”

二百多平方米的复式楼里只有他孤单一人,冰箱橱柜里放的全是快餐食品,墙上挂着多张一个小不了蓝黛多少的女孩照片。他说,这是他女儿,跟他前妻在美国,说这话时,眼神里写满疼爱。蓝黛想,也许,她有点懂他了。

蓝黛决定重新开始。每日出门奔波于寻找新的工作,可尉迟让她不用这样急,现在经济萧条,工作不是这样好找,力劝她重温大学时的文字爱好,报读夜校继续吸取知识,为将来打下工作兴趣能集于一体的基础。忘了何时曾和他说过,蓝黛的梦想是成为自由自在的文字作家,而尉迟一直记得。

自此,她就在尉迟家住下来,邻居都以为她是他的远房侄女。而他则真的像宠女儿般宠着她,让她住女儿的房间,无论她有什么要求,他都会尽一切力量作家去满足。重要得是,几个月来,他对她都秋毫不犯,甚至,偶尔,当蓝黛穿的衣服略显性感时,他都会提醒她换一件。

「四」

蓝黛相信情感能量守恒原理,年轻的时候用掉很多爱,老了的时候就会爱不起来。她觉得尉迟一定是如此。可是,蓝黛不敢问,有些话,藏在心里久久就是无法出口。她可以在其他人面前表演风情,甚至在街上偶遇家庭妇男打扮的秦虹时,蓝黛还能和他谈笑风生,尽管笑得有些忸怩作态。但是,在尉迟面前她却不敢再有丝毫的放纵。是的,她怕这个男人,在他面前,蓝黛就像一朵不愿盛开的花朵一样,含羞待放。

有一阵子,蓝黛觉得自己失败极了,她甚至没有办法让他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意。他过生日了,一大早从他起床上班后,她就开始收拾屋子,还做了一大桌晚餐。尉迟回家了果然非常感动,低着头仿佛自言自语般说:“你真是个好女孩,能娶你的人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蓝黛问他,真的是福气吗?他不知道,这样的福气,她只愿意给他,哪怕是一厢情愿。

那晚,蓝黛故意喝了点酒,趁他去洗澡的瞬间,换上了最性感的睡衣斜靠在他的房门。尉迟的房间里有张硕大无比的黑色木床,占据了大半个房间。他洗澡出来,半靠在木床上准备看书时,眼光斜瞟到了在门边的蓝黛。

“干嘛?有事吗?”收回灼热的目光,他别过脸,一字一句地问。

蓝黛起身,走过去,勾住他的脖子:“嗯,是的,有事,知道吗?我爱上你了,你爱我吗?”这是她第一次如此大胆,借着酒劲。

“不爱!”他的声音微微颤抖。蓝黛相信,他是爱她的,一定。

“说爱我!不许撒谎!”鼓足了最后的一丝勇气,蓝黛抱紧了尉迟。

“我爱你!”理智终究是不能战胜感情的,此刻,他真情毕露……

「五」

这一觉睡了太长的时间,蓝黛梦见满室的香气,有人在向自己扔玫瑰花瓣,她挽着尉迟的手臂幸福前行。还有,那断断续续不绝于耳的好听音乐,可是,为什么不是婚礼进行曲呢?睁开眼,触目的是一大捧鲜红的玫瑰,还有尉迟,他坐在卧室阳台外的吊椅上,抱着一把吉他正在自弹自唱:虽然我们相识的日子还是短暂的,可是我已深深把你来爱了,你的天真和你的纯情已把我吸引了,你就是我梦中美丽的天使。

那是田一龙的一定要爱你,蓝黛最喜欢的一首歌。

可恶的家伙,竟然用这种方式给她叫醒,奇怪,这么久了竟然一直不知道他还会弹吉他,甚至还能将田一龙的这首一定要爱你清唱的如此动听和蔼,幸福的感觉瞬间轰然而至,蓝黛不禁有点眼泪汪汪了:“为什么你以前从来不唱给我听啊?”

“傻瓜,以前你是我侄女啊!现在你是我的爱人啊!”他笑着拥她入怀。

以前,从来都是她说,他听,这天,第一次,他说,她听。

尉迟的妻子是父母亲包办的,本来他一直是坚决反对的,因为他早已有相爱两年的大学女友。然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意外让尉迟猝不及防,女友走了,他心如死灰,行将就木地接受了这场无爱的婚姻。已经失去了挚爱的女友,他不能再失去至爱的父母,可婚姻终究是现实的,两个互不相爱的人走到一起是多么的荒唐,妻子在女儿七岁时爱上了一个美籍华人,从此带着女儿远走他方,剩下了他孤独一人。本以为此生再无爱,没想到,他还会碰上蓝黛,一个眼眸会闪光的女孩,即使冷漠着也是那样灼人心坎,这也就是他不顾性命相救蓝黛的原因。

“哈哈,原来你比我先爱!”蓝黛调皮的揶揄着尉迟,尉迟温柔一笑,将她搂得更紧了。

「六」

爱有多重?有多少爱能是纯纯粹粹不含杂质的简单爱,蓝黛幻想着结婚做新娘的那刻,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这种幸福的渺茫性,世人大多是循规蹈矩的,他们这种忘年恋大概在普通人的眼里就是“惊世骇俗”吧!

尉迟终于答应去见蓝黛的父母,事实证明尉迟先前的顾虑是正确的,妈妈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才比自己小两岁的男人勃然大怒,转而哭天抹地:“蓝黛啊!你晕了头吗?什么人不好找,你偏偏要个小老头,别看他现在还年轻,再过十年呢,他可就是个快六十的人了呀!蓝黛啊!你还要不要脸,你不要我还要呢,让他叫我妈,我还不如一头撞死呢!”爸爸则一言不发脸色铁青,尉迟知道已经没戏,两个同龄成熟男人之间是毋须用言语说明的,他们只需要一个眼神即可。

蓝黛终而妥协了,尉迟告诉她,爱情其实是无所谓成功与失败的,它只分为了两个境界:一是得到了,然后柴米油盐;二是失去了,然后时常想起。于他,蓝黛一直都在。

三个月后,尉迟去了美国,女儿打电话来,前妻他们出了车祸,继父当场死亡,妈妈昏迷不醒。

三年过后。

某一天,在一个顶层的大大落地窗前,阳光融融中探出一个女子,外面,是楼层林立,人来车往,悲欢离合。

徐风吹进,茶几上的书籍缓缓翻开,扉页:如若那爱,于你,我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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