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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闪婚族:迫不及待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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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变了,观念变了,现如今似乎流行这族那族的,月光族、拼车族、御宅族、啃老族、腐女族、丁克族......,诸如此类一大堆,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族”当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也许80后、90后出生的人习惯按族来归分。

80后闪婚族:迫不及待为哪般

闪婚族当然不是什么新名词,在这个追求效率的时代,就连恋爱婚姻的程序也可以变得更简单更快捷。闪婚一族说,3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8分钟足以谈一场恋爱,13小时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近年来闪婚族的队伍似乎越来越壮大,根据网上调查,超过6成的网友都表示身边有认识6个月以内就结婚的闪婚族;有律师也称经手的离婚案件至少4成都是闪婚的夫妻;有征婚网站统计显示,通过网络走向婚姻的会员,超过三分之一都属于几个月之内的闪婚。闪婚确实就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个中利弊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那么什么是“闪婚”呢?“闪婚”,顾名思义是指认识不久便闪电般结婚。这些闪婚族从双方互相认识到结婚的时间都在半年以内,不少人甚至仅仅认识1个月左右就开始考虑结婚。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男女双方从相识到相爱相恋到走进婚姻的殿堂,少则也有一年之余,多则甚至十来年,因为从陌生到相识到了解以至相爱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对一个人的真正的了解当然也不是几天几周几月就能办到的,爱可以一见钟情,婚姻再怎么也难于做到,毕竟婚姻不是儿戏。但为什么80后、90后闪婚者越来越多?闪婚族为何如此迫不及待要闪电结婚?

原因一:80后出生的人,今年最多也才28岁,按照现代的观念,30岁以前结婚都不算晚,所以心理上应该不存在因为怕年纪大了娶不到老婆或嫁不出去的担忧,但不能完全排除极少数人特别是80年代初出生的人存在心理上因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而焦急的可能,特别是某些来自传统家庭或农村的人,25岁之后就觉得自已年纪较大,再过几年就三十而立了,再不结婚就青春已逝,所以急于想抓住青春的尾巴,在这种急于找对象解决终身大事的心理支配下很可能草草了事而闪电结婚。

原因二:个人观念与性格特质则是80后闪婚流行的主要原因。对于70以前的人,观念上仍是比较传统,大多数甚至都是靠媒人或熟人牵线才认识,然后是马拉松式的恋爱,对于结婚一事是万分的慎重,认为婚姻是一辈子最重要的事,爱情上有“一见钟情”,但一涉及婚姻就会慎之又慎,所以即使存在一见钟情也很难在婚姻问题上做到快速进入。而80后观念上则相对较新潮,做事不喜欢婆婆妈妈,他们是伴着电视电脑长大的一族,能接受一切可能的新事物,在他们的观念里,能否结婚,其实第一面就能判断了,不管这种判断有多么的轻率甚至是错误的,但由于他们观念里可以接受,一见钟情也就见怪不怪,闪婚也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据网上针对闪婚的一项调查显示,62%的网友认为男女双方的第一次见面对双方最终能否结婚有决定性意义,仅有不到2成的网友表示不相信“一见钟情。”

原因三: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抱着功利目的而闪婚的,而并不管是否有爱情,一切从实用出发,只要能达成个人目的,比如升官、发财等等,于是就不会考虑两人是否适合结婚,这实际上是一种赤裸裸的物质交换式婚姻。另有极少数闪婚是因为游乐人生,抱着玩世不恭的态度,不是心急的问题,不是观念或性格特在质的问题,也不是功利的目的,而是人生观出现了问题。

原因四:闪婚的增加除了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在推波助澜。据一名从事离婚诉讼的资深律师称,这几年经手的离婚案件中,在闪婚之后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特别是2001年后,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闪婚的人多了,离婚也多了。律师分析,2001年我国对婚姻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以前规定青年结婚之前必须要开具单位证明,离婚的时候同样需要单位证明,而新婚姻法实施之后,单位证明在结婚和离婚的时候都不需要了,程序的简化客观上有助于闪婚的实行,结婚变得容易了,婚姻似乎不再是限定人身的囚牢,离婚也没以前那么复杂或伤筋动骨。

闪婚族队伍越来越壮大,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应如何看待?首先作为非当事人的父母亲戚朋友或公众对闪婚应有宽容之心,不要一味地指责或批评;其次作为经历闪婚的当事人,要理智地看待闪婚可能带来的弊端,闪婚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对婚姻不负责任,恋爱时间短可以在婚姻内多加强沟通,学会互相发掘对方的优点,不要闪电结婚又闪电离婚。另外对那些打算闪婚的人,一定要慎重看待闪婚,万不可跟风拿自已的婚姻大事当儿戏,虽然离婚较之以前容易了更人性化了,但无论如何闪婚也是结婚,特别是对女孩子离婚之后的再怎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贬值,对今后的生活不可避免会有冲击,所以当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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