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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张信哲的歌,看她唠唠叨叨在怀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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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白的开始,要怎么开口;剧情的最后,要如何再见?

听张信哲的歌,看她唠唠叨叨在怀旧

有很多人,只是在遇见的第一眼,巨大的磁场已经将他们的命运牢牢牵引。如同贝拉与爱德华。当然,这不仅仅限于爱情,朋友之间也一样。我深信人与人的交往,是磁场与磁场的较量。如果你的磁场足够大,你的信念比对方强,那么你就会吸引对方,让他跟随你的脚步,反之则是你去模仿他。这正如文字。同理,也有很多人,在第一分钟就注定了无缘,你会无可奈何地发现自己厌恶他,莫名的。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柏邦妮,这样率真的女子,我是喜欢的。陌上花开,这样优雅温婉的女子,我也是喜欢的。她们是不同的两个人,她们有不同的个性。但是,没关系。这不妨碍我的欣赏。率真的女子总能让我注目。

语言在很多时候很苍白,表达出来的东西往往与实质相差甚远。很久以来我习惯了沉默,习惯用文字表述自己。曾有人说我的眼睛会说话,他不知道那只是因为我的脸无法表达我的感情。这个夏天的最初是燥热,燥热难当的酷暑,让人几乎没有耐心。我喝水,一瓶又一瓶。在夜晚一个人回家,抬头看着苍穹中几点繁星,喃喃自语。在一场举世瞩目的日全食后,气温骤然下降,连绵不断的阴雨天,让空气变得湿润温柔。一向是讨厌下雨的,只是这样断断续续的雨,却让人欢喜。夜里沐浴后,看一部电影,然后赤裸着自己沉沉睡去。不用文字表达任何,总会有这样一段时期,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只是不停地找各种事情将时间塞满。在达到某一个高度后,会自然而然地,想要沉淀。

张信哲的歌给人一种安定的力量。听着音响里静静流淌出他的《从开始到现在》,便会想起几年前的我。那时我几岁?18岁,抑或19岁。那个夏天,我失去了第一个喜欢的男子,他笑起来有两道明亮的眼睛,还有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但我疯狂的爱让他退缩了。那时是不懂的,只是在哀求又哀求无果后,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又哭。录音机里放出的张信哲的歌,一首又一首,从黑夜到黎明。一台小小的风扇在床头边24小时不停地吹,我躺在竹垫上听着音乐,和着眼泪,将我们的相遇到相爱回味了一遍又一遍。哦,18岁的夏天。多么令人怀念。今天又听张信哲,只有痛苦后的平静,有些怅然,有些伤感。原来,能痛是好的,因为能爱。

为了消磨时间,一部又一部地看电影。十年前的、现在的。国内的、国外的。爱情的、恐怖的。铅华洗尽,我逐渐磨炼了无欲无求的品性,自然也无惧无泪。还记得21岁时看《我的名字叫金三顺》,在很多人面前为微小的细节感动到流泪的尴尬场面。时至今日,我再难感动。是生活造就了我的麻木,还是文字赋予了我苍白的灵魂?哦,也许,我该再去阅读一遍《夜访吸血鬼》。

对了,花开还说,她很羡慕柏邦妮喜欢谁就可以梦见谁的本领。我告诉她其实那不稀罕,我也会。比如说,少女时代,你有没有暗恋过男生?如果有,那你肯定也会在梦中见到他,对吧。就那么简单,如果我被某部电影中的男主角迷住,我会在沐浴后睡觉前片刻的黑暗里,静静幻想男主角出现,而我该怎样与他相遇,发生点什么,甚至……激情。没错,呵呵,这就是花痴女的本领。也许这就是艺术的魅力,电影和书籍能让女人在任何年龄都觉得在恋爱。而某人说,他做梦可以预知未来。扯淡,预知未来可比不上一场恋爱来得激烈与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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