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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仰望,便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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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雨水做的,簌簌地坠入凡尘,上演一幕幕或是或非的爱恨情仇。那些弹指一挥的青葱岁月,只是地球遗弃在宇宙中的一粒尘埃。我们是如此渺小,幸福却是如此简单。

人若仰望,便是幸福

——题记

晨喜欢用手滑过我发丝的同时顺着发际轻柔我的左耳垂,并轻声问我,暖暖,为什么只有一个耳洞。我顺势依着他的肩,浅浅一笑,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一)

那夜我记得,雪下了好久好久,久到会让我忘记冬去春来。

我叫暖暖,一个注定孤独的女孩,除了我的那把紫色木制吉他,别人大概已经忘了我的存在。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外一个城市,终点在哪里,我摇了摇头,拍去了积累在身上的厚厚一层雪。寒风刺骨般地从脸上削过,我竟渐入梦境。

我梦见一个打着天蓝色雨伞的高大男子从我面前走过,巡视了一眼我的紫色吉他。他把伞递给我,自己抱起了吉他低低地浅唱起来。他的声音极好听,仿佛一块巨大的吸铁石,把我的心牢牢地吸在美妙的歌声中。他拉起我的手,把我带离了这片排浪的雪海之中。

(二)

那年冬天,夜里,很冷,路上极少行人。朋友托我办事,经过弄堂口处,看到了那个坐在台阶上冻得瑟瑟发抖的女孩。雪仍在肆意渲染大自然赋予它的美好,透过弄堂斜射来的灯光,我看到了挂在她长卷睫毛端的冰晶。一种怜惜之情油然而起。那晚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我带她回家,并且做了好多东西给她吃。她像一只饿极了的小猫,吃相嚣张而可爱。只是,至始至终,她没有说一句话。

(三)

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去了那个男人家中,吃了好多东西,包括那天上午在超市觊觎已久的。这是一场奢华而真实的梦,如果是梦,真想永远都不要醒来。睁开眼睛,别样的床单,别样的欧式窗户,包括他递给我的纯白的牛奶。

他说,我叫晨,如果没有家,那就住这里吧!

我没有言语,现在坏人太多了,抓起衣服就往外走,可是却找不到出口,尴尬地僵持在原地。

他对着我的眼睛,如果你以为我是坏人,那我就送你离开,我不会干涉你的来去自由。

看着他那双闪亮的眼睛,里面装满了诚实。这一刻,我决定留在这里,为了他诚实的眼睛,更为了他那句承诺。

(四)

小饿猫变成了小刺猬,眼睛里充满了对我的防范。我打电话给秘书,让秘书给她安排上好的学校。她有着什么样的过去,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只想给她温暖,让她幸福。一个陌路,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愫?但她始终没有开口说话,依旧喜欢独抱着那把已经快要掉色的紫色吉他弹唱,然后落寞的眼神伸向远方。我不相信她口不能言,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五)

大概已经忘了在学校的学生生活,转眼,我该上高中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对我很好,甚至让我上了市里最好的中学。

有好几次,我想开口,话却生生被憋到肚子里,才发现,真的太久没有说话了。

在我之前,他是一个人住,同样是孤独的人。他有个习惯,喜欢夜里喝大量的咖啡,然后用工作来麻痹自己。

端着一杯茶,正准备敲门,可是我犹豫了。房里又传来敲击键盘的声音,我把茶杯放到门边,转身回房。

(六)

冬去春来,我辞去了一切琐事,带着她出去踏春。

那天,她穿着一跳红色长裙,在绿草地依衬下,宛然天界坠入凡尘的天使。天空下雨了,我拉她躲进小草屋,她挣脱了我。

那天雨不大,她闭着眼睛,伸出舌头,红色的身影在雨中转着圈。 “妈妈说,每个人,都是雨水做的,簌簌地坠入凡尘,只是有的雨会因为太阳的蒸发会被收回,妈妈爸爸就是这样的。”她微笑地眨了眨眼睛,眼眶却泛红了。雨水充斥了她发梢,稚嫩的脸。

没有意料中的,她开口说话了。我抑制不住狂喜,把她狠狠地搂在怀里。这一刻,我要把她深深揉进记忆里,也是这一刻,我知道了,她有个温暖的名字:暖暖。

(七)

我接纳了他,从冲出草屋的那一刻。从来没有想到会找到依靠,因为,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本想会孤单地离开世界。如果,不会出现那个女人,我甚至相信,幸福是件轻易得到的东西。

放学,用钥匙打开大门,门口多出了一双女式皮鞋和行李箱。客厅里坐着一个气质优雅的女人,女人注意到了我,冲我扫视了一遍,朝我走来。

“你就是晨领养的女孩?呵呵,真是没想到啊,原来已经这么大了,一个大男人家里住个半大孩子,你是不是想登门篡位啊?告诉你,我是晨的未婚妻,刚从国外回来。还有,你的破吉他我给你扔了!”

仿佛听到了心中那种东西破碎的声音,蚂蚁密密麻麻地侵蚀大脑里的那一点点理智。望着垃圾桶处那把残缺的紫色吉他,颤抖着手把它拾起,跌跌撞撞地冲出大门。

绕了一大圈,我又徘徊城市的各个街口。不是自己的,始终不是,或许,我就是晨所不齿的那段笑话。只是一切,早就归于宁静,只剩荒芜的草,和抚过草上的那一点点风声。

(八)

婷终于从国外回来了,本想跟她早点摊牌,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于她,我们之间,都没有真正的爱情。家族的关系,她成了我的未婚妻。

看到散落在门口的书包,我明白了一切,疯了似的跑到外面。暖暖,你在哪里,为什么一直找不到。

寻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大大小小角落,我绝望了。

(九)

两年过去了,其实,我一直就在有晨的这座城市。又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音乐仍是生活的全部,依旧会坐在弄堂口卖唱,这是生活的全部来源。

我去打了一个耳洞,只打了一个,在左耳。为了祭奠那场未出口便被扼杀的朦胧爱情。

(十)

晚上去弄堂口闲转已经成了我不可改变的习惯。两年了,她始终没有回来。

那天白天,我又去了弄堂口,望着她曾经坐过的地方,那把吉他,和那个簌簌发抖的女孩……

回头,另一个弄堂口,围满了人群,有个抱着紫色吉他的女孩,在低头轻轻浅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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