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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幕,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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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又一次的降临了,繁华的街道上又一次喧闹起来,我照旧散步在夜市中。

那一幕,触目惊心

“你给不给?”在那密集的人群中转来了这样一句话,“不给钱就休想走!”爱看热闹的我听见后便疾步而去。”

只见一个穿着高档的运动服的男子拉着一个穿着粗布制成的衣服的男子的怀中的7岁左右的小男孩。旁边还有两名女子在争吵着。

原来,因为小男孩的调皮,在奔跑中撞坏了穿着休闲装的女士那价值450元钱的眼镜。

“也就是450元钱,难道你连这都不想给?”那名女士训斥道,“你家孩子撞坏了我的眼镜,赔钱是天经地义的,你休想赖掉!”

那对夫妻嘴里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希望可以得到他们的原谅,可这根本就无济于事。

450元,对于我们这种经济负担不重的家庭来说,或许只是一个小数目;可对于一个生活寒酸的家庭来说,却是一个天文数字。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可就是没有人敢出面化解,生怕惹祸上身。

“走,走,走,在这水泄不通的街道上撞到了人,撞坏了什么东西是不可避免的事。你这怎么能要钱呢?!你的良心是不是被狗给吃了!”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彪汉从人群中走出来,一边说,一边把孩子和孩子的父母往人群外推。

而刚才还很神气的那一男一女见他们有帮手便开溜了。

此时,我心想:现代的这种社会,都是“人吃人”,很少有人见义勇为。我下定决心,长大后要当一名见义勇为的人,决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我要彻底改善这“人吃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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