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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头发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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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短发,带黑框眼镜,偏瘦。

他头发很乱

他穿棉布的格子衬衣,一年四季都在穿。爱到极致。

他喜欢吃巧克力,只是香浓黑巧克力。不要榛子,不要奶油。

他的鞋子清一色都是白色。看看他的鞋柜,无论球鞋滑板鞋还是帆布鞋。他平时常穿鞋架最左边放的那双白色帆布鞋,有暗红的边线,鞋带编系的很有层次。偶尔干净偶尔上面沾着泥污,他只要有空就刷刷那双鞋,然后裹上三层卫生纸放在阳台上晒干。并且在晒干后能闻到清新的洗衣粉味道。

他不喜欢穿袜子,尽管他的袜子有各种颜色的。那些袜子都很短,以致当他穿了袜子时候你也发不现。而平时他将那些袜子塞到衣柜的角落,长时间不曾翻出来。

他喝可乐,并且喜欢在任何时间喝一瓶冰镇的可乐。

他喜欢收集各种面巾纸的袋子,钱夹式的或者迷你型的。他已经用过无数种香味的面巾纸,却仍还没找到自己十分钟爱的那款。他不用香水,却很迷恋面巾纸散发出的香味。

他这么大了还在吃钙片,好像习惯当做糖来吃。

他穿牛仔裤,衣柜里就整齐的叠放着五六条。可他喜欢长时间只穿其中一条,并且这段时间内与一条米黄色很宽松的帆布裤子交替着穿。他不喜欢经常洗这些牛仔裤,觉得常洗会让它们消失最初的牛仔布的质感。他曾经穿烂过几条,至于原因不明。

他只抽红双喜,只是喜欢红双喜特有的味道。要说还有原因就是觉得它的包装很好看。

他喜欢他的黑莓8900。看书或者上网都习惯把它放在左手边上。

他喜欢吃橘子。

他喜欢陈奕迅,他说他要在有生之年到现场看他的演唱会。

他是个顽固的人。曾经为了超越班里那个总考第一的,连续两个礼拜熬夜奋笔,最终于考试成功超越。曾经为了第一个买到某人专辑的预售,发狠赶早去排队,于是成为那座城市第一个买到预售的。看着预售单上001的号码,他很满足。曾经为了暗恋一个女孩,他坚持了七年。

他嗜睡,却又认为睡觉很浪费时间。

他喜欢猫,一直很想养一只。每天陪在他身边看着他上网看电视吃蛋糕上厕所。

他喜欢毛绒玩具,然后买很多,并且整齐的摆在床上。

他喜欢喝咖啡。心情好就会加很多糖,心烦就不加糖直到苦到心里。他幻想有天早晨起来为自己心爱的人煮咖啡烤面包煎鸡蛋,然后看着爱人吃早饭,会认为他们是幸福的。

他喜欢过很多女孩,毫不掩饰。大都出于一面的好感。那些女孩或者擦肩而过,或者只会在某个固定地点才会出现。有的已经记不清相貌,有的却是深入骨髓。她开朗明媚,笑容无邪。短发素颜,干净。穿浅色牛仔裤,红色或者白色帆布鞋。声音好听,唱歌会叫人感动。带粉红色卡通手表。没有耳洞不戴项链。眼睛明亮,牙齿洁白整齐。偶尔把刘海扎在头顶。步伐轻盈优雅,白色耳机线从书包引出然后被头发遮住,会哼唱踏着节奏。与人交谈自然亲切,感觉如旧识。喜欢吃辣。不穿裙子不穿高跟鞋。

他爱她,无以复加。

他有一帮死党,从小陪伴到大。直到各自走出去上学奔往前程,他才真正感受到友情有多珍贵。他忘不了那次火车晚点,接他的朋友在火车站等了五个小时。他忘不了在他情绪低落的那段时间,有朋友陪着唱几个通宵的歌。他忘不了他们吃烧烤喝啤酒侃大山。这时候他说他想那些朋友们了。他说他永远爱你们,从不言谢。

他想喝酒,他想喝醉,却从来都是最清醒的一个。看着周围是是非非纠纠缠缠,还有自己肩上的重担扛不动了。想放下却不能,所以他想一醉方休,在忘掉痛苦的那时宿醉该是幸福的。

他想独自去旅行,背上背包,去向往已久的地方。那里或许没有他喜欢的人,也或许没有他熟悉的公交车,可却能让他放松心情看这美好世界。他是热爱生活的,透过云层照射下来的每束光线都能让他欣喜,就像他喜欢咬下巧克力的第一口。他想去西藏,看布达拉,摇转那些转经筒,翻阅那一篇篇的美丽地域的历史。他想去丽江古城,走一走石板路,坐乌篷船穿越古城。买一把油纸伞,送给一位漂亮姑娘。

他喜欢摄影。希望用照片留住所有令他欢喜的画面。

他常常想了好多话要一气倒出,到时候却一句也说不出,欲言又止看着天花板发呆。

他有时觉得爱她还不够深,没有爱到忘记自己的程度。

他看电视喜欢吃饼干。

他深爱他的父亲母亲,却从未告诉他们。

他画漫画。会写书法。

他想修建一座城堡,可他却没有考上建筑系。

他。从容度日,接受沉寂。

他不美不丑不好不坏,可却只有一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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