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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80后关于租房和买房的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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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82年生人,独生子,未婚,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工资每月拿到手的有2600元人民币,单位有帮我们买社保和医保,但是没有住房公积金,因为我们是合同工,如果是职工的话就有住房公积金。我们是合同工,所以没有这个平等的待遇。年终的话奖金大概有5000左右,过节还有几百元的过节费。好了,这就是我打工的全部了。

一个80后关于租房和买房的真实记录

因为这里是广州的郊区,在市区的话现在楼价已经是上万了,我们这里因为迟些要通地铁和轻铁,所以房价又节节攀升。不说那些抄得离谱的,那些让我们这些打工的望而兴叹。现在平均楼价已经到6000一平米的价位了,而且是毛坯房。按这样的楼价,我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买一平米。在通货膨涨下,每月的积蓄就几乎是月光族了。打工的三年多里,不断自己掏钱去参加学习,所以现在银行里的储蓄就没有超过4为数,现在想想挺心凉的。每一分都是自己的血汗钱啊!

因为大学毕业后想着怎么样也要出来拼搏,不要留在那个小地方。在陌生的城市里我和广大的人民群众一样选择了租房。我租的是单房,每个月的房租加上水电平均需要500大元,如果是热天开空调的话那就要700左右了。我还算是好一些了,因为是独生子,爸爸妈妈在县城里的单位退休了,他们每个月可以拿到少得可怜的退休金。暂时来说家里的负担现在还没有。如果是农村的孩子,每个月除了自己的生活费用、房租,还要付生活费回去给家里,剩下的就寥寥无几了。如果遇上了心爱的姑娘,买瓶饮料也需要钱吧,这真的不敢想象。

现在按我的情况,要买房的话根本不可能,因为我没有钱。第一家里没有那么多的储蓄来交首期,第二我那4位数的的银行存款连买一个厕所的资格都没有,更加别说那“蜗牛的家”了。

其实租房在国外是很正常的事情,租个几十年的租客比比皆是,但是在中国就不一样了。一个人生活还可以,如果要结婚的话那就糟糕了,对方家庭得知你没有房子的话那就要掂量掂量我们的女儿要不要嫁给你了。在这上面我总觉得男女很不平等,凭什么女性就要谈这么多的条件,似乎是嫁过来就吃大亏了一样,非要个保障性的物质财产来“保障爱情”,这爱情让我觉得不保障。

近段时间佛山的市委书记说他看了周立波的《我为财狂》后深受启发,很支持周某的“40岁之前租房,40岁以后才买房”的理念。其实对于我这种没钱买房的草根来说,买房根本就没有想过,更没有长远的计划要那个年龄段要买房。不过,我想租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好的一种选择。

中国的房产概念和欧洲发达国家的房产概念是不一样的,欧美国家的国民买下房子后房子以及房子下面的土地都是属于个人。中国就不一样,我们买的房子只是土地上面那个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土地所有者是国家,不是个人。这就有本质上的差别了。

租房就不一样了,起码在成本上就省下了不少。对于打工一族的人来说是不错的一种选择,住得不舒服咋就换一个地方,有钱的话就换好一点的地方,这是一种自由。如果买房的话不是一次性付清房款,而是做房奴的话那滋味真是不知道怎么说。工作一有什么变动就糟糕了,而且又不敢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韩寒说过:“房子让房奴们失去了理想”。你想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啊,一个丧失理想的人和一个行尸走肉的人有什么区别。人生的意义不是单一到只是一套房子,一辆车这么简单,我们有许多的路可以走。房子和车子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个点缀,不是目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钱买房的话就租房吧,别硬撑着去做房奴,这个代价太大了,不值得!但是希望国家或者有关部门也规范一下出租房的管理,好好整顿一下这个混乱的市场,让我们这些草根们能够安下心来工作,这也是为国家贡献的一方面。下面转载一篇马未都先生写的关于租房的日志:

尽管“吃穿住行”住排行第三,但对于大部分国民来说,住的问题实为第一。改革开放30年以来,“吃穿”两项国计民生问题应该说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行”只是快慢,每年春运头痛一回,过了春节就好,但“住”至今未能很好解决,百姓与政府都头疼。

报载,广东省“两会”上有代表提出40岁以前租房、40岁以后买房的建议,立刻遭到网民攻击,典型的愤怒是“请领导们带个头”等等,而许多委员则马上附议支持,认为建议可行。社会各阶层的反应都特真实,体现了各自的角度和立场。作为无房者,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想法质朴而合理,作为政府及政府的代言者,想分出层次依次解决问题算是权益之计。可为什么一谈到此问题就冲突了呢?

关键在算帐。中国人和美国人及欧洲人的算术不会有差异,在租与买之间知道何种方式合算。按专家计算,我们在租买之间的比例已高达1:500,远远高于世界1:300的警戒线,简单地表述就是买比租不合算,可中国人还是要买,不想租,原因何在?

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财产文化观,鸦片战争一百五十年来的积贫积弱,让中国人一刻不停寻求安全感,显而易见,租没买安全,买的再贵也安全一生,以生活本质而论,安全比昂贵更重要。

西方社会大都在租房问题上对出租方给予严格限制,法律明显倾斜于承租方,一旦租赁合约签订,无论社会行情发生多大变化,出租方无权提价,无权逐客,即便售房也必须带着房客。这一法律,给了租客极大的心理安全感。所以在西方,租客一租几十年的例子比比皆是,因为租与买之间的矛盾并没象我们这么激烈。不知政府的决策们考虑过这一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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