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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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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11篇

呐喊读后感11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呐喊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呐喊读后感1

我已经很久没哭了,应该差不多快半年了。

不哭,总觉得有点不踏实(特别是像我这种爱哭的人),它也许让你太过于理性,似乎把所有的事情都看得一清二楚,而缺少了那份属于自己的感性认识,不恰当的比喻一下,有点像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下午,我看了《呐喊》,从《狂人日记》到《社戏》,看是说看完了,可觉的没有老师的讲解,心里总是空空的,只把它当作一片普通的小说在进行阅读。

晚上,我一个人看了《十月围城》,也许有了下午的铺垫,晚上不知怎的,竟然哭了。

可能文字不如影像来的那么深入人心,但在看电影的时候脑海里竟全是鲁迅笔下的那一群群看客,鲁镇的点点滴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革命,是十月围城的背景,在革命的道路上,一位位战士牺牲的场景历历在目,他们有的怀揣梦想,和孙中山先生“医治”中国人腐朽的心灵;有的虽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国家大事,但为了报答恩情,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革命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作用和鲁迅是相同的。他们呐喊,希望腐朽的中国人站起来说不;他们牺牲,为了新中国更美好的明天。一切的一切,文人和武士都是为了两个字——国家。

“吃人”是狂人日记中的一个关键词。主人公认定这个世界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勇敢发出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下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心声。十月围城中的李少白就像是其中的主人公。他教书,教给学生先进的西方思想,创立《中国日报》,带领学生上街发报纸,搞游行,告诉人们封建的君主专制需要改革,中国人民需要一个新的中国。

然而,麻痹的中国人没有觉悟,吃人的社会在继续蔓延。在这样的社会中,滋生出一种叫做看客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可怕,不但数目庞大,而且人数增长极快。他们不动手杀人,用的只是一双眼睛和一张嘴。

在观看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时,中国洋留学生在笑,他们是一群看客;在看到八大义士在奋力脱险时,他们围成一个圈,指手画脚,似乎这不是一场拯救中国的行动,而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功夫表演。

《药》是最能揭露这群看客真面目的一篇文章,华老栓用被统治阶级杀害的革命人夏瑜的鲜血蘸成八血馒头治病。一个革命者为群众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人们当作治病的良药,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意识到了长期的封建统治对人们的伤害有多大,他们渐渐变得麻木而愚昧。

“今天,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作革命。”八大义士至今还让我震撼。如今的我们虽已不在生活在封建专制的制度下,但再读鲁迅的《呐喊》,你会感受到一种精神叫——爱国。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它所包含的内容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的东西。“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字,家庭成员间,情侣间……但却很少提到我与国家之间。我认为我们现在中学生的爱国绝不是停留在表层面上,而是真正的参与者,虽不至于为国家献出你那条“龙子”命,但也要你在异国他乡时刻关注着祖国,在祖国有困难时尽你的所能伸出手去援助,这就是我眼中的爱国,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来,需要用心。

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呐喊》这本书也许就是去了它存在的价值了。

呐喊读后感2

余华,一位蜚声国际的小说家,一位写实中国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满溢智慧的宝石,《活着》是一部中国杯具史。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惨的,大半辈子多灾多难,经历身边亲人逐一离世。但从福贵的角度,他并没有认为自我的生活是痛苦的,这点从福贵在诉说自我的故事时能够看出,平淡而又质朴的讲述,犹如看破红尘的老僧。当看完这部小说时,我想到“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又总觉得还不够,福贵身上不只有这些,但是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敬佩福贵,佩服他的勇气,活着的勇气。

福贵是幸福的,有一向疼爱自我的父母,有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有一向孝顺自我的儿女,平淡是福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福贵在我们眼中又是悲惨的,身边人相继离自我而去,他默默忍受生活带给他的苦难,不曾向苦难屈服,所以我佩服福贵,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有着经受暴风雨一样心胸。难以想象当我应对福贵曾遭受的苦难我会怎样做,我想我不可能做的比福贵好,可能在此中死了不明白多少回了吧。

在读福贵时,我骂福贵年少无知,怒其不争,终家财散尽,老父亲也离世,我恨不得打他几个耳光。我继续读着,福贵的家还没散,他最后改过自新,为他的小家工作。“不幸”还是找到了他,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被老丈人强行接走,一向爱着他的母亲也身染重病。福贵没有哀怨,依然努力地生存着。日子渐渐变好了,老婆为他在娘家生了儿子,儿子出生后的半年,妻子家珍回来了。如福贵母亲所说是你的谁也抢不走,家珍就是他的。在这充满期望的日子里,生活还是那样无情,母亲重病垂死,自我被抓当兵,战争摧残着人的意志,我们的福贵幸运而又艰难的活下来了,我想大概是他一向忘不了他的家吧。

大难不死的回来,一切重新步入正轨。在那充满期望的田野上,家珍在田里晕倒,苦难在这时候接踵而来。家珍的病无法治愈,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家珍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去了!这时候的福贵只剩下偏头女婿和小外孙,他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生活还不放过他,女婿在干活时意外身亡,他最后和小外孙相依为命。读到那里,我几次泪眼婆娑,感叹为什么他要承受那么多,为什么老天一向不放过他,就算前二十年生活无度,但福贵所承受的也太重了。我以为老天会怜悯他,在他死后,外孙会为他收尸,我想错了,大错特错!因为命运并非如我们所意料,外孙因他而死。福贵责备自我又老又蠢,害死了外孙。我看不下去了,我责怪老天太无情,也在回想福贵的一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还是忍不住看完书的结局,老牛福贵陪伴着福贵,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读完全书,回想几天,“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应对苦难,应对痛苦,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死亡或许能够逃避,但活着的人已经是英雄。

呐喊读后感3

很奇怪,這本书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這本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説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説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説的時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説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時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説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時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説,一开始我对這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説。第一次读《活着》的時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這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時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時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這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這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這才是他的风格。

然而,這本书没有让我想哭,甚至连那种冲动也只是短暂的出现过一次。是我期待太高?还是我习惯了他的這种风格,麻木了?或者是這是他早期的一本作品,那時的他文笔还不够老练,不够成熟?

我想都有。但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這些话题,這让我想到了前段時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這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説: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説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呐喊读后感4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读后感5

一个留学生和我讨论起《阿Q正传》来,问我对这个作品怎么看,迫使我又重读了一遍这部还是中学时候读过的鲁迅名著来。记得以前读的时候,觉得阿Q这个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物非常可怜,同时又非常可笑。老师说,鲁迅先生对阿Q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便也跟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总而言之,就是认定鲁迅先生写的是那些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没本事又没有骨气的人。从来没想到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从本质上说,都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知道,阿Q虽然没什么太大本事,但其实也是一个很好面子,不甘于被人藐视的人。《序》里,这个姓甚名谁都不被人记得的阿Q,在听到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时,竟然“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类似这样的借他人来抬高自己的事情,我们谁没做过呢?我们谁没有对他人吹嘘过“某某某是我的什么人”“某某某就是我同学”,“某某某就是我校友”,“我认识某某某”甚至“我见过某某某”之类的话呢?

鲁迅先生接着写道,“其时几个旁听的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即便今日,这样的社会价值观也依然没有改变。只要你跟某某大人名人能人沾上点边,大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尽管你还是原来的你。如果不是知道一般人都会因我们与某某某的关系而对我们“肃然的有些起敬”,谁会去这样吹嘘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无论财富的多少,也不仅个人喜欢如此,大学也好,餐厅也好,公司也好,地方政府部门也好,显眼的橱窗里,墙壁上,常常贴满了大人物来访时的醒目合影,究其心理,无非都是想靠着这样的关系来肯定自己的价值。就看广告一定要找毫不相关的名人来做,就知道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怎样的了。

既然整个社会都如此,阿Q也想借着与赵太爷的儿子攀上点关系而让自己被人瞧得起一点,想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其实也没有资格笑话他。何况,或许阿Q还真的是也姓赵。可悲的是,阿Q碰上了个一点都不厚道的赵太爷。吹完牛的第二天,阿Q就被赵太爷叫过去打了个嘴巴子,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所以吹嘘跟某人的关系时,一得想想自己是否配,二还得想想那个人是否足够厚道。厚道的人看你混得这么惨,或许会可怜你提拔你或者关照你一下。不厚道的人,是会耻于跟你扯上任何关系的。

阿Q可怜就可怜在没有看透赵太爷。但难道我们就看透了我们所攀上的那个人吗?很多时候,我们在吹嘘跟某某的关系时,只不过是那个某某不知道罢了。如果有人传到对方耳里,那对方会是怎样的反应,也真是难说。如果那个某某是个有点涵养的人,可能会显得若有所思地说,“他啊?我对他还真是没什么印象”。这话如果再传回到你的耳朵里,但愿你不要太尴尬。

为了避免尴尬,其实最好就是不要试图与任何大人物攀上什么关系。但看整个社会风气,有关系不攀,又好像吃亏,就好像本来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被浪费了似的'。所以,与名人合影之类的事情,终不能绝;类似“我和他是本家”“我还比秀才长三辈”的话,也终会不绝于耳。

呐喊读后感6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可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

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杯具,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那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呐喊》读后感范文四

这是一部由中国著名革命家、思想家、文化家鲁迅先生的著名作品集,他经过搜罗生活中的小事、小人物,用精湛的语言加工技术将这些事情描述成了一幅幅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画面,这就是小说集——《呐喊》

他有的故事是经过那些人物的事件来对此刻的社会进行批评与讽刺的,如阿Q那愚昧的“精神胜利法”显示出了他的无知、自欺欺人,以及最终冤死的事情讽刺了社会的不公。再如狂人的那一册日记体现出了他变态的内心世界,可是反衬出了社会上封建礼仪对人精神的束缚如同一块千斤巨石压在人们的心上。再如孔乙己那满嘴的之乎者也、不赖帐和最终惨死的经历些出了他的迂腐、善良还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心灵残害做出了锋锐的控诉。

有时,他也经过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儿描述,比如说:《一件小事》经过自我的自私和那个车夫的伟大赞颂了这种光明磊落、敢作敢当的伟大精神。《头发的故事》就是经过“我”和“N先生”的一次谈话揭示了辫子对古代劳动人民的压迫与剥削。在写作中,鲁迅先生也会经过在文章中哪些不起眼的线索带给人们道理,如《药》之中夏瑜的牺牲赞扬了革命可是反对了革命的不彻底性,赞扬了夏瑜英勇无畏的精神,也体现出了康大叔的冷漠、封建。

鲁迅先生不之会经过哪些事情来批判社会,还会描述出来自我真挚的感情,如《社戏》中经过孩子那些近似于胡闹的事情描绘出孩子的天真无邪以及聪敏和顽皮,更是描绘了双喜、阿发两个人物。

《呐喊》实在是一部经典的作品。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经过哪些事情在呐喊,崇尚光明反对黑暗。在这其中,有许多好的写作手法等着我们来借鉴呢!

呐喊读后感7

书里有一个个的小故事,书外有一次次的细体会。读遍全书,对不同人物有同情、怜悯、憎恶,所有人物都让我有“哀其不幸,恨其不争”之感。

书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揭示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端。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查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作为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以冷峻的笔调,通过狂人之口叫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响亮的战斗的声音: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在任意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必须彻底催毁!这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是鲁迅投向旧社会的一颗猛烈的精神炸弹。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鲁迅小说的代表作——《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表现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压迫和腐朽的传统思想的毒害下人性的扭曲,揭示了旧民主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

鲁迅先生一生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他生活在黑暗世界之中,但却独独保留了一双光明的眼睛寻找太阳。先生以辛辣讽刺的文笔批判社会的黑暗,以生命找寻革命的道路。他不仅是文学的先驱者,更是一民热血的革命家,他用自己的文笔来传播先进的思想,呼唤中国的崛起。《呐喊》让我更加深沉的认识到鲁迅先生。

呐喊读后感8

一直觉得,鲁迅先生的体重应该是70公斤左右,其中65公斤在心脏,承载着他对文化发展的思考,对祖国未来的忧思。他把自己的悲愤写在了《呐喊》之中,以至于现在翻开它,我的心情还是会不住的起伏。

《呐喊》用白描的笔法深刻再现了“两半”状态下,中国各个阶层精神的扭曲。我甚为惋惜的首先是两个秀才,孔乙己和陈士成。有关孔乙己先人们已经讨论得很多了,我对他的看法也不出其外,我更有感触的,是后者——陈士成。陈士成考科举,目的只是为了升官发财,得知自己再一次落第后立即陷入了无尽的失望,直至疯癫状态。封建的教育已经完全失去了教育本身的意义,读书不是为了单纯的求知,而是一种求得财富、获取地位的手段,功名利禄之心充斥在旧知识分子之中,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现象。国未亡,教育已经开始腐朽了,最基本的人的美德随之开始流逝,人们开始变得愚昧、冷漠与麻木。从文化这一角度来看,中国已岌岌可危,所以鲁迅先生毅然决然的参加了新文化运动。要想改变中国,必须从文化下手,他明白封建腐朽文化对人的影响之大,辛亥革命的失败告诉人们,不从精神上革命,现实中的革命是举步维艰的。

知识界有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做了时代的象征,在农民阶级中,也有不得不提的一个人,那就是至今仍“有着千千万万子孙”的阿Q。

《阿Q正传》作为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流传甚广,那个以“精神胜利法”屡战屡胜的阿Q让人同情,更让人愤慨。我同情他的遭遇,即便是真正能做,这个靠体力谋生的男人在社会的沉重压迫之下仍然有着生存的危机,但是他为了转移这种压力,去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尼姑,并且“十分”得意地笑着,精神上的扭曲可见一斑。而他在最后被枪杀的那一刻依然没有醒悟,让我们看到农民阶级精神上彻彻底底的霉变,难怪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然而我更后怕的,是如今依旧存在着的众多阿Q,他们习惯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去蔑视一些问题,实则他们是害怕面对那些问题,害怕承担后果,他们在逃避的同时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华美的外套,他们愤世嫉俗,痛斥生活的不愉快、社会的不公平,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改变,似乎这一切都是他人造成的,而自己所做都是对的;他们讨厌严肃的学术问题,更喜欢八卦娱乐,在网络游戏的轰鸣声中醉生梦死;他们追求所谓的轻松的学习环境,仿佛砍柴的樵夫仅仅关注自己斧子是否锋利,却一步也没有踏入深山之中。虚荣、浮夸在他们眼里是理所应当,他们甚至为此编出了众多令人不齿的借口……若是鲁迅先生在世看到“阿Q”的泛滥,只怕又要口诛笔伐了。

《呐喊》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首先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悲剧,虽然鲁迅先生的所哀所怒已成过往,但我们要铭记过往,在历史的投影下借鉴一些东西,时刻激励自己,达到民之争、国之幸。

呐喊读后感9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得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得作品。读过那么多得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得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得日记,是社会得真实写照。恐怖得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得面具下掩盖得是吃人得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得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得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得灵魂?那是发自内心得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得人都会自然而然得发出这样得呐喊。可是,最为可悲得是,在封建礼教得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得呐喊!狂人是幸福得,因为他得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得对心灵得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得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得棱角,它所塑造得是无数条没有思想得,满口之乎者也得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得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得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得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得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得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得我们国人得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得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得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得朦娩得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得严重影响。但作为他得主要性格特征得是他得"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得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得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得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得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得作品里,表现得是他那忧国忧民得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得深深热爱。他得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得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得第一声春雷。他得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得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得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得呐喊,唤醒麻木得灵魂,被压迫得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读后感10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没错,这是一件小事,这只是一件小事,或许你觉得它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美德。是啊,人人都可以做,人人都能做,但真正实际上你做到了吗?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呐喊读后感11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歡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歡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歡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歡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國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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