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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五年级学生读后感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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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敬畏生命》读后感

今日在闲暇之余我在网上读了台湾著名作家张晓风的散文《敬畏生命》,感触颇深。

《敬畏生命》五年级学生读后感

作家张晓风在她的散文集《常常,我想起那山》的“自序”里写到:“我是一切的人,一切的人是我,不管身在海峡的哪一边。我写一切的事,一切的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我吐露我的声音,而我的声音其实也就是你的声音啊!──”亲切圆融,以小见大,情系万物,在俗常中发现人生的真谛,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的整体风格,它在《敬畏生命》中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生命”是一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文人志士执著地探询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而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色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张晓风的散文素来具有诗的典重凝练,而又不失美文的浓郁的品味和洒脱,在平易秀美的文字中浸透着深邃的哲理和高洁的人生境界,在行云流水的抒情中蕴蓄着作者独特而成熟的人生感悟。《敬畏生命》这篇散文是精品中的精品。

  【篇二:读《敬畏生命》有感】

前几天读了一篇文章《敬畏生命》。读后感触很多。

文章条理很清晰,主要是通过事例抒发了自己心中的感慨。

文章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作者看了一个小故事,弘一法师在圆寂的时候,叮嘱他的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乘满水的碗,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被火化是烧死。当作者读完这个故事后,想起了多年前自己残忍的一幕:用热水倒在一只母鼠身上,那只母鼠残叫着逃走了。“我”却暗暗高兴。一个月后,“我”又看到了那只母鼠,它全身都是被烫伤后留下的白斑,并且还怀者小老鼠,腆着大肚子,动作迟钝的在地上寻觅食物。“我”隐约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霎时间,感觉自己的行为竟是那样的卑劣和龌龊。

读罢这篇文章,我突然想起自己也曾有过的低劣的行为。那是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天气异常闷热,使人心烦意乱。我在房间里吃饭,那只贪吃懒做的猫又跳到了我家的窗台上。它以前曾多次偷吃我家的肉,并经常抢占我的地盘,到我的床上睡觉,弄得我夜不能眠,饭无法咽。我对它恨之入骨,心想:这次可有得你受的了。于是我蹑手蹑脚的走出去,躲在一扇门的后面,但还是被它那灵敏的`耳朵听见了。它赶紧跳下窗台撒腿就跑,我追出去随手抓起拖把朝它仍去,只听得它一声惨叫,然后就跌倒在地上。随后它慌了,赶紧翻起身,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悲叫着离去了。我捡起拖把,发现它竟断成了三半。我长舒了一口气,霎时间感到心胸如此的敞亮,心想:终于解气了。现在看来,我竟是如此的恶劣,狠毒,心中不由生出无限懊悔之意。也许,在别人眼里,我是那么的可笑,但实际情形是我真的很后悔

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的神圣光辉,动物的生命亦是可贵的,甚至有时它比我们更懂得生命。就像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羊们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因而能够使小羚羊们在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使它们的种族得以繁衍。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人类和自然界中的生物息息相关,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为了我们人类自己,我们也应该相信:生命本无贵贱、尊卑之分,只有可爱、神圣,高贵和美丽!

珍爱生命。

  【篇三:《敬畏生命》读后感】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个神圣的字眼,谈起它时,总是带着某种宗教式的崇拜。

这很自然。生命本身就是宇宙的灵魂,其中凝聚着大自然深奥莫测的力量,作为生命中一种的人类试图去诊释生命的内涵,不可避免地会带着那种神秘主义的感情。于是,也很自然,我们“敬畏生命”。

然而就像哲学中物质的定义一样,生命的概念好像有一些抽象,但这种抽象是基于万物具体的生命存在形式。生命,它是活生生的,存在活跃于每一个能进行新陈代谢、物质能量交换的个体之中。生命并不是纸上的一个符号,它是一只在云端飞翔的鸟儿,是一尾欢快游动的小鱼,是一片葱郁的森林,是一丛烂漫的野花,甚至是显微镜下蠕动的那些小东西。生命是具体的,是鲜活的,它的活力、它的强大,也都毫无差别地体现在各种形式之中

我们对生命的敬畏,从根本上说不是来自它那抽象的神秘,而足来自每一种具体的生命形式所体现出来的活力和伟大。千万颗种子间只有一颗才能生发,这样毫不吝惜的代价的确令人震撼;而当那颗种子随风顺水,经过也许千万里的漂流之后,在它弱小的躯壳里依然保持着发芽生长的能力;在种子选定了扎根的土地之后,无论多么荒凉、多么贫瘩,它都能顽强地冒出那抹绿色,义无反顾地生长……这一切的一切,才是让我们真正感动的起源。

如果我们热爱生命,并且敬畏生命,那么应从这每一个微小的具体开始。

  【篇四:《敬畏生命》读后感】

《敬畏生命》一文是我侄女推荐我看的,是中学的一篇阅读课文。由台湾女作家张晓风所写。整篇文章谈到了生命延续的不计成本的壮举。作者起先是对生命不经意,接着到没有十分注意,再到吃惊,到诧异,最后产生了一种敬畏之情。

在读到树絮送种的景象时,我想到了珊瑚,我在电视中也看到过类似于树絮送种的珊瑚送种。在海水中,数以千计,不!是万计、亿计的珊瑚被母体送出。在珊瑚母体旁游着许多小鱼。它们正在吞噬珊瑚“宝宝”。在这样的毁灭下,也许只有少数的珊瑚可以成长。珊瑚同样在展示着生命的豪华、奢侈、惊心动魄的壮举。我也不得不为此折服,为此感动。这样的行为究竟为了什么?

生活中,父母给了我们答案。上一辈为我们所作出的一切足可以使我感动得大哭一场,但我并没有这样做。活着,就该珍惜一切,包括父母,周围的亲人。

  【篇五:《敬畏生命》读后感】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花时背无辜烧死。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洞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就、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的时候,拿开水的烫它,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惨叫着冲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背烫伤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个大肚子,动作迟钝的在地上寻觅着食物;我无法表达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的卑劣和龌龊,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力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中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也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才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重,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了潭中;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羊们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因而能够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却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致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篇六:《敬畏生命》读后感】

你可以忽视万事万物的存在,因为他们并非因你的存在而存在。你可以看不见树在空气中呼吸,看不见鱼儿在水里的喘息,也看不见被沉默覆盖的一切。但是当你闭上眼睛,却一定看得见人与人之间的浮躁和疏离。人类作为这个星球上被神请来的客人,机器的出现使他们变得越来越自信,也越来越随意。科技革命的推动,使物质成就日益显现,望着这满目打上了人的活动烙印的世界,人们似乎产生了能够成为这个星球的主人的错觉。

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什么呢?在工具理性的驱使下人与人之间变得越来越疏离,休戚与共的生态环境也成了取得物质成就的工具与手段,世界变得缺乏温情。人们似乎已经忘了他们是作为客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忘了他们身上的伟大责任。

《敬畏生命》正是这样一本能唤醒人们内心责任意识,点燃人们日益冷漠的内心的福音之书。施韦泽在书中是这样描述这种责任的:“受制于盲目的利己主义的世界,就像一条漆黑的峡谷,光明仅停留在山峰上。所有生命都必然生存于黑暗之中,只有一种生命能摆脱黑暗,看到光明。这种生命是最高的生命,人。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拜托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

这是他在斯特拉斯堡布道时对敬畏生命进行第一次公开阐述中的一段话。他认为,“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自然不懂得敬畏生命。它以最有意义的方式产生着无数生命,又以毫无意义的方式毁灭着他们。”所以只有人才能够敬畏生命,将自然律和道德律统一起来。他认为只有人能肩负起这种责任的理由是:人是具有德性的理性存在者。其他动物无法摆脱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因此无法敬畏生命,而人类可以通过提防三大诱惑将“作为自然能力的上帝,与我们所必然想象的作为道德意志的上帝、爱的上帝统一起来。”施韦泽认为这三大诱惑是:一、“你为什么自寻烦恼?这无济于事。”这是在当你想行善又感到无能为力时诱惑者发出的声音。二、“同情就是痛苦。”“谁亲身体验了世界的痛苦,他就不可能在人所意愿的意义上是幸福的。”三、“人不能这样生活。”这是指当人们体验了同情的痛苦之后会无法安心享受快乐,变得患得患失,变得敏感。施韦泽认为提防三大诱惑的方法是:首先,你对自己说,“互助和休戚与共是你的内在必然性。”你所做的一切能赋予你的生命予意义。随后,在共同体验了你周围的不幸之后,你应这样认识,“同甘共苦的能力是同时出现的。”如果目睹其他生命痛苦时麻木不仁,那你也会失去同享其他生命幸福的能力。最后,你根本没有权力说你要铁石心肠的生活,因为你内心神秘的声音会告诉你怎样才是真正幸福的生存。

我深深赞同作者关于“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拜托其余生物深陷其中的无知”的观点,因为人是唯一具有理性的生命。理性决定了人之为人和人的道德价值。敬畏生命、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是可以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的,人们遵循自己所制定的法则是意志自由的表现。因此,人们肩负起敬畏生命这一责任是一种出于尊重道德法则而产生的行为必然性。

此外,伦理学发展的历史是人类追求现实世界中和谐完满关系的历史。道德不应与人性和宇宙的自然法则相违背,而应建立在二者之上。敬畏生命伦理学对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正是这样一种建立在理解的同情和同情的理解的情感上的,符合人性与自然法则的,利于实现人与现实世界和谐完满关系的哲学。

马克思按照人的发展状态将社会形态分为人对人的依赖性社会、人对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我认为,第三个阶段所说的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中的个人影视在心智、情感和道德上充分发展的个人,理应包含这种“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的伦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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