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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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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50字(精选3篇)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50字(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简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在美国纽约的一段时光,它原生活在美国涅狄格州。它来到纽约之后,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咪·亨利。柴斯特在刚来的时候,还躲在垃圾堆里哀鸣,还好遇到了小男孩玛利欧,它就在小男孩一家的报摊里住了下来。可是,好景不长,柴斯特在睡觉时梦游,竟把一张两元钱的纸币当树叶吃成两半,马利欧的妈妈很生气,想把柴斯特赶出去,可最后还是缓解了。但是,之后的一次三只动物的宴会,把报摊烧着了,马利欧的妈妈非常生气,必须要赶柴斯特走。不过真是太幸运了,这只小蟋蟀竟唱出了妈妈最喜欢的一首歌,这不但让自己留了下来,还让玛利欧一家发现了它具有音乐天赋,它有了自己的演唱会,还让它自己成了一位明星!可是,成名后的它却不快乐了,它没有了自由,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做件事,慢慢的,它失去了唱歌时的热情和乐趣。最终,它知道了自己要的是什么,它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要把自己的歌声唱给任何动物,要在那里过平静的生活。

其实,我们每个人需要的并不是太奢华的生活,只是需要一段平静的时光,让自己开心就行了,只要有些上进心,为自己的生活多增添些色彩,就够了。我很想像柴斯特那样自由自在,不用被约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且我还很喜欢它,因为它勇敢,什么都敢去尝试。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

刚翻开《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时,看到的是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个报刊亭的小男孩,一直到第三章才讲到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对了,还有一只叫亨利的猫。这些就是这本书最主要的主人公们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别人的野餐篮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最热闹的时代广场,在这里,他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并且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而小男孩虽然不能跟蟋蟀说话,但是他非常喜欢和珍惜这个蟋蟀。在这个大都市,塔克鼠和亨利猫帮助蟋蟀适应了大都市的生活,还开发了柴斯特的一个超级特长——用翅膀演奏音乐。蟋蟀本身会唱歌,大家都知道,可是柴斯特却能把听到的交响乐、歌剧、小夜曲都用自己的方式演奏出来,太神奇了。于是,蟋蟀成名了,它每天要有两场演出,渐渐地,它越来越不快乐了,它想回到家乡。虽然这个决定,让它的好朋友很伤心很失望,但它们都很支持它。

看这本书,感触最深的是,两个热心肠的'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它们不仅特别照顾小蟋蟀,还特别能站在它的立场上为它着想。塔克鼠一直觉得小蟋蟀可以有更大的成功,但当小蟋蟀说想离开的时候,塔克鼠还是认真地为它策划路线,这样的朋友真难得。亨利猫还说过一句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真有哲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来到时代广场,一夜之间竟成了地铁明星。就在它被人们众星捧月般围住时,它突然放弃名利,放弃美好的一切,回到了日夜思念的家乡。这就是我今年暑假看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合上书本那一刻,我耳边仿佛响起了柴斯特那嘹亮而有韵味的歌声,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在家乡凉爽晴和的星空下,在乡间的草地上,一只自由自在的蟋蟀正在放声歌唱,它把歌儿唱给家乡的土拨鼠、雉鸡、野兔……它把歌儿唱给家乡宁静的芳草…还有家乡那一望无际的田野……

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家,是撑起天空的那把伞!

我想起了前不久参加的新加坡游学夏令营,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独自背起行囊,满怀着快乐出发了,我像一只挣脱了绳索的风筝,我渴望飞上蓝天,一展我的舞姿……我和小伙伴们欢呼雀跃着,心底的花朵遍地开放:“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远……”然而,几天之后,思念便如潮水般向我袭来,顿顿被洋快餐包围的我,开始想念爸爸熬的小米粥;面对老师的谆谆教导,我却想念妈妈的嘘寒问暖;而耳边缺少了妹妹欢快的叫喊声,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不知不觉,我竟如此想家了吗?内心却是无声的回答。此刻的我,就像时代广场的那只蟋蟀,凝望着家的方向,我流泪了……

我觉得我读懂了柴斯特的内心:家,是撑起天空的那把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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