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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后感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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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生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学生读后感14篇

中学生读后感 篇1

一直想拜读美国大作家梭罗的著名散文《瓦尔登湖》,奈何却苦于没有时间和机会。今年暑假终于拿起了这本文学巨作,没想到一读就入了迷,因为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实在是一个让人心驰神往又求而不得的地方。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处于经济转型阶段,社会发展迅猛,人人都为了名利而奋不顾身,但作者却在此时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这份勇气实在是令人钦佩。他厌倦了城市工业带来的喧嚣,只想远离一切,去寻找内心深处真正的平静。

一抱起这本书,我就觉得放不下来了,为作者笔下那个神秘而宁静的瓦尔登湖而深深着迷,也为他这种勇于追求灵魂生活的精神而折服。在瓦尔湖旁,作者与木屋相伴,跟飞鸟对话,亲自开垦荒地,耕田劳作,这种生活状态,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活着。反观当下社会的我们,为了追名逐利,早就抛弃了内心世界,每天早上坐着拥挤的地铁上班,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跟他人争吵,我们没有在生活,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试问,你有多久没有停下脚步好好直面自己的内心了?你有多久没有离开繁华的城市回到淳朴的乡村了?想到那句很有名的话“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话虽如此,可是我们做不到像梭罗那样回归自然,也缺少陶渊明那份“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逍遥。因为我们肩上的担子太多,我们的思想负担太重,我们没有办法把什么都抛下,只去寻找那种诗意的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还是要为了学习和生活所奔波,但这并不意味着《瓦尔登湖》对我没有影响,相反,它对于我来说,是一种精神的寄托,是我理想中的乌托邦,是能时时刻刻地让我找到内心的淡然与恬静。

永远不要远离自然,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更是要如此。

中学生读后感 篇2

一开始读这篇课文,感觉有点晕。当之后教师引导我们深入课文学习,我开始佩服作者能够用“有的人”来把鲁迅先生为主的这个群体和国民党统治来比较,构思巧妙,留给了我们读者更多思考的空间。当然也留给我这个其中之一的读者思考的空间。虽然课上教师提的问题我都不是怎样会回答,可是我会思考这篇课文与我的生活联系。仔细想想,我们生活中的确也有“有的人”。有的人,总是说自我会,其实根本不会。有的人,实事求是,不会就是不会。我记得教师说过,这就是我们班的学习氛围,或许我也是第一种“有的人”吧。不仅仅是这些,我同样敬佩鲁迅先生。我记得教师讲课的时候经常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名言,让我们学得更快更好。这句话写的就是鲁迅先生:对敌人冷眼相对,而对人民群众却像牛一样,默默无闻地做贡献。虽然我只是初识鲁迅先生,但已经对这个人物留下了很深刻的记忆。

鲁迅先生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从小做起,原本是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之后却感悟到与其治身上的病倒不如治心里的病。一生贡献给了人民,就靠笔杆子,“救”了许许多多的民众!鲁迅先生也是一棵野草,可是,当他被火烧了之后,春天到来,还会有更多更多的野草长出来,永生永息。虽然野草并不惹人注意,可是野草是生命力旺盛的!我相信它总有一天会铺满我们肥沃的大地!当野草铺满我们的大地时,它就会让我们注意到它是存在的!它并不是弱小而娇气的!我喜欢作者所用的暗喻修辞手法,更敬佩鲁迅这个人物。

中学生读后感 篇3

这几天,我们读了《神奇的收费亭》这本书,书里的故事非常感动,感动之余也让我对自己已往的行为有些许的惭愧。

书中的主角米诺,他曾经整天无所事事,在收到一个神奇的信封后,踏上了长长的未知之旅,在这过程中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现实城”。那里的居民本来对身边所有的事物都非常的喜欢,可是某天,其中一个人发现,尽快走,不去观赏路上的事物,就会更快的达到目的地。后来,所有的人都跟着这么做了,现实城中的事物慢慢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全都消失不见了。

居民们因为发现了这一个到达目的的捷径,从而不把身边的事物放在心上,恶果就随之而来,寓意非常的深刻。现实中,我们经常也这样,为了成绩而忽视学习过程中带来的乐趣,为了玩游戏或其他事情而忽视了与家人的交流,为了结果而忽视过程,舍近而求远。

从我记事起,太婆就对我非常的好,平时总是把好吃的攒起来舍不得吃,等到我们去看她的时候给我吃。还没到过年就会早早的准备好大红包,总是第一个给我。有一段时间,我们住在老家,每次放学回家,爸爸总是要先带我去看一下太婆,每次去看她,她都非常的开心。但是,我总是责怪爸爸:“为什么一回家就要先去看太婆,太浪费时间了,我还要回家做作业,看电视呢。”这时候,爸爸总是很沉默。二前年的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爸爸很难过,我问他怎么了,他告诉我太婆走了,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难过,我很想哭。

近段时间我发现妈妈的头上出现了许多的白发,因为她在乡镇里总是加班加班,她太累了。我想她如果在家休息,我要给她讲讲学校发生的趣事,让她开心开心,给她捶捶背,按摩按摩,让她享受一下。

人生总是这样,韶华易逝,但是我们要珍惜这大好的时光和年华,珍惜眼前这美好的人和事。

中学生读后感 篇4

青铜五岁发高烧烧成了哑巴,他不能与人用语言交流,不能背着书包上学,经历了很多苦难。在闹蝗灾时,全家人吃不饱、穿不暖,可还要下地干活,拼命攒钱,供葵花上学。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其中使我最感动的是第四章“芦花鞋”讲述的内容。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青铜到油麻镇去卖芦花鞋,为了多卖点钱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他竟然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也卖了,赤脚踏着积雪走回了家,而我们今天的儿童棉鞋就有发好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葵花三岁丧母、七岁丧父,青铜一家虽然十分贫苦,但还是收养了葵花,青铜和葵花也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而我平时一元两元地花钱一点不心疼,要知道这钱可都是父母辛苦劳动的报酬,乱花钱就是对他们的劳动的不尊重。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获得爱,真惭愧呀!这个故事深深感动着我,看到青铜和葵花在芦苇荡里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我的心情也会跟着他们快乐起来,看到开心处能高兴得笑出声。青铜和葵花如果能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该多好啊!当看到懂事的青铜为了妹妹能念书,而亲手破灭了自己的上学愿望,我的心里也酸酸的。如果青铜和葵花的生活条件再好一点,爸爸、妈妈能让他们同时进学校念书,那该多幸福啊!青铜和葵花在遭遇了水灾、蝗灾之后蜕变得更加坚强、乐观。可一起长大的两个孩子,想要愉快的分离却是那么不容易,这痛苦让青铜变得有些痴呆,甚至让哑巴青铜用尽平生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喊出了:“葵——花!”这是青铜的“心声”!这样的痛苦经历我们生活在糖水里的孩子是无法用心体会的。

中学生读后感 篇5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一口气将青春之歌这一书全部读完了。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记。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心由之路。

主要是通过对小知识分子林静道不屈服于命运的对家庭和社会的个人反抗到最后投入的代洪流走上革命道路的艰难曲折的“苦难历程”的生动叙述,形象地展现“九一八”—“一二·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我国学生革命运动的历史风貌和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从而提炼出一个革命的思想主题: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能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青春。

我希望和林道静一起,并肩走在大街上,去面对刺骨的寒风,但我却不再像她那样,可以看见中国共产党几个字就像婴儿见了母亲一样感到无比的亲切和伟大,我们听贯了什么“党性”、“原则性”之类的话,对党,也是另一种感受。在《青春之歌》中我领略到了林静道对党真挚的依赖,像母亲一样的情感。领略到了他的像火山一样喷发的热血爱国之情,领略到了那个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

作者以充满激情的笔墨,真实地展示了林静道充满坎坷,充满荆棘,但却是丰富多彩的人生之旅,成功地塑造了不同类型的知识分子艺术形象。真实感人,文笔流畅优美,时代色彩浓郁,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它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年读者,是一部畅销不衰的优秀青年读物。

中学生读后感 篇6

至今,我虽读过不少的书,但其中的一本却让我记忆犹新,那便是《甜橙树》了。

曹文轩用他那普通的笔,构造了许多不普通的事物。例如:《海牛》,牛是一种温柔而有倔强的动物,它很傲慢,根本不理睬你的愤怒和抽打,它整个神态似乎向你警告:别惹我。曹文轩笔下的牛,被赋予了许多高贵的品质,不容易被驯服,温柔有灵性,充满了野性。并把它人性化。

还有像:《远山,有座雕像》中,写了流篱和达儿哥之间纯洁无暇的友谊,而我们在生活中建立的友谊,与他们相比,相差甚远。

因为每个人的生活,家庭,经历都是不同的。流篱需要关心和呵护,达儿哥给她;流篱需要快乐和友谊达儿哥也给她;流篱需要偶像和崇拜,达儿哥的形象就更高大了。也许这些,也只是他的达儿哥能给她了。

文中“我卖了那套运动衣,走,给你买裙子。”这句可以看出达儿哥是多么的重视,关心流篱,知道她喜欢那条白裙子,便卖掉自己从不舍得穿的运动衣,去给流篱买裙子。

“没过一会儿流篱出来了,没有买到裙子,却哭着”

“怎么了?”

流篱手一指:“那两个买裙子的骂我……”

“骂你?”

“骂‘我’小傻瓜……”她委屈的哭着。

欺负流篱?谁也不能欺负流篱!他一把拉住流篱的胳膊,走进商店,问:“是那两个?”

流篱用手指了指在柜台你站着的两个男的。

“你出去等我”

她跳了起来,只见达儿哥站在她面前,他的衣服被撕烂了,鼻孔下连着两道血痕,那只唯一的手上也是血斑。

“我把他们打出了血”

流篱直哭。这段中达儿哥听见有人欺负流篱,便不顾一切的冲进去,为流篱讨公道,这种急切的心情更体现达儿哥对流篱的保护欲望与担心,显示自己的承诺,有责任感,而流篱对达儿哥充满理解,尊重,体贴和关心。从一开始就显示出来了。她并没有对这个残疾人感到惊讶或歧视。相反,她向他走得越来越近。

这只是一件自我们身边极为普通的一件事情,可是曹文轩却让它变得更加朴实,感人深入人心。

中学生读后感 篇7

天色已黑,月亮高高地挂在天空中,我坐在桌前,打开《安房直子月光童话》中的《兔子屋的秘密》,静静地翻动着书页,慢慢地,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跟着作者来到了兔子屋前那片广阔的卷心菜田。

我仿佛就是里面年轻的太太,她十分懒惰,一天到晚就只坐在窗边钩钩花,看书,或者发呆。这天,一只兔子来到我家的窗前,说可以晚上送餐,这真是太棒了,不用买菜、做菜,还不用洗碗,但是价格呢?小兔子看出了我的心思,马上说:“只要给我一件首饰就行了。”还有这么好的事情啊,我同意了兔子的请求,紧接着兔子消失了,到了晚上,果然一只装着卷心菜肉馅卷的银锅放在了厨房里。作为报酬,兔子取走了我的金项链和金戒指,正好被丈夫发现了,他说:“那个金戒指可值钱了,做一年的菜都不够抵那个戒指,真是亏大了。”于是我们想阿想,想出一个对策,我去找兔子屋,他去搬房子。我穿过卷心菜田,听到了兔子的声音,她正在唱歌,于是我偷偷从一个大洞走了下去,结果看到兔子全身带着金灿灿的项链、手镯,亮闪闪的。紧接着,我看到了一些调味料,不是什么胡椒粉之类的东西,而是许多黄的粉末,红的粉末……看到这,我决定把调味料偷走,这样以后做菜就不用担心了。于是,我趁兔子去送菜的时候,把它们全部偷走了,从此我做的饭菜都是美味可口,香喷喷的。

读着读着,我才清醒过来,原来自己是在做梦啊!安房直子的童话总是与众不同,只要一看,就会马上被吸引住,跟随着作者遨游在想象的世界里,我多么希望这个世界也能像童话里那样神奇、有趣,我要用笔记录下那个快乐的瞬间。

中学生读后感 篇8

《活着》讲述了一个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年少时玩物丧志,败光家产,过上了穷苦的生活,穷困之中他为母亲寻医,半路上却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之后解放军俘虏了他,回乡后他的母亲早也过世,妻子家珍一个人照顾着儿女,可女儿凤霞已经生病成了聋哑人。之后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重活;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又在与二喜结婚后,生下苦根难产而死;二喜又因吊车出差错被水泥板夹死;可怜的苦根因为日子穷苦吃不饱肚子,最终吃豆子撑死家中……难得又短暂的亲情温情,被一次次撕碎,只剩下一头老牛陪着福贵一齐回忆过去……

人为什么而活着或是因为家庭,或是因为社会,或是因为职责。而福贵眼中,活着是为了活着。福贵一次次丧失了生活的目标,白发人送黑发人,他成了家庭的支柱。老年的他最终能过一点安稳幸福的日子,却一次次丧失了亲人,最终是与一头老牛相依。活着再也没了期望,只是单纯地为活着而活着。

无论我们出生在哪里,生在怎样的环境,有着怎样的条件,我们都是为活着而打拼,为活着而承担各种职责和压力。在睡不着的深夜里我们也沉思过:自我为什么活着每个人都生活都会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可能不是很大,也可能不是很小,无论大小,这个目标支撑着我们努力活下去,它是我们奋斗的力量来源。与其说生活的目标支撑着我们活下去,不如说寻找下一个新的目标是我们活下去的目的。

生活中有的人因为一两次失意而丧气,自甘堕落,失去自信甚至妄想自杀。这样的人太多太多,试图以死来实现人生的人,并没有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谛。死亡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结局,它让我们感激生命的获得。向死而生,让我们拥有一份好好活着的感动,从容应对生命的不可预知,更加热爱生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又明了。生命的性告诉我们要尊重每一个生命,珍惜活着的时光、拥有的一切。用笑代替哭,为了心中的目标,为了生活的信仰,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中学生读后感 篇9

呼兰河是萧红长大的地方,经过萧红回忆式的描写,我的眼前仿佛也呈现了一个同样美丽的故乡,呼兰河竟让我心驰神往了。书中的语言干净明朗,清新自然,捧读时,有如在山野中缀饮一杯菊花茶,其清香一直缭绕不去。

我喜欢萧红的叙事风格,也被她笔下的呼和兰所感染。

萧红以自身的童年回忆为线索,在小说的七个章节中,分别描绘了小城风情、家中的亲疏人物,以及独立旁枝的人物故事。七章虽说俨然一体却又可以各自独立,把我带入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家乡的生活画面和风土人情中,在感受自然的纯朴的同时也再现当地人们平凡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平庸愚昧的精神状态。

在大山里生活的人们,外来思想无法传入,人们还是信着老祖宗留下来的一套教条,靠着土地和老天过日子,有病有事求神灵,甚至连谈婚论嫁也要过了神灵这关。在"团圆媳妇"这一章,就淋漓尽致的'展现了神灵对小女孩身心残酷的剥夺和人格的亵渎。人们在封建社会的愚昧无知,在生活中所闹出的笑话与无奈,一生只为了"吃穿用生孩子",每天算计着的也无外乎"柴米油盐".我觉得可笑又可悲。当下我们与过去的他们有哪些差别,弊益又在哪?我们又在重复些什么?

"呼和兰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七十了……"

萧红语言自然,天然去雕饰。我认识了那个高大而慈爱的祖父,我仿佛看见了,小萧红拉着祖父的手,走在通往果园的路上。在烛光掩映的房间里,萧红吱吱呀呀地跟祖父学着"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在夕阳的余晖中,他们相视笑着,走到岁月深处。

中学生读后感 篇10

读完《项链》一书我的心情十分激动莫泊桑通过描写主人翁路瓦栽夫人的不幸遭遇时所发生的感叹之词深刻的揭露了路瓦栽夫人所生活的那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虚伪的灵魂和穷困潦倒但及其奢侈的富豪一切都是那么不公平那么极端变态这样的畸形社会就有这样的人物。路瓦栽夫人身处清贫而追求豪华生活正是这个社会的典型产儿。

读这篇文章时便自然而然得联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有多多少少像路瓦栽夫人得人们生活在虚无飘渺中。麻木的思想种子在她的心灵上生根发芽越扎越深以至到了最后失去了回到现实的空间。这样一本带来讽刺意义的书不经意之间思绪复杂。

别以为莫伯桑笔下的路瓦栽夫人只是一个幻影它形象地反映了城市小资产阶级追求虚荣的恶果。描写路瓦栽夫人对项链十分的羡慕和欣赏非常渴望得到它于是路瓦栽夫人在虚荣心的驱使下费劲心机从而发生了一连串即生动有趣又可悲可叹的故事。

作者分两部份来叙述书中的路瓦栽夫人的经历。前一部份是路瓦栽夫人向别人借假项链满足舞会上短暂的爱慕虚荣的心里然而一场意外降临到了路瓦栽夫人的头上借的项链弄丢了。后一部份叙述了并不富裕的路瓦栽夫人向高利贷商人贷款去买了真项链还人家。于是花费了路瓦栽夫人以她青春的代价偿还了债务去做她以前只认为只有佣人才做的事情品尝了人生的种种磨难。虽然故事并不复杂。路瓦栽夫人的梦想在冷酷的现实中破灭伪善的社会无情地捉弄了她惩罚了她。

阅读到最后我体会到这个荒唐又啼笑皆非地结局叫人印象深刻她带着生活地哲理:打肿自己地脸充当自己是胖子。只能自己吃辛酸地苦果。当人们满足地得到所要得到地东西的时候也是所要报复的时候。所以瘦子充当胖子不是那么好当的在使自己打肿脸的时满足一时的当时胖子时所带来的幸福也是惊喜之中带来更加痛苦地痉挛。玛蒂尔德-路瓦栽夫人好像在昏暗的秋日里的飞蛾扑向熊熊燃烧德烈火只为那短暂的温暖最终沦落到只能被大火吞噬的惨痛结局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中学生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本由瑞典优秀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我喜欢这本书,这不仅是一本童话书,还是一本教我们不要欺负动物,欺负弱小;这还是一本追随好奇心,实现梦想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天天欺负小动物的人,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听得懂鸟言兽语,骑着一只家鹅,开始了一段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帮助动物,帮助了差点要他性命的多狗熊,为了家鹅不被杀死,宁愿一辈子都做一个小人儿。尼尔斯很想父母,可是为了家鹅,差点永远变不回来了,让我们听听他的故事: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让他学习,可尼尔斯不愿学习,他在玩儿,突然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住了小精灵。小精灵要给他一些好东西求尼尔斯放了它,可是尼尔斯不愿意,小精灵就把尼尔斯变成拇指大小的人了。当尼尔斯走到院子时,那些曾经被他欺负过的小动物开始欺负他了,尼尔斯知道自己欺负小动物的行为错了,苦苦哀求精灵把自己变回去,这时有群大雁飞来叫家鹅去和它们一起旅行,其中雄家鹅莫顿想去,于是就扑翅膀,尼尔斯怕鹅飞走,忘记自己变小了,就冲上去抓鹅,当鹅飞起来的时候,已来不急抖掉尼尔斯了,就带着他一起飞走。在路上尼尔斯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难帮助了许多动物,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

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乡并帮助了一些动物,最后小精灵又把尼尔斯变回来了,这时尼尔斯不会说动物语言了。我终于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童话书了,不仅是告诉我们不要去伤害动物,更说明了作者希望小朋友们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中学生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的林子》一课。课文主要叙述了唐僧刚剃发修行时由于耐不住法云寺内嘈杂的人群,以为会影响自己的修行,因而产生离寺的动机,在方丈的教育下,改变了最初的想法,继续在法云寺修行的事。我对方丈教育唐僧时所说的富有哲理的话感受特别深。

“这些树就像芸芸众生啊,它们长在一起,就是一个群体,为了一缕阳光,为了一滴雨露,它们就奋力向上生长,因此它们棵棵可能成为栋梁……”这些话是说事物的发展离不开群体,个体是在群体的相互促进中发展的。“一棵大树,不能阔别森林。”这棵树为什么说大不说小呢?由于他没有阔别群体,也许它是群体中最大的树,也许他是群体中最小的树,不管怎样,他都对自己下了一个决心——快长,否则别的树会遇上自己的。无线城这句话中充分体现了适者生存,存优汰劣的生存原理。远的不谈,就说一下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吧。我是学校中最有名的长跑运动员了,不管哪一次学校比赛,成绩都是数一数二的,然而最近在镇越野赛中成绩却不够理想。什么原因呢?难道是学校在镇上是低等的,还是教师不特级?不,完全不是,原因在于在赛前我阔别了学校这一群体,停止了个人的“发展”。我以为自己在学校长跑中成绩是最好的,以为他们根本无法与自己相比,一次在练习中傲视一切,然而自己……是啊!一个人完全不能阔别集体,除非你以为自己就是群体,自己永远超过集体。

竞争在整个自然界中随处可见,一个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荚冬要想在世间存在,要想发展壮大,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正确的看待自己,勇往直前。

中学生读后感 篇13

“女儿当然不是插曲,女儿是父亲的宿命,使生存和死亡,都足够平静……”这是一首只属于妞妞的诗,她的一生,只有一次生日,也只有一次飘零。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这就是一位平凡的父亲——周国平,用自己手中的笔记录了只在人世间借住了18个月的女儿的短暂一生,这不仅仅是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满心关爱,也是作为一个父亲和丈夫的承担与责任。

妞妞眼中的世界是黑暗的,但她用自己心灵的声音诉说着对黑暗的厌倦和对光明的渴望,用失明的眼睛望着尘世的天空,所以她一直在努力的用心去感受着仅存的微弱的光。也正是这个稚嫩的小生命,面对病魔的恐吓时,依然微笑的接受病魔带来的“礼物”。尽管微笑的同时会伴随着疼痛,但是她还是一直笑着。妞妞虽然是不幸的,但她收获了来自不怕把女儿宠坏的父亲的如痴如醉的恋和牵肠挂肚的爱。

这位平凡的父亲与女儿的相见,都是在死神身边的欢聚,因而弥足宝贵,每一分一秒都将永远珍藏在这位父亲的心里,即使死神最终都将女儿夺走,但夺不走女儿留给父亲爱的赠礼,更夺不走妞妞在这个世界上曾到过的痕迹。

人生是一个过程,结果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因为有死亡的背景,所以生命才显得格外宝贵。不是每一个生命的结束都是悲剧和罪过。死亡本身不可怕,折磨人的是眼见至亲至爱的人一步一步走向凋零的过程和等待煎熬,是那样的无可奈何。

活着可能充满了磨难与坎坷,但路还要一直走下去,可也正是这些磨难,让人们有了强者弱者之分。在生命中总有些事是你无法预料的,无法改变的,但这需要你去勇敢的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无论是为了你爱的人,或是爱你的人。

中学生读后感 篇14

读完了《城南旧事》,我默默地问自己:英子的童年幸福吗?

哪有不是的道理!那么多的朋友,那么多的游戏,有那么多的人爱着她——还嫌不够吗?

不。但,我怎么感觉,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却溢满了浓浓的哀愁,离别的伤痛呢?——题记

离别的哀伤如迷蒙的云雾,久久笼罩在那20年代的老北京上空。

对英子来讲,这个时代,是弥漫着悲愁的。那么多个她爱着的,深深的爱着的人物,如一朵朵花,一朵朵渐渐凋零,枯萎的花瓣又被时间的风,不知吹到哪里去了。一个个,都离她而去了。

那个文静娇羞的小伙伴妞儿,不在了;那个善良温柔的大朋友秀贞,不在了;那个憨厚淳朴的小偷哥哥,不在了;那个美丽漂亮的兰姨娘,不在了;那个进步学生德先叔,不在了;那个亲切体贴的宋妈,不在了;那个严厉而又和蔼的父亲,也不在了……在时间的匆匆脚步中,又有多少人不在了呢?那离别时凝聚的泪水,那离别后飘荡的愁云,还会化作一阵轻风飘散吗?

那一个个离开的人,英子对他们又是多么不舍呢!那依依惜别的伤痛,那匆匆告别的哀愁,镌刻在心里,都透进骨头里去了;还会被抹平吗?一个个消失的她所爱的人,有的还会乘着时间马车回来看看,那些无法回归的,又是多么大的一种伤痛啊;离别时的挥手,又包含了英子对离去人的多大思念啊!

好了,那凝聚的离别的愁云,该散的就散了吧;让对那个人的怀念留下,其他的就化作一缕云烟,飘了吧。把对离去人的缅怀珍藏在心间——谁能说,那地方不是一个圣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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