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文摘 > 喜欢与讨厌美文

喜欢与讨厌美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9.19K 次

喜欢与讨厌美文

喜欢与讨厌美文
喜欢与讨厌美文1

有时候

喜欢一个人

没有任何理由

喜欢他的好

喜欢他的坏

理解他的所有

包容他的一切

有时候

讨厌一个人

无需任何借口

讨厌他的好

讨厌他的坏

厌恶他的所有

反感他的一切

有时候

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是同道中人

还是形同陌路

或许在第一时间

我们就有了自己的答案

是喜欢

亦或是讨厌

你投之以桃

我报之以李

芳草易见

知己难得

岂能尽如人意

但求无愧于心

努力

做最好的自己

喜欢与讨厌美文2

他叫迪迪,印象里总是白白嫩嫩,有些婴儿肥,已于十多年前故去,对于他的一切我都不了解,我所知道的就是他对我的一片痴心,这片痴心是我在历经了生活的磨难后,才发觉出的宝贵,觉得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忍受我的人吧,但是人已故去,已无从验证。

我家住在离县城十里的电厂,电厂里有学校,我就在电厂的学校读了小学和中学。电厂周边的面粉厂、轨枕厂、农家的子弟也都在电厂中小学就读。在我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发觉有一个男孩总在默默地关注着我,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很差,又不是电厂的子弟,因此,我从心里摒绝着这份摆脱不了的关注,但有时无奈之下,也不得不使唤一二。

他坐在我后排,只有一次,我忘记带尺子,不知怎的,周围同学都借不着,只好向他借。我转过身问他,他小心翼翼地让我自己拿,我没好气地打开他的笔盒,里面满当当的文具,我拿了尺子,极快地用完还给他。如果说每个男孩在喜欢的女生面前都是这样,那么,后来的邮票故事应该更显现出我对他的不屑以及他在我面前的.懦弱,我是这么认为的。

一天早上,我想寄封信,大概是寄给初一时就跟随父母搬到福清的木木,也是我那时唯一的知己好友,但是邮票用完了,小小的心思,一刻也不愿耽误,因此,我又去问他借邮票,他说下午给我。下午他把邮票给了我,我给他钱他却不要,我愣了会,他已出了教室,我着急起来,终于在操场上看见他,我疾步走过去,把八毛钱扔给他就转身走了,钱掉到了地上,不知道他是怎样的心情捡起钱的。事后听到他跟老师的解释我才知道,他是当天中午骑自行车到县城去买邮票,来回骑了一个小时的车,上课因此迟到了。我还以为他家里有,回家拿的呢。

但是,即便知道真相以后,我也没有对他心怀感激,当时依旧傲然待他,然而却在三十年后怀想着这件事情和这个人。究竟怎样的爱才是最珍贵?是富贵公子的温柔乡难得,还是一个抛弃自尊心的卑微男子去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难得?

之后,他还送过一张四方联生肖邮票给我弟弟,被不识货的我指挥着一张张撕开保存。

这些都没有让我明白什么是喜欢,我只是讨厌他关注我,对我好,直到初三的一次春游,我才懵懂地感觉出他在喜欢我。因为下雨,学校原定的春游取消,为了不让学生们失望,学校决定分年段组织学生用老师校内宿舍的灶台进行野炊。一组有五六个学生,我跟他分到了一组,看得出,他是欢欣雀跃的,而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各个小组组内进行了分工,有的带主食,有的带调料,有的带碗筷,有的带柴火,我们组也进行了分工,结果是我只要带张嘴。大多数组的同学带了面条,也有的带了米,而他带的是面粉,计划做面条给大家吃。大家都在忙乎的时候,我跟组里的另一个女同学在到处游荡,等别组的同学纷纷开始吃面条的时候,满脸面粉的他还在揉面,直到我们吃上又粗又大的面条时,别组已经收拾好一切等着回家了。他的努力并没有让我感动,但让我觉察出他在喜欢我,可我丝毫没有动心,内心还是那么地嫌弃他。

初三毕业的暑假,求着父母给我找了点事情,于是整天忙着赚钱打工,天真地以为跟同学们分道扬镳后不会有机会再见面了,更别提与他会有什么交集。却不是,一天早晨,班上一个女同学来我家找我,交给我一封信,信封上除了写着我的名字,其他什么也没有写。当我问明白是他托这位女同学转交时,我说不看,让女同学带回去,女同学不肯,我二话没说,连信封一起撕成两半,叫女同学带回去了。我也没有打听过他看到退信是什么心情。

初中毕业后,我考到了技校,我不知道他考去了哪儿,在技校三年他从没有进入过我的梦乡,这件事情也再次被我抛到了脑后。要不是技校一位女同学问起我:为什么不喜欢迪迪?他长得还不错嘛。我就不会再回忆起有关他的事情。技校第三年毕业实习的时候,我们班的一半同学分到了我家所在的电厂实习,实习期里,技校的好多同学不知怎么就和他在一起喝酒。因为我住家里,没有参加他们的聚会,完全不知情。

过了三五天后,那位好打抱不平的女同学告诉我,他那天喝醉了,跟在场的同学们倾诉着他是多么喜欢我,而我又是多么的冷漠无情,同学们都被他打动了,很同情他,我甚至感觉到这个女同学对我的鄙视,觉得我是个寡情薄意的人。听到女同学问我,确实让我惊讶,没想到他竟然毫不介意袒露自己的心声以及我冷酷的态度。不多久,我依然把这事忘记了。

技校毕业我分配到县城的供电局上班,上二十四小时,休二十四小时,因为家还在电厂,每天就骑车上下班。一天,我在刚出县城的一个路口遇到了他,他也骑在车上,微笑地问我去哪?我淡淡地说回家,他说:正好顺路,一起走吧?那时,不知道我为什么事烦心,就答应了,他很高兴,一路上跟我说笑,我一点儿也不记得说些什么了,当时纳闷他还能这么好心情地跟我说话,好像我从没有冷漠待他似的。

等骑到电厂,他跟我告别后,我看着他又转头骑向县城去了。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有他的消息,直到突然有一天,我的姐姐告诉我,迪迪死于肝癌,我才略微有些震撼难过。我不知道年纪轻轻的他是不是因为喝酒过多造成的肝癌,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才喝酒过多,我不愿意去想,但待到时间过去愈久,我却愈想念这些事和这个人。一个生前不能让我多看一眼的男子,却在他死后让我久久不能忘记,这莫非是上天安排的一场情债?

我不知道自己何来的气场,就是这样把他踩在脚底毫无知觉。当我看完东野圭吾的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时,书里那个不起眼的男人为了自己爱的人自我毁灭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小人物的情感也是不容忽视的,只要付出真情,再低微的人,也应该被温柔以待。

赞助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