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文摘 > 【精品】散文的作文锦集7篇

【精品】散文的作文锦集7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3W 次

【精品】散文的作文锦集7篇

【精品】散文的作文锦集7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散文的作文 篇1

文字如同树上的叶子,自然形成却又各个不同。每棵树的生长环境不同,自然而然就在树上有着充分的体现。山势峻峭,土壤瘠薄,树体便弯曲遒劲。山野平阔,林深叶茂,枝干便高大挺拔。我想书写的文字,可以代表一时的心情。兴奋时,一纸鲜嫩的叶芽,意气风发且欣欣向荣。情绪低落,便是阴风怒号,席卷着漫天乌云,鼓动林涛如海啸般狂涌。把一棵树当成一个人生并不为过。它内心深藏的年轮,都饱经风雨,历尽沧桑。它甘愿与脚下的土地融为一体,一生默默无闻,恪尽职守,与甘于奉献的人生有相通之处。

在山野住居住的时间长了,就有想写一写树的想法。一棵棵树千姿百态,在眼前或静默或肃立或深沉,姿态各异。画家的笔可即景描绘,我的笔也可用书写文字的方式描绘,异曲同工,各有所长。只是,这个想法在心里憋闷多时,无法释放。在一起有个同伴,如同一张贴在身上的膏药。两个人的世界就显得有一个人多余,这种多余的感觉,是在写作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才有的。在某种时候,山野里生活,两个人是个依靠,相互沟通可以排解寂寞和孤独。这天同伴要出山讨些吃食,我借故留下,自己觉得机会难得。

随着同伴的身影消逝,四周的绿色慢慢弥合成墙,蓝天白云为盖,兼有阳光作帘,一张木桌,一支笔,还有一个人的心情足矣。

笔落纸上,忽觉桌面粗糙。笔尖刺透纸张,折耗笔尖的同时,还影响书写速度。四下环顾,木屋门上的玻璃,应该是此间唯一平整的物件了。从取下到安放到桌面上,都需小心翼翼,玻璃的完好,也直接影响到木屋的完整。这段日子让人不可忍耐,席地而坐就可感到肚腹空虚带来的不适。桌上有个茶缸,泡着一点锅巴,绛红的颜色仿佛那里经历了一场酷霜。其实,此刻节气方入初秋,离下霜的时候尚早。于是,手中的笔不自觉地从眼前的生活写起。

万物都有自己的生活节奏,有自己的前进方向。身边有一条清流,沿着自己开辟的小沟,汩汩淌进一片绿意尚浓的草甸。随风涌来的是腐草的气息,还有一声声悠扬的牛铃。望不见牛儿在哪里卧着,稀稀疏疏的的白桦树倒是引人注目。叶子已经变的浅黄,配着原本就有的本色体肤,怎么看都是那么耐看。有两棵中间乌黑,不用猜就知道是牛缰绳磨的,还有一棵枝头扭断,应该也是牛儿的杰作。吃饱了无处打熬力气,拴它的树就遭殃了。

笔锋圆滑,与下面的玻璃有关,似乎把思维也顺带着流畅起来。一只斑斓蝴蝶盘旋几周,落到茶缸沿儿上。它好像被茶缸里的锅巴水所吸引。它应该来自草甸,那里有星星点点的的繁花。马蹄叶簇拥着一大堆叶子,高挑着长长的穗儿,黄灿灿的花次第开放着,“嗡嗡”声热闹非凡,也印证着竞争的程度。它来到这里,想是那里的香味已经寡淡,锅巴水的香气反而馥郁。我不敢妄动,连大气也不敢出。它像一片提早落下的大树叶,在茶缸沿儿翕张着翅膀。翅的背面看不出丁点儿华丽,甚至有些色彩混淆,像块调色板,五彩在这里调和后,再描绘到正面去。

一阵柴烟飘来。早晨添的一块湿柴,在这时不合时宜地燃烧起来。它被袭扰,忙振翅飞去。我会心一笑,似乎听到它的呛咳声。蝴蝶飞去,我沿着它飞去的方向看去,背景下的山野泛着五彩的秋韵,蝴蝶一下子就从眼里失去了定位。阔叶林都镶着黄边,叶脉微红,像星星点点欲燃的火苗。针叶林依旧碧绿,相互映衬着,层次分明。尖塔般的云杉林里间杂着许多红松树,它们之间体态迥然。因为果实的价值不同,也就决定着它们的生长高度。采收果实是要损毁树尖的,以至于云杉树越来越高,红松树越来越矮,高挑和矮胖不一定是绝配,却是无奈的组合。高低错落,非常态生长成为现实,慢慢接受了就成为自然,自然也就成为了习惯。没有快乐的心情就不是好心情,没有忧患的文字就不是好文字,常态的美和非常态的美有着相通之处,却又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在于心情的接受与否。

我放下笔。在这空旷的山野里,我和我的木屋沉浸在寂静的光环里。树隙间有张蛛网,网住一些露水,在等待阳光的角度。露水蒸发了,蜘蛛才能爬回,继续编织自己的梦,我和它何尝不是同一个心情呢?

清风理发,晶露濯足。这种感觉传输到笔尖上时,内心深处会对大自然充满无限的敬仰与信赖。

散文的作文 篇2

读过三国,读过红楼,青龙偃月刀的光华,惊艳了一个时代。却总禁不住历史的消磨,终于暗淡在时空里。诸葛亮,借来了东风,推助周瑜在赤壁点起的那把火,也只是惊退了曹兵,最终,在五丈原上的四十九盏明灯灭后,散了英魂。贾府门前,那对干净的狮子,见证了大门里的清高与龌龊,张着大嘴,仿佛想要说什么,终是没有只言片语。今生,黛玉的泪,还完了前世,神瑛使者的恩露,也在几声唏嘘里,归于沉寂,空留一曲《葬花吟》。

水浒,就是生地,出路,施耐庵试图给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找条出路,是水泊梁山吗,显然不是,弹丸之地岂能久存?是招安吗?官府若能容你,有何必苦苦相逼,所以不管招与不招,都是死路。一场轰轰烈烈的聚义,终于在宋江坟前飘动的白绫里结束。至于那个猴子,在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不再调皮,再也无话,一切都已结束,一切都不可能延续,徒留几番感慨

渐渐地厌倦了熬夜,渐渐地厌倦了长卷,夜里,常常是一个人对着满天的星斗发呆,感到了生活的乏味,和极度的空虚,发现,人一旦没了追求和爱好,日子竟是如此的苍白颓废。在一次毫无目的的浏览中,突然被散文的空明灵动、欢快醒目所吸引,散文,就像顶着露珠破土而出的小草,清新而活泼,散文,又仿佛是一位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多情而富于幻想。让一颗孤独寂寞的心不在黯然,不在荒芜,于是一有闲暇,便捧在手中,徜徉在浪花飞溅的散文的海洋里,感受那份喜悦,感受一个个字符所带来的那份激动和心跳。

散文像竹,高风中亮节,没有臃肿的身态,却有饱满的激情,于空明中教人向上,一枝一叶都简洁,从不节外生枝,乱人思绪。也不缠缠绕绕,纠缠不清,挺拔成无欲的雅仕。

散文如梅,为了早报春来,迎着寒风开放,于苍劲中保持一份活力,于飞雪中保持一份傲然,映雪红梅,那份情,那份趣,那份清高,不也正是散文所具有的独特的神韵吗?

散文有香,一如深山幽谷中的兰花,用心,就能品出它浓郁的清香,不管你来,还是不来,其香一直在,香飘心海,心潮涌动,浪花染香,经久不息,回味悠长。

散文有声,虽没有炮声隆隆,硝烟弥漫的场景,却有金戈铁马的铿锵,入神,能听出落雪的声音,花开的声音,能听出紫燕的呢喃,清风的絮语。我望向落雪,落雪报我以满天飞舞,落在肩头,落在眉梢,恋恋不舍。我回首看花,鲜花回我以羞涩,娇艳欲滴,风送花香。我放眼飞燕,飞燕快如闪箭,调皮的穿过烟柳,在林深处欢歌,唯有清风相伴左右,与我耳鬓厮磨,轻声对语。

散文有型,不见百川归海的散漫无序,只有小桥流水的精致,我常想搬取一段置于别出,却总如是不能严丝合缝,总有给饿者以枕的感觉,又像看到了女人颔下的胡子,说不出来的别扭,说不出来的不自然。

散文有色,它娇艳明快,像是芳菲四月的一树梨花,群芳已尽,梨花独白,白得似雪,白得亮眼,白得通,白得透。又像是万绿丛中的一点红,在绿色的映衬下,红得更鲜更亮,那红仿佛轻轻一碰,就会从花朵上掉下来,红得脱俗,红得纯,红得真。

散文有韵,读罢一篇散文,仿佛在听一首优美的音乐,抑扬顿挫,欢快清雅,眼前慢慢映现出一带连绵的峰峦,有时坦荡舒缓,有时剧烈起伏,舒缓与起伏交替,浅淡与浓重互现,让人看在眼里,醉在韵里。

读过雪小禅的散文,想象中,雪小禅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没有一点点的俗,想来雪小禅也一定是一身洁白的衣裙,不占一点点尘泥,夜静时分,如水的月光洒向窗台,于书案前,提一管狼豪,在如雪的纸上,刷刷点点,笔走龙蛇,书写着自己的灵魂与自然的碰撞。仿佛能看见雪小禅浓浓的情在笔尖上流泄。

雪小禅写出的散文也总是干干净净的空,空不是无物,而是空灵。仿佛那文字是写在云彩上,轻盈不沾世尘,读之不用你去看,那字就会一个一个灵动自如的飞如眼睑,清清楚楚,精炼不拖泥带水,有时虽是几笔,却是极完备,多一字画蛇添足,少一字难尽其意,刚刚好,让人如痴如醉,恍若不在凡世中。雪小禅的散文潇洒灵动,向来没有像什么“书案上有两本书,一本是中文的,另一本还是中文的”句式,没有故弄玄虚,没有无病呻吟,没有娇柔造作。

也曾极力模仿雪小禅,写出来的文字,却总感觉憋脚得很。写不出雪小禅的空灵,写不出雪小禅的神韵。有时在想,纵然自己做到了以假乱真,成了雪小禅第二,不也还是赝品吗?于是又做回了我自己,写我自己的散文,不管好于坏,在这世界上,自己才是唯一的自己。不打扰雪小禅的清静了,就让小禅的散文独树一帜的优雅且美丽着吧。

散文的作文 篇3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4

那天是在放学的路上,自己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疾速的往家赶着。因为习惯了寂寞,也就渐渐地习惯了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还有那匆匆划过眼前的景物。这么多年来,树只是更沧桑了些;楼房也只是渐渐的蒙上了一层厚重的灰尘;还有那常常凝视的白云,只是从一开始的“棒棒糖”渐渐的游离开来,一片去南,一片去北。我再没见过。

天的那边太阳正渐渐的下沉,就在我的正前方。金色的光芒瞬间铺向了大地,一直不可思议的.延伸到了我的脚下,我有些诧异。阳光铺洒下来就像一块金色的地毯,我亦在它的沐浴之下轻轻的飞翔,一直飞向天的那边,太阳将要终结的地方。明明很短的一段路程却像走了很长时间。这段风景明明已在这上演了几百年甚至几万年,只是我居然今天才发现它的存在。

渐渐地水天相接的地方明晃晃的有一个被拉长的身影,那身影似乎有些颤颤微微,正在一步一步蹒跚的向前走着。虽然很缓慢,但却很稳重。冥冥中似乎有个力量在支撑着它,虽然这个力量很弱小,但却足以支撑整个重量。足够。

此时太阳又下沉了点,刚刚明明还嫩橘的光芒一下子变得深沉了些。一个单薄的身影此时赫然出现在了前方阳光铺洒的地方。那个明显瘦小的背影紧紧的依偎在那蹒跚的背影旁。原来是她的力量在支撑着他。

一阵春风徐徐的吹过两颗饱经沧桑的心,他的背影微微的向左倾了倾,她则用力的向右顶了顶。他们缓缓的停在了一株鹅黄色的迎春花前,他为她摘了一朵戴在了她的头上。她的银发和迎春花一起被风儿轻轻的掠过,他凝视她片刻,笑了。此刻他们的背影被吞没在了烂漫的花海中,和花海一起荡漾,那个被风吹过的瞬间。

渐渐的太阳还剩下最后一点的光辉,此时此刻两个身影缓缓的溶在了一起,借着夕阳最后一点的余辉转过了转角。被拉长的身影久久的伫立在那,永远的被定格,暖暖的爱。

那一刻的风景,在熟悉的地方,最美。作文

散文的作文 篇5

今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发现窗户外面白茫茫的一片,心想:咦,以往的天,这个时候太阳公公早就起床了,可今天太阳公公怎么还没来?我带着心中的疑问从床上坐起来,仔细一看,哦,原来是外面起雾了。

我从窗口向外望去,远处的一幢幢高楼大厦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它的轮廓。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子都亮起了灯,车速也比平时慢了许多。马路上还时而传来几声“嘀嘀”的喇叭声。远处的花草树木好像披上了一层轻纱,在雾中若隐若现。路上的行人也分不清是男是女??过了一会儿,雾渐渐地散了,太阳公公出来站岗了。我感到很可惜,那是多么美丽的雾景呀,而它却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消失了,不过,雾留给大地一样礼物-----水珠。花朵、树叶上沾满了晶莹透亮的小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水珠闪闪发光,美丽极了!

雾虽然散了,但是美丽的雾景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散文的作文 篇6

我不是很喜欢看小说,因为我总觉得那不是真实生活里的世界。我喜欢看散文,一篇一篇总能用质朴的语言,真实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打动我。我看的散文书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两位作家是龙应台与丁立梅。

当我看完龙应台的第一本书《野火集》时,我就被这个华人作家所震撼,她用一种锋利坚韧的语言,写出了这么一本书。《野火集》使我觉得龙应台是一个严肃的女性。但当我翻开《目送》《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时,我不由得为之动容。原来,龙应台更多的是一种母性的慈爱,她将一种种爱写进了她的书里。这些书反映了龙应台的经历,殊不知,其实也是在向我们表达了人世间的母爱、亲情、博爱。可以说龙应台的“人生三书”里没有一篇是由多么华丽的语言拼成的,它甚至没有语文上所谓的好词佳句,它全部都是龙应台发自内心的话,可我却为这样的一篇篇文章感动。

另外一个作家并没有龙应台那样的有名,也没有龙应台出版的书那样的图书销售量。可我更爱她的文章。在她的世界里,世界万物都是美好的,都是有爱的。她就是丁立梅。她的写景书《遇见》用很平常的语言却写出了世外桃源;她的感悟书《暗香》告诉了我们每一种花开都是对大自然的馈赠;她的写实书《暖爱》用她自己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感动我们。

我喜欢她的朴实“滚滚红尘之中,我们都不可避免会陷入孤独,但只要人世间有爱在,有善良在,有朋友在,就会有春暖花开”,我喜欢她的感悟;“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会一些人记得您,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两位柔情似水的作家和她们的书。

散文的作文 篇7

如果可以,不要让爱的花朵在水晶瓶里枯萎, 不要让黑暗将明媚的春天黯然、 不再让黑与白显得单调无奈 、不再让抉择的灵魂在忐忑间辗转徘徊。 如果可以 ,不会让感情在任性中泛滥成灾 , 不再用随意的转身将美丽怠慢

。而别让等待换成沉默的悲哀,不要让守望在无声的叹息里走象溃烂 ,为遥远的距离莫名的伤感…… 不要用一贯的悲喜左右著脆弱的情怀。如果只是如果,我们谁都回不到过去,谁都无法重新来过。 虽然我们无法更改过, 但我们可以掌握未来! 从现在起,历经沧桑的我们不要在做漂浮的花瓣!

不用艳红的麻痹去撰写茫然的灰暗!不要让蹉跎我们已经流失的青春岁月! 爱过-,痛过-,拥有过而失去过!能忘记的就去忘记,忘不了就记著吧! 爱一个人很难,想要不爱更难, 不是吗? 因为只有自己最清楚最爱的人,是珍藏在心底的!我们不是不爱了, 只是换一种方式而已! 善待自己, 叫自己开心一些快乐一些! 这样我们会幸福, 幸福了,最爱的人同样也幸福!即使容颜不在,请用我们纯洁的心灵将灿烂崇拜!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赞助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