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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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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评选三好学生方案

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为了更大限度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全体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步,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发展。我校决定评选2010-2011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评选项目

1、校级三好学生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

⑴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关心时事政治,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高中学生还应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有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模范执行《小学生一日常规》和《小学生礼仪规范》,其言行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⑵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动脑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各科总评达到90分以上,以上成绩必须以前两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⑶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应在80分以上。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并担任班(队)委及以上职务;自觉树立为学校、班级和同学热情服务的思想,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其承担的学生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威信,并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3、校级先进班集体

重点考核班级组织管理,班风好、学风好,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的声誉,以上期各班文明班级数、控流情况、期末班级平均总分等三项为基础。(注:有重大事故的班级不能参加本次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二、评选名额及时间

1、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不得随意降低评选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和敷衍草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

2、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为单位,每班名额各为2名;校级先进班集体以年级为单位,每年级一名。

3、推选出的学生报德育部,经评议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4、评选时间为5月1日——6月1日。

三、奖励办法

1、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填写由学校制作的登记表,存入本人(学校)档案,发给学校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

东胜区吉劳庆小学2011年3月1日

东新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区教体局的精神,全校小学生中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学生的进取精神,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全面地健康发展,开展小学”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12年小学县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小学生。

二、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诚实守信。

三、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四、热爱劳动,有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五、学习积极努力,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化课成绩优良。

六、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优良;美术、音乐课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

七、本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二、名额分配

县级三好学生:五六年级各2名

校级三好学生:

低年级:班级学生总数的15%(四舍五入)

中年级:班级学生总数的20%(四舍五入)

高年级:班级学生总数的25%(四舍五入)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广泛征求师生、家长的意见,确保评选工作的可信度。

2、班主任接到方案后,迅速布置安排。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统计表并上交电子文档。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蓬溪县东新小学校

八一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坚持评价为学生学习服务,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方向,积极构建激励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激励、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特制定《八一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试行)》。

一、评选原则

1.方向性原则

以《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的评价结果为依据,面向全体学生,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2.开放性原则

通过自评、自报,组内、班内互评,任课教师、班主任评价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提高评价实效。

3.动态性原则

评选过程中,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要着重看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①具有“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②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③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④在《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中,思想品德成绩为优。 ⑤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2.学习好

①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方法正确。

②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化、科技活动。

③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期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3.身体好

①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②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③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④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名额分配

每学期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比例评选(四舍五入)。

四、评选办法

1.各班主任认真学习“三好学生”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原则、条件、办法,组织评选。

2、班主任组织够条件的学生先进行自评、自报,再组织学生组内、班内互评,对候选人进行海投,当场公布结果。

3.任课教师评价

组织任课教师对班级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定人员进行评定,重点是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完成作业等内容。凡50%及以上的任课教师认为该学生达不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就淘汰其三好学生的评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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