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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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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篇一: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厂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部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4.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厂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厂领导报告,并由厂统一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2.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2.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5.责任追究
  
  5.1各部门负责人及厂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6.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篇二: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1目的
  
  预防食品安全潜在事故的发生,明确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和响应方案,减少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
  
  2范围
  
  适用于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评价。
  
  3.2总经理: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管理和协调,并予以资源的提供。
  
  3.3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并及时上报。
  
  4程序
  
  4.1食品安全小组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各种可能的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并确定其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影响。
  
  4.2 紧急和异常状态发生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4.2.1盗窃、投毒、触电
  
  4.2.2发生火灾、自然灾害对原料及产品的影响;
  
  4.2.3停电、停水、停汽;
  
  4.2.4加工设备出现故障;
  
  4.2.5食品加工中误用有毒有害物品及人为破坏;
  
  4.2.6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故
  
  4.2.7其他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
  
  4.3 紧急和异常状态的临时处理
  
  4.3.1盗窃、投毒
  
   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前,对本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保持一定的警觉性。
  
  当听到有异常声音或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前往查看。迅速以电话等方式向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等同志汇报情况;
  
  值班人员还应检查是否存在投毒的可能,如有投毒的痕迹,应封闭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在发现有盗窃财产现象时,应保持沉着冷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通过呼叫等方式招呼同伴或其他人员前来支援。
  
   若罪犯已逃走,一时难以追上,则要看清楚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以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领导;重大的案件应拨打“110”电话报警。
  
  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所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对罪犯所留下来的作案工具、各种物品等,交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在公安机关人员或保卫部门未勘查现场完毕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开。
  
  若因故有人受伤,则要立即设法尽快送至医院抢救并上报公安机关。事发部门负责人应对该事件的处理经过进行追踪、控制;事中和事后以书面形式向中心领导汇报事情的经过及结果。
  
  各部门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并上报生产部,质检部负责监督不安全产品的处理。紧急小组积极的处理该项事件,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危害的产品;迅速通知及召回
  
  4.3.2触电
  
   在发现有人触电时,现场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
  
   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连带本人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如干燥的木头等)把线头或人拉开。
  
  立即对触电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或直接送至医院抢救。
  
  本部门负责人在将该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对该事件的事由和处理情况向公司进行书面汇报。
  
  4.3.3火警
  
  火灾危险区域——发电机房,现场应配置沙土,各生产区域应配置灭火器或消防栓。
  
  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要边救火边大声呼叫,其他员工闻迅立即报警办公室,如火势较猛,可直接向119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火灾情况,积极参加扑救疏散人员和抢救设施。
  
  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和燃烧物品,有无危险化学品,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
  
  部门负责人和岗位工作人员在发现起火时要迅速打开疏散通道,及时清点人数,并有序地指引疏散。
  
  在扑救中一切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沉着、机智、正确使用操作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灭火。
  
  如被烟火笼罩或能见度很低,应俯地沿墙慢慢爬行或去另一边通道,同时应用湿毛巾捂鼻以防中毒。
  
  没有经现场最高负责人同意,严禁回到着火层拿遗留物品。
  
  对于在火灾中造成受伤人员,抢救人员要把他们背、抬出火场。
  
  火警解除后各部门负责人应检查食品的质量、安全情况,并上报生产部,质检部负责监督火灾后产品的处理。
  
  4.3.4停电、停水、停汽、加工设备出现故障等异常状况
  
  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力设备车间,动力设备车间负责启用备用设备,或对设备进行紧急抢修。
  
  停电、停水、停汽、加工设备出现故障等紧急状况,预计1个小时内无法恢复的,生产车间应对所有在加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做紧急处理,采取冷藏或保鲜措施,直至恢复后重新加工。期间加工的所有产品应由食品安全小组评价后,进行相应的处置。
  
  4.3.5传染病爆发等公共事件
  
  积极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
  
  坚持晨检、午检,测量体温。对现场发现传染病症的员工,一旦发现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现场人员应确定受到影响的食品范围和相关接触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杀菌消毒,对接触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口参加生产,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确定受影响的程度,采取措施(灭菌消毒)控制产品中的危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必要时,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清点人数,对因病缺勤人员,必须当日了解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加强门卫及保洁工作,备好消毒设施,加强消毒,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3.6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故:业务部门作出暂停销售的应急处置,并将客户投诉信息及时反馈至总经理。总经理组织食品安全小组全面评价,确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如退货、销毁、回收等措施。
  
  4.3.7相关自然灾害:应组织人员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原料所增加的危害进行评估,确定受影响的程度,采取措施控制产品中的危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3.8其他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现场人员应确定受到影响的食品范围,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随后,立即汇报上级领导。由食品安全小组对影响的食品进行全面评价后,作相应的处置。
  
  4.4上述异常和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责任部门应将发生的经过和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食品的处置,防止再发生的措施等,填入《应急响应处理记录表》。
  
  4.5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
  
  4.5.1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按照场所的需要配置消防器材,放置处加以明确标识,并按规定时间检修。生产车间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暂停或备用期间的完好,以供应急使用。
  
  4.5.2制订并完善各种设备设施操作和生产加工的作业指导书,并对操作工实施充分的培训,特殊岗位要求其持证上岗。
  
  4.5.3食品安全小组应定期举办异常和紧急模拟场景的演习,验证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有效实施情况,以提高人员的实际应应急响应能力,并不断改进。
  
  4.6异常和紧急状态发生或模拟演习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进行评定,并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体系的可行性。必要时,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采取改进措施。
  
  4.7每年管理评审前,食品安全小组负责总结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内容的输入。
  
  5 记录《应急响应和处理记录》
  
  
  篇三: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为保障孩子生命健康安全,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我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设立事故专职人员、规定人员职责
  
  我园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小组。
  
  组长:李若贤
  
  专职管理人员:符东彩
  
  组员:吴锡妍
  
  职责:1、负责食品安全的登记、上报和反馈;
  
  2、现场调查; 3、原因分析; 4、采取控制措施;
  
  5、作出处置决定。
  
  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
  
  (一)、信息收集
  
  1、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经常浏览查阅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注意当前有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2、按有关规定对本食堂中所食用的食物留取样本48小时以备检验。
  
  (二)、报告程序
  
  1、我园如有接到或发现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后,处置小组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填写情况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情况比较严重的要立即上报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
  
  2、处置小组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处理。
  
  (三)、报告时限
  
  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卫生、质检等部门,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作出阶段性报告。
  
  三、调查与控制
  
  (一)、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1、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园内立即停止有关食品的采购、食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有关食品工具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二)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监督部门的同意后,再及时清洁消毒。
  
  四、总结及预防
  
  1、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2、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
  
  3、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篇四: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20XX年甘洛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甘食安委
  
  [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食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环节: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
  
  二、重点区域:校园周边、小百货销售点等区域
  
  三、重点品种: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油、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白酒、饮料、纯净水、糕点、有炸食品、禽蛋制品、服装制品等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蓼坪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应急应急小组),指挥全乡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乡分管领导乡人大副主席姜阿支同志任组长,乡妇联、安全、畜牧、学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蓼坪乡中心小学负责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乡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
  
  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负责本村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第三章 预警机制
  
  第六条 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消费者,或定期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重点监管。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七条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和各村两委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
  
  第九条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事故一经发生,乡党委政府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二条 基本应急程序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乡应急小组要尽快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根据事件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二)救援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医护人员对健康损害人群进行医疗救治,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三)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乡党委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二)乡民政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兑现慰问金。
  
  (三)对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或专家组,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安全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保健品、果蔬安全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第十六条  本预案由乡应急小组和乡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五: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小组领导:孙圆
  
  小组成员:范晶晶 律保平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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