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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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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篇一: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力争将60%以上的“三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
  
  1.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合作社)分批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使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合作社)达到100家以上;
  
  2.A、B级企业(合作社)达到80%以上;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6%以上;
  
  4.禁用农药、兽(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
  
  5.诚信档案完整规范。
  
  三、工作内容
  
  (一)完成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详见附件1)。信用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是指企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2、资信信息。包括: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3、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4、警示信息。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
  
  (二)开展质量信用评级。按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详见附表2)中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内容要求,组织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对参与企业(合作社)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按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每个企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总分为100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至89分为B级,60至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A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B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4至6次;C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6至10次;D级为失信,进行相关处罚,不合格农产品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对获得A级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确定为C、D类诚信等级的企业(合作社)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A、B级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诚信称号,并在农网上公示,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诚信等级评比。
  
  (三)开展失信惩戒。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级的企业,按照《市20XX年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采取“黑名单”制度,在“诚信网”上予以登记,终身不得涉足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
  
  四、任务分工
  
  1、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的建立,信用信息的收录以及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
  
  2、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诚信档案。
  
  3、市农委农业执法支队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五、工作程序
  
  (一)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在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根据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分的基本内容,对企业(合作社)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自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所在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申请,提出申报相应的级别。
  
  (二)监管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申请后,安排监管人员对企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掌握企业(合作社)的现状,指导企业(合作社)加强软、硬件建设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技术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组织技术评审小组深入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要求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并向企业(合作社)反馈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改意见。完成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后,在5日内写出技术评审报告,报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等级认定和公示。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接到技术评审小组的报告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将审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报市农委。市农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评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进行核查,对确定为A、B级企业(合作社)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委下发认定文件,认定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20XX年4月)
  
  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1月)
  
  (1)诚信档案建立。各县(区)参照附件1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确定5-10个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完善档案管理,总结试点经验。
  
  (2)信用信息录入。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录入各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
  
  (3)信用等级运用。逐步建立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法诚信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诚信档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为永久性保管档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
  
  3、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征集、信用运用等工作,推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为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管理,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与扶优、监管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合作社)进行风险分析和诚信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三)加大检查指导。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舆论宣传。委属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
  
  
  篇二: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XX年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信部消费[20XX]549号),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特制订20XX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推进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铺开、选择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食品行业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行业开展诚信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到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行业企业,加强诚信标准宣传和贯彻指导,加快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制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营造食品行业诚信氛围。
  
  具体工作目标是:组织专家指导4000家食品企业按行业标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00%建立并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在北京、河北、福建、广东等4省市分别选择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试点工作;选择400家食品企业试行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继续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建立2-3个省级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成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诚信办”)。诚信办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具体负责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专家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审核并管理企业诚信信息和评价机构备案信息、建立并维护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升级等工作。三是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形成诚信咨询和管理服务机制。四是建立部与省、行业组织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各省、行业组织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的责任。五是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及信息报送制度。检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对地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二)完善诚信制度和标准体系。一是编制扩大试点行业实施指南和评价细则。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编写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制定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二是完善诚信信息管理规定。研究制定诚信信息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征集项目、渠道、方式,规范信息的使用和披露。三是研究制定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诚信评价申报、审核、评定、申投诉等流程和评价证书(或报告)的发放、暂停、撤销等管理环节和程序;规范诚信服务机构和服务行为,培育诚信服务市场。
  
  (三)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一是开展培训。开展诚信建设标准宣贯工作覆盖31个省份;培训地方诚信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师资。二是加强指导。平均每省选择指导10-20家企业作为示范,指导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并对每家企业按实际需求,培训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充实企业管理队伍。三是开展交流。组织罐头、调味品、饮料和葡萄酒等行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学习交流活动,推动企业加强原料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经营档案,同时,督促食品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和健全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控制点(HACCP)等质量自控体系,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一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促进部门间诚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二是加快地方、行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两化融合。作为平台建设试点,拟在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指导建立地方食品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依法采集和披露企业诚信信息。
  
  (五)建立并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一是组织先期试点的乳制品、肉类食品等行业企业开展对标达标自查自评活动。二是开展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由企业自愿申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等部门推荐,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诚信服务机构,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选择400家(包括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三是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对已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试点的企业,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
  
  (六)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食品工业行业协会要促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部门间、上下游行业间的有效应用,要加强对会员企业信用风险知识的培训,协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企业要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的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企业要建立内部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指导北京、河北、福建、广东分别在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组织消费者进诚信试点企业开展参观活动,宣传试点地区、行业及企业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3月份组织3.15诚信宣传、6月份举办第三届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和9月份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诚信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探索交流国际诚信管理经验。
  
  (八)加快诚信奖惩机制建设。研究诚信激励惩戒措施。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食品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食品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诚信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要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制定地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研究建立地方诚信管理配套制度,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强工作协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地方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和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规范与自律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合力推动、协同推进的格局。
  
  (四)加强诚信宣传。继续大力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专题宣传活动,巩固社会舆论监督成果。
  
  
  篇三: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依职责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项目信息、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工作机构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以副局长戴尚玉为组长,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信息中心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人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劳动监察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通报情况。
  
  劳动关系科:指导、督促全市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情况采集、数据质量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办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收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包括欠薪时段、欠薪总额、欠薪记录机关、欠缴社会保险种类及金额等内容)。
  
  信息中心:依托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立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子站,推进项目信息集中公开和信用信息集中共享。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利用业务集成系统数据库信息,重点发布在我市区域内从事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和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三)客观公开,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主要工作
  
  (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
  
  1、公开的目录。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确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如下:
  
  (1)从业单位的基本信息。
  
  (2)从业单位20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
  
  (3)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XX年1月1日以后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从业单位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企业,包括:从事建设、勘察、施工等活动的企业。
  
  2、目录内容说明
  
  (1)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日期、住所、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从业单位20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确认年度、确认机关、确认日期、文书编号。
  
  (3)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种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等内容。
  
  3、公开的主体。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为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公开的主体,并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做好信息的录入、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
  
  4、公开的载体。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或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网站),各县(区、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作为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向社会提供检索及查询等服务功能。
  
  5、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根据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发布相应的依据、程序和标准。
  
  (二)关于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
  
  1、我市人社部门依据《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促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采集整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提供和发布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做好企业限制警示应用。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1日-9月20日)
  
  各县(区、市)人社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推进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解和时限要求等,组织开展工作。并于20XX年9月1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10日)
  
  1、20XX年9月21日-10月20日,全市人社部门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
  
  2、20XX年10月21日-11月10日,按照人社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的目录,公开和发布相关信息。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20日)
  
  市人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市)人社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做法和经验。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工作交流,以点带面,查缺补漏,同步推进。
  
  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召开工作情况调度会,建立定期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于不及时准确公开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市)人社局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关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篇四: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加快公司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资监管、国资营运环境,提高国资监管、国资营运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增强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国资营运关注意识,促进国资监管、国资营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加强国资监管、国资营运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坚持以政府诚信为主导,企业诚信为重点,个人诚信为基础,确保国资监管、国资营运政府放心,社会关心,切实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树立“诚信国资”的良好形象。
  二、国资队伍诚信建设工作目标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及各项规定,树立国资工作荣辱观,自觉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营运水平和效益。
  
  2、规范执法、热情服务、举止文明、办事严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上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上坚持承诺制,信用上坚持诚信化。
  
  3、不断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职工队伍自身整体素质。
  
  4、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依法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资监管执法形象。
  
  5、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国资监管、国资营运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构。成立万载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国资办)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怀亮,副组长:郭宇,成员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霞,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齐心协力,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2、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依法依规收取享有资产收益,推荐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接受政府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3、强化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营运管理,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对经营事项的业务流程及所需的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的签订,要求严格执行《店面、场地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明确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诚信责任和要求,又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双方的诚信条款责任要求,从而形成甲乙之间诚信规范的服务与管理,做到甲乙双方违规违法处罚有标准,责任追究有制度。
  
  4、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国有产权交易是个敏感的领域,因此,不断健全和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的工作机制,实行“管理与交易分离”,建立完善整套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与监督制度,从产权交易审批、资产评估和评估机构的选择,向县纪委、监察局填报国有产权交易告知书,到交易前的公告信息披露,交易方式的确定都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杜绝场外交易,整个产权交易过程严格按照《万载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暂行规定》进行操作办理,做到规则、过程、结果三公开。
  
  5、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营运公司作为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坚持规范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我们在政府采购全过程中推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①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采购行为,实行“管理与采购分离”;②营造“阳光采购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我们认真做好采购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工作。特别是做好采购信息发布和供应商资格审核工作;严格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评标办法及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邀请县纪委监察、审计、采购单位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
  
  6、加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诚实守信的职工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公司发展壮大和诚信体系的基础。严格岗前培训制度;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机关干职工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法律政策学习,形成公司上下做工作懂法依规办事,业务精通,服务到位,诚信到边的干职工队伍。塑造国资队伍在国资监督上规范监管、在国资营运上高效诚信的依法行政、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方法步骤
  
  公司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采取“分段推进、稳步实施”的办法开展。
  
  (一)起动阶段(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
  
  1、调查研究,制定方案
  
  利用一个月时间,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对公司目前诚信体系建设的状况进行评价,针对当前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提高诚信意识
  
  召开声势浩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基础地位,宣传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做好国资监管、国资营运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普及社会信用基础知识。以身边的人和事及诚实信用典型等教育公司干部职工,从而营造良好的诚信建设发展氛围。
  
  3、展开试点
  
  一是确定试点工作。经公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首先在国有产权交易工作区域;政府采购工作上试点,正式开始公司全面、全方位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总结试点经验。做好诚信体系建设档案的建立工作。
  
  (二)全面铺开(20XX年元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一是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修订本单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公司在国有资产经营,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更大领域内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需要全方位,全社会,全体人民参加的道德文明建设,诚信建设是社会进步文明的基础和标志。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内容的诚信体系建设档案。
  
  三是制定工作质量要求达标的诚信体系。
  
  四是建立社会诚信评价体系,搭建诚信信息交换平台。
  
  五是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司主导,科室联动,全体参与的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公司重要日程,切实把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落实责任,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采取得力措施,扎实稳步推进。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
  
  2、接受监督,搞好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要向社会各界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处理投诉意见,并将处理情况详细登记备查。要进一步巩固诚信工作成果,提高诚信质量服务水平,推动国资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同时,要积极配合全县一盘棋做好诚信电子档案的建档和信息采集工作。
  
  3、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利用典型示范,积极探索,逐步完善,稳步推进,务求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胆探索诚信质量的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奖惩机制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推进国资工作诚信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篇五: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社会体制综合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关于推进社会体制综合改革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顺发〔20XX〕25号)有关要求,加快全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以搭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切入点,逐步建立面向企业、个人的信用管理体系,从信息源上解决信用信息不对称衍生的各类社会问题,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化社会管理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创新,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社会环境,着力打造“诚信顺德”的城市形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的战略目标,坚持“政府引导、职能部门监管、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阶段覆盖、试点推行”的操作模式,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现有的征信系统,组建区级资信评估营运主体,开发运营本区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涵盖企业关键信用信息的可查询功能,探索建立面向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提升对信用行为协同监管的力度,建立覆盖全区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系统。支持本区金融市场参与者间的信用信息对接,推进区域性金融服务平台的有机整合,强化社会建设、公共服务、金融创新的针对性、协同性,为产业转型升级搭建有效的信用信息支撑平台,为深化社会体制综合改革提供有效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
  
  力争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顺德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搭建工作,并交付相关职能部门使用,投入试运营阶段。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筹备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底)。制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出台《顺德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二是开发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底)。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信用信息系统的开发及营运主体,明确建设模式,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初步搭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框架;
  
  三是调试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开发及编程基本完成,对系统(软硬件)进行交付使用前的安全性、稳定性调试;
  
  四是试运营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底)。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导入,在部分职能部门间建立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和查询功能的试运作,系统修改完善和投入试运营。
  
  (二)中长期目标(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运作,力争三年内体现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诚信提升的成效,完成面向企业的信用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搭建面向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个人信用系统,逐步扩大全区社会诚信体系的覆盖层面,力争五年内实现全区信用信息系统全覆盖,建立面向社会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系统。在此基础上,利用已经建立起来的信用系统,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以及个人为服务对象的区域性的金融服务平台,争取成为服务全省企业的省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试点,最终实现本区企业、个人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提升,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优化全区信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成立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区领导小组已于20XX年1月13日组建,详见文件《关于成立顺德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顺府办发〔20XX〕3 号)。)(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诚信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统筹工作。组长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区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区政府副秘书长、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顺德支行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公安局、司法局、财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城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国家税务局、顺德供电局、人民银行顺德支行、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等部门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信用信息系统项目工作组,设在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协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责单位组成,负责召集、协调相关主责单位,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综合、检查指导以及协调沟通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
  
  以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为其下属企业佛山市顺德区城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优质意向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本区的资信评估公司,作为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体营运方,根据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提出的业务需求报告,撰写需求分析报告,完成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负责系统的具体营运和日常维护工作。资信评估公司的组建方案另行制订。
  
  (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功能和管理。
  
  信用信息系统的内容包括区域经济信息、行业信息以及企业信息,其中企业信用信息主要由政府各部门数据库导入,以企业自主提供、第三方信用调查报告为补充。系统的使用功能模块包括:一是社会信用信息模块。该模块实现对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分析和评估提供基本的数据支持;二是信用评级模块。资信评估公司能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系统中的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工作;三是统计分析模块。通过对各种分析结果的可视化展示,区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资信评估公司及成员单位能够系统了解本区域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四是系统管理模块。系统管理维护主要包括:日常运行生成日志文件,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定期检查系统的安全性问题并及时修补,根据系统的运行环境的改变对系统做适当修改;五是拓展功能模块。积极探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展延伸功能的可行性:有机整合全区信息交互平台,为职能部门办理行政审批、落实扶持措施、开展政策调研等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提升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投放效率。对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成果、新型商业运作模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评估,为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市场化、规模化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三)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运行机制。
  
  一是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基础,企业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信息为依托,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明确“统一规范、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信息整合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对所涉及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整理,按统一的信息目录、技术标准将相关数据信息汇总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和利用顺德区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的数据采集功能,实行信息共用和共享。
  
  二是信息查询及使用制度。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制订统分结合、各取所需的信息查询制度。其查询方式及内容划分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面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无偿的共享查询,其信息内容为依法属于政府部门监管的社会公共和政务公开范畴的企业信用信息,为政府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制订施政措施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在条件成熟时,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资信评级等有偿服务,其信息内容为依法属于国家信息资源且可供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服务、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
  
  (四)信用评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社会管理体制综合改革,通过法定机构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资信评估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对参与评级的企业实施定期跟踪监测工作。借鉴区外信用评级体系相对完善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定期对评级系统进行检查修正,以保证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工作的时效性。
  
  (五)探索推进两项试点工作。
  
  一是以龙腾计划、星光工程等重点企业为试点,对龙腾企业、星光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搜集,建立面向龙腾企业、星光企业的专用系统,研究企业信息分析成果在融资担保、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应用的可行性;二是以顺德钢铁、物流、家具等行业为试点,发挥我区现有行业商(协)会协调组织功能,对会员企业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形成顺德区钢铁、物流、家具、机械装备、家电制造等行业的产业分析系统,以此建立起见保即贷、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组团投资、联合投资等供应链金融和“一站式”服务体系。
  
  (六)信用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通过支持资信评估公司的组建,引导其发展壮大,成为行业标杆,逐步健全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的机构准入制度,实现我区信用中介服务业的市场化、规模化。各职能部门依法监督管理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信用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和规范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工业制造业配套的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培育。贯彻“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建立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发挥资信评估公司的龙头带动效应,鼓励发展一批以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为经营主业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引导机构开展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经营运作。借鉴国内外的企业信用征集、评级的通行做法,建立健全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企业信用及关联产品商品化。
  
  五、任务分工
  
  结合工作实际,区领导小组中主责单位和相关参与部门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统筹协调区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政策保障。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带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运行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效率。
  
  (二)区行政服务中心。
  
  协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行政服务中心正在搭建的顺德区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明确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的企业数据信息列表,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系统信息的基础数据归集,深化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机制的探索建立。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职能部门、金融机构间实现信息整合、传送以及具体的信息整合传递提供技术支持。
  
  (三)人民银行顺德支行。
  
  协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征信系统,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搭建提供指导意见及相关的信息支持,协助推进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引导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使用信用评级资料作为开展银行业务的重要依据。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可行性。
  
  (四)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城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牵头组建本区的资信评估公司,协调引导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区内民间资本通过战略入股、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资信评估公司完善组织架构,指导开展日常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和营运的统筹工作。
  
  (五)区委宣传部。
  
  负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加强诚实信用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信用文化,促进社会各界更新观念,树立诚信理念。结合“创文”工作推进的长效机制,打造“诚信顺德”的城市形象,营造全社会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
  
  (六)区经济促进局。
  
  协助推进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搭建工作,协调开展龙腾计划、星光工程等重点企业的关键数据(包括现金流状况、销售额度、用电用地、金融服务需求等)的采集、整合工作。
  
  (七)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意向投资者。
  
  以区政府与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建本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蓝本,从信息系统搭建、软件管理等多个层面为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支持。参与组建本区的资信评估公司,充分发挥粤财投资控股公司和相关意向投资者在金融领域的前瞻性、高效性,为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推进扫清技术障碍。
  
  (八)其他职能部门机构。
  
  区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全力配合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机制。
  
  明确宏观政策导向。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7号)、国家银监会《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指导意见》(银发〔20XX〕176号)、《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粤府办〔20XX〕114号)、市政府《关于推动佛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佛府办〔20XX〕50号)、《关于推进社会体制综合改革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顺发〔20XX〕25号)等文件为指引,结合《顺德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顺府办发〔20XX〕152号)、《顺德区优质企业成长工程(龙腾计划)实施方案》(顺府发〔20XX〕14号)、《顺德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星光工程)实施方案》(顺府发〔20XX〕1号)等政策平台,为推动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制定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及应用的配套政策。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经济促进局、人民银行顺德支行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顺德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顺德区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顺德区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等配套政策,完善本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评级的政策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权威性评估,作为企业在企业贷款、证券融资、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自主创新、技术合作、进出口贸易、项目申报立项、招商引资、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经营活动中区政府扶持及奖惩的重要依据。相关职能部门与资信评估公司、金融机构签订对外信息保密协议,确保企业信息及相关资料不外泄,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及应用的保密制度,切实保障企业隐私利益。区财税部门安排专项的扶持资金,扶持和鼓励区内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信用信息征集、诚信宣传以及开展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给予适当补助措施。
  
  (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是深化社会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区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其中,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认识;区财税局应分年度安排专项预算资金用于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筹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系统搭建后的正常运作;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协助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系统对外提供服务的收费制度,对相关标准的建立提供指导。
  
  (三)以政府部门的信用需求带动全社会的信用需求。
  
  政府各职能部门应首先成为信用的先行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搭建,完善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面向金融机构则遵循有偿使用原则,明确地方财政扶持的各项目应尽量经过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系统的评级才能获得通过。
  
  七、本工作方案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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