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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干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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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干部培训计划
篇一:综治干部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政法综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现代形势的变化发展,更好地完成政法综治各项工作任务,推动“XX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中央《20XX——20XX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更新教育培训理论,拓展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努力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为维护全市政治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朔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综治干部队伍。

(二)总体目标

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全市政法综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显著增强;进一步健全全市政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以干部需求为导向、组织调训与干部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根据“XX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政治理论培训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全市广大政法综治干部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培训。

1、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党中央提出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广大政法综治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使其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2、围绕实现我市“XX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扣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工作要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的培训,加强创新思维、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训练,切实提高政法综治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岗位操作水平。

3、着眼于提高政法综治干部的综合素质,广泛开展科技文化素质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心理等知识,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头脑。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其他教育培训,改善干部的知识结构,着力提高其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

二、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整体推进全市政法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

(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市委政法委每年组织全市1/4政法综治部门县处级干部在省委党校、山西大学等省属高等院校轮训,另每年选送市直政法部门1/4的班子成员及县区政法部门正职参加中央党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短期脱产培训。

(二)市、县两级政法部门其它干部

每年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系统组织,在市委、县(区)委两级党校各自轮训其部门(系统)内市、县两级干部,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进一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县、乡综治办主任

由市综治办统一组织,每年在市委党校举办一期县、乡综治办主任培训班

(四)乡、村综治干部

由各县(区)政法委(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每年举办一期乡、村综治干部培训班。

三、加强基础建设,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各县(区)、市直政法各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针对我市实际,主要是加强市、县两级政法综治部门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根据政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的特殊性和需求,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政法综治干部担任兼职教师。要落实兼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采取参加在职进修,业务交流等形式,每年安排一定兼职教师赴上级党校、高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

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市直政法各部门及各县区要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框架,加强各自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组织有关人员精心编写适合各自工作特点的特色课程及培训教材。

4、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各县(区)及市直政法各部门要保证本地区、本部门政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干部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XX五”期间全市政法综治干部培训质量的全面落实

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要把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实际,在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脱产培训三位一体学习制度的基础上,为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学习提供多样化的途径。认真贯彻执行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切实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市委政法委将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政法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自的干部培训规划。


篇二:综治干部培训计划

为切实提高全镇综治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开阔综治工作视野,培养综治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努力实现综治干部培训的经常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镇综治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构建“和谐平安资溪”对综治工作的新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层层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建立以综治部门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一线专职干部为重点对象,以理论基础、形势教育、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模式。

二、培训目标

用一年的时间,将全镇专兼职综治干部轮训一遍;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综治干部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综治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综治干部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使每一位综治干部都能忠于职守、勤于工作、善于协调、勇于实践、甘于寂寞、乐于奉献,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高效、奋发有为的综治工作团队,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力打造“和谐平安资溪”。

三、培训内容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再认识;深化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提高综治工作在构建“和谐平安马头山”工作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使广大综治干部能够从全局的高度和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新时期治安问题,客观正确地评判当前的治安形势和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及问题,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综治工作的开展,自觉地把治安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思考,以此把握综治工作的大局和方向。

2、加强形势任务教育。通过培训,使综治干部了解新形势下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培养综治干部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看趋势、看规律,从广泛联系的角度,分析研究国际国内各种矛盾及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冲击和影响,提高预见能力。通过培训,使综治干部了解治安工作与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联系,培养综治干部见微知著的分析研判能力。

3、加强综治业务知识培训。组织综治干部系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职责任务、工作范围、方法手段等基本知识和主要工作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全县综治工作的主要思路、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通过分类培训、因岗施教、因需施教,真正体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要求,使综治干部综合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履行工作职能的能力明显提高。

4、加强科学知识培训。紧密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综治工作需要,在教育培训中增加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和科技知识等内容,使综治干部在精通本职业务的同时,熟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高新技术领域的一些基础知识,完善综治干部的知识结构,增强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成果和手段的意识能力,推动新技术成果在综治工作实践中的运用,提升综治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四、培训方式

不断探索完善教育培训新的方式方法,将专题讲座、研究讨论、交流座谈及个人自学等各种培训形式有机地穿插结合起来,活跃学习气氛,提高综治干部学习兴趣,真正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

1、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介绍国际和国内的政治、经济、军事、治安等形势。

2、业务授课。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重点、热点、难点工作进行讲课答疑。

3、交流研讨。主要是组织学员进行交流发言,结合听课感受和多年工作实践,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4、岗位练兵。分层次分类型在全县综治干部中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鼓励广大综治干部通过传、帮、带和自学、函授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以会代训。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分析当前形势,通报交流工作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培训对象

(1)治安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志愿者骨干、看楼护院队骨干、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主力人员(专职巡防队员、保安队员定期由公安机关组织岗位大练兵教育培训);(2)辖区基层单位专兼职综治干部。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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