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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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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场租赁协议书

商场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经营品类__________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条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C.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A.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B.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人员管理

(1)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卖场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广告

商业步行街及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内进行广告宣传。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1)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况遭受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灾害

(2)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所导致的损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4)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商场或商业步行街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1)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租金余额及保证金余额,并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一(8)条之规定,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承担延付部分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年租金5%的违约金。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按十一(8)条的约定处理。

A.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B.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

C.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

D.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E.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及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F.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G.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H.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I.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及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J.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

K.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第十五条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交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交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B.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方为有效。但对于全体承租人均有约束力的内容,甲方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2)争议解决: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公诉

B.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无效,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2商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XXXX家具经营中心

承租方(乙方):_XXX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1、位置:乙方租用甲方米氏国际家居中华广场___2_层____区__XXX__的商位。

2、面积:该商位实际计租面积为___XXX_平方米(含15﹪公摊面积及网柱面积,如约定面积与实际不符,则按实际面积计付租金)

3、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仅限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月,以便乙方进行内部装修、前期铺货等经营准备工作。第三条费用交纳本商位费用为

2.8元/平方米/天(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商位费用=商位租金+物业费+停车费)商位租金1.6____元/平方米/天,(按实际天数结算)。物业费0.2元/平方米/天,(按实际天数结算)。停车费1.0元/平方米/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第四条费用的交付期限和方式

1、商位费用按每两个月计收一次,在每一计费周期的第二个月20日交清下一期的商位费用,以此类推。每逾期一天加收所欠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X年。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解除合同,须?崆傲礁鲈乱允槊嫘问酵ㄖ追剑追酵夂螅┒┏烦⌒椋缫曳皆诤贤诩溆型锨贩延玫那榭觯追接腥ǘ砸曳降牡戎滴锲沸惺沽糁萌ā?/P>

第五条质保金的交纳

1、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须交纳产品质量保证金XX元(大写:贰万元整),如果乙方经营的是XXXX的比例超过30%的,则按XXX元(大写:伍万元整

)收取质保金。

2、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信誉,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若乙方所售出的商品无明显的质量问题且与顾客无未处理完毕的售后方面纠纷,在乙方撤场之日起满一年,甲方扣除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后在十日内将质保金如数退还乙方,该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其他费用

1、商户商位内的用电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应保证供电设施、供电容量能够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要求),由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交缴电费。

2、为树立商场的良好形象,便于管理,导购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统一的上岗卡,上岗卡由甲方制作,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

(1)为保障乙方的财产不受损失,商位内所有商品应当购买财产保险,投保由商场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保险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实际付费标准不得超过其自行投保时所支付的费用)。保险金额按照每平米1元/年的标准执行,1元/平方米保额为XXX整,本合同约定的展位面积XX平方米,应购买财产保险的保险额为XX万元。

(2)该财产险保期为一年,从保险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同时向甲方出示所经营产品的质检报告书、环保证书和区域代理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导购员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乙方公章。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同时承诺对出租的房屋享有合法的租赁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享有转租权的租赁合同等,需加盖公章)。

第八条导购员的管理

1、乙方的导购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的整体管理,接受甲方统一培训,采用甲方统一收银管理。

2、上岗须办理上岗手续,购买工牌,发放导购员手册及出入证,导购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健康证,非本地户籍必须提供其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件。

3、导购员日常的用工管理由乙方负责落实。在不违反商场整体管理规范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用工自主权和自主经营权。

第九条商场内商位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统一的商位管理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拒不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2、商位装修及地面、墙壁的轻装修,乙方可根据其经营特色自行设计,并向甲方上报装修方案、设计图片。在不影响整体形象、布局、符合甲方统一规划要求,且不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审查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装修。乙方装修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防火材料,乙方在租赁商位构建的装饰装修物(包括射灯、筒灯),从租赁合同期满之日或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之日,甲方可折价取得其所有权(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如果租赁期超过三年,则合同期满且双方不再续租的,该装修物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关于显示有乙方知识产权标识的装修、装饰物,乙方有权直接拆除,且未经依法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消防、电器安装等可能涉及安全的项目,都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如因未达标发生事故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涉及保险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因此造成甲方或其他商户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进驻商场后,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商位装修,以及填充商品、摆好位置等工作,保证如期达到正常营业的条件。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装修及填充商品或不能正常营业而影响商场的整体形象时,视为乙方违约,经三次书面通知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收回商位,并不返还乙方定金。

4、乙方必须保证商位上有足够的商品,销售后应及时补充货源,空闲场地占租用面积1/4超过三天时间的,经通知后仍未补充货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2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经三次书面通知仍不补充货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位另租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条销售货款的收交和结算

1、为确保乙方的经济利益,甲方实施统一收银,乙方售货后必须把销货款交到收银台并加盖甲方的销售章。严禁乙方及其服务人员私自收取、留存货款,否则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须按照当次销售货款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货款每七天结算一次,日期约定为每星期五,以借记卡形式返款给乙方。双方约定的账号如下:甲方:乙方:

2、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商场形象,乙方的销货票必须要加盖甲方的销售章。如乙方未使用甲方的统一销售票据,一经发现罚款1000—5000元(该罚款为违约金的性质),乙方私留、截留、冒领促销奖券、奖品、赠品,一经发现罚款500元(该罚款为违约金的性质)。如乙方未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销售票据,当发生顾客来甲方退换产品等以及由此引发投诉、争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前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管理

1、商户经营XXX等保修期为一年,自付货标明的日期次日起计算。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行明码标价,保证产品质量,并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三包服务。

3、因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受到消费者投诉迟迟不给客户解决或者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质保金为顾客解决售后问题。当质保金低于约定的标准时,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质保金标准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服务及售后问题对商场形象、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合同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文明诚信,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顾客及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甲乙双方自负其责,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如遇商场整体调整,商户服从商场调整(甲方应在事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乙方,并书面说明其调整的理由及其正当性),商场无故调整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请求。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履行期限未满约定合同期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时,都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则应当继续履行,否则提出解约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协议剩余合同期租金50%计算。

2、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A、乙方违反有关国家政策法规及利用商位进行违法活动的;

B、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品牌或品种的;

C、乙方未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连续3天不开门营业的;

D、乙方欠交甲方租金及商场物业费逾期超过30天的;

E、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商位转让或转租给他人的。

3、甲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

A、甲方对租赁房屋不享有合法的出租权,或者交付的房屋不能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供电,供水排水,基础消防设施等)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合同期全部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全部损失。

B、不能按约定交付租赁房屋,每延迟一天,除了免除当日租金,另外相应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C、质保期满后,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退还质保金的,乙方有权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D、甲方无合理、正当理由擅自调整或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至少1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如愿续约,须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按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3商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市路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年,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个月内支付。

4-3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甲方必须保证本协议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万元的违约金。

11-2丁方愿意为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协议、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本协议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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