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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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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一: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议。

2)负责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的规划及布置。

3)经常对施工现场、车辆、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发现严重不安全隐患和特别紧急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随时督促检查项目和班(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对违章和冒险作业要立即劝阻,对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有权先行令其停工,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对不认真执行或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上报。

5)参加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意见,并在施工中督促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

6)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监督其整改和实施。

7)督促工长和班组执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日工作,支持和领导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

8)协助项目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

10)会同有关人员作好防中毒、防霉、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监督有关部门人员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11)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使用前的安全合格验收工作,参加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

12)督促检查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13)负责对项目安全资料整理档案工作。

14)做好每日巡回安全记录。

职责二: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1.专职安全员是项目部的专管安全生产业务人员,应严格履行上级规定的职责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对现场违章、冒险作业负有检查、监督之责,对不听劝阻,又不采取防护措施且又可能危急工人生命安全的工作,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令其停工后上报有关领导;

2.各类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向上级报告,并协调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伤事故报告;

3.参加各级领导组织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新工、外包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小组安全员工作;

4.及时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和作业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及漏洞,对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报告,提出消除隐患的措施、建议,并检查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

5.监督检查防护用品以及保健食品、防暑降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严把安全用品、安全设施质量关;

6.和有关部门研究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协助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7.负责安全资料的搜集整理,并及时检查施工现场防护状况,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创优。

职责三: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i.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ii.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iii.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事故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iv.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v.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vi.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vii.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职责四: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制度和工作任务,做好基层技安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接受技安专职机构的业务指导,参加技安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反映情况,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班组技安员开展好经常性安全活动。

三、 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负责或组织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组织职工进行安全规程、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安全 生产的原始记录。落实局规范化、标准化的基层基础管理文件,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同计划人员组织编制、汇总、上报年度、季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协助领导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容易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时,有权先令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处理。

六、参与对受压容器、行车、吊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验,参与制定和检查落实高空作业,危险场所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参与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试工作。

七、参与研究制定关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理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督促实施。

八、参加伤亡、交通、火灾、设备等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登记、报告、协助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

职责五: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等工作。

五、经常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时刻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等防护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等。

七、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发现违、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

八、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情况。

九、完成上级领导要求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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