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职责 > 小学防溺水制度

小学防溺水制度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08W 次

篇一:小学防溺水制度范文

小学防溺水制度

根据嘉峪关市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防止学生溺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游览东湖。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1.各班要通过晨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务日志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三、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负责陪同、监护。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到东湖、迎宾湖等地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边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篇二:小学学校预防溺水工作制度

一、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事故报告电话

中心校:;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五)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三、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篇三:

根据《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和《缙云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至5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晨会、“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句式可以为: ( )月( )日 内容( )。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明确规定: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活动要求:每位学生画一幅创作画,三至六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征文,学校进行选拔和奖励,学校同时出一期水上安全教育专题宣传窗。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数来自中西部山区农村地区,对江、河、湖、塘不甚了解,缺乏必要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知识,学校要特别加强对这部分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办「2012」185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保障学生家庭幸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在场、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切实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李林桦

副组长:陈玉田 朱亚明

成 员:李峰波 阮剑忠 欧智力 严明海 陈合攀

吴云飞 连雪晞 陈金林 胡金堤 肖明雄

各年段长 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生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和对策,落实相关工作。

2、成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3、反复告诫学生不得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废弃坑洼游泳、嬉水;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备和无救护措施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寻求救援,不盲目下水自行营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溺亡事故发生。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

4、严格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

5、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教务处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

7、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

8、组织班主任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工作大家访活动。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以近期发生的惨痛案例教育学生及警示家长,宣传游泳安全知识,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9、做好初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大家访活动,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放学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

10、积极参与防范学生溺水和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参与排查安全隐患水域,接受安全隐患举报,经核实后,主动提请镇政府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路线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宝峰君子里水库、木兰溪石马段)的排查巡查,危险坑洼、水域需填埋的及时填埋,不能填埋的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篇五:

我校针对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伤亡事故,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各种措施 ,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此类事故。昨天下午,召开了级部主任以上人员会议,会议部署了针对此事的具体措施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1、6月10日下午班主任老师利用校讯通通知学生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看护好学生保证不出事故。

2、安全课教师已从上周利用上课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暑、防雷击、防溺水的教育,结合山东滨州溺水身亡的3名小学生案例,进行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3、在国旗下讲话,强调安全月活动的落实,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4、班主任老师利用周一班队会课强调不游泳、不玩水以及安全月的其他活动;

5、对周边河、湾、池塘等水域进行排查,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教育。

6、各班利用黑板报、壁报等上强调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

7、组织全校师生观看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片;

8、利用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现代教育平台,积极宣传,切实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在实处,保证不出任何意外伤害事故。

赞助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