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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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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目前已进入夏季,儿童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希望家园共同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幼儿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原因有: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虾,捡落入水中的物品;2、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3、到井边打水不慎落入井中;4、雨天掉入沟坑。

二、预防学生溺水的措施:1、教孩子学会游泳,幼儿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2、教育孩子不要独自在河边玩耍;3、不去非游泳区游泳;4、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6、雨天行走、在井边打水要格外小心。

三、教学生学会溺水时的自救方法: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四、现场抢救溺水儿童的方法:1、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2、将溺水儿童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压;4、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儿童去医院。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xxxxxx幼儿园

2012年6月1日



篇二: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近年来,学生溺亡事故不断发生,据教育部通报称,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海陵区教育局开展了夏季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护责任。孩子溺亡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要对孩子活动去向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要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时,和孩子一起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二要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请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遇有突发溺水时能做到:(一)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二)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三)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四)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五)发现同伴或有人溺水时,要大声呼救,一定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篇三: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你们好!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历年来我省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中,溺水事故占了一半以上。近期我省一些地区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惨痛的教训,要引起我们对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此,特发此信,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首先,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请你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你们的一点疏忽,你们的一丝懈怠都很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能切实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其次,请各位家长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在家里活动期间,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坚持“每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经常教育孩子做到游泳“四不去”: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不熟悉的江溪池塘水库不去。要求孩子:没有家长陪同不到水库、池塘、江河溪流和水井等水域附近活动。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

各位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我们孩子的生命,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xxxxxx幼儿园

2012年6月1日


篇四: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您好!

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6月9日同一天中,山东、湖南、黑龙江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海边、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2012年6月11日


篇五:致家长“防溺水安全”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你好!

在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根据这一情况,现学校再次要求家长朋友们对自己的子女在游泳安全上不大意,严格要求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不在无监护人或其他成人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4、在上学与放学途中不到河边、池塘、沟渠等水面戏水玩耍;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提倡随意下水营救落水人,可呼叫周围成人营救。

尊敬的家长您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必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草塔镇中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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