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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女暴打前男友为得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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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江商报报道(记者罗义)一年轻女子在闹市暴打一名男子,致其口、鼻多部位出血。女子的行为吸引数百市民围观,众人纷纷劝架,但都没能让女子住手。该女子声称是因为前男友“骗了她的感情”,才出手相暴。

野蛮女暴打前男友为得爱情?

听说过“棍棒底下出孝子”,却没有听说过“拳头底下得爱情”。在女性的暴力面前还能做到对爱情忠贞不渝、坚持到底的,大概只有影视作品中可爱的灰太狼可以做到。这位在闹市暴扁前男友的“野蛮女友”意图效仿红太狼,对前男友拳脚相加,打得他眼青鼻肿,头破血流,让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不禁为她的愚昧感叹万分。

新闻没有说清楚该女子暴打前男友的真正动机。按该女子的说法,是因为前男友“欺骗了她的感情”而痛下重手。照笔者思量,野蛮女对前男友大发淫威,不外乎两种可能:第一,希望以这种方式,让前男友回心转意,重拾前缘;第二,以暴制骗,你骗我感情,我让你名誉扫地,恶意报复而后快。

无论野蛮女目的如何,闹市之中,众目睽睽之下,野蛮女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经典演绎暴力丑剧,可谓愚蠢之极。

我们先来谈第一种可能。既然已经分手,如想再续前缘,那就应该认真思考分手原因,反思双方性格差异或自身不妥之处,做出改善以求重修旧好才对。采取这种暴力方式乃是天底下最为愚蠢的方法。试问,一位动则寻事打人的“野蛮”女友,尽失女性温婉美德,哪个男人敢碰?笔者做为男人,决不会向女人动一个指头,当然也不允许女人对我暴力相向。今天忍让你,让你打了,那是我做为男人的宽容,“好男不与女斗”,但你想再成为我的女友,拜托了,别!要知道,天底下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做灰太狼。

设若前男友真的是欺骗了她的感情,似乎是他有错在先,在很多人的观念中被打是“活该”,也许该“野蛮女”正是这样想的。以国人同情弱者的心理,如果这位女孩真的受害被骗,该男子恐怕要被封上“秦世美”的称号,也许有些人还会为此拍手称快,“打得好”!但在笔者看来,无论她的男友对她有何恶行,她也决不应该采取如此不恰当的方式。她的这种行为,看似大快人心,其实错误之极,因为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责任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不管她殴打的是什么人,不管被殴打的是不是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情,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要遭到法律的严惩!本想找对方讨个说法,结果却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从受法律的保护者沦落成为法律的惩处对象,你能说她的处理方式不愚蠢吗?

如果该女子在之前的恋爱之中,真的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到头来却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地位。在叹息她的愚味的同时,也不禁为她的无知扼腕。

“野蛮女”的行为的背后,折射出整个社会法制观念的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普遍存在,无数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此看来,要实现“依法治国”,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强化法律知识的普及,真的迫在眉睫。当我们的公民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扞卫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挥舞拳头的时候,我们法制社会的根基才算真正得到了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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