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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未了,寂寥烟花绕指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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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不许哭。我何以伤害你,就是为了让你离开的时候有恨无悔。

情未了,寂寥烟花绕指凉

我是一个喜爱文学的男子,闲暇的时候,常坐在电脑前无聊的敲打着寂寞的文字。如同所有泡在网上的形形色色的男女,人这一辈子,能遇一抹酣畅淋漓的倾城色,写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遇一个独一无二的人擦肩,就够了。几多往事,一切随风。

嫣尘是我认识了5年的女友,生在80中,活在21世纪。虚荣,快乐,偶尔还略加伤感。喜欢安意如,曹芳,还有沙哑声线的莫文蔚。起始在YYFC相识,一曲《白狐》和《倾国倾城》令我深深陶醉她的声音。她说她是浮生错节的狐,顾盼生姿,妖娆多情,擅钢琴,古筝,书法,谱曲,自认是个不可多得的才女兼美女。

她说会唯一记得一个男人,并会亲切的喊我维思的女子。诸如太多,嫣尘自始自终是我读不懂的女子,读不懂的女人我喜欢。例如她修长的手指,适合在钢琴键上游走,一副让我久久迷恋的倾城色。更多的时候,我在她身旁发呆的时候,却总被嫣尘嗤笑为自恋,自明清高,讨厌低俗。偏偏她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俗人,低俗的迷恋一切在世人眼里俗不可耐却不可缺乏的东西。

这个网络里有太多溺水呐喊需要怜悯,亦是寂寞,亦是情殇。嫣尘说写字的人都是不快乐的,至少有了我,她就很幸福。亦或者是上天厚待我们。让彼此在空洞的现实,冷漠的文字里,相互取暖,变得知足。不会去太过苛责生活的苦难,更不会悲天悯人,诸如文字,能说得出口伤痛就不叫疼痛,所以那些展示在世人眼里的伤痛都是微不足道的。

更多的时候,我们一起交流文字的魅力,文学的博大精深。嫣尘的博客里写到:“如有来生,我还愿遇到一个叫维思的男子,生生世世,不弃不离,即使到灯火阑珊处。”为着她的这些话,我差点流出泪来。

相爱5年,有多少人被遗漏在风的缝隙里,唯独嫣尘一直在我心头。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嫣尘说有喜事告诉我,匆匆来到嫣尘的居所,门在虚掩着。嫣尘迎上来,长发慌乱的披着,见我,胭脂般的红唇堵上来,急切的双手抱住我的头,并没有太多的话语。

透过门缝,眼角的余光还是看到了屋里的一切,床上凌乱的被褥,以及一个错衣的男子,那些都是嫣尘感情背叛的证据。瞬间,我听到了嫣尘带电的肉体里血液流淌的的声音,不安分,不甘寂寞的的声音。

室内的空气显得浑浊,肮脏,凝重。让我恰到好处地掩饰内心的极度无助,一时压抑的痛苦无法爆发出来,或者我是爱的太很,太久,身旁的嫣尘不吱一声话语。亦如彼此都是喜欢文字的人,都应该明白那些眼前的事物,不言自明,只是我真的不敢相信所发生在眼前的一切。

我不甘雌伏,亦不愿强求,甚至不愿意索求哪怕一个必要而合理的解释。选择离开,静静地走,不需要惊天泣鬼,只需要天聋地哑,无声无息,亦是自己释怀的理由。

我开始过着没有嫣尘的日子,没有嫣尘,我就没有爱情,也许不再懂得爱情,也许不再懂得忧伤,也许会更加忧伤。但是有一个更加鲜明的事情就是我再也敲打不出那些文字,彼时那些华丽的文字,已经在我的眼里显得肮脏和欺骗。

傍晚,拖着沉重的行李箱穿行在冰冷的城市间。站在独行天桥上鸟瞰形形色色过往的人,此去经年,我终于明白,读不懂的女人让男人坚强,是因为女人的身上有欲望,有爱情,有孤独的酒水和相对自由的情欲以及那些不动声色的寂寞。

孤独的酒水里有故事,而且故事不是旧的元素的组合,之后,我不落窠臼地认识了寒云。

寒云邀我上酒吧,我喝一种叫Brandy 的酒,寒云喝名叫丹顶红的酒。彼时,我是因爱而伤的动物,我所有因爱而伤雌性动物一样容易对异性产生亲近的热望,容易中另一位异性下的毒,如丹顶红。然后,上瘾。

在这个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每个角落都充满暧昧的欲望。席间,寒云说:“讲讲你的她吧”寒云的眼睛很爱情,而我的脑子里塞满了床和床上那个绞心撕肺的剪影。

也许我更执着于爱,但我不是情痴,我只不过是在爱情离开的时候显得一些懦弱罢了。寒云也不是情痴,因为她压根就不会失去的爱情掉眼泪,在她的眼里,爱情只是游戏的,游戏结束后,掉眼泪都是不成熟的表现。她会在爱情失去后主动出击,向着有爱的方向,而不是守在爱情的尸体旁黯然神伤。

直从和寒云在一起后,她的开放深深萦绕在我的身旁,我的伤口被她的语言允吸,伤不再如往日般痛得厉害。

一个人的时候,我继续敲打着那些冰凉的文字,用寒云话说,我是个守住尸体虔诚哀悼的男人。我痛楚的感到我和寒云之间有个不可逾越的和,而我是个没有任何渡河技巧的的渡客,让我们永远无法触及。

终究是抵不住丹顶红的诱惑,给寒云打去电话,我可以陪我喝一杯酒吗?不是Brandy ,而是丹顶红。挂掉电话,我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自作多情,亦是我太寂寞。

无聊的打开许久没有登陆过的QQ,用时尚但虚假得要命的方式消磨单身时光,我知道,此刻泡在网上的男女,和我一样没人陪,犹如年时候我和嫣尘一样,而此刻她会在哪里呢?

寒云打来电话,在相识的酒吧等我,一起喝丹顶红。无聊的夜晚,有异性的陪伴对我来说已经靠近奢侈的享受。

今天的你怎么不谈起她?寒云这样问起我,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觉到记忆中的嫣尘是多么的龌龊和扫兴,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守着爱情暗自神伤是一件多么尴尬的事情。

最后,寒云的眼神告诉我,很暧昧。

偶尔,我会到寒云的寒舍去,这个不入尘世的女子,有着精灵般的思想。会把自己的房间打扫的清净明亮,却唯独不喜欢那些充满伤感的文字,很少去我的博客,更多的时候再玩一些网游。

我们还有一起共进晚餐,那夜,寒云在厨房里做饭,我座在电脑前漫无目的地浏览着繁杂的网页,突然旁边的电话响起,电话里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寒云,她去了,去的很凄凉。”

寒云手上的刀切到了手指,鲜血淌了出来,我并不关注是谁去了,我只担心她的手指,拿起纱布替她抱扎着伤口,就像她替我疗伤一样。

寒云突然凝神浓重,维思,你还记得她吗?一个叫嫣尘的女子。

记得,那是一次绝命的背叛,我第一次将我和嫣尘的故事讲给寒云听,说完,感觉背在身上很久很久的包袱终于放下了。

寒云的脸色凝固下来,仿佛她的身心正经受着一种悠长的酸楚和疼痛。话未出口,泪水已经挤出眼眶。她说,那个女孩是她的朋友,是得了慢性白血病而死亡的。她是一个可怜的女子,喜欢文学,最近的几天她经常去她的博客,只是我一直不知道。

在博客里她写到,她现在很痛苦,也很从容。在翻看她之前的文字里,她写道:“有一个人是她最放心不下的,那就是她的男朋友,她爱他,他也爱她,她知道他离不开他。如有来生,我还愿遇到一个叫维思的男子,生生世世,不弃不离,即使到灯火阑珊处。只是她放心不下她的男朋友,他是个好男人,所以托她的朋友照顾他。

寒云哽咽着,她还说,她何以伤害你,就是为了让你离开的时候有恨无悔。你离开的时候眼前看到的只不过是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

寒云接着说,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嫣尘,她的朋友就是我,女孩的男朋友叫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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