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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中学的读后感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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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瑆狄格纳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俞凌伟)。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然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

《时代广场的蟋蟀》中学的读后感

在每天早上八点和下午四点半的地铁高峰时间里!他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联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份数也成倍数猛增。可就是在蟋蟀的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做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瑆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俞凌伟)》。

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雉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的'脚步。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市里站稳了脚跟,蟋蟀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它怎么会在事业巅峰之时提出退隐?!如它的朋友—地铁里的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何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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