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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范文:读《剽牛》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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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沈石溪的《剽牛》。小说写了一位十五岁的少年剽杀家牛番迪的故事。

优秀范文:读《剽牛》有感

番迪与少年相处十五年,对少年有恩在身。关于他们的相处,小说有这样的描写:

“阿妈上山割猪草时,就用一只竹楼把你拖在背上,番迪结实的背以及摇晃的步子像只最好的摇篮,摇你进入甜美的梦乡。你五岁后,阿妈下菁背水钻林子砍柴就不带你了,把你托付给番迪。它会走到你面前,自动跪伏在地,让你抓住它的角,爬上牛背。只要你在它背上,它总是将四条腿一点点弯曲,有一点点直立,动作轻柔平稳,就像冰山慢慢浮出海面。它从不会拖着你去钻荆棘爬陡崖,它总是挑选平坦的路,漫步田边地角,从来也没有摔疼过你。”

少年为了表现男子汉刚毅勇猛的性格,为了表现顽强的斗志、蓬勃的生命力和硬汉子式的胆魄气概,就是要对这样一头家牛实施剽杀。主人要杀一头家牛大概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对于一个八十年代以前的农家来说,谁家没有养过牛呢?谁家没有杀过家牛呢?谁家的牛不是为主人辛苦劳累了一辈子呢?那一头牛又逃脱了最后被宰杀的命运呢?

小时候,家里经常养羊,年关是羊的鬼门关。每要宰杀的时候,母亲就会流泪。在长期的喂养中,羊总认为人是充满善意的。它总会对人用眼神,用尾巴,用身体对人表达自己的感恩,表达自己的亲热。它那里知道人喂养它的目的是为了将来的宰杀呢?猪羊一刀菜,喂养就是为了吃肉。就和种菜一样,播种、管理、收获都是为了让它成为人们的食物。对牛来说,牛比羊悲惨得多。它吃的草,干最累的活,最后还要被主人宰杀,成为食品。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它是畜牲!

即使它有高贵的情感,有比人更加善良慈悲的心肠,有比人更讲仁义的德行,它也难逃畜牲的命运。大概人就是这样想的,大概这就是少年剽杀番迪时,毫无同情,毫无怜悯的原因。

番迪被剽杀的原因仅仅在于人的残忍吗?我想也有它自己的原因。在少年对它无情剽杀的过程中,它有两次可以把少年置之死地,但它都没有这样做。当少年笨拙地剽杀,把番迪捅得的千疮百孔,又把鼻绳砍断后,少年精疲力尽的倒在地上,只能等待受死的时候,番迪却停止了攻击。小说写道:

“你惊讶地睁开眼,老牛番迪低着头四肢弯曲,一副标准的公牛抵架的姿势,两支锐利的角离你胸脯仅一公分远,仍然是气势汹汹的冲击状,仍然是那双布满血丝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的眼珠子。但它却凝然不动,象座雕像。”

“它不忍心扎死你。面对一刀一刀剐割它的仇敌,它宽恕了,它克制了,它沉默。”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最后当少年“骨头象散了架,身体软得象一团稀泥。”的时候,番迪为了安慰主人失败而损失的自尊,竟然自伏于主人的屠刀之下,以尽忠心。番迪“四肢弯曲,庞大的躯体跪倒在你面前”。“当刀尖刺穿软肋时,番迪浑身一阵抽搐,但没有挣扎,没有站起来,也没有睁眼。”

看到这里,我真要怀疑作者作写内容的真实程度。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人:对一个对他有恩的人,他不仅不感恩还向自己举起了屠刀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甘愿把自己扮演成一个无怨无悔,任人宰割的角色吗?这样的角色是应该被我们视为窝囊废,还是应该视为有情有义的圣人呢?而小说中的番迪就是这样一个角色。

十五岁的少年为何如此残忍呢?老牛为什么如此仁义,使仁义都变质成苍白的软弱了呢?我总认为与二者的关系有绝对干系。那么二者是什么关系呢?少年是主人,番迪就是奴仆。如果二者是主奴关系,我便想起了历史上的岳飞和韩信。两个人都为主人立下了汗马功劳,两个人都是主人向自己举起了屠刀。临死当前,两人都有置主人于死地的能力,而二人都没有这样做,都甘愿站在了一个任人宰割的位置。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就是为了获得一个忠义的美名吗?难道就是为了避免一个不忠不义的恶名吗?我觉得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我觉得当一个人一直做主人的时候,主人就会认为他的高贵是天经地义的,就会忘记他的高贵是因为受到了奴仆的恩德;当一个人一直作奴仆时,他就会认为奴仆的卑贱也是天经地义的,他会忘记自己的前生原并不是一个做奴仆的坯子。

中国封建社会的皇位世袭制度和封建专制,已经太久太久了。在这个久行制度的荫罩下,人们习惯认为主子就是主子的命,奴婢就是奴婢的命,这是不可更变的现实。还是美国人聪明,最早废除了皇权终身,民主选举总统的先河,所以它也迅速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如果一个国家就一个人认为自己是王子,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只佩做一个奴仆的话,那么,这样的民族恐怕是很难雄踞于世界民族之林的。

长久地以一种姿态做人做事是很危险的。人应该常常换位思考,和换位实践,才能保持自己恒常的人性,否则就会丧失人性,使美好的人性变霉变质。可爱的儿童,将来变成了一个不肖子,往往是父母永久溺爱的结果;一个精心制作的制度,将来变得毫无用处,而且弊端百出,往往是制定者长期墨守成规,不会因时因地变通的结果。

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不管是人还是法典制度,只有不断更新,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才会有恒常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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