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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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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一: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今年是本工程总工期的第二年,面临的是主体结构施工的艰巨任务,为做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做到尽心竭力,克服困难,创建优良工程,在继续加强对本建设项目的合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的前提下,实现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环保,促进监理工作的廉洁、高效,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前提下,一如既往地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充分发挥监理作用,使施工监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现根据中通御景项目部、监理组有关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20xx年度施工计划,特制订20xx年度监理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中通御景小区住宅楼土建工程,20xx年计划施工日期为20xx年3月5日至11月15日,共计249天。主要工程量为部分地下车库和主楼地上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包括1#、3#、5#楼的地上部分(±0.000)以上,6#、7#、9#楼的地下二层(-5.900)以上,8#、10#楼的地下一层(-3.030)以上及地下车库的一部分的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本工程段重点以承重结构和二次结构钢筋砼为主,以钢筋和混凝土为主要施工材料,重点控制钢筋、模板、砼等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监理工作的目标及指导思想

(一)监理服务目标:

确保工期,节省投资,保证安全,工程质量达到工程交工验收时促各施工单位逐项进行整改,监理部进行复验,并保留相关资料

(3)定期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质量保证资料得到及时的填报与签认。监理部将规定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质量保证资料的时间和要求,不签认不合格资料,不积压合格资料,确保工程交工时工程资料齐全,真实。

3、合同与造价控制

监理部跟踪计量,按施工合同组织工程计量审批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工程的及时计量和支付审批工作。

4、安全文明管理

由项目监理部确定各区安全生产与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施工阶段和部位,并对上述重点项目、阶段和部位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现场设安全监理人员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人员,监理部将进一步加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每月按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时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团队建设

1、监理部将调整新思路,改变工作方法,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更换,优化人员配置。加强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由监理部统一组织,对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进行集中学习,提高现场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实行交底制度

(1)随着工程的逐步进入交工阶段,监理部将按照各个工程的开展,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留存。

(2)交底内容包括监理范围、工作程序、监督要点、工作制度、监理要点、管理手段、使用表格以及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五、合理化建议

将工程交工前的各项工作排成树状图,合理安排关键工作,以免影响交工进程。


计划二: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一、监理目标: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创造桓盖线省样板、示范工程,摸索新工艺、新材料、改性高模量沥青混凝土的施工管理经验。

二、监理依据

1、监理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服务期内国家和交通部新颁发的补充、修订的标准、规程、规范;由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及其它文字记录;业主下达的施工图纸等。

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2、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协议所明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各项职权,严格按上述监理依据进行工作。

3、严格按“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指导施工。

三、驻地办组织机构:

驻地主任:王颖一;桥涵监理:顾文华;路基路面监理:任晓东;拌和站监理:陈战;工程内业:郑然。

四、监理工作重点:

1、自检各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向驻地办提供自检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规定的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5、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6、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8、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书面建设报总监办审批。

9、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重要材料应通过业主预招标并由业主推荐。其它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10、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产地、功率、出厂日期、完好率与投标书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撤离工地;承包人要求替代或更换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五、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驻地办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1、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驻地办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驻地办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驻地办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由驻地办组织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驻地办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驻地办签《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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