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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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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保卫科工作职责

保卫科工作职责

1、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对全校进行防火 、防毒、 防破坏 、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检查。确保学校教学、 医疗、科研等工作的开展及广大失声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和秘密力量的建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并开展工作。以打促防,作好学校及周遍地区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深挖细查盗窃团伙的各类不法分子,发现各类犯罪线索和犯罪嫌疑人。

3、做好情报信息工作,达到情报信息畅通,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学校不安定因素。确保学校无邪教和反动组织,无人员参加邪教和法-轮-功修炼,无群众性罢教,罢课,罢粲,闹-事,上访和非法游行事件发生。

4、加强内部治按管理,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他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查破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5、组织领导校卫队做好警卫值勤,门卫管理,巡逻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6、加强校内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7、加强对校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单身教职员和学生集体户口管理、迁转户口人员的身份证办理和身份证丢失补办的审查工作。

9、负责办理出国及赴港、澳、台人员的审查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二: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组织实施院、处室、系(部)和校区三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工作。

二、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三、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做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工作。

四、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五、负责调处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工作。

六、负责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的帮教工作。

七、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学院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工作。

八、负责学院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指导校区管委会保卫办公室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院党、政下达的安全保卫工作部署及要求,负责管理、检查、监督、指导全院各基层单位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防火工作。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治安方面的宣传教育,维护学院政治稳定,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院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学院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加强学院的“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及防火安全,发动和组织师生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认真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学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查处安全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校园治安的情况;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矛盾;负责拾物登记及招领工作。

四、认真做好校园秩序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临时出入证的办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内交通安全;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单身职工和在校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保护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地;担负学院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做好学院安全防火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学院防火规章制度、消防档案;指导全院各基层单位开展安全防火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做好防火安全的检查与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认真做好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对学院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学院和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七、负责安排学院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岗工作;负责对门卫和各楼警卫人员的领导与管理;负责对学生会保卫部的领导与管理;加强对校卫队员及全院各岗安全值班人员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

八、积极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九、积极配合属地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机关、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维护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2、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集信息来源,及时掌握校园情况,按照学校的决策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大局的稳定。

3、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校长的直接指导下,充分发挥保卫科的职能作用,协助学校深入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

4、加强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5、对发生在本校区内的一般消防、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和调解,对刑事、消防、治安和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安、国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6、抓好消防管理,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经常对师生开展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内安全检查,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确保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

7、加强门卫和保安管理,确保校园安全。负责对门卫和校内保卫人员的管理,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值班、警卫和巡逻的工作安排和抽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

8、负责学校内部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定期内对校内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维修等工作;会同学校各部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落实和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9、协同后勤总务等部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10、协同学校德育处、团总支、少先队等部门,共同组织学生治保小组在校内开展安全宣传、信息收集、巡查、评比等项工作。

11、负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收集校区周边各类信息,协调校园周边关系。

12、负责定期向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校区保卫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五: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卫组织的职能作用。

二、积极开展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强化教职工的安全观念,做好“三防”工作。

三、加强局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教育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教育的机制,布置检查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五、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方针,协同有关科室做好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指导各校园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做好消防工作,消除各类治安火灾隐患。

七、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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