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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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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合集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合集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哈利·波特有感1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2

当英国著名女作家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问世时,全世界掀起了一阵《哈利.波特》的狂潮。我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忠实的“哈迷”。读完了一本又一本《哈利.波特》系列书籍。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一系列故事描述的都是善良、勇敢的哈利.波特通过在魔法学校的学习,和他两个好朋友冒险,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一头棕色的头发,白净帅气的脸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骑着一把看似普通的扫把,这就是小魔法师哈利.波特,一个风靡全球的活灵活现的小主人公。当我读到“哈5”中的哈利.波特为了保护大家,哪怕是被魔法部称为一个狂妄自大、造谣惑众的人;他也不顾危险,勇敢地和摄魂怪作斗争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有爱心,重友谊,并且从心底佩服他的勇敢的精神。

总之,《哈利.波特》系列书籍给我的感受是魔幻神奇、憧憬希望和感动。神奇的是能表现出人的愿望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希望的是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魔法师;感动的是孩子与孩子、孩子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我和女作者一样,呼唤世界的友爱与和平!

读哈利·波特有感3

在假期里,我重温了一遍《哈利波特》,又有了更深的感受。

在《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我很佩服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不服)!

我也很崇敬《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读哈利·波特有感4

在去年暑假,我看了哈利波特一书还看电影。

在这本书里,哈利波特为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在魔法学校尖锐的斗争和可怕而恐怖的禁林,让人读后心惊肉跳,读着、读着,他将带你进入魔法世界,最让我难忘的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在魔镜前对哈利说的那句话:人不能老沉醉于梦想,虚度光阴。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例如,一个乒乓球队员,想在世界上夺得冠军,他天天想着盼着,一直躺在床上,想着想着,他失去了时光,沉醉于梦想,虚度光阴,最后也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关于这句话还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在地上拾了一个鸡蛋,他边走边相想,鸡蛋可以变小鸡,小鸡可以长成大鸡,大鸡可以孵蛋,蛋可以卖钱……想着,想着,没注意,被石子绊了一下,鸡蛋“拍”的一声掉在地上碎了,他的梦想破灭了,这个故事说明人做什么事,都要按自己的理想去做,可是有的人有了理想,总是幻想将来会怎么样,这样就会虚度光阴,人要不要有理想和梦想呢?要的,有了理想和梦想,就必须奋斗拼博来达到。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在我看来,我有了理想不能光想,要勤奋,刻苦的学习,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说这句普通的话能不能教育那些沉醉于梦想,虚度光阴的人?同学们,还有什么话能使人们不沉醉于梦想,虚度光阴?

读哈利·波特有感5

一个阳光大男孩,相貌秀气,二只带上近视眼镜的绿眼睛神采奕奕。魁地奇、姜洋精灵、神奇的魔法、凶险的贝拉特里克斯《哈利波特》激动人心的小故事就在这种事情中间进行。在罗琳的金庸小说,一个神奇的魔法全球呈现在大家的眼下,那边的每一个关键点,都充满了魔法。那边没有网络,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在一所我之前从没听闻的的女巫院校里学习培训法术,衣着女巫长衫,养着硬生生的喜鹊当信差。飞天扫帚是她们的代步工具,骑着它能够随心所欲航行,可抵达你想要去的任何地方。

这儿好像有我了解的一切原素,我经常会在这种法师的的身上寻找同学们老师和亲人的身影:勤奋好学、性格开朗的赫敏格兰杰,便是我们班的组长邵鹏森啦!刚正不阿坦率又有点儿莽撞的老友罗恩,就好像南瓜子闫思源。成绩优异的李鑫宇,就好像一心只为拿总冠军的师兄菲尔德。严而慈的教师麦格教授,院校里最受尊重的邓布利多专家教授,便是大家最爱的老师邓教师。我的父母就好像有点儿幼稚的韦斯莱老先生和又强大又善心的韦斯莱夫人。

《哈利波特》吸引住我的不但是剧情,也有主人翁的优秀品格。哈利英勇、顽强,碰到困难不妥协,他对友谊的忠实,他在嫉妒者眼前的礼貌,他看待挫败的积极心态,他在艰难眼前的毫不气馁,要我深深地因此钦佩。

七部《哈利波特》带我走入了另一个美好的全球。在这个不一样的全球里,我感悟到了友谊的最高境界,真情的宝贵。我想向他一样英勇顽强、不折不挠,做一个往上的小孩。

读哈利·波特有感6

期盼已久的寒假总算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的背面,背面画的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战,哈利与伏地魔对立着,天空是昏暗的,这场战斗,将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看到这一幅画面,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我是一个忠实的“哈迷”,从小学起哈利·波特就陪我经历了一路的风雨,直到了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在看了第一部电影之后,当时我只是单纯的被JK罗琳所构造的魔法世界所吸引而当我买来实体书的时候,就完全沉浸在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从第一本“魔法石”看到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我的心灵世界也和哈利·波特一样经历了许多变化。

在刚刚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小哈利和我一样,是个无知而又懵懂的孩子,刚刚认识两位新朋友——罗恩和赫敏。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哈利也从一个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坚强、有担当的男子汉。在所有人的命运都被寄托在哈利身上时,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一切。从那时起,我明白了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要勇于承担责任。在读小天狼星布莱克的话“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时。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地重要。

哈利·波特系列书,就像我的成长之旅,陪我一路成长,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成了一个男子汉!

读哈利·波特有感7

我是一个多么喜爱友爱、和平、团结的人啊,惜乎现实中好像永远只有我一个人如此而已。

我们这些地球的孩子曾被归之于“游戏一代”,因为我们愿意把大部分时间花在键盘鼠标或者电视屏幕前,而不是花在读书上。

好在我终于发现了那么一个可爱的家伙——哈利波特(harrypotter),这个出自英国女作家j·k·罗琳笔下的小子,他的不凡经历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为我们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归类于儿童文学的《哈利·波特》根本就不是社会纪事作品(早有有研究人员作了结论)。但它能够将我们带入了一个善恶分明、神奇无比的魔幻世界。

了不起啊,j·k·罗琳!

当然,j·k·罗琳营造的这个虚构的世界远比现实世界简单。因此,《哈利·波特》这套丛书所持的鲜明的道德立场和是非观念等,增强了作品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与邪恶的巫师进行着卓绝的斗争,就如在第四部中提到伏地魔复活了,与被他带进来的哈利·波特进行搏斗,虽然哈利·波特不及伏地魔法厉害,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邓不利多的帮助逃出来,但是哈利·波特勇于面对邪恶的伏地魔并与之决斗,毫不畏惧,敢于“亮剑”。

天呀!哈利·波特真勇敢!

记忆中有这样的印象,曾经有文章这样写道:“如果一个外星人在20世纪90年代末来到地球,他会发现:一套关于寄宿学校中的魔法男孩的系列丛书抓住了地球人孩子的心。这套风靡全球的丛书讲述的是,魔法世界里的好孩子和朋友们如何对抗邪恶的成人魔法师及其随从的故事,而男主人公的名字叫作:哈利·波特。”

正基于此,我们如此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地阅读《哈利·波特》,也许是因为我们这“游戏一代”愿意认为这世界上除了惊心动魄的奇迹和变换莫测的魔法空间以外,什么都不是真的。

《哈利·波特》不仅抓住了全世界孩子的心,甚至是许多成年人也趋之若鹜(我看到的消息)。不仅父母们出于对孩子所产生的浓厚兴趣来读它们,据说不少年轻的职业人士出于自己的兴趣也开始读这些书,正是这些促使《哈利·波特》的出版商制作出特制封面的“成人”阅读版本。虽然,这些版本的销售量明显地低于儿童版,但是乐于承认阅读过这套丛书的成年人比例还是相当惊人的。

不论男女老少都热衷读书的原因,正是由于j·k·罗琳是一个埋设这个本来就是奇异故事伏笔的高手,她往往在故事发展的关键处停笔“且听下回分解”,让我们读者为哈利·波特的命运牵肠挂肚,为众多情节挖空心思,都急切地想看下一本。正因此,我老爸知道我是真正意义上的“超级哈迷”,他便在去年16月16日全国销售《哈利·波特》的首日,专门到书店第一个为我购买了《哈利·波特(六)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有专家讲,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

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成人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真善美、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读哈利·波特有感8

最近,我在同学的推荐下阅读了J.K.罗琳轰动世界的著作——《哈利波特》,J.K.罗琳写得精彩极了!很是令我着迷呢!

故事是由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引起的。男孩儿哈利·波特出生在一个巫师家庭,一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而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他在德思礼家度过了暗无天日的十年,丝毫不知道他在另一个世界是多么的著名。知道哈利十一岁,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才知道自己的身世,而那道伤疤就是那天夜里所发生的一切中的,唯一的证明。在霍格沃茨内,他不仅结识了两个形影相随的好友,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魁地奇球员,也在校内树立了自己未来的敌人。他在霍格沃茨里做出了许多与年龄不相称的伟大事情,多次与伏地魔斗争,并死里逃生。

在哈利的世界中,有许多让我们这些“麻瓜”们做梦都想不到的神奇动物和各种各样的神奇魔法:家养小精灵、守护神咒、鹰头马身有翼兽、阿瓦达索命咒……之所以有不少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像哈利一样变魔法,是因为那样自己如果有了魔法就什么都不用做了,但魔法不是万能的,它也有干不了的事情,就像书中常出现“食物是‘甘普基本变形法则’五大例外之一”这样的话。毕竟我们不是巫师,不能像哈利那样挥挥魔杖就能解决许多问题,只能靠努力学习,拥有一根我们自己的智慧魔法棒。

我十分钦佩J.K.罗琳,钦佩她能想象出一个那么让人憧憬的美好世界。

读哈利·波特有感9

我平时并不很喜欢读小说,但对神话故事却情有独钟。喜欢《西游记》展现的中国的神仙世界和佛教的西天乐土;喜欢《希腊神话》描写的宙斯统治的诸神世界;喜欢《一千零一夜》表现的真主引领的阿拉伯世界;喜欢《圣经》展现的基督世界;如今又深深地爱上了罗琳构建的魔法世界。其实这个魔法世界并不是罗琳创造出来的,众多关于魔法、巫师的故事在西方社会流传已久。

哈利是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他又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缺点有感情的人,却又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恐怕是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了吧……从第一部书开始,一点点看着这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在那个梦中才会有的世界,上演着他的故事。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这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他明白生命真正的价值,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从那样紧凑的情节,紧张的氛围,最后一战的宏大场面,最后一刻的辉煌胜利,我毫无来由地为他们笑着,不能自已。

毫无疑问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人。无论他的过去是怎样的,他理解了,明白了,接受了,努力了。他和哈利,和那些所有所有的人,他们所为之献出生命的……死者已矣。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汇来总结我所为之感动的那一部分,那就是——包容。他能够认识一切,他能够接受,能够理解,包括他的错误和弱点,他都能清楚地明白着,然后从容地走向死亡,他的心中沟壑万千,他将一切都记在心里……是他,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是他使身后的.人都一直在奋斗。他的心是那样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下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的错误。也是他,一直指引着哈利走向前方。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天狼星。他不是最强的,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勇敢的,不是最拉风的,不是最温暖的,不是最生动的,不是最可爱的,甚至不是最可怜的,不是最惨烈的,不是最悲情的……但是他们感动了我,就这么简单。对于小天狼星,不可否认,我喜欢他帅,喜欢他聪明,喜欢他特别,喜欢他变成黑狗,喜欢他充满了爱……他的死,甚至比邓布利多的死更让我难以接受。他的一生那样匆匆,不甚光明的童年,学校,遇到爱之如同生命的朋友,然后失去彼此,在阿兹卡班地狱般的生活,逃走,遇到哈利,守护他……然后,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他走了,走的那么悄无声息,在激烈地战斗中,那样安静。可他和哈利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是那么短暂……

其实,直到这最后一部书,我才能感到我真正地走了进去,不是痴迷,而是领悟。我理解了他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眼泪和欢笑,悲伤,痛苦,努力,生活。我能够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看待这个故事。我为他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在这故事的最后,我从这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却真正地融入了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书中的那所说的那所学校,成为所有小朋友梦想去的地方。我也不例外。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地球的战乱很多,那些无辜的老百姓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全球。

世界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如今,地球上的生态环境正在被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芒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其实,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始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在一次偶然的期间,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是一本特别棒的书!当然,也是我喜欢的书。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一出生就父母双亡,他在费农姨夫家长大,一直忍受这表哥达力的欺负,就在他11岁生日的时候,海格来到了他的身边并让哈利过到了第一个生日,让他知道了自己父亲詹姆。波特与母亲莉莉都是巫师,自己的父亲被伏地魔杀害,母亲为了保护他也被伏地魔杀害,从而留下了自己额头上闪电型的伤疤。并带来了去魔法学院的邀请函!海格还个把哈利带到了对角巷,为他买了一系列巫师的用具,并把哈利送上了火车,哈利在火车上认识了许多朋友。到了学校,由一顶分院帽来分院,哈利和赫敏,罗恩分到了格兰芬多!在格兰芬多哈利得到了一件隐身衣,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着魁地奇。后来,哈利意外的得到了魔法石,还打败了伏地魔。。

读完这本书,真的为哈利所景惊险,哈利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孩,他一定忽有所作为的,如果我也像哈利那样勇敢就好了!为哈利而精彩,为哈利而庆幸!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他,骑着一把飞天扫帚,飞入我的心帘;他,用坚定的信念,告诉我面对困难不能退缩;他,和朋友同生共死的友谊,让我知道——朋友,就要用一生去守护。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原本和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虽然哈利是德思礼夫妇的外甥,但德思礼一家却把哈利当做一个受虐狂,把他关到储藏室、弄坏他的物品、以追打他为乐趣等等。而且十一年来,从未给哈利波特过一次生日派对。

但是有一天,猫头鹰信使突然送来一封神秘的信件,改变了哈利的命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开启了人生中一段奇妙的旅程。哈利的一生是传奇的,在格兰芬多学校,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骑飞天扫帚,被麦格教授选入校魅地奇队,然后帮助学校赢得魅地奇球赛的胜利;他为了救自己的好朋友,打败了一只成年巨怪;他还靠勇气和智慧,与想夺得魔法石的奇洛教授搏斗…….

但是,是什么让哈利取得成功呢?答案是:朋友。哈利有两名最要好的朋友,罗恩和郝敏。他们对哈利诚诚恳恳,互帮互助。为了朋友,哈利骑上飞天扫帚与马尔福打架;为了朋友的安全,他舍己为人与巨怪搏斗;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成功阻止了奇洛教授的魔法石梦。是朋友的安危让他激起了斗志,而朋友的帮助让他取得胜利。如果没有朋友,哈利只是独孤一人。如果没有哈利,朋友也无法前进。正如塞涅卡所言:幸福的时候需要忠诚的友谊,患难的时刻尤其需要。

记得有一次,我发作文本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好朋友“卤蛋”的文具盒,文具盒里的东西洒落一地。好不容易才把橡皮捡起来的“卤蛋”,又得捡东西了。我感到非常抱歉,可“卤蛋”却笑着拍拍我说:“没关系,失误总是有的”。我非常感动,在这件事后,我也学会了包容他人、体谅他人。回想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不也正是如此吗?尽管他们每个人都做过一些对不住朋友的事,但彼此都没有放在心上,而变得更加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其实,在生活中互帮互助的你我他,不就是一群“小哈利”和朋友们吗?

我轻轻地合上《哈利波特》书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就要用一生去守护。我细细品味着书中奇妙的故事,哈利波特仿佛又飞入了我的心帘。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从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去面对它,迎战它,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属于坚忍不拔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去努力吧!

魔法、巫师已是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罗琳的无疑是最好的。把魔法界写得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之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如此让人意犹味尽,拍案称绝,书中到处都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能想过,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像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给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很多书,但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一共有7本。

我认为哈利波特善良、勇敢、还很自信,我非常喜欢。当我沉浸在《哈利波特》时,我仿佛来到了一个魔法世界,这时我就是哈利波特,我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我在比自己强大的敌人面前一点也不畏惧。

我以前胆子有点小。上学期,同学俞倍根和陈胤就揪住了我这个弱点,老是吓唬我。他们趁我不备时,突然出拳,当拳头快挨到我脸上时马上又收回,每次我都被吓得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心都“怦怦怦”地快跳到嗓子眼了。可是现在,当我看了《哈利波特》后,胆子变大了。当他们再做这个“游戏”时,我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因为我从哈利波特身上学到了,我想战胜他们的“游戏”,就要先战胜自己的恐惧心里。我要像哈利波特那样善良、勇敢、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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