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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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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政法委《中共孝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孝昌县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开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通过“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纪律作风的问题,确保司法队伍严明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确保实现政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法机关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确保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投诉下降、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人数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量下降;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严重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案(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司法行为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方法步骤

(一)学习讨论(3月1日至3月20日)。一是及时召开动员会,把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传达至每名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二是组织学习讨论。将“正风肃纪”作为主题融入2014年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主题教育等活动,党组中心组、支部要围绕主题,集中学习讨论2次以上。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理论讲座、座谈会、报告会。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政治理念,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三是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做到熟悉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增强广大干警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认真自查(3月21日至3月31日)。通过召开座谈会、交谈心等形式,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把问题找全查细、找准查透。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措施。各科室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谈心的情况,在对照自查的基础上撰写自查报告。

(三)整改提高(4月1日至6月10日)。对照学习讨论和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把活动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工作考核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司法局“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活动的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司法局党组书记傅柏乔为组长、纪检组长刘丽玲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股,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一是狠抓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专项工作。针对局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整治“庸、懒、散、奢”的不良风气。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不断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时效。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解决干部队伍中精神状态不好、工作纪律涣散、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遇事推诿等现象,营造干事创业、自加压力、增比进位的良好氛围。二是狠抓司法行政窗口部门、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服务效能。一是狠抓司法行政窗口科室、司法所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窗口科室、基层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窗口科室、基层所便民服务举措,在公证处、法律服务窗口和司法所等基层站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结合实际,积极推行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精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重点解决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切实加强对“正风肃纪”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落实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用先进典型带动活动深入开展;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务求实效。

方案二: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按照县纪委在全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和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扎实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认识,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形成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城乡统筹的全岛新型城市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实施范围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直属司法所、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

三、主要内容

(一)狠刹顶风违纪行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形象。

在加强面上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

1、散布违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短信等行为。

2、私设“小金库”,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礼品,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讲排场、摆阔气、超规格接待,搞“年夜饭”等活动,用公款制作发布礼节性、拜年性广告(贺卡),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休闲活动等行为。

3、擅自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发放误餐费、纪念品、土特产等行为。

4、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把外出学习考察当作惯例性的福利待遇,擅自变更出行线路、组团随意扩大参加人员范围等行为。

5、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集资、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等行为。

6、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等行为。

7、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生冷硬拖、庸懒散慢,违反“四条禁令”等行为。

8、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9、编外购车、超标配车、豪华装修、公车私用等行为。

10、参与赌博、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等行为。

(二)坚决制止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个人品质。

在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同时,重点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以下不良风气和违背社会公德行为:

1、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

2、虚报工作业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行为。落实有关弄虚作假骗取利益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3、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活动的行为。落实有关规定,通过制度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公职行为和道德品行形成双重约束。

(三)严格监督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机制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抓好《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13〕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以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基层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联系基层制度。

2、接待费公示、财务公开等财务管理制度。

3、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4、会议审批、发文立项审批、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出国(境)审批、庆典活动报告审批等厉行节约制度。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4—5月份),重点抓好5个环节。

1、宣传造势。利用司法简报、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等宣传媒介,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摸底调研。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本系统内作风建设的基本状况,明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送到县作风办。

4、组织发动。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5、“五个一”活动。围绕近年来下发的作风建设、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等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以“发放一张提示卡、观看一组电教片、上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大讨论、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活动,抓好学习教育。

(1)发放一张提示卡。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内容、投诉电话等制作成“正风肃纪提示卡”发放。

(2)观看一组电教片。结合周一学习夜,集中组织观看5—10部《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电教片。

(3)上一堂廉政党课。依托廉政文化宣讲团,组织1次廉政党课。

(4)组织一次大讨论。围绕新时期党员、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作用发挥、作风建设等方面专题开展讨论,并梳理出司法行政系统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

(5)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各科室、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围绕自己在学习教育阶段的收获,结合思想认识,认真作好学习总结,写好心得体会。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阶段(6—7月份),重点抓好3个环节。

1、“三查三看”。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在机关作风、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在个人风气、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做好“三查三看”:一查狠刹顶风违纪情况,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外出、公款挥霍等有损形象问题;二查制止不良风气情况,看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有悖厉行节约、公序良俗问题;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各行其是、另搞一套等政令不畅问题。

2、公开承诺。在“三查三看”活动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内干部职工要如实填写《“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和签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承诺书,并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4日前报县作风办。

3、落实整改。各科室、下属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制订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坚持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抓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重点检查、严肃纪律阶段(8—11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监督检查。局效能监察小组对系统内执行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基层蹲点、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等情况定时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

2、警示教育。采取会议通报、廉政短信、报刊网络、公开承诺、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12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回头看”。围绕薄弱环节,组织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

2、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作风问题的发生、不良风气的形成,建立起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以及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纪检组负责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密切配合,形成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合力。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参与,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实际,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把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拔钉破难优服务”结合起来,与“三县三城”联创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努力达到互相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玉环司法局微博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先进人物和先进工作成效,树立典型,鞭笞后进,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方案三: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就正风肃纪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28条办法”规定要求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精神,结合县委开展的“九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作风建设,有效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弘扬善文化,树立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干部队伍能力的新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的新发展。

二、重点内容

围绕县委“九大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六着力、六整治”,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完善会议召开机制,约束过度开会,提升会议效率。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确保能经常性深入基层接地气,真心真意听民声。

(二)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整治“考评过滥”。按照必需、精简、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标牌、制度、台账及创建清理行动,切实为村(社区)摘牌减负,不断增强基层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着力提升作风效能,整治“庸懒散奢”。加强执行工作纪律和机关作风效能、党员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服务窗口软环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及“四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纪律松散和作风不实等问题的整改,有效解决“踢皮球”、“中梗阻”等“机关病”,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机关作风顽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着力强化审批效率,整治“吃拿卡要”。进一步厘清职权,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行政审批依法规范、便民高效,杜绝任何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情况,不断完善窗口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着力把关“三公”经费使用,整治“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搞变相旅游,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对超面积占有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六)着力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整治“不廉不洁”。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礼券礼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在局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正风肃纪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正风肃纪行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统一认识,成效更明显。

(二)加大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为主,提高检查频率,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摄力。开展明查暗访和受理群众举报,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建立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狠抓宣传教育。既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用正面典型立镜子、树榜样,加大舆论导向引领;也要用反面典型树“雷区”、划红线,坚持以“亮剑”精神抓整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作风状况评价机制。

方案四: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下简称“四风”),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将开展为期 4 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针对教育系统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主要内容

(一)治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动摇;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 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报告;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不承担责任。

(二)治理奢侈浪费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的要求,重点治理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挥霍浪费公款公物及公共资源;超标准接待,安排高档宴请、高档酒店,送土特产等礼品;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及安排夜啤酒、洗脚、按摩、唱歌或者到风景区游山玩水等活动;违反差旅管理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以公务接待为名,套取公款私分、请客送礼、报销应由私人承担的费用;借参加学习考察、会议培训、调研之机进行公款旅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驾公车;违规建设、豪华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三)治理大操大办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其他纪律要求,重点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生日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治理打牌赌博问题。对照《廉政准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重点治理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场所及其他便利条件,以及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等。

(五)治理生活作风问题。对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要求,重点治理不讲党性原则,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热衷于傍大款;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传播“黄色”信息及其他低俗文化、与异性开低俗玩笑;到夜总会、会所等场所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酗酒或发生有损形象、与身份不相符的言行;不讲诚信、不守承诺,不履行民事合同或约定,引起纠纷等。

(六)治理工作作风问题。对照县委、教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和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重点治理上班期间迟到、早退;工作期间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买卖股票、看视频电影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谋取服务对象好处;在职教职工在工作日内,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教职工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七)治理信仰缺失问题。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信风水,在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搞封建迷信,求神问卦;参与或传播封建迷信,或为封建迷信提供场所;缺乏是非观念和辨别能力,不能客观、辩证地认识和对待社会现象,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八)治理滥办节庆展会问题。对照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精神,重点治理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高价聘请演艺人员,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请“明星”、“大腕”,用财政资金为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

(九)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对照教育收费管理等规定和我 县《关于印发铜梁县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择校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3〕16 号)精神,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有偿补课、中小学教师举办课外有偿培训或辅导、滥订教辅资料或服务性乱收费、幼儿园和高校乱收费,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强化纪律阶段(2013年9月)。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9月—10月)。对照纪律要求、群众的期盼以及正风肃纪重点治理的九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3年11月—12月)。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面不低于50%。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2月)。各单位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在教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建立县教委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日常工作由教育纪工委牵头负责,各科室要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办信办案。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等平台及时受理、核实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不论涉及谁,不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考核评价。各学校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纳入县教委对学校2013 —2014学年度考核之中,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对在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方案五: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全县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正风肃纪整顿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正风肃纪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正风肃纪,净化教育环境”这一中心任务,切实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努力促进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从教行为,提高服务意识,为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1、围绕省委“十对照、十整治”,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

2、围绕《肃宁县教育局关于转变教职工工作作风的规定》的十六项内容(下发的材料中有),开展整风活动。

3、围绕2013年7月16日——19日召开的沧州市教育系统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会的主要内容,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

2、拒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对照、十整治”和市县的相关规定,顶风违纪的;

3、搞有偿家教、补课或者在中介机构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学生的;

5、利用职务销售或强制推销教辅资料、引导学生到指定地方购买教辅资料以及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6、擅离职守、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和借机敛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

7、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借的;

8、政务不及时公开的。

9、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进程:

这次集中整顿活动,时间为三个月,自2013年8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整个活动共安排四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阶段。8月1日至31日,主要任务是:

一是要迅速动员。全县教育系统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后,各单位和学校也要迅速召开动员会,切实把广大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教育局的部署上来,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之风和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良好风气。二是要认真学习。采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相关文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学习“十对照、十整治”、“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全体教职工都要写学习笔记,学校保存好以备查。

(二)作风整顿阶段。9月1日至30日,主要任务是:

一是要弘扬优良作风。各单位和学校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以优良的作风提信心、鼓干劲、促发展,切实把广大教职工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教育教学上来,使干事创业成为主旋律,使勤政廉政成为作风建设的核心要义。二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要求各单位和学校把“正风肃纪,净化教育环境”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教职工;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形式,在教师队伍中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对活动中收集到的具有创新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县教育局将统一梳理汇总,为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打好基础。三是要开展警示教育。要组织学校主要领导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警示教育资料。

(三)问题查摆阶段。10月1日至15日,主要任务是:

一是要自己找。二是要别人提。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三是要领导点。领导班子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指出本校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四是要班子议。各级学校领导班子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要组织查。局里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采取走访谈话的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六是要社会评。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四)整改建制阶段。10月16日至31日,主要任务是:

一是要对第三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促落实。二是要对已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属于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抓落实的力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敢于动真碰硬。3.严格督查指导。

县局活动办公室将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办法,对基层学校的作风整顿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作风差、群众意见大的学校和个人,跟踪督查整改;对变化快、作风实、成效好的学校和个人要及时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各学校也要加大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失之于宽,问题处理失之于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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