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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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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

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板材的买卖,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品名、规格、包装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按乙方订货清单要求,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方保证供货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坏损的,三个月内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由承运商运至乙方车站(港口);或乙方自带车辆到甲方仓库提货。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汽车或轮船运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运输费用负担:运至乙方车站(港口)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港)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在总重量的0.5%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均摊。

七、包装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到站(港)后,由承运商和乙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到当日内向甲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订货后,现金支付一半货款,货物到站(港)验收后付清所剩货款。

十、违约责任:乙方订货后,十日之内如不提货,甲方有权在订货所交50%货款中扣除一半作违约金;乙方订货后,甲方发货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太原市望宝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正坤不锈钢旅游纪念品有限公司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0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3月1日

不锈钢板材采购合同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供方:需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如下表。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质量要求及执行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材质书。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国家标准验收。货到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出现数量和质量问题,需方应在7个工作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保证原货物单独堆放,经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购检验确认,免费更换。

三、供货方式

1、交货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完;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价格表中单价不含运费。如需供方运输,运费单独计价由双方书面确认;或需方自提;

四、结算:

1、结算单价:本合同结算价格为不固定单价。如遇钢厂价格调整;

(1)当调整幅度依据≤±元/吨时:结算单价=合同单价+运费(如果有);

(2)当调整幅度≥±元/吨时:结算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幅度+运费(如果有);

钢厂调整幅度依据为《关于调整板材价格的通知》的复印件。计算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未供完部分将根据《关于调整板材价格的通知》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支票或/和三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如需方付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由需方承担,按每月每吨40元计入最终结算单价中结算,如需方付支票则相应免除贴息费。

2、按实际交货的实际理论重量交货验收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需方付清全款,超过两个月在最终结算单价基础上按实际未结算部分加收资金占用费每天每吨10元。

五、供方要为需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需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需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违约责任

(一)需方责任

1、需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供方付款。

2、需方按合同规定按收材料,组织卸货。

(二)供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按期交货,并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纠纷解决方法

供需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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