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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助教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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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助教职责
职责一:大学助教职责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承担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

3、配备了指导教师的助教,应坚持跟班学习,并积极参加教学方法的研究工作。

4、积极参加科研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有关课题研究和学术研讨会。

5、根据工作需要,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对学生的科研、学术活动进行指导。

6、完成个人主页的建设。

7、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职责二:大学助教职责

1、承担课程的部分讲授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达到规定质量标准。任职一年后应能熟悉本门课程上述有关教学环节的工作。见习助教(不包括公共课教师)在见习期间,必须跟班完整地听主讲教师教授的一门课程,并参加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通过试讲可担任主讲教师安排的某些章节的讲课工作,或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少量讲课工作。

2、公共外语、体育等教师,根据工作需要与本人情况,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可担任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3、积极参与教研室、实验室建设任务和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科技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5、一年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总结报告,或者两年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教学科研论文。

6、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

7、每学年必须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公共课教师每年为380学时,专业课教师为320学时)的90%以上和其他教学任务,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必须在良好等次以上;教学过程资料完善。


职责三:大学助教职责

新聘任到我校教学岗位工作的助教(含见习助教),通过为教授、副教授的主讲课程进行辅导,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提升教书育人水平。

各系部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青年助教的专业特长,确定助教的培养方向和课程。每位教师在助教期间,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其主要职责为:

1、在助教课程跟班听课并为学生进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讨论课;

2、撰写助教课程的全程教案;

3、熟悉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掌握实验内容,熟练使用教学软件;撰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报告;

4、跟班听课,每周听课时数不少于8学时(含助教课程);

5、指导学生实验、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

6、在教研室安排下,试讲课内部分章节,逐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7、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独立担任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8、根据学校的安排,承担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或兼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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