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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荒凉里妖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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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女子是暗夜里开出来的妖娆,带着疼痛、也带着微笑。

爱在荒凉里妖娆

一、

我和之行并不熟。他长的很帅,皮肤黝黑,个子极高。我是在一次鸡尾酒Party上认识他的。那一晚,他很是耀眼。穿着简单的黑色外衣,还有蓝色牛仔裤,但是不可方物。我很怀疑一个男人是怎么把如此随意的便装穿得这么风生水起,可他还时刻保持着迷人的邪恶微笑。太妖娆了,几乎所有女士都失去方向,忙不迭地对他放电发嗲,无所不用其极。

我坐在角落不怀好意的笑,双眼却不忘注视周旋于美人堆里的之行。没错,我在等一场声色犬马。不过,我更期待他会招架不住女人们疯狂的献殷勤攻势,尔后落荒而逃。但很显然,我的幻想破灭了。这厮太会应付女人,每个对他有意思的女客,都被他讨好的花枝乱颤,用游刃有余来形容之行,实在不为过。

沙发很软,我缓缓地喝着蓝色妖姬,渐渐意兴阑珊。是该走了,我拎起玫瑰红的ANNA SUE,转身离去。夜凉如水,室外寒风呼啸,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然后背上多出了一件带体温的大衣。回过头,才发现是之行,他正羞涩地冲我笑。“美男子,温柔乡里出来了?”我揶揄他。也许是调侃的意味浓得过分招摇,之行的脸瞬间红到耳根子里。我不知收敛,大笑不止。他很尴尬,抬手搔着头,也不反驳,一点不似之前情场高手的模样。我笑了足足五分钟才缓过来,他有点懊恼,大概第一次被人这样笑吧。于是赌气似地拿回衣服,连再见都没说就走了。

二、

我站在原地,望了望他高大的背影,开车回家。月色皎洁、冷风切肤,我开着玻璃窗,身体自蝴蝶骨至颈椎处,骚热难耐。到底有多寂寞,一件陌生衣服,便撩起了最原始的罪状。假如他没走,是否还要上演一夜情的戏码?我涩涩地笑着,眼角淌出的泪,湿成湖泊。

点燃香烟,袅娜地烟雾犹如幽梦,亦幻亦真。时光仿佛回去了,我还是多年前那个不懂应付悲伤的幼女,渴望在失去依托时寻求外来安慰。而往事算什么呢?往事只是趁虚而入的小人,仗着夜色浓密、容易脆弱,连我这等已界婚龄,由且孤独的独身女人都不放过。明明是乏善足陈故事,却还逼着人回忆。其实谁不知道我心中所有见不得光的细密,都是顾子期预谋好的冤孽呢?

三年前,他抛弃我,与另一个女人琴瑟相合。他说:“木予慈,你的爱烈如火焰,我消受不起。我不过是个男人,而且懦弱,我害怕,也不想被烧成余烬……”干净又利落。那是仲夏夜,人间沉入月色,我在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室外茶座,听着他用熟悉的音调,一字一句宣判着罪状。那知觉犹如万箭穿心,我却流不出血泪,亦不能解释。

我真的没有哭过,我不喜在顾子期面前落泪。所以分手就分手好了。我不想说话,也不要软弱,我只好安静,只好呆滞地维持仪态,愣愣地看来来往往的行人,看小孩的嬉戏,还有情侣的甜蜜,看白发苍苍的老者在树下乘凉……呵,四处都是一派静安之气。

顾子期大概也没料到一向刚烈的前女友会这么平和地接受了自己的决定,他有点忐忑,汗水印着分明的轮廓,那一张不知所措的脸,是不是也隐藏着忧伤呢?他会难过吗?会为着自己违背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承诺而羞愧吗?如果会,结局也不能改变了,不是吗?“木予慈,你说话啊。”他开始在我的沉默里焦躁不安,口气变得很差。

我冷冷地注视着他,恨他为我描摹出幸福的蓝图后,又亲手摧毁得不留痕迹。可是,我的恨那么安静。我连眼泪都不流,默默地摆手让他走。一个男人不爱你,他自然有千般不是,万般不好的理由来打发爱。我想起几个月前,他还搂着我说,“予慈,我只爱你”时的情景。一切都太具嘲讽意味。这就是我那所谓的爱情,多荒诞。

转眼三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顾子期,我甚至不允许自己颓唐。我恨他,我怎么能让自己在遭到背弃后犹如烂泥般拖沓,还要用一蹶不振来证明他的伟大或者不可或缺。不,我恨他,从他撕碎我的爱情那一刻起,我连悲伤都不要给他。

三、

可是,我那么寂寞,尤其是今晚,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躺在床上,关掉所有灯。漆黑地房间里,除了自己的呼吸、心跳声,安静得有些压抑。我讨厌这样的时刻,于是掏出手机,翻来覆去地查看着电话薄。打给A君吗?他是人夫,还是不要了。那B君呢?花花公子,有钱有势,大约这会正和某个女人在翻云覆雨吧。Pass。C君?不,他太嫩了,我无暇照看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所以,在寂寞深夜要找一个说话的人有多难。我摸索着外套,找香烟。只有香烟好啊。何时何地,只要拿得出钱买,无论你多晚找他相陪,都随传随到。太适合我。

昏暗的室内,充斥着窸窸窣窣地响动。嗯,不那么安静了,我满意地点燃一支“黑鬼”,才发现烟盒里躺着一张名片。许之行,某公司总经理,电话:xxxxxxxx。他是谁呢?又是谁在今晚的Party上,把这名片塞进了我的烟盒内?我仔细地搜索着记忆,想起途中去了趟洗手间,那时候我的香烟是摆在沙发上的。兴许就是那个间隙,有人动过它吧。

呵呵,这年头能想到把名片夹在香烟盒内的人,真是不多了。简直算得上极致浪漫,我懒得继续思考,刷刷几下就拨了电话过去。你可以说我轻浮,可是,我那么寂寞。

电话通了,我盯着屏幕上的数字发呆。“喂?”是磁性又软糯的男声,语调不高,却十分清明,大约也没睡。“我是木予慈。”“哦。”“你叫许之行?”“是的。”他态度温和,我愈加放肆,谁让我是个寂寞的女人呢?“是你把名片塞到了我的烟盒里?”“对。”“有时间吗?出来饮酒。”“好。”你看,也不止我一人寂寞。

我们约在了“山行”酒吧,因为这里离我家比较近。我先到,点了一杯威士忌,一口一口地喝着。酒吧内光线枯黄,Norah Jones慵懒的歌声弥漫其间。我喜欢这样的氛围,干脆随着节拍一下下地吹着口哨。也许,这样的我是迷人的吧。不一会,三三两两地鬼佬便过来搭讪。我懒懒地应付,一边留意有没有新的脸孔进入酒吧。

将近凌晨两点,他还是没来。我觉得乏味,便回家了。不过是好奇,没来也无甚失落。我倒在床上,牢牢地睡着了。第二日,依旧是高节奏的生活。繁忙的工作,轻易地使我忘记了许之行。为什么不呢?他只是个稍有情趣的男人,又不给我发工资,记来作甚?

四、

我还是寂寞,但再也不会在深夜给陌生男人打电话。我成了“山行”的常客,一下班就泡在里边。有时候喝一杯“炸弹”,有时候跟着Norah Jones哼歌,有时候哭泣,有时候和陌生男人调情,然后带他们回家。我的生活很有规律,除了有点寂寞,真的已经很好。

所以收到顾子期托人发来的喜帖又怎么样?他和她有了爱情的结晶又怎么样?难道我木予慈有亏欠过谁吗?我负气般不肯听了同事子念的劝慰,偏偏要去看看顾子期过得有多幸福。

下班后,我拉着子念陪我去买观礼的衣服,那些售价不知道几个零的奢侈品统统眼睛不眨地买下。我知道,我肯定疯了。也许,信用卡里的余额也疯了,一个小时就从五万块变成了负两千。我神魂出窍般地准备回去,然后,手里的购物袋尽数砸在地上。其实真的没什么,我只是看见顾子期搂着他的妻子在五十米之外的“ONLY”店看衣服。又不是第一次知道他已经结婚,有什么可难过?只是为什么,我的视线不肯离开他们?

我呆呆地站着,一双眼大概被这耀眼的润泽刺瞎了。子念顺着我的目光看见了顾子期一家,终于不忍心。她轻轻地抱着我,没有说话。我蹲在路边,泪流成海。顾子期,我以为我恨你,我不会为你的离开做任何令自己难堪的事,可是,我还是在你面前哭了。所以,这么些年,一直都是你会计算、洋洋得意,我好强、苦痛难撑。多傻。

我还是去参加了顾子期的儿子的满月席,但是我没有上前与他、他的太太寒暄。我看着与他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天使,那么光洁。我发现自己突然不恨了。我静静地看着他们招呼宾客,一举一动都那么合拍。顾子期,你说的没错,我不适合你。只有她这样贤淑的女子,才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妻子。

我留下礼金,就像没有出现过地离场。也许,我的背影是落寞的吧。但又有什么紧要?只要他们幸福就好。

我躲进了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厅,阳光暖融融地呵着脸庞。我叫了一杯Cappuccino,陌生的小孩将气球抛到脚边。我捡起斑斓的快乐,他粉嫩的嘴含糊不清地说着谢谢。多可爱。我伏在桌上,泪不可抑。这些年,为了恨他,实在付出太多坎坷。是该卸下伪装重新开始,好好去爱、去生活。

五、

我再也不去“山行”酒吧,闲暇时开始看书、写字、偶尔出去旅行。简单的日子虽然平淡,可是心下满足。为了让父母放心,我也学会乖乖地配合他们安排的相亲。我遇见了很多男人,有一些成为了朋友,有一些只是擦肩而过。我甚至期待,自己的归宿可以早一点到来。

我渴望安定了,终于不再是烈女。顾子期,你也想不到我会出落成今天这样吧。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又要去相亲了,母亲说对方是个风度翩翩的男人,要我好好把握。我笑笑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穿着很优雅的米色长裙出去了。其实以前我从来都不穿裙子的,你看,顾子期,我也变得温顺了。

我安静地坐在约定的地点,捧着常常读的旧书,喝着清茶,这一日阳光又很好。我专注地看着熟悉的故事,时间走得很快。那个男人应该不会来了吧。条件那么好,应该也不在意这一次小小地约会。不过,管他呢?谁又知道缘分藏在什么对方。我继续看着书,不再着意等他。

夕阳洒下余晖,我寻思着归家。甫起身,一个满头大汗的男人急急重重地推开了玻璃门。他穿的很熨帖,头发很黑很短、皮肤也很黑,身材高大。我看着他额角的汗,忍不住笑了。他的眼睛飞快地扫视着四周,似乎看见了我扬起的嘴角。我们四目相对,他有点尴尬。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桌面的桌牌上。

“小姐,不好意思,请问你姓木吗?”他缓缓地走过来。我没有做声,又坐下来。“抱歉,公司开会,我来晚了。”他落座在我的对面,一手拿着菜单,一手递给服务生小费。桌上摆着冰凉的清茶,“没想到让你等了这么久。”他唯唯诺诺,脸因为尴尬烧得火红,红过落日。我笑意更浓,他愈加不好意思。

我们叫了两杯拿铁,暖暖地热流氤氲,气氛不那么僵硬。他开始说话,他说自己喜欢爬山、看财经报纸。我告诉他我喜欢读的书,还有一些作家。熟稔后,就说起了往事。我提到顾子期,当然是点到为止的那种。他也谈起了过去的爱情。他说他年轻一点的时候常常去参加聚会,因为长的讨喜,很多女人围着转。但是有一次,在聚会上遇见一个女人,总也忘不了她。

他的表情虔诚,我耐心地听着下文,不敢打扰。“她很安静,所有女人都来对我献殷勤,只有她坐在角落里喝酒。甚至还饶有兴致地看我如何应对,完全不被吸引。后来她走了,我想送她回家,那一夜很冷,我把外衣搭在她的肩上,她居然笑我,我当时哪受得了这样的调侃,又拿回外套跑了。那架势像极了初恋中的少男,因为得不到心仪女生的青睐,而变得气急败坏。”

似曾相识的情节将记忆拉扯到久远的往事,难道这个许先生是许之行?我没有问,早已不是十几二十岁的鲁莽性格,不再会为了一个男人记得与自己的前尘往事喜形于色。“还没到家,我便觉得后悔。懊恼自己太幼稚、冲动。她那么美丽,毫不经意的烟视媚行,迷得我神魂颠倒,我甚至把我的名片塞进了她的香烟盒里。全场女人都围着我转,我却独独要众里寻她。我怕错过她,你知道吗,那种恐惧逼得我想牢牢地栓紧她。这么些年,也只有她让我疯狂过。所以,曾经的花花公子收敛顽劣,至今不能嫁娶。”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错过了呢?”“也许是天意吧。不过,她确是发现了名片,而且还给我打电话了。”至此,他的脸上闪着光芒,大约这一段回忆于他是美好的。

“然后,你约会她,她爽约了。”我明知故问,粉饰黑白。他急急否认,“不,我到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路上出了点意外,手机丢了,也不知道她是没来,还是已经走了。”他听不出我语气里的真实,心绪完全沉浸在那个遥远的夜晚,表情无限惋惜。一双哀伤的眸子,印满怜爱。没来由的,我被感动,本想让往事随风,却终于化作淡淡一句“她去了。”“你怎么知道?”他一脸惊奇。“因为我就是那个寂寞到深夜还要四处撒野的女人。”嘴角游离出讪笑,到底是坦白了。

他怔怔地看着我,迟迟不能说话。我点起烟,他在雾海里流泪,“我以为我会永远地错过你。”我惊慌地抬起头,错觉了爱的绵长,又灭掉烟蒂,伸手抹去他的泪。时光仿佛静止,姗姗来迟的爱,总算圆满了等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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