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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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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范文一:

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

根据伊州国土资字[2006]61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自评为94分,现将自评情况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12分)

我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共有局领导5人,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局长作为主要行政领导,对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各副局长均有分管的责任科、所,做到了权责分明。

同时在每年的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所,并由行政一把手与各科、所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管领导负责阶段性的工作落实与督促,每季度由局考核小组组织一次考评、检查。

按照民主集中、协调合作的工作原则,一直以来,实行着局务会制度和会审制度,有重大、难点问题一律上局务会研究决定。

关于委托行政执法问题与我局无关,因此在此分项中,自评得12分。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10分)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按照要求对政府批准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示,并严格遵照执行,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等,每年的培训投入约在5-6万元左右。2006年预计投入11万元。尽管如此,仍达不到人人培训的目标。

所以在此分项中,扣去1分,自评得9分。

三、队伍建设及管理(8分)

一直以来我局就非常重视队伍建设,但是由于工作需要,近几年来我局增人速度较快,已增至180人,人员素质水平层次不均,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要提高。

另外虽然大部分科、所配有交通工具,但是离工作要求还相差甚远。

所以在此分项中扣去3分,自评得5分。

四、法制宣传

按照四五普法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每年都有宣传方案,并在“6.25”、“12.4”等法制宣传日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各基层站所也在新辖乡、镇开展普法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的宣传,但是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不足,因此扣去1分。

在国土资源体制改革新的有关文件下发后,能够及时报送各级政府,并印制宣传手册,召开乡级政府座谈会加以宣传。

在这一分项中,扣去1分,自评得4分。

五、保障措施(12分)

能认真执行有关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建立了国土资源网站,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程序等进行了网上公示,做到阳光作业。

建立了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但没有秉公执法奖励制度,认为只要是行政执法人员就必须秉公执法。

此分项中扣1分,自评得11分。

六、抽象行政行为(10分)

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等严格按公文管理条例进行规范,我局为自治区一级档案管理单位,各类文书档案及时归档、清理。

此分项中自评得10分。

七、具体行政行为(20分)

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的各类用地进行审查,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时,做到了程序合法,使用法律依据准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自评得20分。

八、层级监督检查(15分)

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开展了专项的土地市场、矿业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三无乡镇”、基本农田后续管理责任书,开展了土地执法模范市创建活动,并在2003年得到命名。

自评得15分。

九、行政救济(8分)

我局在作出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程序依法办理,对当事人处罚时应下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提出申请复议,依法召开听证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以文字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评得8分。

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2002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2003年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2003年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2005年,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五>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可靠。

<六>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004]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2004年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2005年,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2000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2006年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86065.5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2004年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范文三:

20xx年来,在省、市国土部门和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我局网站建设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在网上宣传国土资源知识和政策法规,发布国土资源土地利用、矿产勘查与开发以及地质灾害预警与预报信息,公开县局工作动态,为建设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了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

现根据云国土资办〔2010〕152号文件、昭市国土资办〔2010〕64号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网站应用情况检查通知的要求,部门信息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认真进行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构,落实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办公室、政策法所、和各股室、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同时成立了信息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李兴才同志为信息办主任,专门负责信息技术工作,负责国土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确保专人专岗。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做到了信息管理工作的系统性,资料的完整性。

(二)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为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的宣传报道作用,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能力,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我局网站建设的后勤保障。明确了局办公室一名业务精,技术熟,具奉献精神的年轻同志专门负责网站建设工作。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花10万余元购置了专业摄像机、照像机、高性能电脑、宽幅彩色打印等设备。为提高网络转输速度,专门与电信公司联系布置有光纤网络,提高办公效率。为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局办公室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可执行性。

(三)网站建设内容详实,服务群众到位。坚持以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目的。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了依法治县活动。

20xx年1月-11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93条,网页总信息流量1000余条。业务管理类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征地公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使用权收回及注销公告、地价信息、测绘信息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包括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等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钩扶贫、挂钩移民等方面的信息、工作动态。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在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三是编制政府了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不予公开的信息坚决没有公开,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社会稳定。

3. 部门公开信息没有任何一项属收费信息,不存在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通过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长交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整体推进,政策法规所负责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整体推进。确定局办李兴才同志为系统管理员和信息发布员。

认真实施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对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征地工作,土地招标、拍卖事项都进行通告、公示。认真实施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局机关定期不定期通报土地开发整理进展情况、涉及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进展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服务承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在门户网站上进行通报。

(五)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我局在注重信息量的上传力度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第,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信息保密审查领导组。成立信息保密审查领导组办公室,明确李兴才同志为注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坚持涉密不上网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的关系,对一些敏感题,党和国家的机密,一些工作机密,一些涉及敏感事件的机密,甚至一些能够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机密,一定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从网站上泄露。每一条信息上传之前,都要以纸质文件,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签批“同意上传”,经领导签字的纸质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上传网站。

二、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情况

根据省、市国土部门的统一按排布置,我局信息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对今开展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我局网站有公开目录、信息专栏、采矿权审批结果公告、人事信息等37栏目,信息总量693条,重点是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县局动态政务等栏目。网上信访、热线电话、统计数据等栏目无信息。

根据《州、(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逐项对照检查,自评分95分。详见附表。

通过自查总结,我局网站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网站内容不够充实,宣传不全面,不能让群众理解更多的国土资源任务情况。二是网站自身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群众还不知晓县局国土资源网站地址不知道上面可以查阅相关国土信息。

改进方法:一是为了使网站的内容丰厚多彩,让群众理解更多的国土资源工作情况,要进一步强化年初局领导与各中层干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系统各干部职工确保全面完成信息任务,及时提供信息源,使网站内容及时得到补充,得到更新,让群众有可看之处。二是要加强网站自身宣传,特别是当前我县面临大建设、大移民,广大群众更迫 需要了解国土工作动态,学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减少违法用地,促进社会和谐。在群众聚集的地方,设立网址宣传广告,提高网址的知晓率。

三、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市下发的《州、(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是对州、(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考核详细指标,内容详实,覆盖广。我们以此为指导,建设国土资源网站,基本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服务群众,宣传国土。无改进建议、意见。

因技术力量不够,一些栏目,如在线咨询等,没有投入使用,受群众要求,建议省市下步加强培训,使网站功能真正做到全方位群服务群众。

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评议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07年以来工作进行评议,这是对我局工作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党委会和机关动员会,学习有关评议工作文件,并认真部署和落实评议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7年以来国土资源工作基本情况

2007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较好地完成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充分行使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以规划局部调整为途径,拓宽市域经济发展空间。针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限性,我们用足用活浙政办发(2006)12号和浙土资发(2008)27号文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抓好规划局部调整。2007年以来,共组织上报确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项目36个,调整总面积为1522.6亩,解决了甬台温铁路、龙门港工程等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横峰、泽国等五个镇(街道)沉降地农民建房等民生项目用地空间。

2、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抓手,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3.3万亩和47.78万亩,连续十二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7以来,我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4101亩,获取整理复垦和补充耕地指标3398亩,其中:完成土地整理项目20个,整理总面积5.508万亩,新增有效耕地2391亩,获取折抵指标1719亩;完成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2个,新增有效耕地1585亩,获取复垦指标1554亩;完成造地改田项目3个,新增有效耕地125亩。

3、以加快报批供应为基础,保障有效用地需求。以服务“两年”、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每年年初都及早谋划全年用地计划,通过向外地实施指标有偿调剂和向省争取计划指标追加,最大限度地筹措各类用地指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2007年以来,我市共上报农转用36个批次11180.16亩,单独选址重点项目8个4914.678亩,土地供应总量达17293.446亩。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项目前期的衔接工作,使整个报批工作环环相扣,各项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4、以公开出让为原则,优化资源市场配置。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2007年以来,共出让土地411宗8263.0605亩,收取出让金56.0372亿元;收储各类土地42宗656.61亩,出让储备地块25宗,面积412.71亩,收取出让金7.66亿元;共组织公开出让采矿权6宗,协议出让26宗,共收取采矿权出让金1.2645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634万元,受市财政局委托代征资源税1112.34万元,治理备用金1106万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5、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破解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局将农民建房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敞开供应土地指标,优化建房审批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特别是2009年,我市还开展了农民建房专项行动,通过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深入调查摸清家底、试点先行面上推广、创新模式典型引导、制订政策规范审批、优化服务加快供地、拆除老屋盘活存量、强化督查确保进度,全力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2008年以来共批准农民建房用地1617.88亩,可建农房 8342间。

6、以合理避让为手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在汛期来临前,及时修编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与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及时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连续多年实现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此外,稳步推进“双治理”任务,以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废弃矿山修复性治理作为突破口,2007年以来共投入806万元,已全面完成30个废弃矿山和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

7、以规范与创新为重点,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严格规范管理,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已完成试点区约2.3平方公里的外业测量、内业数据处理、权属核查工作及宗地资料属性建库;完成市区70平方公里地形测绘、50平方公里的地籍测绘及太平街道的权属调查。地籍管理规范化工作于2008年底通过省级规范化达标验收。同时,紧紧围绕当前对信息化的实际需要,重点研发了地籍、用地、监察及信访管理等各类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全面推进“金土工程”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二)、认真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各业务科长授课制度等,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对全市16个镇、街道机关干部以及近1700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讲授土地管理知识,有效提高了各级干部依法用地的责任意识。三是抓好“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群发手机短信、悬挂横幅标语、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文艺晚会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四是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关,案件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并在各类执法检查中受到好评。五是从严执法,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和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工作。2007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925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达3464.1亩,其中耕地1702.35亩。决定拆除违法建筑物113.52万平方米,决定没收建筑物94.52万平方米,决定收缴罚没款3890.35万元。及时向市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纪处分建议31件3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24人。我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先进单位;被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列为共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的联系点(全省仅三个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增强服务意识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在全系统分层次地开展知识培训,并进行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在2008年台州市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大比武中,我局取得团体优胜奖一等奖的喜人成绩。加强示范国土所建设 ,2007年,我局组织制订和实施了国土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计划,重点解决国土所在硬件、软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全面推行办公下楼层,将国土所办公楼底楼建成敞开式办事大厅进行集体办公,方便群众办事。城区分局、大溪所、松门所等3个单位先后荣获台州市“示范国土资源所”称号,城区国土分局还被评为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四)、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建议。

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决议和决定,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其检查与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建议,及时处理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问题。2007年以来我局共按时办理人大议案、建议主办件117件,会办件31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三认真”、“三提高”,即:认真对待、认真办理、认真回复,切实提高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2008年,我局被评为人大建议案办理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转而未供”建设用地工作有待加大力度。截止今年7月,全市已农转用未供土地面积9800多亩,其中未供工业用地近4000亩,未供农民建房用地2800多亩,建设用地存在闲置现象。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受征地拆迁阻力较大、规划调整、资金严重不足、相关部门前置手续繁多等因素制约。主观上也存在工作力度欠大,工作欠细的问题。

2、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形势严峻。我市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通过多年的土地开发后,造地改田土地开发现已呈现出总体数量不足、单块面积小、开发成本逐渐加大等严重不利的情况。虽然我市已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但是我们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新增耕地几乎已全部占补完,造田造地库存不到200亩。按照历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我市每年大致4000亩耕地需要占补,缺口十分巨大。 3、土地规划刚性较强与其它规划衔接不足。目前我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998年编制的,2001年和2002年因全市行政区划撤扩并,进行了两次修编。规划的编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规划期内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预测不足,导致建设用地增量过快,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难于满足发展的需求;二是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刚性较强,调整难度大的客观因素,难以兼顾其它各类规划的频繁调整,带来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不尽合理,尤其是与城市及村庄规划的用地布局错位比较突出,导致具体建设项目落地难,增加了规划执行难度;三是上一轮规划的前瞻性不足,规划方案刚性有余,弹性不足,规划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欠缺。主观上,我们积极主动地同相关部门的协调方面工作也较欠缺。

4、违法用地监管力度不够。自2003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全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形势依然很不乐观,违法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这既有法律上国土部门没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体制上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队伍上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客观因素造成,但也有我们主观原因,表现为:一是拆除决心不大。从历次清理清顿中,对于违法用地当作历史遗留处理的多,拆除、复耕的少。另外,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于法院不受理,难执行的现状挫伤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也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人员工作信心不足。二是坚持原则欠强。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时往往出现处罚倚轻倚重,给群众造成执法办案不公的印象。三是工作作风欠实。个别国土所巡查欠主动、欠及时、欠细致,对违法苗头制止欠有力。

5、涉土信访居高不下。近年来,因土地征收、拆迁,违法用地、非法采矿查处力度欠缺,村级换届选举带来的矛盾纠纷引发的涉土信访一直居高不下,越级信访、重复信访、缠访终结不终访现象突出。信访调处往往“纸来纸去”,流于形式,真正诚心倾听群众心声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也不够到位。

6、矿产资源保障不够有力。矿产资源规划在实施当中,相当一部分采区在设置采矿点时困难重重,阻碍了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导致石料的区域性和时段性供需矛盾紧张,石料价格上涨过快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采矿权设置涉及农林、水利、环保、公安、安监、国土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一些刚性规定,只要有一个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都可能导致拟设采矿权难以设置。主观上,我们也存在着强调部门制约多,主动协调落实少的现象。

7、审批环节繁多工作效率欠高。国土资源各类业务的审批权往往在台州市、省乃至国务院,审批需相关部门的前置手续也比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我局工作缺乏主动权,办事效率不高,但是我们自身内部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办事拘于条框束缚。二是职责不清,大局意识薄弱。个别科室职能设置还比较混乱,职责不清,大局意识薄弱,互相推诿、扯皮偶有发生。三是态度欠佳,服务意识欠强。一些同志对待服务对象没有切实落实一次性告知制;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强,想问题、办事情不是从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办事拖拉。四是基础薄弱,工作手段落后。档案工作不够扎实,国土所与市局之间信息难以共享。群众在基层所办证经常需跑到市局查档,而且查档手段落后。

8、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干部的管理使用不够到位,配置的中层干部偏多,造成真正做事人员少;对科室中层干部交流力度不大,造成个别人员在岗时间久、资格老,不利工作开展。二是业务不精,特别是一些窗口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不够,同一事项工作人员之间都答复不一。三是思想不端正,个别同志在服务基层或执法过程中,摆架子、耍派头,随便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个别工作人员亲属从事与国土资源审批事项相关的经营活动,如设立土地登记中介机构,推销保险等;四是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搞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本系统出了一些违法违纪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以上存在的问题,尽管不是面上的共性问题,有的发生在个别科室、事业单位,有的发生在个别国土所、分局,有的发生在极个别人身上,但如果任其蔓延下去,必将会严重影响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狠下决心,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全面盘活“转而未供”土地。一是完善计划,加强引导。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合理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消化2006-2008年转而未供土地。引导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招商引资,消化存量,用好增量。二是分门别类,逐宗处置。对项目未落实造成的转而未供土地,要按照规划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时间落实项目,有效利用土地。对因征地拆迁政策未处理到位造成的转而未供土地,督促相关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力量,集中调处,排除用地障碍,尽早供地。三是严格管理,强化考核。一方面加快供地速度,将未供土地的项目与业务科室人员和各国土所(分局)具体经办人员一一对应,落实到人,并对前三年的批次供地率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另一方面要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设限期等各项控制指标。

2、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一是加快东海塘等滩涂垦造耕地速度。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主要是滩涂资源,目前应加快东海塘南片二期和北片的耕地垦造,积极缓解耕地占补任务。二是加大低丘缓坡开发力度。我市的大溪镇、温峤镇、城南镇、坞根镇等镇均拥有相当数量的低丘缓坡,很有开发潜力,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开发,积极拓展土地利用空间。三是筹集资金易地补充耕地。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要分别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具体项目进行联系,明确各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采取倒逼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3、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有保有压”,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规划期内的各业用地,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项目用地空间。同时,当前要按照优先解决“重点、急需、困难”建设项目的原则,突出抓好规划局部修改工作,确保四类建设项目顺利报批。

4、严格土地执法。一是将适时开展违法用地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违法用地打击工作,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二是完善并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违法用地(采矿)“四报告”制度,切实加大巡查的密度和广度以及现场制止和拆除力度,促进事前防范。同时,还将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全程监管等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在打击非法采矿上,将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牵头下,联合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予以严厉打击。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人员巡查不到位、汇报不及时、制止不力以及徇私舞弊放纵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发现一起,调查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5、抓好维权维稳工作。首先要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特别要规范征地程序,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确保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到位。其次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大信访和土地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同时要端正态度,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并耐心解答,争取群众的理解与配合。第三,进一步落实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案责任制,通过信访听证会、镇(街道)信访恳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议事会等有效机制,增强信访工作合力,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6、加大矿产资源保障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上报采矿权的包装工作,重点做好重点工程的前期准备和申报采矿权工作,尽量做到就地就近采取协议出让配置采矿权。对目前尚未设置采矿权的镇(街道),要明确工作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挖掘潜力、积极主动协调,在坚持矿产资源保障与保护相统一、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现有矿山布局,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满足经济社会需求。 7、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要将部分审批权真正下放到国土资源所(分局),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同时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下基层现场办公,面对面解决问题;三是加快地籍数字化建设步伐,争取在年内5个街道办事处70平方公里的地籍数据如期入库,通过验收尽早启用。同时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局纪检监察室要重点开展效能监察,切实督促检查相关督交办件和具体业务的办理进度和结果,并将监察结果和被监察单位的年终考核结果相挂钩。

8、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素质。一是强化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对照能力标准,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需求,找出业务知识的薄弱环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同时,将适时开展岗位能力测试,真正分清业务强弱,对一些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合格的人员,待岗处理或交流。二是严格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加强对网上签到、请销假、交(督)办件办理、AB岗、文明用语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敢于指出,敢于通报,敢于纠正,敢于处理。真正明晰问题所在,切实落实奖勤罚懒措施。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业务咨询受理要做到“一口清”。对因延误时间、违反操作规程、营私舞弊导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纪委、监察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早发现各单位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发现违反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的人和事,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同时,强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资金支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察,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五是强化个案办理。对群众举报、反映,以及本次工作评议期间收集到,特别是市人大反馈到的有关个案,均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开展调查,对真正涉及到系统内部人和事且查证属实的情况,要及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处理,切实做到有反映有调查,有反馈有结果。

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范文五:

根据县监察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的通知》(澜监发〔2010〕8号)要求,我局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对行政行为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把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我局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工作列

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同时明确了3个牵头股室和主要职责。

(二)接受监督部门监督。自觉接受县监察局的监督,并妥善处理好实施行政行为监督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精心部署,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

(三)按时上报情况。制度推进情况实行双月报告制度:逢双月底前,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报县监察局和市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报县监察局和市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本部门的做法和经验。

二、抓好学习教育

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两个重要讲话。总书记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二是四个会议精神。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省政府2月25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三是四个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工作方案》(云监〔2010〕6号)以及《关于加强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云监〔2010〕5号)。并把学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监督重点及方式

1.实施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主的岗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岗位,从事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岗位等;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工作环节,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实施监督。

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对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矿业权交易等方面进行规范。

3.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和群众诉求”三位一体的电子政务网络监察。

四、监督检查措施

我局坚持把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对搞形式主义、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坚决纠正;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部分干部在法律法规知识方面存在欠缺,执法业务水平不高,缺少执法经验。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三是面上工作一般推动多,突出重点抓特色不够。

我们将围绕上述这些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增强责任感,提高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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