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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建章立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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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建章立制计划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国测群组发〔2013〕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动我局有关制度建设,形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制定建章立制工作计划如下:

群众路线建章立制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反对“四风”和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为主线,建立加强作风建设、改进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

结合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聚焦“四风”问题,在对局机关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了需要修订的制度11件、需要建立的制度11件。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

1.需要修订的制度(5件)

(1)《中共四川测绘局党组工作规则》(川测党组〔2004〕11号)(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2)《四川测绘局工作规则》(川测发〔2004〕32号)(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3)《处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川测发〔2005〕82号)(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4)《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川测办〔2005〕43号)(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5)《四川测绘局会议管理办法》(川测办〔2006〕37号)(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2.需要建立的制度(4件)

(1)《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精简机关公文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2)《中共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二)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

1.需要修订的制度(5件)

(1)《四川省测绘局关于贯彻〈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实施意见》(川测发〔2009〕86号)(责任部门:法规与行业管理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2)《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川测发〔2005〕112号)(责任部门: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3)《四川省测绘质量检验专家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川测发〔2010〕3号)(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处;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4)《四川测绘局设备管理规定(试行)》(川测发〔2002〕53号);(责任部门:基建装备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5)《四川测绘局青年技术带头人管理实施办法》(川测发〔2001〕39号)(责任部门:人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2.需要建立的制度(6件)

(1)《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基建装备处;完成时限:待国家局办法出台后印发);

(2)《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基建装备处;完成时限:2013年12月30日前);

(3)《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突发事件应急测绘服务装备调用暂行办法》(责任部门:基建装备处;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4)《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借用人员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责任部门:人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5)《局机关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办法》(责任部门:离退休干部处;完成时限:2014年4月30日前);

(6)《局机关老干部兴趣活动小组管理办法》(责任部门:离退休干部处;完成时限:2014年4月30日前)。

(三)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

1.需要修订的制度(1件)

(1)《四川测绘局机关用车和机关自驾车管理规定(试行)》(川测办〔2005〕50号)(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3月30日前)。

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有关部门、国家局已经和即将制定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2.需要建立的制度(1件)

(1)《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规定》(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月30日前)。

(四)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

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有关部门、国家局已经和即将制定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在监督保障各项制度落实方面

1.需要修订的制度(4件)

(1)《四川测绘局财务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川测办〔2006〕49号)(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完成时限:2014年3月30日前)。

(2)《局党组关于建立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实施办法》(川测党组〔2000〕17号)(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

(3)《四川测绘局行政主管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川测发〔2002〕40号)(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

(4)《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川测党组〔1999〕14号)(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

2.需要建立的制度(3件)

(1)《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局属单位年报审计管理办法》(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2)《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管理办法》(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3)《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办法》(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重点,抓紧推进。要注重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凡是能够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修改或建立的制度,要立行立改、不等不拖,抓紧制定出台。对于暂时修改、制定条件不成熟的制度,要按照本工作计划明确的时间表、责任部门,加快调研起草,细化具体安排。

(二)稳妥有序,务实高效。建章立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有序,按照法定程序,科学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制度建设合法有效、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密切沟通,做好衔接。对于需要与上级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相衔接的制度,要密切做好沟通,了解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工作情况。相关部门有明确时间表的,我局制度建设要与之做好衔接;对于相关部门有安排但没有具体时间表的,可按照本工作计划先行制定试行规范,待相关部门制度出台后再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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