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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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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5篇)

《飘》读后感(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飘》读后感1

《乱世佳人》又名《飘》,玛格丽特8226;米切尔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无数男女为之侧目,伤感,流连不已。这是一部出自女性之手的伟大作品,有着极为出色的艺术魅力。它歌颂的是高尚的情感,呼唤的是人性。这本书以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一个暴发户的女儿斯佳丽和几个男人的爱情纠葛。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功地塑造出一批栩栩如生的任务形象,。如相貌出众、敢爱敢恨的斯佳丽,温文尔雅固、守传统礼仪的阿希礼,贤淑端庄、心地善良的玫兰尼,粗犷豪放、具有独特处事哲学的巴特勒等。

斯佳丽是美国南部一位富有的农场主的女儿,美丽、任性,充满了生命力和活力。一个猫一样的女人。有着猫一样的目光,猫一样的微笑,猫一样的步伐和猫一样的敏捷。她也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残忍的、自私的女人,女人的典范。在南北战争爆发前,想的不过是在舞会上穿哪件衣服可以最出风头,怎样才能让更多的男孩子围绕在自己的身边。战争爆发了,斯佳丽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在最困难的时候,她承受着失去最热爱的母亲的伤痛,面对着一个疯癫的父亲,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三个生命垂危的亲人,三个不知所措的黑奴,没有钱没有粮食,还有北方的军队时不时地来洗劫。在最艰难的关头,在人人都在怨天尤人的时候,斯佳丽没有倒下没有把时间花在哭泣与哀悼过去的美好,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成熟的小麦一遇风就被吹倒,因为小麦干燥的,不会随着风势而折;而荞麦则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杆儿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随势低头了。风去了,它又抬头了……我们遇到风暴,难关来了,我们认为不可避免了,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着,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看过《乱世佳人》的人一定对这段话记忆深刻,这是饱经磨难的方老太太对斯佳丽的赞赏。“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斯佳丽站在红黑色的土地上,带着一颗从疲倦中苏醒的心,坚定地说出了这句话,昏黄暮色刻画出她倔强而又美丽的轮廓。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许多人知道她的名言:“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多少个疲倦恐惧却无人可依靠,大家的温饱都指望着她的夜晚,这句话是她惟一的安慰。她不想站在潮头风口,只想躲在一个肩膀痛快地哭上一场,再把生活的重担都交给他;可是天一亮,她又重新成为指挥若定说一不二的一家之主。斯佳丽没有深植的教养与坚贞的信念作支持,全凭一腔对红土地毫无道理的深情和倔强的个性,完成一场一个人的战争。她本不敢,本不愿,本连想都没想过会与整个世界为战。这个女人的坚韧让人毛骨悚然:为了一句诺言,留在一座围城中为自己心爱的人(阿希礼)的妻子接生;母亲死了,父亲疯了,往日一呼百应的大小姐赤脚在荒地里为一家老小创土觅食;生平连袜子掉在地上都不曾自己弯腰捡过,却举枪杀死了闯进家园的北佬;为了赌气,为了塔拉庄园,为了生存,她先后嫁过三个男人,最后深爱她的瑞特也离她而去,她仍以她的那句名言支撑自己站起来去夺回一切。在斯佳丽的一生里,想要得到什么,就直接从最简捷的途径去拿;她贪幕虚荣,及时行乐,却从灵魂深处照耀出了责任的华彩。斯佳丽,一个充满矛盾的女人,而《飘》从它诞生的一刻起,就必定是一座不可模仿,只供人仰望的华美坟墓,埋葬着逝去的时光与一个女人的奋斗人生。

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我要想办法找回他(瑞特),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是的我们可以暂时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生活总是布满了荆棘和陷阱,四处危机四伏。可是,只要我们具备“斯佳丽式”的美丽心灵,荆棘会变成鲜花,陷阱会变成糖果。困难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慷慨馈赠,抓住并战胜它,生命的财富便是如此积累而来。

《飘》读后感2

这个故事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时代背景,以思嘉为人物主线而开展的由爱情—战争—金钱交错的故事。故事的开始反映了南方农场主的生活奢侈、我优越感强、级观念根深蒂固、对新事物发展的无知。缺乏抓住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盲目的狂妄自大,与至于他们愿意为保留封建农奴制流血牺牲,而不愿通过和平的改革,他们鄙视北方佬、南方下等胚子百人和野蛮的黑人。战争时期,只有在前线的战士们才正确的了解他方的前景不容乐观,其余的人都被蒙在军带带领人地美丽谎言中,以为胜利就在眼前。南方个个怀着高涨的主义精神,幻想着他们的队伍是猛水野兽就如战前所说的南方上等人能够以一个抵挡10个北方佬一样愚蠢之极。在军备方面,南方用的是已经被淘汰的武器抵挡北方先进的武器,这不是以卵击石吗?实际上南方是采用人海战术,用人肉筑成一道道防伪线,可惜兵源严重不足,很难在倒下的防伪线之前及时增添一道。南方战士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他们是用饥饿的身躯为主义而牺牲。所谓的主义只是无论演说家们对那些打仗的白痴喊出什么样的口号,无论他们给战争订出什么样的崇高的目的,战争从来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钱,一切战争实际都是对于钱的争吵—瑞德·巴特勒。这就是引起南北战争最本质的原因。

思嘉是《飘》的主线人物,她代表了旧社会的余孽如何在新社会中争取一片自己的立足之地。她有可恨之处必然也有可爱之处,她的手段令人发指,她的初衷让人怜悯。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妒忌心非常强和占有欲强、却没有眼力不爱思考的人,不得不承认她除了缺点之外还是有优点的。如战乱时期她失去父母的依靠后,毫无怨言地背上了养活13个人口的重担,做连家庭黑人怎么都不愿意干的田间劳活、为了保护家人财产第一次毙了一个北方佬。好多好多的第一次,而这些第一次本应该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她本应该只挂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舞会中引起男生的拥护和他们调情,一切来得太突然,没有任何缓和期,让她一下子掉进了巨大的反差中,能有几人能承受得了,而她承受住了,那是需要一颗多么坚韧的心啊!她一直害怕牛,连最温驯的母牛她也觉得太凶了。不过,如今有那么多最可怕的事物摆在她面前,她就不能再屈服干那些小小危险了。这是对她勇敢的描写,面对一个迅速崩溃的就社会同时新社会制度又还没确立的混沌状态,要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丁点立足之地,靠的不是就社会里上等人的那套做法。只有勇敢地打破旧俗,又能灵活地投机取巧,把握机遇迎难而上的冒险家才能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思嘉正是这种人。

正因如此,她闯出了自己一片小天地,为家人提供了庇护所。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爱,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爱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爱她的两个女性,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

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精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爱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爱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爱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爱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飘》读后感3

刚刚进入六月,北方的天气一下就飚升到了三十度以上,转眼就迎来了端午节。大街小巷充满着节日的气氛,随处都能看到有卖粽子的。店家们一做一大盆,罢在门口,用冷水泡着,时而能看到有牵着小孩的大妈顺道给孩子买上几个,边走边吃,也是其乐融融。

这个节日不像春节或中秋节那样隆重,但对于我来说,它一样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年的这个节日,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包粽子了。

前几年时因为工作忙碌,我是懒得自己动手了,每逢端午时,我也会去超市里直接买几个粽子来吃。虽也是过节,但却是少了家人围坐在一起的趣味,没有了共同忙碌的环节,就觉的这粽子少了好多滋味一样。

许多年了,我早已习惯了在这节日里豪不客气的享受父母亲给予的关爱。因为每年的这个节日,总是公婆早早的就包好了香甜的粽子给我们送了来,母亲也会大老远送来几个,让你感到一分特殊的惊喜。学着包粽子的情形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而吃粽子的情怀却更是令人难以忘记的。

依然还记得自己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端午节是在好友小杨家过的,那感觉至今都令人难忘。杨妈妈是江苏人,很会包粽子,甜的、咸的,绿豆的,各式各样,包的好看,吃起来好香、好甜,一拿起粽子,就感觉到了家的温暖。

后来嫁到夫家后,没想到自己又能吃到那些别样的粽子,那是大姑姐夫包的。每一年端午时,他都要包好多各式样的粽子,包好煮熟后,一大早会给我们各家送来。每年,我们都会心安理得的等着去吃那份香甜的粽子,当那用几片芦苇叶子包襄出的粽子香喷喷端到饭桌上时,儿子的谗相就可想而知了,粽子也成了每年孩子们最喜欢吃的食物,而大姑爹也就成了他们最喜欢的人。

大姑姐夫过逝后,包粽子的任务就落在了公爹与婆婆的身上,我也逐渐尝试着包起了粽子,但总是没有大姑姐夫包的味好,每年端午吃粽子时,儿子总会念叨起他的姑爹,就会想到他包的肉粽子,大姑姐夫那勤劳忙碌的身影时时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粽子的香味就深刻地留在了我们的记忆之中……

就是在那一个个小小的粽子里,让我尝到了南北不同的风俗,一点点的了解了婆家的习俗。更是从中体会到亲人们对我们的关爱,也从这小小的节日中,感知到邻里之间传递的情谊了。

自从婆婆说她想吃自己包的粽子后,这包粽子的任务就成了一件大事。糯米、红枣,葡萄干,这几样东西缺一不可,还有包粽子用的苇叶和马莲绳,我是连起了几个大早,才陆续将这些包粽子所需的食材置办了回来。

最难办的莫过于是苇叶了。现在卖的苇叶,都是小贩或农户长途贩运来的,许多都用水浸泡着,等到了你手中苇叶就变了味,天热时就会馊的---。

记得小时候,我们几个会跟着大一点的孩子们帮着家人去掰苇叶,那叫玩的开心啊。出了城,在郊外的一处水塘边,就能看到那绿茵茵的苇叶子。几个大点的孩子勇敢的跳下水塘,划开苇枝,一片片的将那苇叶薅下来,浑身划的尽是血道子,可从来也没有叫过疼,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摸上几条狗鱼上来,那可真是开心死了。爬出水面,找一处干净的地方,垒几块砖头,点上木柴,用木棍子将那小鱼挑起放到火上一烤,一群野孩子们吃的是津津有味,真是乐不思蜀了。

不知何时,芦苇没了,水塘没了---咱也老了!可节日还得过,粽子依旧得吃!

因为地域环境的差异,新疆的端午节是没有悬艾插蒲、赛龙舟这些精彩的重头戏可看的,唯独能看到的就是家家户户早起踏青,去郊外采集回来大把的柳枝,挂在家门口,也就起到了防虫、防百病的作用了。记得头几年在老宅院住的时候,每逢端午节,住在同一楼道的孙大妈就会早早起来,将柳枝采了回来,挂满整个楼道,亲切的对我们说:“你们别去采了,我给你们都挂上,大家一起平安吧!”看到这一切,一份特殊的甜蜜在心中荡漾着,不免生出许多感激之情。

一个节日,一份真情,一段回忆,一点温馨。那些天真烂漫的快乐时光一去不回,飘的很远很远。母亲已经作古三年,再也吃不到她亲手包的粽子了,年迈的老公爹也离开了我们。还好,近来的端午节已成为一个节日,再忙碌也是有时间休息了。每到这个节日之时,小姑们会回来一起过节。全家人热热闹闹的吃过了,就在我的带动下一起包粽子,那小小的粽子经过不同人的手,大小不一,有的还“四不象”,但浓浓的糯米味裹着淡淡的粽叶儿的清香,伴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在屋里飘荡着,让这节日显得温馨而隆重了许多。

节至端阳暑气扬,

悬枝挂艾饮雄黄。

凭歌一阕情思寄,

且把青衣裹粽香。

端午节,留给我们的不单是这美味粽子中一份思亲的感觉,还有那用小小苇叶包裹着的一份亲情、一份关爱,一份甜美难忘的回忆。简单的节日在这粽香中一次次飘然而至,又悄然而去,让人难以释怀,更让人回味无穷……

端午节之际,祝愿大家身体安康!阖家幸福!!万事顺心!!!

《飘》读后感4

这个两个星期我把《飘来荡去》这本小说的原版和网络版都看了几遍,我个人更倾重于原版的结局,网络版中的结局很平常,很多电视剧、小说、电影都是这样,主人公为爱搏斗,然后不幸去世。但是原版的结局看了让人很伤心,所以在这里我只对原版小说进行剖析。

全书看完了,我有很多疑问和想法,虽然我没有哭,但内心被楚戈、林箐、小米等人缠缠绵绵的爱所感动。人物的各方面我就不介绍了,因为网上很多篇文章都有写,下面我就写一写我的看法吧。

当我看到小米背叛了楚戈,而楚戈却因为他的不忍心没报复小米时,我真的很高兴,楚戈真的是条汉子,我们这些读者肯定知道,小米是因为太爱楚戈了,所以她自己认为那样就是背叛了他,其实当时小米应该是最可怜的一个,她的离开,伤透了楚戈的心,也伤透了自己的心,小米为什么不去向楚戈说出事实?那时候楚戈是真的真的非常爱她,楚戈一定能够原谅她的,小米的选择显然是错了,她的离开,为下文作了一个伏笔,也使这篇小说有了这样的一个结局。

作者在楚戈人生将要堕落深渊的时候,给了他一道曙光,安排了一位天使,一位集可爱、温柔、善良、美丽于一身的女孩——林箐来拯救他,正是因为楚戈偶遇林箐,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丝的希望,他不断地追求着林箐,但他在林箐面前总觉得很自卑,他觉得自己的龌龊配不上林箐的圣洁,但正因他也是一个对兄弟、亲人和女孩子都非常善良的人,并且作者让林箐在侧面——网络上以一个网络情人的身份来了解楚戈的内心,所以林箐接受了楚戈的爱,因为,她也爱他。

读到楚戈于林箐在楚戈故乡的草地上散步的时候,我心里很感概万千,林箐把自己的初吻给了楚戈,并且为楚戈而舞,唱出那支《雪中莲》,楚戈说得很对,林箐就像一朵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那一刻,我也希望他们的爱情能够永远,两人能白头偕老,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可是,让我们都没想到的是,楚戈,他还没有忘掉小米。楚戈把那个困扰自己20年的梦告诉给了林箐,林箐可能也知道了,在楚戈的梦境中,出现了小米和雪儿,而她却未现身,楚戈这一生最爱的女孩就是她们三个,那个跳楼的女孩,可能就的是自己,她不敢想,她那时候已经深深地爱着楚戈,她不能没了楚戈,所以她才要提前结婚。我还记得,在林箐和楚戈结婚前,她要告诉楚戈一个能让他惊喜的消息,可能很多读者都猜到了,林箐是想告诉楚戈,她就是雪儿,游戏里的雪儿就是她。

可是,世界上是没有最美好的,缘份、命运常常把人弄得飘来荡去,楚戈就在此时得知小米背叛他的真相,他就去找小米,并且原谅了她,还在不觉中要和她结婚,我当时真的很无奈,楚戈的心太脆弱了,太容易被别人感动了,楚戈当时竟然没有想到苦苦等候他回家的林箐的感受,我真的很想说:“楚戈,混蛋!”也许在我们这些外人看来,楚戈和林箐应该是一对儿的,或许只有林箐才能感化楚戈,但楚戈却背叛了林箐。林箐能不顾及楚戈的过去,和他在一起,并且多次帮助他,楚戈还在很多时候向林箐立下永不分离的誓言,楚戈竟然要林箐把这段爱恋当作一场梦,他还不知道,林箐已经爱着他了,爱得那样痴。楚戈始终无法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初恋,他可曾想过,他和林箐分手时,林箐对他的冷漠是装的,林箐是为了不让他为难,林箐实在太善良了,导致她赌输了这段爱情,林箐的心里只有初恋,没有第二次相爱,她把爱倾注在楚戈身上,已经超越了刻骨铭心,超越的永恒,是那些无法想像的极深的爱。林箐在现实中无法拥有楚戈,她就想在网络上与楚戈相守,但是,楚戈又一次地伤害了林箐,林箐绝望了,她已经得不到了。看到最后林箐为爱殉情,跳楼身亡,我真的很恨楚戈,为林箐惋惜,但我不恨小米,她只是坚守着自己的爱情罢了,她没做错。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是身上,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应该选择谁?如果我是楚戈,我会选择林箐,小米应该成为他的过去,他应该珍惜现在。但有一点很困扰,小米怀了楚戈的孩子,这让人很头疼,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楚戈的最爱是林箐,并不是小米,当责任与爱情撞击时,他选择了责任,也不能全说是责任,因为楚戈也爱小米,只有没有爱林箐那样的深。

作者用极其残忍的方法,把一位天使从世上抹掉,这也更符合故事的真实性,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有的,就只是一霎那。

话已经说完,最后为这本这么好的小说配首歌——《爱情转移》。

《飘》读后感5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惟一的一部作品。《飘》的出版让米切尔瞬间名扬全世界,让这本书成为世界经典小说之一。小说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亚特兰大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书里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政治态度,以郝思嘉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淋漓尽致的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杰拉尔德·奥哈拉的女儿。她的母亲艾伦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不仅受到白人庄园主的尊重,也深得黑奴的爱戴。

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他英俊的容貌,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恼恨不已。南北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郝思嘉突然决定和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就这样,任性的她在半个月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郝思嘉瞬间变成了寡妇。艾希礼也上了前线,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小住一时散散心。1864年夏,北军直逼南方联邦的首府。亚特兰大被围困,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大多数人家逃离了亚特兰大。郝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她一心只想回

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她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梅兰妮身边。最后在瑞德的帮助下离开了亚特兰大。

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图谋侵吞塔拉庄园。绝望中,郝思嘉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她情愿嫁给他。她到亚特兰大寻找瑞德,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入狱。她无意中遇见了妹妹未婚夫弗兰克。他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她谎称妹妹将与别人结婚,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编织的网,两周后,他俩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

最后弗兰克也离世了。几经周折郝思嘉和瑞德结了婚。思嘉和瑞德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邦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后来邦妮在一次骑马中意外死亡。女儿的死给瑞德致命一击。

梅兰妮临终前,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她。她突然意识到,梅兰妮实际上一直是她的保护神,她意识到她是爱梅兰妮的。终于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他特殊的感情只不过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疯狂迷恋自己而已。刹那她觉得自己才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心里真爱的那个人其实就是瑞德。但是,这一切都已悔之晚矣。瑞德已经对她彻底失望,决定离家出走,永远离开她。瑞德的出走对于她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自言自语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喜欢看《飘》,最喜欢的就是郝思嘉、白瑞德。喜欢他俩的真实不虚伪,确实瑞德是爱钱的人,思嘉也是。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不是不义之财,靠自己挣得就没有什么不好。郝思嘉、白瑞德男女主人公就像镜子一样照亮彼此,相似度那么多,热情、自私、爱财、仗义。长得又英俊、漂亮,如果他俩一开始就好好的相处,真的会夫唱妇随、相濡以沫。造化弄人,最后却是分道扬镳。艾

希礼、梅兰妮这一对夫妻我还是喜欢梅兰妮,她身上的优点比比皆是,对人信任、有爱心、善良、知书达理,像圣母一样的让人尊敬。把艾希礼衬托得就有一些不堪了,徒有其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没主见,优柔寡断,离不开善良的妻子,又不拒绝漂亮的郝思嘉。但正是作者真实的表露了两对男女主人公的不同的为人处世、对爱情婚姻的态度。才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漂亮倔强的郝思嘉、风趣世故的白瑞德,善良的梅兰妮、懦弱的艾希礼。

后来《飘》被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由维克多·弗莱明导演。费雯·丽饰演郝思嘉,克拉克·盖博饰演白瑞德,莱斯利·霍华德饰演艾希礼,奥莉薇·黛·哈佛兰饰演梅兰妮。1940年,本片在第12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上获得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等十个奖项。这四位主演娴熟的演技演活了书里的主人公。聪明任性、漂亮迷人的郝思嘉成为文学名著改编电影之后变成永恒的主人公。这些书里的人物像一张张老照片一样永远珍藏在读者和观众心里。

每当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不如意时,心里就会想起郝思嘉最后说的话: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心中又充满了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多读书,读好书,因为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像一盏明灯一样会照亮我们的道路。让我们在明亮的道路上不畏风险、坚定的前行。玛格丽特·米切尔用尽心血写的这一部作品就成为了读者永远铭记于心的世界文学名著。

《飘》读后感6

在一个风雨飘摇的年代,战争、饥饿、贫穷席卷美国南部的亚特兰大。有人在战争中学会了坚强与独立,有人却只会沉湎于过去而郁郁寡欢,但郝思嘉无疑是前者。她是一个为了自己的私欲可以不择手段的人,是一个无论何时都不会被击败的人,是一个为了心爱之人的诺言可以守护他人一生的人。她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身上既有爱尔兰人顽强拼搏、反叛世俗的特点,又有南方贵族恬静、温柔的气质。很显然,前者在她的性格中占了上风。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精于算计的女人,在爱情上却是一个傻瓜,什么都不懂,直到最后才明白自己所爱之人究竟是谁,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

郝思嘉喜欢卫希礼,这是小说开篇就告诉读者的,至于缘由,思嘉自己也不清楚。在思嘉看来希礼是与众不同的。他既不像别的男子一样围在她的身边,也不爱骑马狩猎,他喜欢看书、听音乐、画画,他身上有一种文艺气息和忧郁的气质深深地吸引着思嘉。思嘉总觉得希礼是遗世独立的,尤其在战后体现的尤为明显。可是她从来都不懂希礼,就像她不懂男人一样。思嘉爱的不过是幻想出来的希礼,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影子。她总是用自己的想法来揣度别人,就像她一直坚信希礼是爱她的,只不过碍于媚兰的面子不好表露出来。过度的自信也让她失去了自己的真爱。

白瑞德是守护思嘉一生的人,只要她有困难求助于他,他总是会帮助她,给予她物质上的援助,好像他是为了思嘉而存在。可是这样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在身边,思嘉仿佛瞎了一样,对他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她眼里露出的不耐烦神色,让她跳里尔舞时领舞,瑞德帮助她解除了服丧的束缚;亚特兰大沦陷那天,瑞德护送她在大火和炮声中逃难;瑞德在她需要钱财创业时借钱给她,解决她的经济问题;晚上她从梦中吓得大哭时,也是瑞德在她身边陪伴她、安慰她……可是这一切的一切,思嘉都没有珍惜,等到最后明白的时候,真的太迟了。

思嘉根本就不明白爱情,她一直就像是个孩子一样,思想特别单纯,知识也很浅薄。即使经历了战火的洗礼、亲人的离世、朋友的分别,她也只是更加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变得更加现实。当然,这本无可厚非,可作为读者的我们真的很心急,为这个只执着于自己爱情中的幻象却忽视自己内心真实情感的女人感到扼腕和叹息。等到所有的人都离开,她才明白自己从来都不理解她爱过的两个男人,所以失去了他们。如果他过去了解希礼,她绝不会爱上他;而如果过去他了解瑞德,她绝不会失去他。

思嘉爱情上的悲剧当然离不开希礼和瑞德,希礼的懦弱无能、无所作为让人气愤,而瑞德的恶言相向、讥讽嘲笑更是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是只知道回忆过去、逃避现实,只愿意生活在梦里的男人;一个是抓住机遇、迎接现实,却仍然纸醉金迷的男人。一个是理想主义者,一个是现实主义者。两个迥然不同的人,却成为思嘉一生的牵绊,绕不过去,解不开来,跳不出去。

瑞德总说思嘉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那自己又何尝不是个孩子呢?明明知道她在爱情上就是个白痴,明明知道如果不说出来她就不会明白,可他还是选择隐瞒自己的感情。尽管在其他人看来这个男人是爱这个女人的,但是当局者迷,思嘉一直看不透他。瑞德觉得思嘉有时做事情过分不择手段,为满足自己私欲不顾他人利益。可是思嘉一步步走到今天,这里面难道就没有瑞德的推动吗?他总是看穿她的想法,满足她的需求,结婚后更是宠着她,只要他想要月亮都可以为她摘下来。这种一味对溺爱地思嘉来说并非是件好事,长此以往,在他们的爱情里,瑞德就会很卑微,因为他总是在讨好思嘉。他太了解思嘉了,如果让思嘉知道他爱她,她就会羞辱他、嘲笑他,把他的尊严践踏在脚底。而这是他所不愿看到的,他希望他们可以彼此相爱,他想得到她的心而不是身体。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愿意吐露心声,他害怕思嘉接受了他的爱,却把这当成鞭子悬在他的头顶,他不愿像她的前两任丈夫那样,在她心里什么都没有留下就离开。于是他就守护在她身边,等待她,等到有朝一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是永恒的爱也会枯竭的,受伤的心也会疼痛。感情里出现了裂痕,即使通过时间的抚慰,裂痕被填补,但还是会留下痕迹,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份感情了。

思嘉和瑞德似乎是天生一对,他们性格相像,都不畏惧别人的看法,永远地我行我素,一样的冷酷、贪婪、肆无忌惮。瑞德是唯一一个知道思嘉本性的人还依然爱着她的人,思嘉的真性情也让瑞德为之着迷。在瑞德面前,思嘉可以卸下面具,堂堂正正地做自己,把自己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瑞德那只孔武有力的双臂总能在思嘉需要的时候给予她温暖和力量,他对思嘉的爱也是很深沉。他曾经想过忘记,把他从脑海中删去,但他做不到,所以他回来了,回来娶她了,带着他所有的爱来呵护她。但思嘉的心里一直都有希礼的一席之地,即使是在婚后她也没有放弃和希礼在一起的念头。在瑞德最需要思嘉安慰的时候,思嘉却一味地怪罪他,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走投无路的瑞德只好借助别的女人温暖的港湾来安慰自己受伤弱小的心灵。邦尼的死是压垮瑞德的最后一根稻草,从这以后,瑞德便心如死灰,爱也随风而去。

《飘》读后感7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读后感8

最近由琼瑶丈夫的前妻林婉珍执笔的《往事浮光》横空出世,书中强烈控诉了琼瑶介入自己家庭,一下子将琼瑶与平鑫涛的爱情推上了风口浪尖。我以前从未读过琼瑶的书,倒不是对琼瑶有什么偏见,虽然在《往事浮光》中琼瑶就是一个小三上位的存在,但我始终坚信在她们的故事中,大众只是局外人,这一段往事,只能成为在网络发酵下的饭后谈资。我不看琼瑶的书,只是单纯的没兴趣,琼瑶有太多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她的书对我来说飘在空中,离地面太远了。所以当室友把《雪花飘落之前》推荐给我看的时候,我是拒绝的,我实在是不想在二十多岁的年纪还去看言情小说,但她真的是强烈推荐,说这本书跟琼瑶以前的书都不一样,让我去看看就知道了。

于是在一个闲来无事的午后我找出这本书来看,本来是抱着大致涉猎的心态去看的,可还没翻几页,我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雪花飘落之前:我生命中最后的一课》不是一本言情小说,而是一本以生老病死为中心的泣血之作,这本书一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从容的死与毫无尊严的生,第二部分则是琼瑶与丈夫相处的点点滴滴。今天我不想谈琼瑶与丈夫之间的爱情,只想说一说书中的生死观。

“谨将此书献给家里有至爱的失智老人,心力交瘁的朋友们,家里有生死关头,面对插管问题的病人的朋友们,家里有倚赖医疗器材加工延命无法为自己的“善终权”发言的朋友们,家里有毫无尊严,也毫无生活质量等待死亡的卧床老人及卧床病人的朋友们,还有为病人“善终权”呼吁的伟大医生们为病人“自主权”奔走的伟大朋友们。”这是《雪花飘落之前》写在开头的话,就是这一段话,让我对琼瑶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也对这本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不知道你们曾经有没有想过自己要活到多少岁,可能大部分人都会想要长命百岁吧。可我自初中开始就一直坚定地只想活到59岁,一直以来都只想到59岁,可能这是一个很荒谬的想法,所以每次我跟身边的人说到这个,她们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只到59岁呢?

因为我看到过太多身边的人受尽病痛的折磨最后在医院里痛苦的死去;因为我害怕老了之后自己一身的病痛;因为我怕疼、怕痛、怕打针,怕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余生。在我看来,人一旦老了,各种各样的小病大病就会蜂拥而来,真的会生不如死,与其生不如死,为何不从容的离开这个呢?在阅读《雪花飘之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生死观与书中的观点无比契合。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尽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可即使你这一生经受住了各种困难挫折的折磨,到最后还是会败给一场病痛。在年龄与病痛面前,无论多么坚毅倔强的人都不得不低下自己骄傲的头,任凭各种各样的医疗器械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件多么没有尊严的事啊。

依稀记得爸爸得病的那几个月,妈妈辞掉了工作在医院里陪护,每天繁琐的治疗让爸爸早已孱弱的身体更加千疮百孔,长达几个月的点滴让爸爸的身体浮肿的不成人样,全身上下几乎都是针眼,可即使是这样,爸爸依然没有回来,爸爸去世那天我在学校,没有见到爸爸最后一面,这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妈妈告诉我,那天爸爸突然病情恶化,身体不断的颤抖着,睁着已经被病痛折磨地发黄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妈妈,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爸爸去世之后我赶到学校,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以前的衣服根本已经装不下爸爸浮肿“庞大”的身体,以前穿着病号服只觉得是有点浮肿,等真正换上日常的衣服才知道爸爸被每天的治疗折磨的早已不再像以前了。

我一直非常后悔在知道是癌症晚期根本治不好的情况下还让他在医院里受那么多苦,爸爸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从不被生活的苦难打倒,却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受制于病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该有多好,人的一生,应该是哭着来,笑着离去,而不是在折磨中离开。

同学前阵子做了一个创业项目,是去关注那些在医院病床上的老人,我看了她拍下的视频,整个视频的背景非常阴暗,让人看了觉得无比压抑。生与死之间,看似对立,实则紧密相连,生时是母亲难以承受的疼痛,死时是自己无法接受的痛苦,或者生与死本生就是无解的,你无法选择如何生,也无法自己选择如何死,生时由父母决定,死时由子女选择,这时怎样的一种悲哀呢?

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我不怕死,只是怕不死不活。

《飘》读后感9

《乱世佳人》又名《飘》,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卡瑞特·奥哈拉小姐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什利,而阿什利却娶了表妹梅拉妮(查尔斯的妹妹),她也赌气嫁给了她并不爱的但却爱着她的第一任丈夫——查尔斯。但战争爆发,斯卡瑞特很快就成了带着一个儿子的小寡妇,而参军的阿什利却又把怀孕的妻子梅拉妮托付给了她。战乱期间,她完全可以逃离所在的城市,可她答应过阿什利,所以只得留下照顾即将临盆的梅拉妮,而内心却恨不得她死去。后来她们在雷特·巴特勒(他是一个深爱斯卡瑞特的人,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无赖)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可面对的却是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还有饥饿与贫穷。她为了保住家园并养活一大家子人,夺走了亲妹妹的情人(实际上自己并不爱他)——弗兰克,并嫁给了他(他们又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她自己经商,向雷特借钱,雇佣犯人,投机取巧,可以说不择手段。第二任丈夫弗兰克为了暗杀要非礼斯卡瑞特的两个北佬,自己却被人杀害(到弗兰克死时斯卡瑞特才想到要好好爱弗兰克,我认为那其实是一种内疚,而不是爱),一同去的阿什利也多亏雷特的帮助才保住性命。后来斯卡瑞特不顾反对又嫁给了雷特,可他们俩一直以来都在彼此误会和伤害,他们各方面有着太多的不同,总是在好多问题上针锋相对。直到失去他们的爱女,梅拉妮病故,雷特也要离开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才完全明白过来:她一直追寻着她的梦中王子阿什利,并被这个幻想所迷惑,而她真正所爱的是雷特,不知何时开始,但至少已有好久了。但雷特此时对斯卡瑞特的爱已被一次次的失望磨光了。

人物评价:

女主人公斯卡瑞特·奥哈拉,貌似天真却富于心计,争强好胜又倔强坚韧,历经情场失意、内乱战火、母亲亡故、父亲痴呆、家园重建、女儿夭折、丈夫死亡或出走等等一连串巨大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她很少胆怯,一次次重新把生活的主动权夺回到自己手中。每当她在遇到难题时,她就想: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小说最后又提到了她的这个想法)。这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她爱过两个男人(一直爱着但最后不再爱的是阿什利,一直不爱到最后才知道自己爱着的是雷特),但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拥有他们的爱。如果她早早地真正了解阿什利,她应该不会爱他了;如果他真正了解雷特的爱,那么她可能就不会让他受伤害而失去他了。

小说中的梅拉妮也给人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身材娇小,外柔内刚,善良,却有着惊人的毅力,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女人。她总是尽力往好的方面去理解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是她的嫂子)的所作所为,在斯卡瑞特快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给她以精神力量,在斯卡瑞特被人们唾弃时以全力来维护她。但斯卡瑞特一直没意识到,甚至恨她夺走了自己的心上人阿什利,希望她早死。直到梅拉妮临死前,斯卡瑞特才意识到自己离了梅拉妮是活不下去的,梅拉妮才是真正爱她的,她也爱梅拉妮,并在许多方面要依赖梅拉妮。可这时,梅拉妮却又把丈夫阿什利和儿子都托付给了她。因为阿什利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注重道德和名誉的绅士,在这样的战争年代就显出了他的无能为力。梅拉妮,一个弱小的女子,却是勇敢坚强的斯卡瑞特和儒雅绅士阿什利的精神支柱,也是风流倜傥、豪放磊落的雷特值得信赖的女人,显示出了她的内在美。

男主人公雷特·巴特勒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聪明透顶,有自己特别的行为方式,并用自己特殊的方式爱着斯卡瑞特。他有洞察世事、明哲保身的眼光,他做不法的生意,发不义之财,一直被人们所唾弃;虽然雷特深爱着斯卡瑞特,但是他行为放荡不羁,言辞犀利,目光深邃,这可能都是斯卡瑞特对其产生防范和不满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每次相逢他总说中斯卡瑞特的内心秘密而让她恼火(她一直以来只是为了利用他而不是真爱他,她内心真爱的是阿什利)。雷特直到有了女儿,把爱转移到女儿身上,人们才对他改变了看法,但女儿夭折,他对斯卡瑞特的爱也消失殆尽,最终离开了斯卡瑞特。

另一个人物阿什利,他知道斯卡瑞特深爱着自己,但可能是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是由于自己的绅士身份,亦或者是性格上的原因,他忠于自己的妻子梅拉妮,行为上中规中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注定他不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不可能在事业上有大的作为。

《飘》读后感10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10年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民族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飘》读后感11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飘》读后感12

15岁时,我读了《飘》,觉得自己遇见了最令人心动、震撼和钦佩的女性人物,觉得自己看到了世界上最荡气回肠的爱情。在我逐渐成长的五六年里,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太多勇气和坚持。而现在我打着字,脑海里却是郝思嘉站在塔拉的土地上,大声的向上天宣誓“愿上帝做我的见证,北方佬打不倒我,他们不会让我屈服的,我一定会渡过难关,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第一遍读《飘》,读到爱情。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希求着心有灵犀。他会在她想要突破束缚时助她一臂之力,会给她带各种各样的礼物,会尖锐而又清晰的指出她心中所想,会在她不顾战火拼命回家时给予她力量,这是白瑞德对郝思嘉从未表达过也说不出口的深情。读书时,我会恼怒郝思嘉的傻,明明身边有如此了解适合自己的爱人,却视而不见,追求着一份得不到也不属于自己的爱情,但其实她又何尝不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缩影。然而我依然羡慕她钦佩她,羡慕她遇见到一个心有灵犀的人,钦佩她在知道自己所爱而白瑞德却要离去时,她勇敢而又不失尊严的挽回。她会抬起额头对自己说“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那么无所畏惧,满含希望。书中的另一份爱情是艾希礼与梅兰妮的真挚之恋。思想上,他们契合。生活中,他们彼此支持。也许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所期望的,相濡以沫,归于平凡。

第二遍读《飘》,读到战争。作者从描述南方种植园经济没落的视角,带我们领略着战争中的悲欢离合。南方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为战争的开始欢呼着、兴奋着。他们捍卫着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经济模式,为了南部联盟的胜利,每一对父母都面带笑容的欢送孩子上战场,却在公布死亡名单时呆若木鸡,满含泪水。战争前,他们欢呼;战争中,他们振奋悲伤;战争后,他们颓丧仇视。即使最后战败,我却能感受到他们坚守信仰的团结之气。

第三遍读《飘》,读到人性。郝思嘉很自私,自私到为了维护塔拉而撒谎骗人,勾引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她很虚伪,即使她讨厌北方佬却为了金钱而与他们打交道。她爱慕着自己好朋友的丈夫,表面上与她交好,其实心里讨厌得要死,可我却依然喜欢她、钦佩她。她从天真烂漫的公主变成家里的唯一支撑。她自私,却为了保护家人和捍卫家园而不惜一切。她虚伪,可因着对所爱之人的承诺,在战火纷乱的城市中,对情敌不离不弃,放弃可以离去的机会。战争后的郝思嘉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彻底解放天性,勇敢去追求。当他人还在为战争的失败而颓废忧伤时,她早已奔跑在未来,在纷乱的战争中只有她遗世独立,让战争成为她的陪衬。梅兰妮很善良,所有人都敬佩她,愿意围绕在她的周围。她体贴周到,能顾及到任何人的感受,她拥有所有女性渴望拥有的品质。她默默支持着自己的丈夫,也默默坚守着自己的信仰,而最令我感动的,是她真心对待郝思嘉。她把郝思嘉当做自己的亲姐妹,不仅是因为她的救命之恩,也是被郝思嘉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当郝思嘉杀死了一个北方佬时,她会站在她身旁鼓励她、支持她;当其他人在她面前说郝思嘉的坏话时,她会像个复仇小女神一样,再不和那个人来往。她会为了郝思嘉而违背自己的丈夫,会为了郝思嘉而和周围的人斗争。正如郝思嘉领悟到的“我得为她说句话,你需要的时候,她总会在你身边。”而当梅兰妮死去时,她才知道梅兰妮对自己有多么重要。

第四遍读《飘》,读到郝思嘉周围的人都离她而去。她的爱人离她而去,她的孩子远去天堂,她最好的朋友也归于安宁。就好像年轻时我们无所畏惧,只拼命执着于心中所求。得到后,蓦然回首,却发现能陪你走到最后的,只有孤勇的自己。可郝思嘉就是郝思嘉,她不后悔不害怕,最后她还是对自己说着那句百试不爽的话“我不能再想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她坐在楼梯上,脑海里出现父亲对她说的“难道塔拉不值得你去付出所有,世界上唯有土地是永恒、珍贵的。”她知道自己要回塔拉,那是她力量的源泉,在那里,她会重新拥有力量。

毕竟,明天还是新的一天。

我总会偶尔翻翻这本书,想从她身上获取力量。她那么坚强、无畏、热情而又充满生命力。她想要什么,就去追求,似乎没有什么能打败她。虽然她自私虚伪但却充满责任感,她带给我太多感动,我总会想到她倔强的背影,总会想到她的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后感13

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这本书,我和书中的孤独小王子一起来到这座装满故事的宫殿,在童话般的意境中,聆听着故宫的前世今生与中国的历史文化。我和孤独小王子一样,都被明太祖朱元璋、建文帝朱允文以及明成祖朱棣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那就让我把这些有趣的历史故事分享给大家吧!

明太祖朱元璋,叫朱重八,父亲叫朱五四,幼年时颠沛流离,年幼时父母兄弟都病死了,自己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父母兄弟埋葬。后来,他去了寺庙做了和尚,再后来,他参加了起义军,追随了郭子兴,郭子兴死后,他接过军权,得到了刘伯温、常遇春和徐达等人的辅佐,打败陈友谅,实力大增。这个刘伯温可以说是天下第一谋士,为朱元璋出谋划策,一起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而这个陈友亮也颇为厉害,因为,他有着无比强大的战舰,和朱元璋在“番洋湖”上浴血奋战。陈友谅就学当年的曹操,用铁链把所有的船只都锁了起来,而朱元璋却当不了当年的周公瑾,因为没有适合火攻的风向。可是,老天爷就是向着朱元璋,刘伯温会看天象,告诉朱元璋,下午便会刮起对我军有利的风向。果不其然,朱元璋趁势火攻,陈友谅的船全被锁链锁着,所以,不得逃脱,被烧的个大败而归。在陈友亮逃离的过程中,朱元璋的手下用冷箭把陈友亮的头颅射穿,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水上战役“鄱阳湖之战”。在我看来,朱元璋真可谓是老天眷顾的人啊!果不其然,最后,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一统天下建立了大明王朝,成为了明太祖。

当皇帝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朱元璋登上皇位之后,有很多的烦心事,比如,立谁做太子来接替自己。因为古代封建社会都是家天下的习俗,所以,必须要找自己的儿子来接班。历代君王都是选嫡长子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因为朱棣英年早逝,朱元璋跳不过这个坎儿,最终,还是选大儿子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作为太子。可见,朱元璋对朱标的感情。他又制定了大明律,还有一些刑法,锅皮旋草、凌迟处死,简直残忍至极,可见,朱元璋的狠毒蛇蝎心肠啊!

整本书过半,我想,孤独小王子应该也和我的想法一样吧!我和小王子又畅游到下一个故事宫殿。

明太祖朱元璋驾崩后,他的孙子朱允炆继承大统,史称建文帝,是明朝的第二个皇帝。当上皇帝还没有多少年,因为实施消藩政策,把当时最牛的藩王燕王朱棣惹恼,,以致燕王朱棣起兵对抗,于是,新的故事又开始了。

朱棣也是那个时代最厉害的将领,英勇善战,战无不胜,可以说,刀兵相见是他的乐趣,众多士兵的呐喊声是他优雅的歌曲,横尸遍野的现象是他美丽的图画。再说建文帝,可谓是军事上的白痴,李锦龙率领大军围剿朱棣,可以说,朱棣的成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盛世造反,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了,再加上李景荣的40万大军,朱棣简直没有胜算。可话又说回来,朱棣是最有名的将领,而李景龙又是军事白痴,被朱棣打的大败而归,后来李景龙变成了内奸,投降了朱棣。朱棣大军进攻南京,也就是当时的明朝都城。建文帝也就是朱允炆,只能派出防守大将耿炳文,但耿炳文只能防守,不会进攻。朱元璋已经把所有武将常遇春、李文忠、徐达、蓝玉统统杀光,朱允炆势单力薄,简直可悲至极!后来,朱棣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皇帝。

朱棣上位之后,改善政治制度,发展经济,派郑和下西洋,编修《永乐大典》。后迁都到北京,开始修建紫禁城,也就是现在的北京故宫。北京就是现在的中国首都,北京现在经济繁荣的景象,都是朱棣一手成就的,看到了繁荣的北京,我们不要忘记几百年前有一个叫做朱棣的人,缔造了北京,还开发了大运河,运输粮食方便快捷。明成祖朱棣也称得上是一代明君了!

我在想,如果朱标没有死,他当上了皇帝,那朱棣也不会造反,如果朱棣不会造反,朱标死后,朱允文能继承大统,也可能就是一代明君了,可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历史上没有如果这个词。

我和小王子一起吸收了这么多的故事素,小王子变得逐渐强大起来,同时他开始向往故事宫殿的生活,而我呢,哈哈,我想穿越回古代,体验下做皇帝的滋味,估计我应该能成为一个明君。

中国历史——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了解的往事,同学们就从《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开始读起吧,相信大家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满满的!

《飘》读后感14

总觉得有许多话要说,动起笔来,才知道我能使用的词语是如此拮据。

我是一个女性,也曾多次陷入困境,但相比与你,甚感愧疚。我能想象到你在孤寂中的苍凉,抑或在困苦中,圣徒一般绝然的孤影,甚至枪响之前对这个战争世界决绝的勇敢——从前,你那么儒雅,但是,面对敌人,你举起了枪,捍卫你的家园。

有人诋毁你,羡慕你,嫉妒你,我想他们不仅是因为你不顾一切的争取,他们一定也是因为你取得的成绩,他们忽略了你的付出,你努力背后的苦痛。

在16岁之前,你是塔拉庄园魅力非凡的大小姐,是县里数一数二的大美人,有着无数的追求者,可你偏偏爱上了即将与玫兰妮订婚的阿希礼。在爱的表白遭到拒绝后,你一气之下匆忙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南北战争爆发之后,你的第一任丈夫查尔斯病死军营。寡居的你来到亚特兰大与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一起生活,再次邂逅封锁线商人瑞特。玩世不恭的瑞特每每对你极尽讽剌挖苦之能事,但当你需要帮助时,他又总能及时出现在你身边。

战后,为了保全塔拉庄园,你嫁给了妹妹苏埃伦的情人弗兰克。为了不再挨冻受饿,你开锯木厂、办酒馆,拼命赚钱。

在第二任丈夫弗兰克死于意外后,腰缠万贯的瑞特终于如愿娶了你,事事满足你、迁就你,可你心里一直爱着阿希礼。

直到玫兰妮临终,你才明白玫兰妮长久以来给了自己怎样的支持和爱护,才发觉自己对阿希礼的爱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才领悟到瑞特对自己的一片深情,同时也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地需要瑞特。但当你飞奔回家,瑞特却要离你而去了……小说在你充满希望的期待中戛然而止,留给人们不尽的遐想和希冀。

你内心深处一直埋着一粒小小的种子,一粒强大的自我意识形态被压在现实困境之下的种子,在战火殃及家园之后突然开花——那就是尊严与坚强。你不忍看到家园的生存遭到毁灭,不忍看家人的尊严遭到亵渎。

因为你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难以抵挡的魅力。《飘》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百读不厌。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你并是一个完美的人。你性格上冷酷自私、虚荣任性的一面并没有妨碍我对整体的你的欣赏甚至赞叹。反而你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了你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书中精明的你却对爱情无比单纯。看着你那么固执,甚至盲目地爱着自己虚构出的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看着你和真爱的瑞特渐行渐远,我在叹息的同时总会被你对阿希礼的痴迷、傻气所感动,虽然这爱是个错误。

坚韧的你对生活总充满希望。你是一个真正敢于正视现实、勇于面对困难的强者。在那个风云突变的乱世,家园被毁、亲人离散、衣食无着……面对与自己命运相连的旧制度的崩溃,你失望过,但从没绝望!你在变迁的阵痛中坚强地站起来,接受了生活的坎坷与人生的风雨,努力去适应改变了的环境,以永不屈服的姿态承担了一般人难以承受的生活重担,带领家人战胜饥饿、保护家园。

你的魅力在于你个性的复杂和真切,在于你身上那股永不放弃的精神。

不仅仅是你,《飘》里的每一个人物都那么鲜活生动、有血有肉,真实得让我觉得仿佛能听见他们的呼吸和心跳。刚毅坚强的你、深沉执着的瑞特、温柔善良的玫兰妮、高雅忧郁的阿希礼……他们并没有随着故事的结束而随风远去,而是深深地烙进了我的记忆,经岁月的打磨而愈加溢彩流光。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你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我恍然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你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你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尽管我也有疑惑,也有动摇,也有青春的迷惘与梦想,但是那个巨大的、也曾经使我激动得颤栗的幸福理想,依然是我心中的阳光。

你的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我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我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我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感谢《飘》,感谢你。

《飘》读后感15

《飘窗》,作者刘心武,完成于20xx年1月27日。主人公:薛去疾、庞奇,麻爷、雷二峰、糖姐、薇阿、二磙子、赵聪发、薛恳、顺顺、夏家骏、何海山、尼罗、覃乘行、叶先生、林倍谦、海芬、钟力力、冯努努。

薛去疾,一位退休的工程师,自恃清高,不愿与官商为伍,却愿与底层劳动人民来往。他想用他宽容、慈悲的情怀来包容世间不合理、不合法的存在,比如顺顺的违法占道经商、小潘的入室骚扰、夏家骏的尖酸刻薄、何海山的文革遗患以及林倍谦的真真假假。但这一切都只源于生活的优裕以及与这种生活相辉映的小康胜大富的心态。当有一天这种生活的平衡被打破,儿子薛恳的破产,房屋被典当,最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什么都没有了,困窘的局面再也支撑不了尊严与傲慢,于是就像奴仆一样匍匐于社会毒瘤麻爷的脚下,只为了能退贷免息,保住他的房子。薛去疾,一生的坚持,终究不免最后的堕落。

庞奇,一个只有初中学历,却有一身功夫的保镖。他因为薛去疾的启蒙,从西方古典主义中开始追求民主、公平、正义。他从懵懵懂懂,到意识清明。父亲、兄弟的上访遭遇是他完成蜕变的洗礼。当他再次回到功德南街,想为迫害乡亲的麻爷讨要说法时,却看到了薛去疾跪在麻爷的脚下。这一刻,庞奇说了一句话“我先杀了你!”为什么庞奇要杀了与他伯侄情深,给他教导的薛去疾?是的,薛去疾给了他新的思想,最后也扼杀了他重生的灵魂。或许在庞奇看来,这完完整整就是一个骗局。庞奇的彷徨、愤怒正是当下许多无所适从的年轻人的写照。

80年代的青年,他们接受爱国、爱党的教育,他们濡沐上一代好好学习、踏实做事、遵纪守法的熏陶,却要面对一个无规则、潜规则的时代。有这样一句话“官员就怕群众没有需求,没有需求就不好领导。而群众就怕领导没爱好,没有爱好就不好下手。”所谓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似乎只是为了无权无势之人设置的。诸如网上报道的“老年证”事件。其实,老年证真的有存在的必要吗?他所具有的功能就是告知你已进入老年,那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难道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吗?最可笑的是补办一个老年证还得到派出所、居委会开具遗失证明,真不理解制定这些规则的人是否拥有正常人的思维能力!而作为群众一员的我们,似乎只有希望这样的奇葩证件能少一点,然而也只是希望而已。书中的雷二峰,是又一个庞奇,只是他还没有得到启蒙,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或者他要的只是有钱、有女人,有面子、有势力,而作为麻爷的一号保镖,他已经就能拥有这些了。

麻爷,一个不知道背景,有着传奇发家史的人。他是各方面都想结交和献媚的人。他能帮官员处理上访人员,也可以帮政府处理拆迁钉子户,更可以帮商人揽到大的工程,他的旗下聚集了各种各样危害社会治安的产业,比如:歌厅、饭馆、典当等等,但是这些产业无不生意兴隆,每天大把大把地赚着肮脏的钱。就是这样一个社会渣滓,却深埋在官商的勾结之中,安然地存活、壮大。其实,这种人真的不只存在于小说中,在每个地方,大道省会,小到乡村,都有这样的角色存在。只是谁都不会去打破这种变态的平衡,因为想打破的人没有这个力量,而有力量的人却割舍不了这个角色所带来的利益。反正到最后受害的都只是底层的劳动人民而已。庞奇就是依附于他而存在,当他意识到这是一个错误时,却又发现自己被另一个现实狠狠出卖。

在小说中,文学是始终都被提及的话题,从薛去疾给庞奇讲述西方古典主义文学,到覃乘行的后现代学派、夏家骏的报告主义文学、林倍谦的《虹霓关》以及尼罗的爱族主义,这些文学都已经不是纯粹的文学了,而成为了他们或赚取行政待遇,或骗取美色的伎俩。而观现在社会的风气,还有几人能静心读诗,有几人能耐心习文?微信、说说、微博等快餐文化占据着我们大部分的时间。手机已经侵蚀了我们的语言能力、沟通能力和阅读能力。当然我也是被侵蚀的一员。对于我而言,文学已经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年留在了学校,这些年东拼西凑的不过是上面的任务。不管内容是否深刻,不管语言是否通顺,只要完成任务便好,也不会有人追究。现在的我,甚至许多汉子都无法书写出来。从这一点上,我是不是还得向这些人学习?至少,海芬还在读诗,至少尼罗还知道爱族主义,至少夏家骏还在为报告文学努力着。

话有许多想说,却是茶壶里煮饺子,只能倒出来这么多。我是否该怀疑自己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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